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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是初三那年,它给我带来很大的感触,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故事开始富贵是一个不务正业,成谜赌博的地主家的少爷,他有一个贤惠的妻子和一双可爱的儿女,可谓是人生赢家,到最后他把一手好牌打成烂牌,过上穷苦日子。
他的一生跌宕起伏,一路都在成长,因为富贵成谜赌博,败光了家里的财产,父亲承受不住打击而病死,从此他带上年迈的`母亲,妻子孩子搬去了一个贫穷的地方,从此过上穷苦的日子,最后母亲也病死。母亲死的时候富贵被抓去当兵没有送母亲最后一程,是妻子处理了母亲的后事。多年以后富贵终于从部队逃了出来,他回家时妻子还在带着一对儿女等他,这应该是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了吧!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他们一家人过上了勉强能解决温饱的生活,但是好景不长,到最后他的妻子,儿女全部相继离世,剩下他一个人孤苦无依,孤独终老,他的儿子是被饿死的,那时候吃不饱穿不暖,亲人都被饿死,但是主人公富贵坚持活到了最后,不管人生有多难,日子有多苦,他但是积极向上,乐观对待,活到了最后,活着对于那个年代是多么了不起,人来这世界一趟就不能辜负自己,好好活着才是最了不起的。
看完这本书我压抑了两个多月,为什么那时候那么难,我们能活在这个年代是多么的幸运,我心疼主人公更心疼他的家人被饿死,我感慨,我们是多么的幸运啊。所以我要做一个积极向上的人,不抱怨世界的不公平待遇,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好好活着。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这本书讲述着一只雄鹅带着只有大拇指这么大的瑞典小男孩尼尔斯遨游了他的祖国的故事。
小男孩尼尔斯只有十四岁,他的家住在瑞典的斯耐康省,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劳而又贫困的农民,但是他不爱读书学习,经常作弄小动物,让动物们很讨厌他。在初春的一天,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因为作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了大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在空中飞过,家中的一个雄鹅也想在空中遨游,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地抱住鹅的脖子,结果不但鹅飞走了,还把尼尔斯带上了天空。从此尼尔斯就开始了自己的骑鹅旅行,他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方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
乡,他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山异峰、秀丽的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知识,听了许多祖国的传说,也饱尝了许多危险。在漫游中,尼尔斯培养了也饱尝了许多危险。在漫游中,尼尔斯培养了机智勇敢、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要从小培养良好的品德,要有刻苦学习知识的精神,虚心向别人学习,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点。这本书对我很富有教育意义,它使我的心灵变得更纯洁更善良,更富于同情心。与此同时,我从尼尔斯的漫游中也饱览了瑞典的美丽风光,学习了它的地理历史知识和文化传统,也熟悉了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各种动物和植物,同时增进了我对伟大的祖国――中国的热爱。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而且我也想变成大拇指般大的小人儿骑在鹅背上遨游祖国。
这是一篇比《许三观卖血记》更加悲惨的故事,但却是一篇比《许三观卖血记》更加明亮的故事。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
主人公福贵,岂止是一个主人公,他简直是一部血泪史的见证人。因困苦磨难而去逝的.人虽然痛苦,而见证者则更加痛苦。然而作者地硬生生地将这样一个从物推到了我们的面前,硬生生的让我们接受这样一个道理:活着,就是为了活着。一个成功者,就是敢于活着,能够活着,敢于面对,善于面对。悲苦,是活着的内容,死亡亦是活着的一部分。生命的形式是千差万别,而心灵世界却异中有同。生命的意义似不在于有多少闲逸快乐,生命的意义在于它的丰富性。生命的意义亦不在于它的长度,而在于它的深度。
从这种意义上讲,荣华富贵并不值得艳羡,艰难困苦并不需要规避。活着就是生命的体验,而生活,则是开掘生命深度的一把铲子。
超越善恶,苦乐随缘,平视生死,坚强地活着,宽容地活着,乐观地活着,方能无入而不自得。
福贵,一生难得福贵,然而就他的生命意义而言,却是一生福贵。
“母亲”,一个又简单又伟大的词,每次想起这个词,就犹如闻到一股芳香,久久不能忘怀。今日,读到冯亦代写得《我的母亲》这篇文章时,蕴藏在我心中的那份感动也被无意地带了出来。
有母亲的孩子,就像一块宝,被呵护,被疼爱,文中的“我”却失去了这份独一无二的母爱。可是,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必然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我”在失去母亲的时候,有一个奶妈照顾了我。“我”虽然和奶妈没有一丝血缘关系,但她却百般地疼“我”,比“我”的亲生母亲还要亲。当“我”饿了的时候,奶妈就会烧上一碗热乎乎的白米饭;当“我”冷了的时候,她会及时为“我”递上一件保暖的衣裳;当“我”在读书的时候,她便天天在煤油灯下督促我。慢慢地,奶妈那种对“我”无微不至的关照和耐心的指导溶进了“我”的血液里,刻进了“我”的脉搏里。
奶妈自己也有孩子,可她为了“我”,却把孩子寄养在邻人家里,虽说一看见他就心酸,可奶妈没有放弃对“我”的照顾,自己一个人默默无闻的掉眼泪,这些“我”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于是,“我”决定,长大以后赚了钱,一定养奶妈和奶哥!
