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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红的高粱在这片无垠的疆土之上蔓延直至天际。像火一般,原始、野性,富有生命力。
这部叫做《红高粱》的中篇小说于1978年在《人民文学》杂志中发表。而其作者,便是中国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
这是作者第一次透过这部书将高密东北乡安放在了世界地图的版图上。在中华民族的眼中,红,象征着喜庆、生命力。在这片高粱地上,如同烈火团簇一般,人们的红褂、红裤、红头绳……如同头顶的烈日,像脚下的红高粱。书中的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也似这片高粱般火热。与往常的小说不同,莫言用精妙的文笔将余占鳌与那些温润如玉的才子书生区别开来。那种汉子的刚硬透露着最原始的生命力。在与九儿一见倾心后与她在高粱地里野合。不顾旁人言论,依旧不改真情,敢爱;直到后来日寇侵入,带领着弟兄们抗击,为的是保住脚下这片土地,敢恨。性格刚强的九儿,在经历被父亲卖给单家,多次被妯娌陷害,村民言论纷纷之后,却依旧能够冲破封建束缚做回真正的自己。从不知人事的懵懂少女、到为人妇、为人母,再到酒坊的女掌柜,最后点燃高粱酒与与日军同归与尽……尽管这段爱情不被世人所看好,但她绝不会因此而放弃爱的人。牺牲自己,不过是为了保全豆官、保全她的男人,保全这片土地。
在他们的身上,我感受到了那份富有穿透力的不羁,看到了他们为了追求,努力打破旧礼教。周迅主演的电视剧红高粱中胡希希演唱的片尾曲《九儿》中唱道:“身后的那片田野啊,手边的枣花香。高粱熟来红满天,九儿我送你去远方~”短短几句歌词,但句句却饱含真情。九儿又何尝不是千千万万的人们呢?这篇本充满野性和对原始欲望的红高粱在诺贝尔文学奖颁奖的时候,被称为“魔幻现实主义”莫言用那种残忍的力量,撕去了社会虚伪的温情面纱。尽管不是文学一般的含蓄而优雅的表达,直白的描写暴力肮脏与残忍却让读者看到了真实的人性扭曲。
高粱地上的人们用自己的不羁和野性,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在保护这片土地DD这是一片被人民们踩踏出来的圣坛。当日本人将这片高粱地践踏在脚下时,高粱却并没有就此摧残。我始终坚信,不论是被剥皮示众的罗汉,还是余司令的挥泪斩叔,这些正义化作的灵魂将会永生永世的长存于此。
透在空气中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和着原始的生命力,弥漫在万里的高粱地里。
《红高粱》这篇小说是莫言1986年的作品,但是我直到现在才看过这篇文章,就像我也是莫言被推选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才知道在中国有这样一位作家的存在。往昔,我只知道郑渊洁、小四、韩寒、杨红樱等等为数不多的作家,像这种写这种在我们现在学生眼中out的小说的作者,真的很少关注。这也没有办法,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有谁会在意这种疼痛文学呢?感谢莫言,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中国文学。
这篇小说不长,写的是在作者的红高粱之乡高密抗日的事。
只有88页的篇幅,却很经典。作者的视野很广,的确在描绘场景上很突出。虽然,只看过一遍,我也说不出来这其中的什么情感什么思想,但这都是小事。这些内容,留给那些出语文试卷的变态老师思考吧,争取让莫言也拿不到阅读的满分是最好的。
文中,用了第一人称方便抒发内心情感,又用了一种很神奇的第三视角,如“我奶奶”又进行了第三人称的第一视角,进行心理的感觉捕捉。虽然大多是虚构的情节,并未发生在奶奶身上,但是读罢,我却没有多少怀疑,只是觉得很匪夷所思,但是我想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在莫言笔下,父亲是个土匪种。跟着干爹这个余司令小小的抗日,在这个队伍中,还有他家里的负责喂骡子的罗汉大爷等等小人物。罗汉大爷被抓走以后,本来可以逃跑的,但是为了牵骡子,骡子不走,暴露了目标。后来被日本人拉出的一个当地屠户杀死,真是求死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这个场景是这篇小说最残酷的最血腥的一个场景。在没死的时候,剐出一张人皮,在痛苦中死去。事后,这个当时为了保全自己,杀了罗汉大爷的屠户孙五三个月后中风,变得嘴斜眼歪,然后很快就死去了。这究竟是不是乡亲说的报应,这就要读者自己评判了。
