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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四匹狼惊心动魄的故事。在书中,我看到丛林经验丰富的作家犹如一位老练的猎人,穿越尕玛尔草原,来到日曲卡雪山雪线,遭遇了一只“双体狼”的奇迹;作为一个动物学家,“我”披上狼皮深入狼穴,充当了一只待产母狼的“狼丈夫”;而狼和羊,这对百年难解的冤家,却因为阴错阳差的哺乳,而超越了“弱肉强食”的法则;另有一只似狼非狼、似狗非狗的“大灰”,它既不能回归狼群,也不能被狗类完全接纳,它该如何在人类关注的偏执中获得一个合适的位置?
正是《狼世界》诸多狼的活生生的生命,让我从以前很厌恶的这种动物身上收获了很多感动:从书中我看到了残狼(灰满)不残、贱狼(黄鼬)不贱、公狼果断、幼狼(黑球)笃定、狼妻机敏、狼中纯正……
《狼世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和冲击,作者的笔好比是一扇上帝的窗户,洞开了“狼世界”不为人知的神秘和传奇,使我对狼除了以往认知中的凶残之外,又有了新的认识。我们不仅要学习狼身上少有的美德,稀罕的温情,同时也要学习狼群的团体精神,热爱自己的家,热爱班集体,珍爱生命。
在我的书柜里有许多的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中华上下五千年》,因为这本书讲了很多古时候的事情。
这本书讲的是,古时候发生的一些大事,书的刚开头,讲的是盘古开天地,他创造了这个世界,让这个世界有了光明,有了鸟的叫声,后来讲嫦娥一天在休息时,它觉得非常无聊,他就开始念你人过了一会儿,他对自己捏好的女人吹了一口气,这些女人变成了猴子。这些猴子陪他玩耍,后来他又想如果能说话,那就更好了,那样不仅能陪我们玩耍,还能陪我们聊天,他又出了一口气,这些猴子就变成了现在的我们--人。
有了人之后就分起了国家说的不是现在这种国家,而是古代人分到三个国家,包含楚国,魏国,秦国政三个国家,不知为什么就开始了战争,这个国家攻打那个国家,那个国家攻打这个国家打来打去,死了很多人,因为他们并不知道。现在都是一个国家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中国发生的大事情。这本书写的非常好,我非常喜欢,希望你们也读一读。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就喜欢看书。我看过《十万个为什么》、《365夜故事片》、《成语故事》、《小学生优秀作文》但我最爱看的是《小学生优秀作文》了。为什么?听我说说吧!
这本书是“六一”儿童节爸爸带我去买的。我到了书店一眼就看中了它。我捧起它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爸爸早就看出我喜欢它,就给我买下了。我真是太高兴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洪镇涛。它是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上面有描写人物的、景物的…自从看了这本书我的习作水平提高了许多。而且里面的文章生动有趣。比如:沙漠里的公文主、猫捉老鼠、我的小表弟…这些文章都很好看。这本书我百看不厌,回味无穷。
我喜欢这本书。它内容精彩、生动有趣。你们喜欢吗?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也会写出这么好的文章。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对人类来说确实有不少好处,不仅能能使我们知道历史上著名的事迹,还能让我们了解到一些变化莫测的自然现象。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史记》。《史记》是汉朝司马迁写的一本记载了从神农氏到汉朝的历史,与司马光并称之为“两司马”。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张良的故事了。张良曾因不满秦始皇的执政,便刺杀秦始皇,但刺杀未遂,张良只好躲了起来。十年过去了,陈涉等人起兵谋反,张良也聚集了一百多个青年,半路上遇到刘邦,率领着几千人,就归附了刘邦。张良多次根据《太公兵法》向刘邦献策,刘邦很赏识他,经常采用张良的计谋。项羽废除秦朝后,便邀请刘邦到鸿门相聚,想杀掉刘邦。幸有张良的朋友项伯在项羽手下做事,秘密告诉了张良,让张良逃跑,张良没有答应。张良便让刘邦去赴会,并与项伯、樊哙等人协助刘邦逃走,危机足以解除。张良与陈平后又多次向刘邦献计,刘邦打败了项羽,并称赞张良道:“子房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张良对刘邦的忠诚和他的聪明令我赞叹,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刘邦能在一开始一直惨败的十万人战胜一直完胜的项羽的四十万人,因为项羽太骄傲了,刚愎自用,不愿意接纳贤才,只相信自己这才造就了他失败的原因。
多读书,读好书,书中自有黄金屋。多读中外名著,了解更多的问题。人的一生不能延长,却可以用你的知识将其无限变宽,为了自己的美好的人生,多多读书吧!
有人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的确,漫游书海,阅读好书可以让你拥有无穷的智慧。我读过许多好书,但最令我印象至深的还是这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翁歇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一起在伦敦及外地办案的故事。其中一起案件“狮鬃毛”我就特别喜欢。福尔摩斯去海边度假,不料却遇到命案――一名男子离奇死亡。紧接着,一只狗死了,一位教师受了伤,并且都是在同一个地方受到了伤害。福尔摩斯起初白思不得其解,最终在一本书里了解了凶手――水母,触手30米长,被触手碰到的生物都会中毒身亡,案情终于解开了。
我喜欢这本书的主要原因就是精彩。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曲折离奇,每起案件的上半部分写了福尔摩斯用他超强的侦查力查出的线索以及推理出的作案过程,让读者产生疑惑――他是怎么发现的?下半部分就写了犯罪者的故事以及推理过程。通篇读完,让读者意犹未尽,欲罢不能。
这本侦探小说,除了带给读者一番惊现刺激之外,也让我领悟了一些道理。福尔摩斯怎么会有远超常人的侦察力呢?其实,他并不是多么厉害,而是他有见微知著的能力。只有见微知著,才可以发现许多细小的线索。同理,在人生的道路上,见微知著才会成就大事。每读完,我都会对这个道理进行深深的体会。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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