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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也似的好戏了。”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我很喜欢那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那是很感人的。《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
我觉得这篇文章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虽然少,分量却很重。我觉得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
我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很欣赏文章的结尾,只是单单的一句话,却能如此强烈地表达心情。我们真的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只是纸上谈兵,而是真得“珍惜”。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在经历岁月的磨炼后,我一定会,不是可能,而是“一定”,会以一名艺术家的身份来发表我的感受。
“冬天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蟋蟀要原对的,结子的平地木,……多不容易办到的东西。然而我的父亲终于日重一日的亡故了。”这段话是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的一段自述,讲他小时候为久病的父亲买药看病的事情。
当我看完鲁迅先生为《呐喊》所作的自序时,我确实是有被感动到了。他为自己当年的“买药看病”满满的尽是悔痛。《狂人日记》、《药》、《明天》、《故乡》这几篇中,其实都有先生自己的影子存在。
《狂人日记》里的“吃人肉”,《药》中的“血馒头”,《明天》求的“贾家济世老店的保婴活命丸”,《故乡》戴着的“银项圈”。这些个何尝不就是鲁迅当年为自己父亲到“最有名”的医生那开的方子,买的药。
正版教科书及正统现代文学史,对《呐喊》均奉为经典。《阿Q正传》自然是经典中的不朽的代表作。
然而《呐喊》中,其实也很有几篇伪小说。
《一件小事》,是大多数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孩子们接触的第一篇鲁迅作品,以人力车夫的磊落来反衬皮袍下的“小”,多少有一些做作的成分。后来的杨朔先生将这样的表达方式发展到了巅峰,并得到当权者长期的首肯。这,肯定是大先生最初所万万想不到的。
《鸭的喜剧》,有一点童话故事的意味,以小说论,很是失败。
《兔和猫》,依然有一点“小人书”的感觉,叙述并不高明,连“中心思想”也很难总结出来,这真是“无可如何”。
《头发的故事》,这表达的内容,倒有点为“头发”修史的意思,然而表达方式太不严肃,从这个意义上讲,还沾一点“小说”的味道。
《故乡》若是收在《故事新编》里,或许更合适。
《社戏》,前半段与后半段可独立成篇,前半可收杂文集,后半也可收在《故事新编》。
“佛头着粪”,浅薄如我,只剩胆大了。无聊文字,博识者一粲。
鲁迅《社戏》中的双喜、阿发和闰土一样热情善良,对来自书香门第的“我”亲若一家人。来了远客,农家的孩子都来陪伴游戏。我们一起放牛捉虾、摇船摘豆。钓到一大碗虾自己决不吃,照例全要送到客人嘴里,但当看到客人不会放牛,连走近牛身都不敢时,他们却毫不客气地嘲笑起来。
最为迷人的是在朦胧的月色中,乘着大白鱼似的'航船,嗅着豆麦水草的清香,去观赏社戏。社戏归来偷豆吃的经历更是新鲜有趣:阿发抢着偷自家的豆;豆被偷的六一公公反而很高兴。故乡的田园风光、民问社戏里,力透纸背地凸现了小伙伴的纯厚、诚挚、善良、机敏能干,这是江南水乡少年栩栩如生的童趣。
<社戏>这篇文章是鲁迅写的小说<呐喊>中的一篇,是作者虚构的童年时发生的事。
<社戏>写的是主人公在夏天时到鲁镇去,和一些小朋友们玩,又去看社戏,回来的路上还偷豆吃,不亦乐乎。