莫言还大量运用插叙的手法,回忆了奶奶和余司令的过往生活。奶奶被卖牲口一样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这让奶奶伤心不已,当时莫言的爷爷(后来的余司令)刚好是抬花轿的轿夫,在经历了一场路边抢劫风波和拯救奶奶这段失败的婚姻事件后(但是这段婚姻是没有公开的,因为是爷爷杀了奶奶的夫家父子,之后就有了他们的孩子,是不是很复杂,很传奇?),成功的得到了奶奶的心,有了后来的莫言父亲豆官。
最后,由于打游击的余司令被另一只游击队坑了,导致队伍没有盟友支持,而几乎全军覆没,战利品被“盟友”笑纳,这又是一大讽刺,侧面回答了“当时为什么日本侵略的脚步这么快?”这个问题。而在这场战斗中,莫言的奶奶在给队伍送鸡蛋烙饼的时候,胸部中枪而死。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自己的男人还在前方与敌人枪战,儿子在为自己止血无果后死去。这就是真男人吧,舍小家为大家。我是被感动了。
文中还出现了一部分很难懂的词语,还不是我现在能够理解的范畴。总之,我的首读后感就是这些,这个时候我来说这本小说好,不知道是不是附庸风雅了,呵呵。
最近,我阅读了一篇莫言写的小说,这本书就是《红高粱》,一看到这本书,我就有种爱不释手的感觉。
《红高粱》主要讲的是“我”的爷爷和奶奶号召乡里的人,组成一支抗击日本军的小分队。他们在红高粱地里伏击,使鬼子们无处可躲,尽葬身于此地,但有时也会失利,也会死伤多人。如果有“我们”的人被活捉,宁死也不屈,这时,惨烈的一幕就出现了:活剥人皮!“它们”把中国人的皮毫不犹豫地给撕了下来,肚子里的肠子已经出来,脑子中的各种东西都已散落在地……但这些笃烈之士虽然难免一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是大骂日本人,还是喊着爱国的口号,他们的眼光是坚定的,那鲜血流出的红是刚烈的,那鲜血流出的红是顽强的。“我”的奶奶最后一次和日本人打仗时,被“它们”和一帮狗汉奸用枪活活的给打死了,奶奶在红高粱地里流尽了了最后一滴血,那鲜血流出的红是光荣的,是为国家献出的那份红,这些红与高粱地融为一体,分不清哪是血,哪是红高粱……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颇深,我心里十分痛恨日本人,也十分同情我们中国人。日本人是无情的、残暴的、凶神恶煞的,中国人是有情的、无辜的、团结一致的;日本人的心是奸诈的,中国人的心是善良的。我们既要维护世界的和平,但是也不能被欺负!通过我们全体中国人的努力奋斗、艰苦创业,我们的国家变得越来越强大,立于世界之巅,而邪恶的日本一定会遭到报应!我们所有青少年一定要不断学习,使我们的国家越发强大!让我们以国家而自豪!让国家以我们为骄傲!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在莫言的心里,爷爷(父辈)充满了让人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个桥夫,但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情“去杀人;他本是个农民,却为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女子,却也感爱感恨,深明大义,具有男子汉的气魄。就连当时年仅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郎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神秘的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健康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就是莫言要寻找的故乡,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这是一部解放人性,灌注了无穷无尽生命力的小说。作者莫言用最直接,最朴实无华的语言,生动地展现了一个充满压抑与反抗,逃避与面对,彷徨与坚定的现实世界。在那一望无际的高粱地中,穿梭于内心渴望与外部束缚的儿女们,用自己的青春与生命,深刻地诠释了他们对于自由幸福的追求和对民族大义的坚守,向那压抑本性的封建礼法做着最有力的抗争。
