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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氓之蚩蚩,抱布贸丝”,这是诗经惯用的比兴手法,“兴以抒情”,交代了爱情开始的序幕,在一次集市上,一个男子已买丝为名,向女主人公吐露爱情,一会儿嬉皮笑脸,一会儿又发脾气,可谓软硬兼施。可是这位单纯的女子看不透他的本质,说是必须有人说媒,最后将婚期定在秋天。
从此以后,女子朝思幕想,“乘比危垣,以望复关”,望不到男子所在的复关,便泪流不止,既见复关,就像见到所恋之人,不禁眉开眼笑。她还打卦占扑,预测婚事的吉凶。及至男方派车来迎娶,她就带着全部的财物,嫁了过去。
这是一个多么单纯痴情的女子啊,凭着男子在集市上的嬉耍戏谑,就痴情意意,恋恋不舍,早也盼,幕也望,一心系在男子心上,直等到男家的车儿马儿迎上门来,才擦干眼泪,卷起财物,占了噬卦,紧随男方的车儿而去,命运悠悠,如晃荡荡的秋千。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以桑叶之润泽有光,比喻女子的容颜亮丽。“桑之落矣,其黄而陨",以桑叶的枯黄飘落,比喻女子的憔悴和被弃。“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则以“戒鸠无食桑葚以兴下句戒女无与士耽也“。桑甚是甜蜜的,鸠多食则易醉;爱情是美好的,人多迷恋则易上当受骗。男人沉溺爱情犹可解脱,女子一坦坠入爱河,则无法挣离。
这小段总结了爱情是杯苦酒啊,食多了即会伤身又伤心,男女有别,男子容易解脱,女子呢,陷入泥淖,只会越陷越深,彷如葬身大海,茫茫无际,一望无涯。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青青桑叶儿啊漫山坡,黄黄陨地如雪落,时光时光奔流去,美好梦想付东流。“自我徂尔,三岁食贫“,女子嫁过去几年,夫妻关系渐渐不和,终至破裂。女子不得已又坐着车子,渡过淇水,回到娘家。她反复考虑,自己并无一点差错,而是那个男子”二三其德“。
甜言美语将我骗,信誓旦旦表心迹,一坦过了你家门,行为心迹皆相反,说明男子开始是轻浮,浪荡,口是心非的欺骗女子,想要对方嫁给他,一坦欺骗到手,便无情无义,指桑骂,任打任骂,不顾女方的抚小敬老,辛勤持家,憔悴落拓。
“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女也不爽,士贰其行”,淼淼荡的淇水,浩浩无边际无涯,就如我的心儿啊,起伏跌宕,摸不着边际,找不准前行的方向,如浮萍起伏,飘荡,心儿无所归啊!
”三岁为妇,糜室劳矣“,多年的起早睡晚,只为的是家人的安适惬意,我睡不好吃得少点不要紧,只要家里人舒舒适适,不无怨言,任劳任怨我无所谓,自古女子“三从四德”是本分,地位低下侍奉人又如何呢,只要丈夫记得我,对我好,知道我的辛劳,一切自然好,”携子之手,与子偕老“,”心心相印,铁棒磨成针“。
“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可是倒霉蛋儿却不领情,常常对我拳打脚踢,打得我遍体鳞伤,体无完肤,”打落牙来和血吞“,“世事险恶,老天瞎眼”。
“兄弟不知,A其笑矣”,兄弟姊妹哪能了解世道的险恶,不张不睬,轻视我,我的心啊如寒霜,伤口啊抹盐。无缘不得公婆家的欢心,我心戚戚,惆怅惘然,兄弟们又一味的责怨,“天啊,地啊,何处是归宿?哪里是家园“,愁深深似海,怨凄凄比天高。
”及而偕老,老使我怨“,相恋时分蜜意浓浓,难舍难分,”我愿摘取天上的星星,我愿入深海去捉鳖“,“爱你爱你直到天老地荒,海枯石烂”。“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淇水渺渺,浊浪滔滔,拍打着岩岸泠泠有声,沼泽一望无涯,漭漭荒荒,落日是边际。而我的辛劳,怨苦却如这淇水,沼泽之地,无边无际,邈邈无涯。
”总角之宴,言笑晏晏“,思绪茫茫如大海,波浪起伏,浪涛滚滚,又如小船儿飘荡,翻滚在波涛浪尖,跌跌荡荡,时而入深谷,时而又上浪尖,起起伏伏,不知所往。罢矣罢矣,往事历历,一件件,一桩桩,不堪回首,回首是泪涟涟,线如珠,心咕咕,血泡冒。
“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往事不堪回首,回首泪已成河,告别昨日的痛苦,我要去寻找明天的太阳,那光明亮丽的火球,辉耀世界,照暖饥寒交迫的生灵。我需要太阳啊,需要温暖,需要更加明丽灿烂的艳阳,他们辉耀四方,光芒万丈,救苦救难,
给人以生机!