文章的最后一句是"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再没有看过那夜似的好戏了。"其实,那夜的戏并不是那么的好看。"。我最愿意看的是一个人蒙了白布,两手在头上捧着一支棒似的蛇头的蛇精,其次是套了黄布衣跳老虎。但是等了许多时都不见","然而老旦终于出台了。老旦本来是我所最怕的东西,尤其是怕他坐下了唱。""那老旦当初还只是踱来踱去的唱,后来竟在中间的一把交椅上坐下了。我很担心;双喜他们却就破口喃喃的骂。我忍耐的等着,许多工夫,只见那老旦将手一抬,我以为就要站起来了,不料他却又慢慢的放下在原地方,仍旧唱。"从这些句子中都可以知道社戏并不是很好看。而豆也并不怎么好吃,可以从"但我吃了豆,却并没有昨夜的豆那么好。"中看出。
我们生活中也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比如很多人抢菜会觉得很好吃,而没人抢,只有自己一个人吃,就会觉得无味。还有就是一些同学一起在野炊,做的饭菜不一定很好吃但却吃得很有味道。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列维·斯特劳斯:《忧郁的热带》,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
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
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真、稚气的友情中寻到了温暖与慰籍。童年的伙伴有着自然纯真的天性和健全的人格,是大自然的宁馨儿。《故乡》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圆实的双手,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晃晃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纯朴健康的自然气息。
①三月暖阳倾洒,酥风醉人,轻轻掀起书本一角。《社戏》二字映在纸上,那是一个柔和的下午,如这篇文章般温润,却千回百折,显映人生。
②《社戏》通过描写回忆童年看社戏的经历,表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美好品德。文中的"我"随着母亲归省,来到了平桥村,那里有香甜的罗汉豆,热情似火的乡亲们,更有一群如影随形的小伙伴。那时,看一场社戏并不容易,路途遥远,屡经波折,而伙伴们纵使去过也愿意再次陪我同去。
③你坐船,我便摇橹,你要看戏,我陪你,你若想回,我便返航。你饿了,我们便一起"偷豆"煮豆。那份善良,那种淳朴,那种无私,似宝石,似珠光,即使他们只是一群农家少年,也能自成光芒,照亮一方。这份乡间友情,透露着天真,也融入了一份善良,慢慢地浸润我心……
④儿时的`我,也受到了小伙伴的优待。那时因为父母工作忙,我来到了乡下与奶奶同住。一个午后,热阳似火,焦躁不安,奶奶去田里劳作,我和阿芳姐还有同村的几个小伙伴在田埂上肆意地漫步,想找点乐子……忽然抬头看见一片芋头地,粗壮的茎,大如篷的叶子,在微风下摇摇晃晃,像一把把大伞簇拥在一起。这时,我突发奇想说道"天这么热,不如摘下几枝用来遮阳?"小伙伴们都高兴地点头,于是林哥开辟道路,阿方姐摘叶子,我跟在他们的身后收集"战果"。"战果"堆满后我们又在田里玩起了"攻击战",玩腻了一人顶着一把"遮阳伞"沿着田埂嬉闹着回家。身后的芋头地遭遇了我们的袭击后,茎叶断裂,奄奄一息。
⑤奶奶看到我顶着一把"芋头叶"后惊愕地问:"老天爷啊!这是从哪儿摘得?""路上我摘的,不关她的事"阿方姐姐跳出来说。奶奶一脸狐疑:"路上怎么可能有芋头,你们是不是偷偷闯祸了?"我们互相摇摇头……
⑥虽然嘴上不承认,但我心里越来越害怕。果真,傍晚,村里的王大妈找上门来了,扯着嗓子喊道,"你孙女带着一群小孩把我们家芋头地全给糟蹋了,没想到城里的小孩这么野蛮,我定不会饶了他们,看看怎么赔偿吧?!"我的心砰砰直跳,阿方姐站出来说:"我们不过摘你几个叶子,用得着这么小气嘛?"那时的我觉得她是那么勇敢,那么高大,仿佛她就是那一顶大伞,可以遮蔽一切,给我一片阴凉。
⑦最后"摘芋头叶"的故事以奶奶赔人家一麻袋芋头告一段落。时隔多年,儿时朋友们早已天涯海角,但每次回到奶奶家,看到随风摇曳的芋头叶,就会想起阿芳姐和那群一起"闯祸"的小伙伴。那份天真,那份善良,那种在一起欢乐的心境已永远地存封在我的记忆里。
⑧合上书本,闭了眼,平桥村的豆香和田间的芋香仿佛在这一刻交织!缠绕!弥漫!任思绪飘飞在那温暖的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