在读过这部名作之后,我对于书中那片高粱地产生了无比的憧憬与向往之情。所幸本人所在地与书中所描述的那个神秘而震撼的高密东北乡不远。于是,去年夏天,终于能够一睹其真容。那时候眼前所展现的一切,那直击人心的视觉冲击力,令我至今都难以忘怀。我去的当口恰逢高粱地刚刚被浇灌,甚至连枝叶上的水珠还未彻底蒸散。一根根大红色高粱如同一位位正在孕育生命的母亲,骄傲的挺直着身躯,向前来膜拜的观者绽放出夺人心魄的生命力。站在高粱地中,仿佛能够听到高粱的每一段枝节都在嗡嗡作响,似乎一瞬间这些红色的生命就能够冲向云霄。而那饱满的红穗头更是如同姚撑破自身的束缚,坠落到那粘稠黄土地一般硕大,美好。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红高粱地所独有的风情。
只有在如此充满原始魅力的地方,才会成长出如同书中那群有血有肉,叛逆张扬的人,才会产生那么一个石破天惊的故事。在高粱地里长出的人们是人类最初的情感最不加雕琢的展现,是最为坚定与执着的生命体。当时社会的压抑如同一张无形的大网,企图剥夺人性中最富有朝气的生命力量,让人们沿着所谓的固定轨道艰难爬行。可是书中的人物,无论是看似柔弱的“我奶奶”九儿,还是土匪与英雄气并存的“我爷爷”占鳌,甚至于恋儿,罗汉都在用生命呐喊着不屈与坚韧,顽强与执着。正是有了这股挣破一切的勇气,人们才能够不断地改变现有的环境,才能够追求到如此清明美好的时代。
如今,离这部作品发表的时间已经过去几十年了,但是其魅力却丝毫没有减退,反而更加熠熠生辉。最近几年,根据这部作品所改变的电视更是被搬上了屏幕,继续用其独特的影响力感染着九零,零零后的新一代读者。相信无论是何时期,那一片大红色的都会绽放在读者们的心中,屹立不倒。
火红的高粱在这片无垠的疆土之上蔓延直至天际,像火一般原始、野性、富有生命力。
这部叫作《红高粱》的中篇小说于1978年在《人民文学》杂志上发表,而其作者,便是中国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
这是作者第一次透过这部书将山东高密东北乡安放在了世界地图的版图上。在中华民族的眼中,红象征着喜庆、生命力。在这片高粱地上,如同烈火团簇一般,人们的红褂、红裤、红头绳……如同头顶的烈日,像脚下的红高粱。书中的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也似这片高粱般火热。与往常的小说不同,莫言用精妙的文笔将余占鳌与那些温润如玉的才子书生区别开来,那种汉子的刚硬透露着最原始的生命力。在与九儿一见倾心后与她在高粱地里野合,不顾旁人言论,依旧不改真情,敢爱;直到后来日寇侵入,带领着弟兄们抗击,为的是保住脚下这片土地,敢恨。性格刚强的九儿,在经历被父亲卖给单家,多次被妯娌陷害,村民言论纷纷之后,却依旧能够冲破封建束缚做回真正的自己。从不知人事的懵懂少女、到为人妇、为人母,再到酒坊的女掌柜,最后点燃高粱酒与与日军同归于尽……尽管这段爱情不被世人所看好,但她绝不会因此而放弃爱的人。牺牲自己,不过是为了保全豆官、保全她的男人,保全这片土地。
在他们的身上,我感受到了那份富有穿透力的不羁,看到了他们为了追求,努力打破旧礼教。周迅主演的电视剧红高粱中胡希希演唱的片尾曲《九儿》中唱道:“身后的那片田野啊,手边的枣花香。高粱熟来红满天,九儿我送你去远方……”短短几句歌词,但句句却饱含真情。九儿又何尝不是千千万万的人们呢?这篇本充满野性和对原始欲望的红高粱在诺贝尔文学奖颁奖的时候,被称为“魔幻现实主义”,莫言用那种残忍的力量,撕去了社会虚伪的温情面纱。尽管不是文学一般的含蓄而优雅的表达,直白的描写暴力肮脏与残忍却让读者看到了真实的人性扭曲。
高粱地上的人们用自己的不羁和野性,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在保护这片土地——这是一片被人民们踩踏出来的圣坛。当日本人将这片高粱地践踏在脚下时,高粱却并没有就此摧残。我始终坚信,不论是被剥皮示众的罗汉,还是余司令的挥泪斩叔,这些正义化作的灵魂将会永生永世的长存于此。
透在空气中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和着原始的生命力,弥漫在万里的高粱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