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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很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关于一个母狼紫岚想把他的宝宝其中一个培养成狼王的故事。我最喜欢这本书的最后一段。紫岚在和金雕战斗的时候,它是先假装口吐白沫,引诱金雕从空中飞下来捉它,金雕在它的头顶转了又转,转了好久好久,而此时紫岚已经几天没有吃东西喝水,现在不是假装口吐白沫,而是真的筋疲力尽,而金雕才慢慢的下降,在下降的过程中,它的声音就慢慢的没有了,紫岚知道金雕在捕捉猎物的时候,会没有声音的下降,这时紫岚做好了开始咬金雕翅膀的准备,当金雕飞下来的时候,紫岚咬住了金雕的翅膀,但是金雕的力气太大,所以紫岚慢慢的离地,被金雕钓上了天空,紫岚四爪朝地,它看到了金雕的巢穴了,旁边大石板上有很多动物的骨骼,说不定骨骼里还有它的孩子黑仔的尸骨呢,它就准备在老雕离地那一刻和老雕做最后一搏,就在那个紧急时刻,金雕改变了方向,朝另一边的山谷飞去,紫岚知道金雕怕它一挨地的时候,把它给咬死。紫岚看见山谷下有一大片鹅卵石滩,它猜金雕是想把它从天空中扔下去,那样的话,它就被摔死了。所以它用两只前爪抱紧金雕的脖子,而金雕想摆脱它,就把它的眼睛给捉瞎了,紫岚用两只后腿抱紧了金雕的翅膀,金雕没办法飞行,他们两个就一起掉下去了,正好落在鹅卵石上,同归于尽了。
我觉得紫岚很智慧,很坚强,很伟大,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不怕任何困难,坚持到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我很佩服紫岚,以后我要像它一样勇敢,一样有智慧。
《狼王梦》这本书有两个故事,一个是“狼王梦”,一个名叫“狼种”。《狼种》说的是在一匹名叫大灰的警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
这篇故事写的是:一匹警犬出生时全身是灰色的,就叫大灰,可是没有一匹狼或人看得起它,因为警犬培训中没有一匹狼是灰色的。它虽然及格了,但人类却把他淘汰了,用很低价卖了它给了马戏团。它在马戏团也并不好过。大灰总是被红鼻子、杰克、蓝眼睛等哈巴狗欺负,身上总会有血痕,但管理员没有制止哈巴狗的行为。有一天,训练完了,哈巴狗又来欺负大灰了,大灰终于忍不住了,把哈巴狗们痛打了一顿,这时管理员川妮看见了,不分青红皂白地就给大灰给剪指甲、带头罩等行为,并对大灰有更深的成见,纵容哈巴狗打大灰。有一次川妮带着大灰、狗熊、小棉羊以及哈巴狗出去玩。在长途跋涉的路上,车子坏了,川妮就让哈巴狗们出来玩,让小绵羊去吃草,让大狗熊玩,就是大灰不能出去玩。这时像猫一样的云豹来了,哈巴狗和大熊都搞不定,轮到大灰出场了,大灰用它的智慧让云豹把头罩拿开,用锋利的牙齿战胜了云豹。川妮才明白大灰它也有警犬的能力保护治安,大灰也是需要关爱的。
我不赞成川妮的行为,因为她不是公平的,她应该照顾每一个警犬的情绪,对大家一视同仁。大灰虽然很孤独,但它仍然保护主人。我觉得大灰这种大公无私的精神是伟大的,是值得我们敬佩的!
