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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是一篇描写自然风光的出色散文,将它与此前的同类题材《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相比,使人感到它有两点突出的变异:
一是感情格调有所不同。
二是语言风格的变化。
读《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使人感到其中流露出作者淡淡的哀愁,而《春》的感情基调则轻松愉快、充满活力。何以会如此?我猜想至少有这样两个原因:
一是本文系朱自清应约为中学撰写的语文教材,从培养青年积极向上出发,作者采用了相应的积极、乐观的感情基调。
二是作品的青春活力,反映了作者写作时的心境。
《春》大概写于1932年下半年或1933年初。1932年8月,朱自清漫游欧洲回国不久,便与陈竹隐女士结为美满夫妻,并于同年9月出任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主任。33年4月,又喜得贵子。朱自清生活中的顺境与幸事,不能不对《春》的抒情格调产生影响。作者乐观感情的倾注,使得作品情景交融、诗情与画意结合。再从语言方面看,《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的语言固然是漂亮的,但有雕琢痕迹,不够自然。而《春》的语言则简朴、活脱、口语化。如写草,“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
写花,“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这些语言都是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生动活泼,节奏明快,语短意丰,表现力强。作者为了更好地描写春天,还采用比喻、拟人等多种修辞方法,使春天形象化、人格化。前面引用的文章的结尾部分,便是这方面最好的例证。朱自清不愧是语言大师,他用文笔把短暂的春天从自然界拉回到书面上,使其四季常驻,随时可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