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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 红高粱 读后感(范文五篇)

2023-01-09 09: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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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莫言《红高粱》首次上荧屏

改编自莫言原著小说的电视剧《红高粱》将于10月27日登陆东方卫视梦想剧场。昨天,东方卫视在上海举办该剧开播发布会,导演郑晓龙与制片人曹平,率主演周迅、朱亚文、黄轩、宋佳伦等亮相。

对于此次接拍《红高粱》的原因,郑晓龙坦言:“《红高粱》实际上是山东卫视买了莫言的小说改编权,然后想找人来拍,就找了我。我一开始没答应,但看了故事大纲,我还是有了拍的愿望,这可能是我拍的第一部年代剧。”此前,莫言的这部小说曾被张艺谋改编成同名电影《红高粱》,如今改编电视剧,在郑晓龙看来难度不小。“原素材不是很够,合成电影是够了,但要制作几十集的电视剧,需要更多内容,内容还必须跟莫言小说的价值观和主题比较贴合。”为此,电视剧《红高粱》在丰富剧情的前提上尽量忠实原著,“人物命运主线基本差不多,小说原来是以余占鳌为主,这次是以‘我奶奶’为主,女性的角度更多。”

莫言看了剧本,表示认可。在郑晓龙看来,莫言是个特随和的人。“他是个艺术家,他有对艺术考量的标准。莫言知道小说和电视是不同的艺术门类,允许创作空间,这是很懂行的做法。他女儿管笑笑也参与这个片子的编剧工作。”选择周迅出演“我奶奶”这个角色后,郑晓龙在第一时间告诉了莫言。“周迅本身演技非常好,身上还有女汉子的劲儿。莫言说,他对请周迅来演表示肯定。他说写小说的时候,以他奶奶为原型,个子还不如周迅高。之前电影版选定巩俐时,莫言一开始并不看好,他觉得奶奶的形象不是这样,但演出来非常好。”

无可否认,巩俐在电影版《红高粱》中的表演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而周迅主演《红高粱》的消息一曝光,外界就颇为好奇:一个古灵精怪的江南女子,如何超越巩俐在电影版中野性十足的北方女人形象?对于质疑,周迅先是大方夸奖巩俐是“文艺女青年的鼻祖”,随后又表示,不应该脱离年代背景和艺术形式谈超越,“每个观众都有自己的观看习惯,这些改编某种程度是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拍戏也没必要去复制到一模一样,各取所好就行”。

第二篇:莫言红高粱读书笔记

莫言红高粱读书笔记

【篇1:《红高粱》读书笔记】

对战争历史的民间审视

对外汉语09级对外汉语2班 20090510623

摘要: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莫先生的《红高梁》张扬的个性的解放精神——敢说、敢想、敢做。关于抗日战争历史的小说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莫先生的这部小说与以往的革命历史小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司令余占鳌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故事。

关键词:红高粱 历史 民间世界 战争

“《红高粱》是我又爱又恨的产物,我对我的故乡一直持有这种矛盾的态度。我对故乡人的爱、对红高粱的爱转换成批判和赞美;我对故乡人的恨、对红高粱的恨转换成赞美的批判。批判的赞美和赞美的批判是我对人生对作品的态度。这种态度灌注到作品的字里行间中并成为作品的灵魂,所遇,这作品就会出现纷繁多彩的 1 艺术风格和思想内涵。”○

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部分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二是写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击日本侵略时期的爱情故事。前一条抗日故事的线索,写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残酷的剥皮致死,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伍,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成斗争。后一条爱情故事线索中,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的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苟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风病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成为她的地下情人。我们不难看出这两条故事线索中,始终凸显出来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和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与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概括的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的讲述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内容。

要进入红高粱小说的艺术世界,首先会遇到那恍成血海的红高梁,会看到作者在各种情境下以各种色彩描绘着红高粱的形象。在我看来,“红高梁”是一个巨大的整体象征,它是我们理解和把握整部作品基本精神门户、路标和钥匙,它又是作者全部创作冲动的契机和兴奋点所在。我们在最初很容易把他看作是一种常见的托物拟人的比喻和陪衬式见证,如小说所写“每穗高粱都是一个深红是成熟的面孔,所

2”有的高粱合成一个壮大的集体,形成了一个大度的思想○,那股弥漫田野是腥甜味

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但是,我们继续读下去会发现,它远不是一般的托物拟人,也非寄寓抽象意义的物件。且看,“一穗一穗被露水打得精湿的高粱在雾洞里忧郁的注视着我的父亲,父亲也虔诚的望着他们。“父亲”恍然大悟,明白了它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它们根扎黑