这学期,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
书里讲的是:“从前,有一只母狼叫紫岚。紫岚当时还怀着孕。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紫岚的老公在一座山谷被熊要死了。所以她只能自己找食物了,紫岚很着急。因为没有人照顾自己,而且是冬天草原上动物很少,很难找到食物。有一次,紫岚看见有一只鹿在吃草,就跑了过去。可鹿反应很快,紫岚由于怀着孕。所以,没追上。一连几天,紫岚都没找到食物。在一个傍晚,紫岚感觉肚子很疼。她使尽全身力气,终于生下了四个小狼崽。老大叫黑仔,老二叫蓝魂儿,老三叫双毛,老四是只小母狼,那三个都是小公狼。老四叫媚媚。紫岚当时身子很弱,所以奶水很少。寒冷的冬天过去了,紫岚它们熬过来了。紫岚的老公黑桑很有本领。黑桑的梦想是当狼王。紫岚当时觉得黑仔像他爸爸,所以紫岚想把黑仔培养成狼王。紫岚每次都让黑仔多喝奶水,因为她觉得谁强谁就可以多喝,蓝魂儿不服气就和黑仔打了起来,黑仔吃的多所以把蓝魂儿打到了。紫岚看见似隔岸观火,其实紫岚心里也很痛。黑仔慢慢的就谁都不怕了。它们住进山洞里。按说这是好事。可好景不长。一一天紫岚出门找食物。黑仔当时很小不知道外面危险,就跑出山洞。这时有一只饥饿的大雕看见黑仔就把它叼了起来。黑仔使劲挣扎,可最后黑仔还是死了。紫岚很伤心自己没告诉黑仔外面很危险,紫岚想到蓝魂儿,蓝魂儿也很有本领,紫岚又振作起来了。紫岚想:当狼王主要靠的就是领导能力。于是紫岚培养蓝魂儿领导能力。每次,狼群发现食物,蓝魂儿抢先拿。有一次,狼群发现了几块肉,蓝魂儿和几只狼先扑了过去。结果,那是猎人的陷进。紫岚知道了以后,就来到了蓝魂儿身前蓝魂儿用微弱的声音的说:“妈妈救我。”蓝魂儿流下了眼泪。这是,紫岚看见猎人和猎狗朝这边走过来了。紫岚眼角不知不觉中流下了眼泪紫岚不想让蓝魂儿死在猎人手里。所以紫岚把蓝魂儿要成了俩节。这时,她的心像被一万只箭扎了一样,紫岚流着泪把蓝魂儿的尸首埋到了山洞旁边。
紫岚很伤心,心想:“我都死了俩个儿子,现在只有双毛了。“可紫岚又觉得双毛的性格很不好不爱亲近别人,这又成了紫岚的一个难题。
紫岚心想:“我一定要把双毛培养成狼王。于是,紫岚每天训练双毛,双毛一天天强壮起来了。
一天紫岚觉得是时候了她让双毛去挑战狼王。挑战开始了,就在快要把狼王打到的时候,可是狼王的气势把双毛给压倒了,双毛想逃跑,可是最终狼王派了几个手下把双毛打到,最后给吃了。
过了几年媚媚长大了,最后也离开了妈妈。一天紫岚发现了吃掉黑仔的老雕,于是紫岚于雕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紫岚是一个很伟大的妈妈,因为她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但她也不是一个好妈妈,她把自己意愿强加给了自己的孩子。
读《狼王梦》以前,在我的认知里狼是一种凶猛又狠毒的野兽,但阅读之后,我对狼又有新的认识。《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一场暴雨中,即将分娩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的搏斗中产艰难下了四只狼崽,为了让其中三只公狼崽成为狼王,紫岚费了很多很多的心血,但最后三只公狼崽都陆陆续续的死去了。可她却没有放弃,而是把希望寄托在了狼孙的身上。最后它为了狼孙,耗尽了自己最后的生命。
虽然狼在我们眼里是一种十分凶恶又可怕的动物,但文章中紫岚全心对待家人和孩子的行为却让人感到温暖,它和人一样,有母爱,也有野心,它坚强、执着。紫岚的每一段经历都让人感动,当读到紫岚宁愿让蓝魂儿死在自己手中,也不愿让自己的孩子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我的眼里含着泪花,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呀!
表面上母狼紫岚对待孩子特别严厉,但它以独特的方式爱着它的孩子们。因为它知道,如果一只狼在一生中不经历困苦,这只狼只会变得弱小、不堪一击。只有不断磨炼,才会更加的强大,除此之外还要有坚定的信念和理想,这样才会有足够的勇气面对一切困难。
写到这,让我不禁想起了同学们还有我自己,常常会抱怨自己的父母太严格、太没有人情味,抱怨父母不理解我们,甚至有时候会认为父母根本不爱我们。其实我们错了,父母只是在用“紫岚”的方式在爱着我们,他们同样也是用默默的行动在表达无私的爱,在这样的爱里成长,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珍惜。为了梦想,坚强勇敢的面对一切困难,用心去走属于我们的人生路!
