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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这本书,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和成长道路。在回顾自己过往的经历,鲁迅还写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事记,对人间美好的温情回忆,也有对旧中国种种灰暗现实的有力抨击。
我最有感触的是这本书的第一章《狗·猫·鼠》
鲁迅先生承认自己是仇猫的,那为什么鲁迅先生会仇猫呢?在鲁迅童年时期,他收养了一只受伤的隐鼠,在经过“我”精心照养,这只受伤的隐鼠渐渐地恢复了,但让“我”想不到的是,我的隐鼠竟被猫给吃了,“我”失去了我那心爱的隐鼠,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在后来,“我”才发现我的隐鼠并不是被猫所吃了,而是被我的长妈妈给一脚踏死了,但是这一点依旧不会对我仇猫所影响。但是猫还是伤害了兔子,还偷了鱼肉、拖小鸡,我也曾想过为人们驱除这憎恶,打杀或杀害了它,它便立刻变为可怜,那正饿到在我身上了。
鲁迅讨厌猫,一、是因为猫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迫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猫虽然不和狮虎同族,但却有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敌吧,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
本文是以《狗·猫·鼠》为题材。从中,我们可以窥见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鼠就如过去的平民百姓,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猫则是那些军阀他们贪婪无比。我们可以发现,鲁迅同情弱者,厌恶那些贪婪的人,有苦苦寻求救国救民真理的爱国的“我”。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心中洋溢着童年时代的生活,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写作《呐喊》《彷徨》的同时,鲁迅先生还创作了散文集《朝花夕拾》和散文诗集《野草》。职业文学家、思想家、评论家、革命家。
鲁迅先生创作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透露了年少的疯狂时期,从中品味童真的乐趣。
百草园讲述了的景物美,同时也表达了“我”贪玩、淘气、有好奇心……种种的景物让我感觉百草园的无穷乐趣。‘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用了排比的手法,把百草园写的有声有色。及捕鸟的全过程,也写出了雪后捕鸟的乐趣。
三味书屋讲述了“我”对百草园的依恋,对三味书屋的反感。但是‘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花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室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先生是本城中级反正,质朴,博学的人。但当我问“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一回事?……”先生似乎很不高兴,连撒很难过还有怒气。
《朝花夕拾》,带我们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童年的乐趣。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
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我们的童年也将渐渐远去,留下的将会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带我们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今年的寒假里我读的书中就有鲁迅的《朝花夕拾》。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这是我从新华书店买回来的书,捧起鲁迅的这本《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 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的生活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无常》是《朝花夕拾》中我最喜欢的之一,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文本里来看,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就我个人的感觉,黑白无常都是很有趣两个鬼。一黑一白,一哭一笑,这些都很能体现人世的一些东西,而无常一般都拿着破芭蕉扇,铁索和算盘;前面两样都比较好理解,一般在古代扇子似乎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所以出来个把鬼怪拿把扇子摆摆谱也不算什么稀奇,铁索用来锁死鬼,但为什么又要拿个算盘呢?到底有何功用?难道可以当滑板?
无常还戴着二尺来高的帽子,帽子上写字,白无常写着“一见有喜”,黑无常写着“一见发财”。很简单的八个字却体现了人的普遍愿望——生活幸福,腰缠万贯。可惜见到的时候已经死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对于人生和死亡的双重嘲弄,反正很有趣。鲁迅还说在一些图本中,白无常帽子上写的是“你也来了”,黑无常则比较凶恶地写着“正在捉你”。
还有一点值得推敲的是,无常一般都吐着长舌头,我们知道吐长舌头的鬼是吊死鬼,所以很可能一开始无常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鬼,而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他很可能是阎王爷通过内部招聘选拔出来的。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原来鬼也有情啊.喜从中来,怒从中来,都是一瞬间。无常鬼时刻在缠着我们,附了身。
人生不过如此,在无数次喜怒迭转中,出生,生存,生活,升华,“涅磐”,参禅悟道是个很好解脱方式。
但人不能总在红尘外,有的人,在凡世,不管喜乐怒哀,都作为积极的生活方式去积极的对待。有的人,在凡世,不能挣脱怒与哀带来的情绪,消极对待。
你是否学会了什么时候平和?什么时候激昂?什么时候沉默?
是他,让我回忆童年;是他,让我精神焕发;是他,让我留恋难忘。他,就是我国有名的文学家、思想家与革命家——鲁迅。
他的作品数不胜数,有《彷徨》、《呐喊》、《朝花夕拾》……他的文章抑扬顿挫,他的文章留连忘返,他的文章针针见血。最令我感兴趣的,非《朝花夕拾》莫属。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
初读鲁迅先生的书就像品一杯淡雅的茶,开始时可能会觉得很平淡,但回味后齿唇间都是余香。初读时,你也许感到有一些不知所云,细想来才能感到其中之真谛,然后便能深深震撼你的心灵。亦如这本《朝花夕拾》,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的是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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