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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散文是丰子恺写的,选自《丰子恺作品精选》,是一篇很质朴,很感人的文章。丰子恺回忆儿时,说有三件事不能忘却,一是养蚕,二是中秋赏月,三是钓鱼。养蚕主要为了纪念祖母,这是一个良辰佳节,祖母将“养蚕”也大规模地举行,作者看着祖母、诸姐……后来祖母去世了,养蚕也不再继续;中秋赏月是跟着父亲、姐姐一起吃蟹,父亲最爱吃蟹,再配上一壶酒就更不错了,我和姐姐也很享受这一晚的宁静;钓鱼是好朋友王囡囡教“我”的两个小伙伴在一起互相关照,很开心。三件事都让作者难以忘怀。然而,在文章结尾他说:“我的黄金时代很短,可怀念的又只有这三件事。不幸而都是杀生取乐,都使我永远忏悔。”作者很有爱心,对动物有怜悯之情,他也很淳朴,很善良,和小伙伴很友好。
现在,我就对于作者“杀生取乐”谈谈自己的看法。人们和动物共生共存,人类离不开动物,动物也离不开人。我认为作者不应该忏悔。举个例子:你家养蟹,把蟹养得很在,必然是要卖出去杀了吃的,不杀它们对它们来说也没什么意义,蟹、蚕、鱼、虾……都是一样的,到时候不吃它们,它们也会死,死了的东西还能吃吗?那何不趁“最佳时期”“造福人类”呢?不用忏悔。站在动物们的角度思考问题,人类把它们养那么好,善待它们,作为动物,给予人回报的方式只能是牺牲自己,把自己的`身体献给人类。人们也应当接受这种回报的方式。
当然,乱杀乱斩动物,是要受处罚的。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人类应当爱护动物。在动物没有侵害我们的情况下,我们也不应该伤害它们,如果一味地残害动物,最终受损的只能是我们人类,因为我们的力量远远不及动物。
看完《忆儿时》最吸引我。虽然这三件童年趣事充满杀戮,但作者却以天真的“我”来反映了三件事的乐趣。第一件事是“我”的外祖母养蚕。里面说道“我”经常一不小心摔了下来,压死软绵绵的蚕宝宝。尽管处祖母连忙叫蒋王伯把我抱起来,但“我”却好象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依旧嘻嘻哈哈、又蹦又跳的,还不劳而获地吃了桑葚、软糕,一个天真、顽皮、淘气的“我”跃然纸上。第二件事是吃蟹。讲述的是“我”和众姐弟在过年过节学父亲一同做一件风雅的事吃蟹。“我”和众姐弟学父亲把蟹肉干净地掏出,然后聪明的“我”只用半蟹斗的肉就吃下两碗饭还有余,这不仅赢得了父亲的称赞,还使“我”白口吃下剩下所有的蟹肉,读到这,不禁令我垂涎三尺。第三件事是钓鱼。钓鱼是“我”小时候隔壁豆腐店店主的'独生子囡囡教的,聪明的“我”没几天便学会了。从此,暑假中热心钓鱼的“我”倒是给母亲省了不少蔬菜钱,我何时才能学会钓鱼,享受钓鱼乐趣呢!相比之下,丰子恺的儿时是多么自由,多么快乐啊!而我的童年是淹没在作业的海洋里的,唉,我真羡慕他!爸爸却说,你是失去了一些玩的时间,但你却获得了知识,你已经知道并联、串联;水分子、氧原子;火星、土星……,要知道,得到的终究比失去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