3”这里,红高粱成了有生命土,受日月精华,得雨露滋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活物,作为一股不可忽视是积极能动的力量,参与和渗沥在作品中,把一切的人和物粘和贯通为一体。但是,我们依然不能全部理解这“活物”的象征究竟是什么。到了作者写戴凤莲之死时的诗意郁勃、想像飞腾的笔墨,我们顿然感受到红高粱象征的深厚蕴底。作者写到“奶奶听到了宇宙的声音,那声音来自一株株红高粱??奶奶觉得天与地、与人、与高粱交织在一起??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了高粱地里,都冰雹般 的打在高粱是梢头,在黑土上扎根开花,结出酸涩的果

4” 实,让一代又一代承受??○

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了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 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又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唯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矫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刻画中。比如我奶奶那丰满鲜活的女性形象,她却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罗汉大爷的忠诚、坚忍、不屈不挠的农民本性,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和方面,都非常鲜明的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价值取向,小说里所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我爷爷”和“我奶奶”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和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之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说,这部小说的用意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者对民间自由自在、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赞美。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孝子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的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越加变得浓烈感人,无疑作家是把民间作为理想是生活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的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是热情奔放是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醇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是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在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 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

但是也不能不看到,把民间世界认同为一个理想状态,事实上也会使描绘其中粗鄙丑恶的一面变得自然起来:像红高粱中有关人物粗俗性格的刻画,有关残酷杀戮(特别是剥人皮那个自然主义式的血腥场面)的描写,都以刺激的暴力展现出与作品整体相和谐的美感,但是,在根本上,这种倾向反映了民间世界与生俱来的粗鄙文化形态。只不过这种倾向在红高粱中还能因为作者饱含的艺术理想而保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度,依然有利于体现作品中所蕴含的人文关怀。

有关红高粱,值得述及的还有这部小说在写作上的新颖之处。莫言先生在红高梁中几乎完全打破了传统的时空顺序与情节逻辑,把整个故事讲述得非常自由散漫。但这种看来任意的讲述却是统领在作家是主体情绪下之下,与作品中那种生机勃勃的自由精神暗暗相合。此外,莫先生还运用了大量充满想象力并且总是违背常规比喻与通感等修辞手法,在语言层面上就形成了一种瑰丽神奇的特点,以此造就了整篇

小说中那种异于寻常民间之美的感性依托。1:莫言于1989年与罗强烈的谈话 注释○

2○3○4:○《红高粱》 莫言著南海出版公司 参考文献: 莫言《红高粱》

《莫言研究资料》天津人民出版社 《莫言研究资料》山东文艺出版社 《新时期文学研究》

【篇2:《红高粱》读书笔记 5000字】

《红高粱》读书笔记

最近的电视上都在上演一部由郑晓龙执导的电视剧《红高粱》,郑晓龙是我最喜欢的电视剧导演之一,之前他导演的甄嬛传我白看不厌,于是立马被这部电视剧吸引。果不其然,这部电视剧情节扣人心弦,演出张弛有度,实乃又一佳剧。片中周迅主演的戴九儿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东北农村妇女却又有着令人折服的智慧与大义。电视剧讲述了在20世纪30年代初,九儿和余占鳌在充满生命力的山东高密大地上,用生命谱写的一段关于爱与恨、征服与被征服,充满生命力的传奇故事。后来才知道这部电视剧改编自中国首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红高粱》,难怪能有这么精彩的剧情,电视剧看了不过瘾便立马把书找来一阅,拜读之后方才领略其中精彩,不禁被莫言的才华所折服。

《红高粱》是莫言的一部影响甚大的作品,他在本书中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家族里的先辈们一方面奋起抗击残暴的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发生着另后代相形见绌的传奇爱情故事。前一条抗日故事的线索,写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残酷的剥皮致死,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伍,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成斗争。后一条爱情故事线索中,余占鳌在戴凤莲出

嫁时做的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苟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风病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成为她的地下情人。我们不难看出这两条故事线索中,始终凸显出来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和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与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总体来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的讲述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内容,但正是这种主题模式才刚刚好将那种激情和自由表现得质朴真实。

不难看出,全书中洋溢着莫言对暴力那独特的丰富饱满的想象力和另人折服的感觉描写。无论故事的情节气氛是华丽炫目、荒诞无稽还是鬼灵精怪,他那丰富的想象空间和澎湃辗转的辞锋总是叫人惊叹不已。而他那赤裸裸的毫无保留性的暴力描写,却总能给人一种窒息的压迫感。同时莫言的这种暴力奇观也往往以身体暴力为中心。如“肚子着了阳光,胀到极点,便迸然炸裂,华丽的肠子像花朵一样溢出来”。这是从听觉和视觉两方面来写这一瞬间“奇景”的。当然瞬间的爆发需要长久的积累,那就是被浸泡在水中的尸体经过长时间的烈日曝晒,肚子胀到了极点,也就蓄积了强大的力量,使爆炸在一瞬间收到了完美的效果。肚子的爆炸并不是缓慢进行的,而是迸然炸