我渴盼・・・・・・!!!
《简・爱》(JaneEyre)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创作的具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是19世纪英国文学名著。作品讲述一位从小变成孤儿的英国女子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小说引人入胜地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成功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简出生一个贫穷的牧师家庭,自出生以来就父母双亡被搁置在孤儿院,后被疼爱母亲的里德舅舅在临终时嘱托给舅妈照顾。简就这样来到盖茨海德府(舅舅的住处),而在这里简度过了充满恐惧又孤独无助的童年。舅妈和她的三个孩子都视她为眼中钉,在府里的九年每天几乎都饱受嘲笑侮辱及鞭打。最终在第十年,简爆发了。瘦弱的她向欺负她本应该称表哥家伙发起了进攻,无疑这场战争以悲惨的失败告终。简被姨妈关进了闹鬼的红房子,在那里她度过了极度恐怖的一晚,从此她对这个令人厌恶的舅妈不再产生任何一丝幻想。当然刻薄的里德夫人再也容不下这个“彻头彻尾”的“坏女孩”,便把可怜的简从到了一公里之外的“慈善”学校――洛伍德学校。那天的简多么的兴奋啊,终于远离了这个魔窟,殊不知简只是从一个魔窟来到了另一个魔窟,在这里上学的孩子无一不孤苦伶仃,生理和心理上都饱受折磨,但是这里出现的彭斯和谭波儿小姐对简来说无疑是光一样的存在。英年早逝的彭斯教会简放下仇恨;睿智切富有魅力、待人真诚而又温柔宽厚的谭波儿小姐对简更是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他们的存在使洛伍德学校的生活变得不那么难过。随着谭波儿小姐的出嫁,十八简带着对未来的渴望,对未知的探索离开了洛伍德学校。
学有所成的简,虽然没有高高的个子、好看的脸蛋,但却有着清澈的眼神、雄辩的口才、如火的心灵和柔中有刚的性格,在离开洛伍德之后简成为了桑菲尔德府家庭教师。在这里她遇见了她的真命天子――爱德华・罗切斯特。
罗切斯特先生和简十分类似外貌非常普通,甚至有些难看;性格也有些古怪,但忠于自己的内心,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只听从自己内心。两个十分相似的人儿初次相见就给彼此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和普通的富人不太一样,对待任何人都不会因为身份地位不同流露出令人厌恶的表情。罗切斯特先生不太爱笑表情严肃,但心地善良,敢作敢当,对待事物充满激情,又带有深奥神秘的成熟魅力,而这一切都深深地吸引着简。无疑,情窦初开的简不知不觉地深深地爱上了这个比他大二十岁的男人。简做了一个郑重的决定,她决定嫁给他。可婚礼举行的那天,一个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将这对新人推入深渊。原来罗切斯特先生早已成婚,并且原配妻子就在这个桑菲尔德府内,尽管这个原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得知真相的简自尊自强的简无法接受最终选择了离开,而简的离开使这个本就无助的男人,陷入无比痛苦的深渊,使他的世界陷入没有一丝生机的无比的黑暗。
身处绝望中的简遇到了自己真正亲人,并得到了一笔不菲的遗产,他不在孤苦无依也不再贫穷。在这段时间里他的表哥,一个富有真正崇高心灵,样貌俊美的男人向她求婚。但是简拒绝了,只因为这个俊美的男人的追求不是出于爱,而是出于需要。简是一个自尊自爱且忠于内心的女子,面对这样无理的请求,她断然不会接受。经过种种遭遇,简清楚地认识了自己地内心,她深深的爱着罗切斯特。她急切地渴望着再见一见那个深爱着自己切自己深爱着的那个男人。
最终她踏上了会桑菲尔德的路,但是她还没有看见那个日思夜想的人,却先看到破败不堪的府邸。原来,在简离开的一个月后,疯女人放火烧了整座府邸并跳楼自杀,而罗切斯特为了救她,被大火烧的既残又瞎,财产也所剩无几。得知真相的简最终见到了那个没有往日光辉却依旧令她着迷的男人。再见到他时,简便决定了,他一定要嫁给这个男人,不管他是否拥有财富,是否具备绅士的条件,这些都不重要。只要他活着,就是上帝赐予她的最大的福音,而她也必将永远守候在这个男人的身旁,成为他终身的眷侣。
