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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在中年时回忆童年的点点滴滴,并写下了一本书《朝花夕拾》,名字正如内容,想必别有一番滋味!就如一朵美丽的鲜花,自如地在清晨绽放,在夕阳西下时将这朵花摘下,夕阳照耀下地花朵早已没了清晨时的鲜艳颜色和美丽的花瓣,也没有了醉人的花香,只能带给人们一段浓浓地回忆……
每个人的童年都好像是一串美丽的珍珠,每颗珠子上都沾满了酸、甜、苦、辣,五味俱全。但无论是何种滋味,都在心里留下了浓浓的回忆。正如《朝花夕拾》中的十个故事,就是鲁迅先生童年时的一幅绚丽多彩的记忆画面。
细细品读先生的散文,眼前仿佛看见了先生小时候活泼可爱,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样子。他时常进入百草园玩耍,虽然有读书的辛苦,但仍改不了一些学生的淘气。
童年是美好的,是自由自在的,让人回味悠长。我的童年也很丰富多彩。小时候住在老家,叫上几个小伙伴到田野里玩,渴了就喝一捧清凉的河水,饿了就摘几颗野果子洗了吃。正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鲁迅先生摘了覆盆子一样,舒适地躺在草地上,边吃果子边休息,直到晚上。当然回家时免不了被骂上几句,但下次照样我行我素。
童年正离我远去,只留下有趣的记忆。倒不如细读几遍《朝花夕拾》,从中回味一下童年。
鲁迅先生,他的名字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众所周知。而我对鲁迅先生的认知依旧停留在语文书上的资料中——“文学家”、“思想家”……提到“鲁迅”,自然就想到“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做孺子牛”,因此心中始终存着对鲁迅先生的敬畏之心。
普通的鲁迅先生却又不普通,他以笔代枪抨击了多少社会的黑暗,揭露了多少丑恶的面孔,说了多少人不敢说的话。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仍是用率真的笔锋书写儿时的人物。因此在鲁迅先生笔下,人物是多面性的,是有血有肉的。鲁迅先生描写人物并不是一味地夸赞、捧吹,光写“优点”。而是将人物原原本本,毫不掩藏地还原到书中,以最本真的姿态大方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例如“长妈妈”——一个守旧的妇女。平时喜欢切切察察,睡觉摆“大”字型,有一堆麻烦的礼节……读的过程中,自己的心情也随着鲁迅先生的回忆活泛起来。到后面长妈妈为“我”买“三哼经”(山海经),我也与鲁迅先生一起,因为这个心地纯朴的长妈妈小小地感动了一把。
黄昏,夕阳西下,残阳的余辉温柔地洒在地上,弯腰拾起地上散落的落花,低头细细地端详,此时落花早已丧失清晨时的娇嫩、鲜美,只余一抹若有若无的残香,勾起尘封已久的记忆……再转身,交付给每一个活在当下的人。
“朝花夕拾”顾名思义,清晨盛开的鲜花,傍晚时分再去将它拾起。意为回忆往事,旧事重提。这么温柔诗意的名字正是鲁迅先生取的。
在读了《朝花夕拾》后,鲁迅先生的形象在我心中顿时柔和了许多。这样一个看似遥不可及,高不可攀的大人物,原来孩童时期也同普通人一样,天性爱玩,时常流连、嬉戏于田园间,与花草为伴,与鸟虫为友。
鲁迅先生在世几十年,遇到的人,看清的事,不计其数。记忆中那些善人及美好的记忆更是显得弥足珍贵。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很早就看过,可惜一直没有时间,也没有胆量去写读后感。上了初二,便想要重温一遍,写一篇读后感来。
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是我国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民主战士。中国的第一篇白话小说是他的《狂人日记》,他讨厌封建习俗,并敢于说出来,写出来。他认为《二十四孝》是虚伪和残酷的,他还要用“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诅咒一切反对白话者,妨碍白话者”。鲁讯先生是以笔为枪的战士,他的子弹是打在敌人的心里的,他的子弹是敌人躲不过去的。同时,也好像是一只战斗的号角,使被奴隶的人民觉醒,参加到民主斗争的活动中去。
《朝花夕拾》则与鲁迅的其他文章不同,它讲了鲁迅的童年、少年、青年时代,是鲁迅的一本散文集。它收录了十篇文章,还有一篇《小引》和一篇《后记》。我记忆最深的是《五猖庙》中鲁迅父亲让鲁迅背会书再去看戏,而鲁迅“梦似的就背完了”,但却“一字也不懂”;反倒还使“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五猖会的热闹,对于我似乎都没有什么大意思”。这场冲突,写出了鲁迅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也使我读来倍感亲切——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父母总要以背会某篇文章为目的,带我出去玩,正玩得兴起,突然要我背书。纵使老大不情愿的背会了,几天后又如垃圾邮件一样从头脑中删去了。虽然父母出发的念头是好的,可是到最后来什么也没记住,反而闹得不愉快:游玩也没有尽兴,背会的书也没有记住,倒是得不偿失了。
还有《狗·猫·鼠》。鲁迅对弱者的同情便跃然纸上,他为了猫杀死了他的心爱的隐鼠,仇视猫,怨恨猫,正如仇恨那些暴虐者一样。而在《父亲的病》中鲁迅对在长辈去世前大声呼叫持不赞同意见,因为这样加大了病人的痛楚,也对子女没有什么好处,无非是落一个“孝”的名声。“可医的应该给他医治,不可医的应该给他死得没有痛苦”这是鲁迅的看法,他敢于说出自己的见解,敢于反对传统的做法,这是人类历很少有的。鲁迅的一些新想法,一些辨析,读来很是精辟,却易于引发出读者的同感。