寒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紫岚生下五条小狼,死了一条,剩下三雄一雌。紫岚分别培养长子黑仔儿,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儿子双毛成为狼王,但是它的孩子纷纷丧命,最后它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上。
我非常敬佩紫岚,她足智多谋,在她快要分娩时,大白狗要扑向她,她威吓大白狗,这样她的孩子才平安落地;她做事果断不含糊,为了更好的生存,它吃了即将死去的第五只小狼;她有着坚强的毅力,为了把小狼培养成狼王,她做了很多别人难以理解的事情;她也很自私,为了培养黑仔,蓝魂儿和其他小狼只能吃半饱,打猎打回来的东西都被黑仔挑去。作为母亲,她没有做到公平。但我理解她的用心良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黑仔成为狼王,在弱肉强食的森林里存活下来。
紫岚的爱是特别的,为了孩子的未来和前途,她不惜自己的生命,这种爱是让人敬佩的。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麻雀》这篇课文,在小麻雀被猎狗攻击时,老麻雀像一块石头一样落下来,她的这份勇敢源于她对小麻雀的爱,连凶猛的猎狗都退缩了。猎狗没有想到小小麻雀竟有如此大的胆量,它被这种伟大的母爱折服了。
母爱是伟大的,也是无私的,尽管爱的方式不同,但是最能打动人心。“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这本书非常不错,大家快去看看吧!
每种物体的心中都有一种信念,小苗如何破土而出?是靠坚定的信念;梅花为什么傲骨开放?是源自于一种不服输的信念;飞蛾为什么要扑火?是一种求生的欲望!在人和动物的心里,那份信念便是——梦。这本书便是《狼王梦》。
一只叫紫岚的母狼生下了五只狼崽,它希望培养自己的下一代为狼王。可是不幸总是降临于它,四只狼仔先后死去,只剩下了一只母狼仔,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了狼孙的身上,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真伟大!它是一匹充满母爱的狼,为了孩子成长,而不惜一切努力去做;她是一匹坚强的母狼,面对那死去的儿女,她从来都是无比坚强地挺过。这本书,让一直对狼怀有憎恶之心的我有了新的认识,狼并非是坏的,不应该冒昧的否认狼没有任何感情,认为狼如同暴君。
克雷洛夫说过:现实是此岸,理想是彼岸,中间隔着湍急的河流,行动则是架在河上的桥梁。是的,人不但要有自己的理想,也要有勇气去努力实现它,有可能在实现梦想的途中会遇到困难,但是不要做退缩者,努力继续实现它!紫岚就告诉我们了这一点。
的确,理想就是需要不断的努力才能实现的。小时候,我有一个理想,就是考过古筝,这看似简单一说的事情,我却努力了很久。在中途,我总想放弃,因为那时我觉得弹古筝太枯枝乏味了,可是有一种的信念在推动着我,时刻告诉着我:你已经成功了一半了,如果现在放弃,那就代表着你前面做出的努力就白费了呀,继续加油吧,不要退缩,向着你的理想前进!最终,我没有放弃下来,坚持练,后来考过了10级,那在中途的信念我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它告诉了我,为理想而努力奋斗!
我知道一个也是为理想而奋斗的故事:一个理想是当一名作家的小男孩儿,十分喜欢写作,可是语文课成业却很糟糕,因为他觉得语法又复杂又枯燥,所以他讨厌冗长的、毫无生趣的写作训练。因此,语文老师并不看好他的作文。直到有一天,一位叫弗里格的先生担当了他们的语文老师。
于是他开始选择题目,他看了几行作文的标题,都觉得没意思,一点写作的欲望也没有。忽然,他的目光停留在了“吃意大利通心粉的艺术”这个题目上,生动的记忆便从他脑海中渐渐显出,他立刻把它写了出来。
出乎男孩的意料,他的文章竟被老师当范文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而同学们也都在认真地听着他的文章,教室里只有老师浑厚好听的声音在回荡。老师读完后,同学们不约而同地发出了赞叹的掌声。
后来,男孩长大了,在一家地方报当上了记者,由于写作和选材敏感超人被主编派驻白宫,后又受聘于《纽约时报》,成为著名的专栏作家。他就是罗素贝克,两次普利策新闻奖的得主,后来又担任了普利策新闻奖的评委。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美丽的梦想,可是总是出于某种原因,尤其是环境的压力,使我们改变了最初的想法,迷失了真正的自我,但是我们不要放弃,可能最终成功不了,但是我们坚持了!
苏格拉底说:世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
是的,每个人都有理想,但是也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