简和罗切斯特的爱情纯粹而真挚,忠于彼此,忠于自己。简的成长之路何其坎坷,但始终保持不变的是赤子之心。而对于幸运我们来说,更应该保持赤子之心,做最真实的自己,懂得反思且忠于自己的内心。
《边城》这部书我很早就看过,但从这两天的重读效果看,当初似乎没看懂多少。
湘西的小镇边城,美丽、纯净、朴实的代表和最佳写照,自然和人互相握手的友好产物,在一片如诗如画的美丽山水中间世世代代生长着的村民,似乎从精神到灵魂都融入了山的清新与水的淡雅,人们的生活没有收到外界现实环境的影响,人性也似乎没有受外界物质精神的束缚。在小说里,作者塑造了一群闪耀着人性美的理想人物,既不同于鲁迅笔下孤寂的斗士,也不是老舍文中无奈的贫民。庄严、美丽、虔诚、友善、诚信,以至于对于外界的物质文化的轻视和不屑,一切都充满了善,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却又善良的如此清雅自然。呐喊的狂人到了这里也会悠闲的漫步于边城的小巷;福海和祥子也会放下手中洋车的手柄,做在街边一边看着人来人往,一边抽袋烟。
但细看之下,这个“世外桃源”似乎又不是完全的超凡脱俗。全书中也表现了重利轻义的外来文化,这可能是沈先生对现实的无奈,以及对人性的担忧。边城中最具“势利”性的,就是那间碾坊。无论大佬、二佬、爷爷,甚至沈从文本人,所有人都无法跨越历史和时代所赋予他的局限性。碾坊的出场,就是作为物资财富的代表出现在原本恬静的边城生活中,所有人都开始犹豫,开始迷茫;或者逃避,或者无奈。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产生了矛盾冲突后,所有人都没有解决的方法。结果,当生活中的各种情感都顺乎自然向前发展时,当每一位读者都开始从心底里期待那份美好的到来时,却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阴差阳错,似乎是可以避免的偶然,但又像是命运必然的安排。最终,小说中一切的美好只能存留在记忆里:天保与傩送一个身亡,一个出走,祖父也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死去,只留下孤零零的翠翠独自在河边孤零零的等待。一部极力张扬人性美的小说却以悲剧而告终,这不能不使读者陷入无边的怅惘。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许多时代的人们都在追求人性化的社会,但从来没有一个成功的,也根本不会成功。社会需要发展与进步,如果没有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社会根本无法发展,人性虽然没有了欲望但也没有希望,理想最终只能剩下空想。所以,在沈从文先生所描写和追求的人性美社会中,有其无法避免的局限性和不足,这是沈从文先生看得见,却无法改变的问题,也是《边城》中的迷茫。
二佬傩送的出走是全书留下的一个悬念,作者只是,或者只能用时间和翠翠的等待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如果按照当时的社会,二佬的出走有什么结局?以鲁迅小说的思想,二佬的出走无疑是三种情况:死了;堕落;饱经风霜后无奈的回去。所以,作者追求美好社会,就好比祖父希望翠翠有好归宿,极度爱护,极度重视,但因为爱之深而总是莫名又无奈的产生偏差,似乎无论如何努力,最终无法达到目的,只能剩下遗憾。沈从文先生不是政治家、军事家,不是孙中山,不是毛泽东,他可以见到问题,但无法解决。
“边城”式的乡土气息,那种传统意义的人性美,在与社会的物质文明冲突后,在外来文化的侵蚀中,到底往何处去?我十分向往和感慨那种原生态的人性美,那种高尚纯洁精神文明,正是这个社会从形成到现在一直缺失的精神美。但同时又必须承认,社会在发展,物质在进步,一个非物质化、非社会化的意识形态难以发展下去。像祖父那样死去,像翠翠那样等待,像二佬那样出走,似乎只有这三条路去选。或许会得到拯救,或许只会留下一些痕迹。总之,如果无法改变这种情况,翠翠就只能在纸上等待,二佬也绝对不会回来。
结尾处翠翠孤独、无奈的等待二佬回来,也可以视为作者的写照:无奈的等待着一个美好社会的真正到来。
人性真正解放的日子,是人类不仅在物质上也是在精神上真正丰盈的日子――尽管路还很长,但值得人类不竭地追求和向往。
希望我能以我微薄的力量,朴实无华的文字去赞美这样一个倔强而坚强的灵魂。
