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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暑假,我读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兵猴传奇》,这本书不仅描述了猴子们对死亡的恐惧,还深深地表现了最宝贵、最温暖、也最无私的爱。在森林里,有一只猴子叫大白牙,它有一对洁白锋利的牙齿。因为打败了别的入侵猴王,被猴王封为猴兵。文中的兵猴大白牙勇敢、强大。后来,一头绿头乌雕经常来猴群捉猴吃,为了打败它,兵猴大白牙即使已经感到深深的恐惧,可它收到了猴王后蓝蝴蝶的鼓励,为了不让其他的猴子也被死神夺去生命,它就在等死和放弃之间选择了第三条路――那就是与乌雕同归于尽。其中大白牙大战绿头乌雕的情景最精彩。
大白牙踏着长长的猴梯,轻盈一跳,扑进了雕巢。它拧断了雏雕红嘴壳的脖子,咬伤了黄嘴壳并把它从雕巢摔落下去。当它准备完成任务准备撤退的时候发现长长猴梯不见了。它被出卖了!它被猴王金氅出卖了!它被萨蛮猴群出卖了!它根本不是乌雕的对手。就在它乖乖等死的时候王后蓝蝴蝶的叫声激活了它的自尊心,它努力表现出粉身碎骨的勇敢来。当两只遒劲的雕爪朝大白牙抓来的时候,它猛的往上窜跳;雕爪抓住了它的腿,在这同一瞬间,它的两条胳膊圈住了雕颈。绿头乌雕扑扇着翅膀飞上天空。大白牙搂住雕脖拼命的咬雕的肩胛。弯如铁钩的嘴喙在大白牙的后脑勺啄出好几个血洞,绿头乌雕用另一只雕爪来撕扯它的腿,它感觉到自己的两条腿就像拆零件一样,脚掌、小腿、大腿,迅速被撕烂了。它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它的血快流干了。它太渺小了,无论如何也打不到同归于尽的目的。它气馁了,绝望了,想放弃了。它无意间看见蓝蝴蝶爬在猛犸崖山顶上,正抬头望着它。它突然有了一种幸福感。当猴群溃逃时,蓝蝴蝶却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独自留下在猛犸崖山顶陪伴它,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为了报答蓝蝴蝶这片恩情,为了让蓝蝴蝶免遭绿头乌雕的X害,它将所有的力量都凝聚在牙齿上,狠命的撕咬绿头乌雕的肩胛骨,它的牙齿一颗一颗的崩断,它人发疯般的撕咬。咔咔,传来雕骨碎裂的声响。绿头乌雕失去了平衡,直线坠落。它们同归于尽。大白牙牺牲的壮烈,猴群给了它最高的荣誉――树葬。
《兵猴传奇》这本书,让我既爱“大白牙”的忠勇,又爱“蓝蝴蝶”的善良,让我既憎恨那绿头乌雕的凶恶残暴,又厌恶那“金氅”的背信弃义。我要把这本书推荐给所有的朋友看,让大家都能成为勇敢的人!
我知道我早已过了读童话的年龄。不过,c.s.刘易斯说,"你会长大到要再读童话。"于是,当我想再读童话时,我借来了整套他的《纳尼亚传奇》。
狮王阿斯兰的歌声响起,黑暗的天空忽然群星闪烁,在遥远的地平线附近,天空渐渐变淡,变成灰色,灰色变成白色,白色变成粉红色,粉红变成金色,然后太阳出现了。阿斯兰唱起新歌,河谷铺满碧草,河岸长出野玫瑰和杜鹃。纳尼亚诞生了。
还记得暂住接收露西他们住下的乡下老教授吗?就是他亲眼目睹了纳尼亚的诞生。他接受了阿斯兰送给他的苹果,并把苹果核种在院子里,然后用那颗树的木头做成了他家的衣橱,衣橱的魔力就是可以通往纳尼亚。后面的整个故事就这样出现了。而知道了这段故事足够让我兴奋一下了。
读完了这个美丽的故事,我好像不能继续这么认真的读完每一本了,我不得不复习了电影版的三部曲。看的时候仍然像第一次看时一般惊奇和沉醉。
略过中间几部,看到最后一战,纳尼亚毁灭了,而阿斯兰带着信仰他的人们,跨过一道门来到了新的真正的纳尼亚,开始了幸福的新生活。阿斯兰告诉露西他们和父母都在一次车祸中已经死去了。看到这里,我想我知道阿斯兰是谁了。这确实是个童话。
最重要的忘了说了,这七本书比哈利波特那七本要薄的多,最重要的是阳光的多。我喜欢这样的童话书。至于哈利波特。我曾经的最爱(我读过6本),越写越感觉黑暗和恐怖,基本上我放弃了。
旧日漂泊的渴望在欢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复苏,再一次宣布醒来的喝彩。
这首诗是杰克・伦敦的闻名小说《荒野的呼喊》中作者心里的呼喊,这呼喊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我怀着敬仰的心境读了这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一定要做日子中的主宰者,做日子的强者的精力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鼓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走,并且还卖到北极,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以强凌弱的世界。面临恶劣的环境,巴克的野性开始渐渐复苏。面临翻山越岭中,巴克在奄奄一息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
