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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书中有一篇文章《狗、猫、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鲁迅在《狗、猫、鼠》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爱猫的原因。其实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奸笑。
鲁迅先生说他厌恶猫的第二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虎、狮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此刻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本性,其实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比谁都用心,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这篇文章还告诉我们,老鼠并非全部都那么厌恶,其实有些鼠还是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的,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我们能够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
从这篇文章里我还学会了站在不一样的角度思考问题,可能会有不一样的答案,我会继续多读几遍这篇文章,更加深刻的体会文中的深意。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见了猫儿,这回可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作《朝花夕拾》,不得不佩服他的才华,可以说他太有才了!今朝我读的是狗猫鼠,我对其有独特的见解从标题来看,为何将猫放在最中间呢?因为作者仇猫,而狗与鼠与猫都有关联,这标题很诱人,其中一二只有读过才知道!
其次,这里不光是作者对猫的恨,对隐鼠的爱,还不乏蕴含着对人世间的.虚伪,堕落,他曾说过“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同时作者以猫喻人,揭露了当时迂腐的礼节,结婚愣跪3天!也揭露了有些人的无病呻吟,扶媚怪作之态,将旧社会揭露得一干二净!
同时我对有的地方有些不解,像文章第一段和最后一段,望观此感者在评论处指点迷津,多谢!
在《狗猫鼠》中,鲁迅记叙了他仇猫的原因,也写了猫和狗成为冤家的原因。因为猫总是喜欢折磨食物,还经常在半夜叫,所以鲁迅是不喜欢猫的。猫又很不忠诚,而狗就不同了,狗特别忠诚,会认定一个主人。
这就令鲁迅更加讨厌猫了。但鲁迅讨厌猫的主要原因是他知道了自己的隐鼠是被猫弄死的,虽然后来知道了并不是猫做的,而是他的长妈妈。但鲁迅还是不喜欢猫,只是没有之前那么讨厌了。鲁迅通过描写猫和狗成为仇家的原因,来讽刺当时社会的腐败。
合上泛黄的书页,指尖仿佛还有一丝书墨气息。我凝望着那薄如竹片却又厚重无比的书脊,闭了眼,陷入无尽的沉思中……
“朝花夕拾”,多么动听的名字,十篇带着流水般纯朴气息的散文,里面又包含了多少复杂的情感!对故乡的怀念,对亲人的思念,对师长的敬重,对童年的向往……少了些批判,多了些追忆,少了些凌厉,多了份真情。是的,恐怕这是鲁迅的一个梦吧。远离尘世的纷争,人们的排斥,回到自己的青少年时代,以一个孩子、一个青年的纯朴而年轻的心去看待这个世界,看待身边的人。有一个古老的绍兴城,承载着如烟的往事,悄然入梦……我看见了这个梦,也宁愿相信这是个梦。
这个梦的童年部分,是我最喜欢的,也是最质朴、最纯真的。这个梦里少有批判,少有仇恨,少有那个愤世嫉俗的中年男子。有的只是一个天真聪慧的小童,在百草园中拔何首乌,在灯光下听长妈妈讲故事,或者趁先生不注意,偷偷在纸上描绣像。他是纯真的,更是有思想的,他反对封建教育对儿童思想的束缚,他反对迷信和怪力乱神的说法……正是他先进的思想,让他具备了成为一个大文豪,一个批判家的条件,不是吗?
慢慢地,慢慢地,鲁迅的童年随风而逝,渐行渐远。他的求学之路逐步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有幸的是,在这条路上,我看到了《琐记》这篇精彩而深刻的文章。它讲述了鲁迅长大后,由于家道中落,不得不外出求学,继而出国留学的故事。在这里,我认识了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鲁迅,也看到了辛亥革命后社会的种种弊端。衍太太虚假的善心和丑恶的嘴脸使我憎恶,“维新派”腐败的作风令我气愤。我知道了鲁迅为何要出国留学,直至弃医从文。我看见了一个蜕变的鲁迅,更看见了一个即将被唤醒的中华!
我们不是书中的鲁迅,却在感悟着书中的鲁迅。往事如烟入梦来,三味书屋和百草园相映成婆娑倩影,迎赛神会也随鲁迅的成长渐渐远去。我们在读《朝花夕拾》中成长,在读《朝花夕拾》中感怀。我们只有感悟着,并成长着,将它化作一纸清梦,永远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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