他叫福贵,出生在地主家庭,年少时也曾享受过一段骄奢淫逸的生活,实在是个逍遥自在的阔少爷,有父母健在,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陪伴,算是家庭美满,但他在他仅有的可以挥霍的年纪却从未珍惜过自己的家庭。终于好景不长,他花光了家里最后一笔钱财,从家财万贯的少爷变成了生活拮据的佃农。家庭破产之后,巨大的生活落差和心理落差刺破了他麻木冰冷的心,他懂得了生活的不易,开始孝敬父母陪伴妻子孩子……但老天爷似乎宁要他为他年轻时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一样,家人陆续死亡之后,四代人竟最后只剩下了自己一个……遭受巨大打击之后的福贵买了一头老牛,继续生活着或者说与生活的苦对扛着。
罗曼・罗兰曾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诚哉斯言,福贵他也是如此,在经历父母离去、妻子儿女离去的双重打击之下仍然不放弃接下来的生活。揆诸现实,可能有人会说,小说终究只是小说,当下哪有这么多苦难需要一个人去承受?但小说是讲逻辑的,而现实从来不讲求逻辑,甚至现实生活带给一些人的苦难远远大于我们的想象。我曾在网络上看到现实版《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的一生便是如此,老伴子女离去,兄弟大哥离去,只剩一个不太聪明的弟弟和一条老狗。
但老天似乎也不是丝毫不近人情,有人在遇见他的十年后再次看望了他,本想着这位“福贵”该是位步履蹒跚的老人了,但当真正见到他时才发现原来生活终究还是会柳暗花明,他再次娶妻并拥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在捡废品的日子里他依然坚强地生活,照顾着自己的弟弟……当有人好奇问起他这么乐观的原因时,这位老人回答:“向前看!”。看似简短的三个字却紧紧围绕了他的大半生,在经历悲喜交加之后仍然不卑不亢,生活依旧有人间烟火气。其实,往事迢递,我们本就不应该踟蹰不前,我们也应该拥有这样充满希望的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够支撑自己走过一个又一个漫无边际的夜晚,走到柳暗花明的那一刻。
正所谓,欢乐是人生的驿站,痛苦是生命的航程。世间之事总难一帆风顺,因此学会怎样“苦中作乐”便成为一门学问,而《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也生动诠释了怎样用自己瘦小的身躯去支撑一个强大的灵魂,去破解生活带给他的种种难题。上天总爱捉弄世人,因此困苦是生命的本色,但世人也要勇于反抗上天,因此不论生存与生活,都要在凡尘中挣扎,即使筋疲力竭,倒下也要再坚强地站起来,继而走完自己的生命旅途。正因如此,人只在自己站起来之后,这个世界才能属于他。
山高水长,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有自己的使命,有自己的人生节奏,我们不用和别人比,不需要在乎别人怎么看,真正重要的是自己是否认真过好这一生。王小波曾说:“我来这个世界,不是为了繁衍后代。而是来看花怎么开,水怎么流。太阳怎么升起,夕阳何时落下。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生命是一场偶然,我在其中寻找因果。 ”我想不管是小说的主人公福贵还是现实生活中的“福贵”都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明白了活着带给他们的礼物。他们为了活着而活着,因为只有活着才能创造一切可能。只有活着并且不放弃活着,只有不放弃活着并且笑对生活,才能够真正的活着。这可能就是“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的最好诠释了吧。毕竟,满怀希望才会乘风破浪所向披靡。
掩卷深思,与其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那个水深火热的年代,我更愿意将目光放在今天,继而展望未来,从自己的生活中寻找活着的意义,探索自己对社会对国家的价值。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却也是对自己一生的一个交代,它可能开始于理想,但绝对不结束于理想。
最后的最后,愿我们都能清醒地活着,明白活着的意义,拥有一个似锦的前程和一个要追的梦!