桑顿被害今后,巴克被荒野呼喊,回归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领头。巴克在面临困难前斗争,选择成为日子中的强者,这一点也就表明了,“只要斗争就能成功。”巴克告诉咱们一个道理,日子中要做强者,强者才干自己主宰自己的生命,而弱者只能被欺凌,最终沦为悲剧。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经过以强凌弱来反映人类。所以在日子中咱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咱们也同样会徜徉在人生低谷,咱们必须英勇的面临,坚强的与生命对立,才干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日。
本书告诉咱们,原始的森林生计规律;想要生计下去,就必须做日子中的主宰者,这便是以强凌弱。
这本书是我在三年前比赛时所获得的奖品。当时并没有仔细地精读,随便翻了几页就丢在了书海之中。
到了初三下学期,我每天都不停写着千篇一律的数学题,感到万分地无聊。一天做完了作业小憩之时忽然见到这本书,便取下来一阅。那是一个个既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欧几里得、阿基米德、欧拉、高斯、冯・诺依曼……或许这就是数学世界的模样。这本书用小说般的语言、略带幽默的风格,把原本枯燥的数学溶入历史之中以方便于人们去记忆。所以像莫言这样的文学家也对这本书赞不绝口。
我是学过数学思维的。在刚进初中时有这门课,我也知道了完全数亲和数,听说过有个叫泰勒斯的人测过金字塔多高。甚至在那时我还自己钻研出一个定理来,开心了好半天。那时的老师是苏州大学的教授,他也是将数学溶在历史里讲(这会让数学有趣得多)。不过那时要中考,自然没有什么时间看这类书。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我才安心地捧起这本书来看。要知道,中学数学老师是绝不会告诉你费马大定理是最开始只是一个在数学书上的批注,或许他自己也不知道。
仅仅这本书的外表,就足够我收藏好。它扉页上有本书作者――蔡天新教授的亲笔签名。蔡教授是来过三中讲座的,他不仅研究数学,同样是一个诗人,一个摄影家……正是因为多重身份,他才能写出这样的一本书来。或许有一天我也可以不仅仅是在这里写这样的读后感,而是用诗一样的语言,去解释一个数学公式……
温热真挚的心能抚平很多很多。读一次孟婆,心便会多痛一分。记忆中的影视作品,关于孟婆的书籍几乎都是悲伤的代表,爱而不得,迫不得已,悲凉凄婉。奈何桥畔,总有佳人身影立在那,站成孤独和凄凉。
作家李莎笔下的孟婆多了一丝洒脱,平添了几分独特的魅力。孟婆美丽,善良,为免世人情愁思怨,主动辞去天界散官,选择去奈何桥熬孟婆汤,解世人千愁。得知危害众生的是自己的兄长,毅然除去人间瘟魔。她有血有肉,读孟婆,仿佛感觉孟婆真的在身边。
相遇又分离本就是人生常态。孟婆给别人熬过那么多汤,见过那么多悲欢离合。可当她回忆起前尘往事,她终究还是放不过自己。成为孟婆只是为了再见那人一面,可惜,生生世世都没有相见。
读到这,难过的情绪一下子偷跑出来了,压都压不住。伤孟婆爱而不得,连相见都是奢望。叹孟婆不忘初心,不弃大爱,不舍小爱。说等一个人就是等,不论时间长短,你说她执着,她就是执着,可你看她也执着的洒脱。孟婆想必早就明白相遇不可强求,分离是常态。这一点,我真的很佩服她。
李莎在这本书这样写到;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是对孟婆爱情的真实写照,既然天意如此,不如互相相忘于江湖。这或许是对两人最好的结局。爱情是什么,谁也说不出来个所以然。一个人的爱情,或许更美。
抱着那些美好的回忆,站在奈何桥上,慢慢熬煮着孟婆汤,记住又忘记,忘记又记起。等孟婆汤改名叫无忧汤的时候,孟www.tbxv.com婆会不会变成一个名叫无忧的姑娘,去经历她该经历的,遇见她该遇见的人。未曾发生的,所有的都是最美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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