读到这里我不由的想起了我的母亲,我的母亲和文中那位奶妈一样,一样关爱我。当我伤心时,妈妈会耐心倾听我的苦恼;当我贪玩时不学习时,妈妈便会严厉的批评我;当我放学时,妈妈会每天来接我放学。我的妈妈也一样爱我!
母亲,她就是生活中的一切,她是悲痛时的慰藉,绝望时的希望,软弱时的力量。她是怜悯、慈悲、同情、宽容的源泉。母亲,谢谢您对我们的关怀,谢谢您抚育了我们!
今天我读了《骆驼祥子》这部名著,这本书使我灵魂受到极大震撼。《骆驼祥子》是现代作家老舍的代表作,也是他最喜爱的作品之一。
小说写了祥子到城市谋生,他最初的梦想是买上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他阳光,朴素,充满朝气和力量,坚信自己的努力是有回报的,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祥子想多挣点钱,冒险去拉车,结果车被官兵没收了,却意外牵回了三匹骆驼,获得“骆驼祥子”的称号。他感到了世界的不公平,但并没有放弃,反而更加拼命地挣钱了。读到这里,我也深深为祥子感到悲哀。
祥子回到人和车厂后,竟中了虎妞的计……他感到羞愧,难过,决定和刘四爷一刀两断。去了曹家拉包月,曹先生是社会主义者,他们待祥子也很好,但祥子时常会想起虎妞的事,很是困苦,染上了烟酒,这标志着他的乡村文化开始崩溃,走向坠落。虎妞找到祥子,骗祥子说自己有了身孕,祥子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虽很讨厌她,但还是答应取了虎妞,(虎妞也因此和她的父亲闹翻了),虎妞帮祥子重新买了一辆车。不久,虎妞难产而去世,祥子只好把车卖了,为她办丧事。
小福子是一个善良,美丽,要强,勤俭持家的人,在生活中,她对祥子一心一意,两人相濡以沫,祥子不想让她吃苦了,想真这等自己有了些成就再来取小福子,不幸的是,小福子因受不了侮辱,而自己结束了生命,祥子最后的一丝希望也破灭了。
黑暗的社会使得他从一个善良正直,吃苦耐劳的人变得不思进取,自甘堕落,如行尸走肉,也反映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生活的困苦和无奈。
落后就要挨打。和旧社会相比,我们应该感到无比的幸福,而我们的幸福生活都是先辈们用鲜血换回来的,更应该珍惜如今的生活,努力学习。相信――幸福是奋斗出来的。
活着,就是一种坚持。――题记
在期中考试前,我读完了余华先生的作品《活着》。这本书语言平实,真实,但感情也很压抑,让人读完之后内心很不是滋味。
主人公福贵本是富家子弟,可爱好赌博,最终输光了家中所有的钱。因为这,他的父亲被他气死了。之后,他将他父亲卖房子得来的钱去还欠下的赌债,不幸,在回来的途中被抓去当了兵。等到他回来时他的母亲也已经去世了。福贵有两个孩子,一个叫凤霞,一个叫有庆。有庆是他的小儿子,可令人难过的是,有庆学校校长的媳妇因为难产大出血,需要抽血,于是就把有庆的血抽光了,有庆就这样没了。他的闺女凤霞,小的时候因为发了一场高烧,变成了一个哑巴。后来,凤霞嫁给了一个城里人,叫二喜。可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凤霞因为产后败血症,生下苦根之后便去世了。二喜就带着苦根过日子,可之后因为一场工地事故,二喜也死了。苦根就跟着福贵生活。福贵的'老婆家珍最后也因为软骨病,走了。就剩下了祖父俩相依为命。但好景不长,一次福贵早早出去干活,因为心疼苦根没吃过豆子,便给苦根煮了一锅豆子,结果苦根吃豆子撑死了。到了最后,福贵偶然间看到了集市上的一头老牛,他觉得那头老牛像极了自己,便用自己仅剩的积蓄买下了那头老牛,并给它也取名叫福贵,他们一起活到了80多岁。
这本书讲述了福贵悲惨的一生,使人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真实。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的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一头老牛和年老的他相依为命。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它是一本好书,更因为它完美诠释了一种“活着”的人生哲理。是一本容易让人产生共鸣的书。非常好地秉承了中国人重“生”的观念,这是具有中国意味的小说,淳朴却极具震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