发表于1982年的《人生》将路遥带入文坛的同时,也将无数的争议赋予高加林这个人物形象,最多的是对于其爱情的讽刺:“喜新厌旧”、“忘恩负义”、“现代陈世美”等等。人们往往倾向于将高加林的结局称为悲剧,而我更愿意将其归于人生阶段的一种可能结果,一种理想与现实冲突碰撞后产生的现状。
在我看来,文中的高加林和黄亚萍固然是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代表,但两者的默契,不仅仅存在于先进的思维方面,同时也在身份地位上有着潜意识的认同。高加林坚信农民没有出路,而黄亚萍尽管爱着高加林却在本能上排斥农民的身份。这也就是高加林在得知被检举后立即向黄亚萍提出分手的原因。在爱情和尊严面前,他们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尊严。
爱情与远方
再回到爱情这个千古命题上,本书的主人公又要转换为巧珍。巧珍的爱是无条件的,她对于爱情唯一的评判标准就是符合心意,所以无论是在追求还是得到抑或是永久性失去后,她都义无反顾地爱着加林,这种爱是超越文化界限的爱,纯粹,单一。相比于巧珍,高加林的爱则是模糊不清的。面对黄亚萍的表白,他无法确定,一方面是对巧珍的留恋,另一方面,是和黄亚萍灵魂的契合。而在我看来,这两种爱,都不是真正的爱。前者包含着万念俱灰时对农耕文明的认命,又有道德绑架式的顾虑;后者可能只是想法观念上一时的归宿感,而这简单的归宿感,很大一部分可能,是来源于知识分子无法避免的清高孤傲。那种对自身的肯定,渴望孤独而又希冀灵魂归依的矛盾将高加林和黄亚萍带到了一起。当然最为重要的是,他在黄亚萍身上看到了美好的未来。“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万念俱灰,一是踌躇满志。”不得不说,高加林的爱情,更多的是带有理性思考站在自身命运角度考虑的一种人生方式。
“当爱情和艺术遇合的时候,不是人物选择爱情,而是爱情选择人物。”巧珍无疑是为爱而生,为情而活的。而对于高加林,爱情不是他的唯一和全部,“他在功利主义思想支配下的爱情取舍,有他性格的合理性”而对此,“道德主义审判是无效的”。高加林对于爱情的复杂心理并没有夺走他对于道义的冷漠,他也知道什么样的爱情是可贵的,当他失去巧珍后,他也清清楚楚地意识到,自己失去了一块金子。但是,对于情感的心知肚明远远敌不过他对于未知和远方的渴望。
时代与希望
而在真正的社会关系中,一件事情的产生和发展往往不只是个体的因果。《人生》的开篇,即是高加林失去民办教师的身份,取而代之的是大队书记高明楼的儿子三星。自此,关系网络的错综复杂始终和高加林的命运息息相关。有能力有才华却没有机会,是那个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所以在此基础上,出现了甘于平凡的高玉德和锐意进取却空有一腔热血的高加林。并在集体无意识的作用下,使高加林这一辈人意识到只有通过走后门才能达到目的。而这,是致使高加林一切失败的根本原因。因为马占胜的阿谀逢迎,高加林进入了县委,从一开始的惴惴不安,到坦然接受,高加林在潜意识中认定自己就属于这里。之后对于黄亚萍的表白,他舍弃巧珍,一方面也是他理所当然地接受了黄亚萍的“施舍”,而不再感到最初的愧疚。真正罪恶的永远不是环境本身,而是一个特定氛围对于个体毁灭性的摧残。
但是,高加林所经历的一切,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切。我之所以不愿将其称之为悲剧,是因为这本身就孕育着希望。路遥很聪明,给最后一章的标题打了个括号“并非结局”。故事在这里就讲完了,而高加林的人生还远远没有结束,又或许是刚刚开始。重回故土的他,卸下了年轻时的自恃清高,抛却了不切实际的伟大妄想,从这一刻起,他才认识到土地之于他的意义,也正是从这一刻起,他才感受到乡民朴实的温暖,开始平等地看待每一个农民,并在此刻呻吟“我的亲人哪……”