裂,然后散发着腐臭气息的肠子却如姣好美艳的花朵一样溢出来,这种比喻谁能联想到?将腐烂丑陋的事物与美好温柔的事物相联系,反而形成了反面的达到颠峰的刺激效果,从而将人的精神联想推到了极点,使人不得不正视这样一个场景。《红高粱》中最触目惊心的莫过于活剥罗汉大爷的暴力场景。莫言对此仿佛有种享受式的痴迷。他对整个场景的书写可谓是巨细无遗——无论是描述整个过程的宏观流程,还是每一个部位的微观审视。比如他述及罗汉大爷的那两只被割掉的耳朵的状态时,他就不无暴力地指出“父亲看到罗汉大爷的两只耳朵在磁盘里活泼地跳动,打地磁盘丁冬丁冬响”。而最血腥的剥皮场面,莫言的描写可谓是完全不顾读者的心理承受能力,他只是一味地发泄自己的兴奋之情,而这种兴奋的高潮也是他的意识形态的体现。更能直观的让读者感受到日本军人那种残暴与灭绝人性。

值得一提,在这方面的文笔表现莫言有点类似于19世纪西方备受争议的作家萨德。两者都是极度地倾向于暴力描写,为了将这暴力描写到狂欢的程度,他们可谓是倾其精力,用尽了各种手段和办法。他们都是一只从黑暗处伸过来的手,打开了被藏匿了许久的潘多拉的盒子,于是各种丑陋、阴暗、龌龊的事物都纷纷逃将出来,跑入了活着人群中。而从根本上来说,他们这种暴力倾向也从根本上反映了民间世界与生俱来的粗鄙的文化形态。对于莫言来说,他对这种民间粗鄙的文化形态不

加选择的表现方式,也会愈加显示出低俗趣味的性质,而当这种描写一旦失去了某种理念的支撑,那么它就会很自然地堕落成作者感官上的自我放纵。而幸运的是,作者尚有民间理念的支撑,那就是抗日情感。在此场景中,正是对暴力的如此宣泄式呈现才会激起亲历者、旁观者(包括读者)对日本侵略中国、草荐人命的残暴方式的痛恨,同时在小说内部也推动了不同力量抗日激情的勃发和实践。所以,莫言对暴力的表现既如此直白又饱含深意。

另一方面,《红高粱》所张扬的农民的复杂人性观,离不开作者本身的生活体验。莫言在乡村生活了20年,这多年与农民水乳交融的生活,使其更能够深入地了解农民身上的优点与缺点、善与恶,这也为他在创作中书写人性奠定了基础。书中对农民人性的弘扬或批判,正是体现了这种生活积淀。时间一去不返,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在已经逝去的光阴中落幕,而《红高粱》所蕴含的真诚的人文关怀,却使得它永远放射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进入红高粱小说的艺术世界,首先会遇到那恍成血海的红高梁,会看到作者在各种情境下以各种色彩描绘着红高粱的形象。在我看来,“红高梁”是一个巨大的整体象征,它是我们理解和把握整部作品基本精神门户、路标和钥匙,它又是作者全部创作冲动的契机和兴奋点所在。我们在最初很容易把他看作是一种常见的托物拟人的比喻和陪衬式见证,如小说所写“每穗高粱都是一个深红是成熟的面孔,所有的高粱

合成一个壮大的集体,形成了一个大度的思想”,那股弥漫田野是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但是,我们继续读下去会发现,它远不是一般的托物拟人,也非寄寓抽象意义的物件。且看,“一穗一穗被露水打得精湿的高粱在雾洞里忧郁的注视着我的父亲,父亲也虔诚的望着他们。“父亲”恍然大悟,明白了它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它们根扎黑土,受日月精华,得雨露滋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这里,红高粱成了有生命的活物,作为一股不可忽视是积极能动的力量,参与和渗沥在作品中,把一切的人和物粘和贯通为一体。但是,我们依然不能全部理解这“活物”的象征究竟是什么。到了作者写戴凤莲之死时的诗意郁勃、想像飞腾的笔墨,我们顿然感受到红高粱象征的深厚蕴底。作者写到“奶奶听到了宇宙的声音,那声音来自一株株红高粱……奶奶觉得天与地、与人、与高粱交织在一起……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了高粱地里,都冰雹般 的打在高粱是梢头,在黑土上扎根开花,结出酸涩的果实,让一代又一代承受……”,对当地农民而言,红高粱就是他们的世界,红高粱也反衬出了农民们的精神和品质。

从人物表现上来看,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创造性地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和很多文学作品中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了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

【篇3:莫言红高粱读后感800字】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800字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一定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第三篇:莫言红高粱赏析_读后感

莫言《红高粱》赏析_读后感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土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 泄 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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