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时不时享受着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百草园,他与昆早为伴,有采摘果子、野花,一切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在奶奶还在午休的时候,我愉愉溜出家门,邀上小伙伴,去后山里,爬树,打果子,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由,那么完美。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甜,但都在自己心里留下完美的记忆,在我的记忆里,我的童年是甜的,有同学朋友的陪伴,教师亲人的关怀,是她们给了我一个完美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就是写他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的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他并不欢乐,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让他很难过,可是他没有放弃,而是化不认同为动力。
在《朝花夕拾》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狗、猫、鼠”,这题目很吸引我,可是最让我喜欢的是这件事,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这表达了鲁迅对猫的仇视,他说起仇猫的原因来,有条有理,这也是一篇借物喻人的散文,以猫的特质讽刺某些人一旦抓住别人的弱点或不足,就想尽办法慢慢折磨别人。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甜的,我的也和他一样,童年与青年过的好与不好,都会给予我们回忆,都会是我们一生中最灿烂的记忆。
就在今天,我读完了《朝花夕拾》这本书。《朝花夕拾》顾名思义就是将以前的“花”在今日“拾起”,其原名曰“旧事重提”,《旧事重提》是鲁迅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性的散文集。
这本书共计十篇文章,有的侧重写人,有的侧重写事,有的夹叙夹议。鲁迅先生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其实这本书就是一扇我们了解鲁迅先生的窗口。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看到了那个让鲁迅先生无忧无虑玩耍的百草园;看到了鲁迅先生学习与生活的三味书屋;看到了少年鲁迅与猫结下的“仇怨”;看到了绍兴的地方戏和迎神寨会;看到了鲁迅一天天的成长,少年时拥有充满童趣的好奇心,长大后怀揣寻求救国救民真理的爱国精神。
在这本书中,鲁迅先生塑造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长妈妈”。在《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篇文章中写道:阿长睡觉时,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办法翻身。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将长妈妈的形象表现得活灵活现,令人捧腹。长妈妈是鲁迅先生儿时的保姆,迷信唠叨却又善良朴实,她承载了鲁迅先生很多的记忆。
《朝花夕拾》这本书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和成长历程。鲁迅先生自己说,他所写的,不是“带露折花”,而是在成年后怀想往事,是“朝花夕拾”。这本书其实夹杂着两个世界,一个是回忆中的往事世界,温和且怜爱,一个是当下的现实世界,语言辛辣且批判。一个是孩子的角度,一个是成人的角度,也正是因为如此,文章才充实丰富耐人寻味。
读完这本书后,我更深入地了解了鲁迅先生的文学精神和语言风格。我们应该像鲁迅先生学习,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学习他的爱国精神,学习他的伟大情怀。
童年,是一个人最美好的时刻,它是漫漫人生中的一个剪影,却值得回味与珍惜。《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本散文集,更是一本看似轻薄、实则厚重的回忆录,它记录了鲁迅先生童年至青年时期的往事。
鲁迅先生在书中所要表达的一种深层思想——改革。这十篇散文中,我感触最深的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百草园是鲁迅先生昔日的乐园,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栏杆,高大的皂莱树,紫红的桑葚,风景如画。正当他享受这一切时,却被送到了全城最严厉的书塾,正是这书塾的先生,让读者看到了旧时代的宿儒之影。当鲁迅去问他民间流传的一种叫“怪哉”的虫子时,他极其严厉地说:“不知道!”还脸色大变,面有怒色。
其实,先生不是不知道,这种儒生们认为做学生的只要埋头苦读就够了,这种事情不该多问。自己是渊博的儒生,怎么会理这些东西!这便是旧时代的思想,它不仅限制了孩子的想象,更磨灭了学生的兴趣。鲁迅先生编写《朝花夕拾》的目的除了怀旧之外,更重要的是倡导新时代的到来,努力做革命。他在文中多次提倡跳出旧时代,自己还去了日本留学。他讽刺和打击反对白话者,倡导着文化革命。
这里,我看到了一个勇往直前的革命家,我透过层层童年的琐事,看到了字里行间所隐藏的革命精神。国家的强盛,正需要这样奉献青春热血的革命家,需要这种令人心潮澎湃的革命情怀,所以,改革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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