他,坚强。他,勇敢。他,聪慧。他,勤劳。波涛汹涌的海见了他也为之低头;无人生活的岛屿为他喝彩;凶险的环境成为他立志的摇篮。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他所搭乘的船在风雨交加的情况下沉没了。所幸的是,他居然没死。可是,他也因此而来到了一个无人的荒岛。刚到时,他会抱怨上帝对他不公,为什么要让他来到这个绝境呢?但很快,他就把抱怨变成了感激,因为,上帝让他活了下来。随后,他便充分运用自己的智慧,为自己搭建了一个温暖的家。他会把葡萄晒成葡萄干,驯养野山羊,种植一些作物等。当然,他也曾生过病。但我们这位勇敢的冒险家用烟叶草奇迹般地把自己治好了!后来,他在岛上竟然发现了野人的脚印!但他凭借着自己的智慧,非但避开了野人的袭击,还与其中的一个野人成了好朋友,那就是星期五。自此之后,他的生活更完善了,多了个说话的伴。最后,他终于在他人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回到了家,当然啦,星期五也一起离开了那座荒岛。
他,就是鲁滨逊!勇敢的航海家。是他,让我明白,紧要关头不放弃,绝望就会变成希望;是他,让我懂得,凡事试过以后才有权决定去与留;是他,让我反省自己,认识到,我还不够独立!
我的天呐!从来没有一本书令我如此痴迷!原来。人的潜力可以如此之大!人的智慧可以如此不受限制的爆发出来!人的生命和意志可以如此顽强!因为他的勇敢,顽强,聪慧,我的心也不由得震动;也因作者那精悍的语言,细致的描绘,我随着故事的深入也投入到了故事之中,那一刻,我成了鲁滨逊!
我想,当今社会就是需要这样勇敢聪慧的人!目前,许多大学生毕业以后却找不到工作。除了外界的各种原因以外,我想,这还与他们自身着莫大的关系!他们在学生时代只顾着读好书,读死书,不是人在读书,而是书在读人了!另外,现在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除了"会读书"以外,就再也拿不出别的可值得炫耀的东西了。家长们都以"我家只有一个孩子"而过分的溺爱小孩,因此,他们会把小孩看管得很严,很小就让孩子去学这个学那个,限制了孩子自己的喜好,从来没有问过小孩子自己愿不愿意。就这样,孩子的天性被抹杀掉了,思维被限制了,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书呆子。试问,这样的人谁会要呢?这就是所谓"人才"吗?往往越是穷人家的小孩越被看好,因为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穷人的孩子勇敢聪慧,至少不会像有钱人家的公子小姐们娇生惯养。他们像极了鲁滨逊!他们也一定能在荒岛上把自己照顾得很好!可目前又有几个"鲁滨逊"呢?当然,我前面的话也不是在针对独生子女,其实,在父母呵护备至的环境中长大也不是件坏事,至少,你不会被人欺负,可这样的呵护又能多久呢?自己还是要学着长大!可是呢,如果你能好好的利用这一有利条件,就如鲁滨逊懂得"因地而易",不让顺境消磨你那雄心壮志的话,那你会做得比穷人的孩子更好,因为你的条件更优越了。能否成为像鲁滨逊一样的超人,关键还是要靠你自己!
一本好书,才会引发你的深思;一个聪明人,才会懂得生存之道!美满人生的背后,需要由无数滴艰难的泪水和无数次绝望的呼喊组成!
要学会感恩!其实老天给你的已经够多的了!即便是残疾,那也是造物主给你的恩惠,因为他会让你在其他方面比常人更好,他收走了你某样东西,就一定会再给予你其他美好的东西!机会既然不找我们,那我们便要自己创造机会!愿鲁滨逊精神能持续发扬下去,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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