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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
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在莫言的心里,爷爷(父辈)充满了让人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个桥夫,但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情“去杀人;他本是个农民,却为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
奶奶本是一女子,却也感爱感恨,深明大义,具有男子汉的气魄。就连当时年仅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郎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神秘的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健康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就是莫言要寻找的故乡,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高粱》这篇小说是莫言1986年的作品,但是我直到现在才看过这篇文章,就像我也是莫言被推选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才知道在中国有这样一位作家的存在。往昔,我只知道郑渊洁、小四、韩寒、杨红樱等等为数不多的作家,像这种写这种在我们现在学生眼中out的小说的作者,真的很少关注。这也没有办法,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有谁会在意这种疼痛文学呢?感谢莫言,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中国文学。
这篇小说不长,写的是在作者的红高粱之乡高密抗日的事。
只有88页的篇幅,却很经典。作者的视野很广,的确在描绘场景上很突出。虽然,只看过一遍,我也说不出来这其中的什么情感什么思想,但这都是小事。这些内容,留给那些出语文试卷的变态老师思考吧,争取让莫言也拿不到阅读的满分是最好的。
文中,用了第一人称方便抒发内心情感,又用了一种很神奇的第三视角,如“我奶奶”又进行了第三人称的第一视角,进行心理的感觉捕捉。虽然大多是虚构的情节,并未发生在奶奶身上,但是读罢,我却没有多少怀疑,只是觉得很匪夷所思,但是我想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在莫言笔下,父亲是个土匪种。跟着干爹这个余司令小小的抗日,在这个队伍中,还有他家里的负责喂骡子的罗汉大爷等等小人物。罗汉大爷被抓走以后,本来可以逃跑的,但是为了牵骡子,骡子不走,暴露了目标。后来被日本人拉出的一个当地屠户杀死,真是求死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这个场景是这篇小说最残酷的最血腥的一个场景。在没死的时候,剐出一张人皮,在痛苦中死去。事后,这个当时为了保全自己,杀了罗汉大爷的屠户孙五三个月后中风,变得嘴斜眼歪,然后很快就死去了。这究竟是不是乡亲说的报应,这就要读者自己评判了。
莫言还大量运用插叙的手法,回忆了奶奶和余司令的过往生活。奶奶被卖牲口一样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这让奶奶伤心不已,当时莫言的爷爷(后来的余司令)刚好是抬花轿的轿夫,在经历了一场路边抢劫风波和拯救奶奶这段失败的婚姻事件后(但是这段婚姻是没有公开的,因为是爷爷杀了奶奶的夫家父子,之后就有了他们的孩子,是不是很复杂,很传奇?),成功的得到了奶奶的心,有了后来的莫言父亲豆官。
最后,由于打游击的余司令被另一只游击队坑了,导致队伍没有盟友支持,而几乎全军覆没,战利品被“盟友”笑纳,这又是一大讽刺,侧面回答了“当时为什么日本侵略的脚步这么快?”这个问题。而在这场战斗中,莫言的奶奶在给队伍送鸡蛋烙饼的时候,胸部中枪而死。
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自己的男人还在前方与敌人枪战,儿子在为自己止血无果后死去。这就是真男人吧,舍小家为大家。我是被感动了。
文中还出现了一部分很难懂的词语,还不是我现在能够理解的范畴。总之,我的首读后感就是这些,这个时候我来说这本小说好,不知道是不是附庸风雅了,呵呵。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中歌颂了人*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透过人物个*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应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所浸透。红*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述,都在努力寻求一种**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比较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述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那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最近,读了莫言《红高粱》,原汁原味的红高粱,故事情节简单,历史风情浓厚。高密东北乡的民风淳朴,彪悍,血性,莽砀,粗砺。东北乡人民和日本鬼子的血浇灌和浸润了那汪洋血海般的红高粱,东北乡的天是阴沉的,悲凉的,东北乡的命运是悲惨的,这都如红高粱,高高的秸子,沉甸甸的穗子,永远的低着头,脑袋里总是苦大愁深。
这块土地上的女人,就像这熟透了的红高粱,浑身充满韵味,处处透着高粱酒的香气,看一眼就能撩人魂魄。“九儿”就是这么一个美貌的庄户娘们,因为她,东北乡的土匪,官僚,财主,长工,女人,鬼子展开了爱恨情仇的血泪杀伐,这里虽有民族大义、人间真情、生死之恋,更多的是为了这个女人死了一大片血性汉子。细细读来,不胜唏嘘叹息,结论一个“漂亮女人,别碰”……
一叹“单扁郎”死之冤。
单扁郎,东北乡的大财主单廷秀之子,麻风病人,家有单家酒坊,单家宅子足足几十间,家里长工、短工不下百人,堪称东北乡高粱地里的豪门大户。他爹以一头大骡子下定了聘礼,结果“九儿”誓死不从,在去单家“成亲”的路上,勾搭了轿夫余占鳌,三日后的回门路上,和余占鳌露水野合,激的余占鳌一下子宰了单家父子,至此,九儿获得了新生,也第一次挂上了两条人命。
二叹“花脖子”死的不值。
花脖子,东北乡有名的大土匪,其枪法“凤凰三点头”精准无比,曾经,三颗子弹打掉了县长“曹梦九”的帽子,令东北乡的官匪闻风丧胆。就这么一个风云人物,仅仅因为劫持了“九儿”,摸了摸“九儿”的奶,逼迫余占鳌整整一个春天,沿河打鱼,苦练枪法,终于练成比“凤凰三点水”更牛逼的“七点梅花枪”。就在这个夏天,单枪匹马的报“辱妻”之仇,在墨水河里把花脖子及手下打的头脑开花,血和着肠子趟了一河。虽说“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风流”,但花脖子至死也是窝囊的,好汉没有死在战场上,倒是毙命在一个女人身上,漂亮女人,碰不得。
三叹铁板会“黑眼”活的窝囊。
黑眼,东北乡三大土匪之一,势力最强。在余占鳌和二奶奶“恋儿”一夜情之后,“九儿”因爱生恨,以牙还牙,你出轨,我别恋,一气之下,从了黑眼,在余占鳌被骗济南府的几年里,“九儿”跟了黑眼几年。黑眼,彻彻底底的享受了这个美貌的庄户娘们。但是同样难逃恶运,一个堂堂的铁板会被余占鳌鸠占雀巢,黑眼也以一条死狗的姿态结束了这段孽情。至此,“九儿”又挂走了一个帮会。
四叹二奶奶“恋儿”死不瞑目。
恋儿,余占鳌的二媳妇,曾经单家酒坊管家婆子的闺女,趁“九儿”回家给她娘上坟的空当,在雷雨交加的夜里勾引了余占鳌,“九儿”醋意横生,生生的把二奶奶“恋儿”赶出了家门,赶到了那个“咸家口子”,一住就是八年。“恋儿”也不是省油的灯,生生的逼着余占鳌一家各住十天。就在1939年那个冬天,鬼子进了“咸家口子”,“恋儿”苦求回到单家酒坊,想得到“余司令”的庇护,“九儿”坚决拒之门外。结果,就在那个冬天,鬼子入侵了“咸家口子”,“恋儿”被六个鬼子伦奸致死,还搭上了她和余占鳌的女儿“香官”。由此可见,漂亮女人的男人,也别碰。
五叹日本鬼子惨死东北乡。
这是东北乡历史上著名的战斗;这是红高粱地里的传奇,这是孙家口青石板上的血祭。1939年8月初9,日本少将“中岗尼高”踏上了青石板桥,闯进了鬼门关。他没有想到,鬼子的机枪扫射到了送拤饼的“九儿”的那一刻,自己一只脚已踏进了阎王殿,“九儿”的血染红了墨水河,浸灌了红高粱,死的辉煌而壮美。她的丈夫余占鳌生生的用“哑巴、聋子、痨病、瘸腿、智障……”的这支几十人的部队打跨了鬼子的机动精锐,“中岗尼高”及鬼子们客气他乡,魂归高粱地,墨水河,为“九儿”殉葬。漂亮的女人,鬼子同样惹不起。
六赞县长“曹梦九”,不是自己的女人坚决不碰。余占鳌杀了单扁朗父子,“九儿”被单家管家“刘罗汉”以“勾搭奸夫,谋财害命”告到高密县衙,县长曹梦九,以“九儿”如花似玉,嫁个麻风病人,糟蹋了青春,实在可惜。“糊涂”断案,包庇“九儿”。此时的“九儿”已是“单扁朗“明媒正娶”的妻子,曹梦九县长宣判:九儿合法继承了单家酒坊的产业。当然,九儿也认曹县长为“干爹”,曹县长也成就了“九儿”和余司令的美好姻缘,整部书中曹县长就如“曹青天”,功德圆满。
漂亮女人自古被冠以“红颜”,红颜祸水,似乎是对女人美貌的嫉妒。其实不然,漂亮女人,总能撩拨男人的性欲,让所有男人想入非非。所有的雄性都竞争一个女人的时候,就接近“杀机”了,就要见“血光”了。“单扁郎、花脖子、黑眼”都觊觎“九儿”,结果命陨高粱地。“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想是可以的,但对待女人,那是要“量着肚皮吃个药”,有多大的锅下多少米,贪恋美貌情有可原,千万别去戳拢,戳拢不好付出惨重代价,后悔都来不及了。
漂亮女人,就像一块磁场,吸引一群男人围着她转。每到一处,总能扯出点故事,总能制造出令人唏嘘叹息的情节来。害人害己,除了留下一点供茶余饭后的谈资之外,再无其他,非要说有,顶多就是故事荡气回肠多一点,唏嘘叹息多一点,情节曲折一点,除此,积极意义就不多了。古人云:“家有三宝,丑妻,薄地,破棉袄”,大概如此。丑妻可供白头,薄地果腹,破袄御寒,老百姓籍此祈愿风调雨顺,平安度日。至于“美女”,则是英雄豪杰、达官显贵的“猎物”了。我等无缘,切莫贪恋,邂逅美女,滑溜一下眼珠子就好,如能视而不见,善莫大焉……
“九儿”三十二岁的生命诠释了一个道理,漂亮女人碰不得,敬而远之,莫作非分之想,由此,则可全身远祸。至于能和曹县长这般,则是功德无量了。
暑假,舅公向我推荐了这本《红高粱家族》,我一拿到手就有目不转睛地看起来。看着看着,我马上就入迷了,这就像看电视剧似的,有的时候让人大笑,有的时候催人泪下。
《红高粱家族》是著名作家莫言的长篇作品,小说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人生故事。
“我”奶奶戴凤莲,别看她是个柔弱的女子,当初倔强又有主见的她为了婚姻和爹断绝关系;她还是抗日英雄,不仅仅要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奔赴抗战前线,而且最终献身于抗日战争中。当奶奶为潜伏在河堤坝的游击队员们送大饼时,不幸遭遇敌人的袭击,光荣牺牲在高梁地里。
我爷爷余占鳌是一个非常爷们又非常粗旷的男子汉,他在开篇一出场就表现出了土匪头子兼抗日英雄的双重身份。余占鳌不愿意受制于任何一方势力,对于各种政治势力及地方势力的拉拢,他一概拒绝,独立人格非常强。在国共纷争的大背景下,看到日本人疯狂屠杀百姓,余占鳌奋起反抗。他自发地组建了一支抗日队伍并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的汽车队。他带领着一支七零八落的小队伍,却实实在在地伏击了日本。余占鳌从一个地道的土匪成为抗日英雄。余占鳌领导的农民队伍,没有经过先进革命思想的洗礼,也没有明确的奋斗目标。他们抗日,是因为看到了日军对中国人民的疯狂屠杀,看到了罗汉大爷的惨死等生发出一种复仇心理,也是为了生存自由的一种强烈的生命意识。
我发现书中的每个英雄人物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坚持不懈,屡败屡战。这可不是英雄特有的品质,战争才需的精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
就说我学轮滑吧,妈妈给我报了一个轮滑班,我拥有了一双轮滑鞋,迫不及待地就把它穿上了,教练又给我“全副武装”:戴上护肘、护手、护膝和头盔。我扶着栏杆“一瘸一拐”地走到空阔的大广场。刚抬起左脚,没想到,身子一晃,摔倒在用水磨石铺成的地上,只听见“砰”的一声――我摔个“狗啃泥”,“好疼呀!”我一边说着,一边用手轻轻地揉着疼痛的地方。当时,我真像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孩,坐在地上等人搀扶。这时,教练走过来对我说:“没关系,慢慢练。”他先教我“站”,我两脚成“八”字形,两腿稍稍蹲下,两手前伸,保持平衡。他看我能站稳了,就教我“走”。教练说:“走的时候,保持站的姿势不变,然后,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再把另一只脚放到这只脚前面……”顺带给我示范了一遍。听了教练的话,我更加努力地练了起来。
没走几步“哎哟!”我又摔了一跤。这次,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就不起来了,妈妈来拉我,我懊恼地说:“学轮滑总摔,反正学不会,还不如不学呢!”妈妈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万事开头难,人家不是滑地好好的吗?如果所有人都像你这样。那会怎么样呢?不要灰心啊!”我在练习的过程中,也不知摔了多少回,但我并不灰心,渐渐地我滑得越来越好,连教练都夸我了。我心里美滋滋的,一不小心,我又险些摔倒。我站稳后笑了起来,妈妈也在欣慰地笑了。
现在我已经学会了。一回想起第一次摔倒的情景,就忍不住暗暗笑出声来,我想:“功夫不负有心人啊!胜利果然属于最坚忍的人。”
是啊,如果大家不知道坚强勇敢地面对生活,那么便会一事无成,无法生存下去。难道吃饭噎着了,就再也不吃了吗?我要向抗战英雄们学习,胜利永远属于最坚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