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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读后感1500字

2022-12-28 20: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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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读后感1500字

这一周读完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我突然有种想去湘西看看的冲动。去看一看凤凰古城的绿瓦红砖、柳树黄狗和青苔白塔,去品一品那儿民风的朴实、纯真和自然。

从前不知道什么是田园牧歌式小说,现在还是不明朗,但我知道的是,它很美,很美。边城之美不在壮阔,美在清秀;边城之美不在雕琢,美在天然。依山的茶峒,傍水的码头,停泊的篷船,无尽的翠竹,灵动的河流,见底的碎石,轻柔的山风边城美得朴实,美得惊心动魄!

这是一座令人神往的庄园,这儿的景无一不是美的代名词;这是一群给人温暖的村民,这儿的人们无一不体现了善与爱;这是一片使人欢乐的土地,这儿的每一寸无一不透露出它的可爱。在这与世隔绝的村子里,翠翠和她的爷爷以为人渡船过日。

翠翠是大自然的女儿。自然孕育着她,吸进了这天地的灵气,渲染了这世间的秀美。阳光的充足,故大地色的肌肤愈发淳朴;目之所及皆为青山绿水,故双眸清明如水晶。未经胭脂之染,却比淡妆浓抹要更胜一筹,山林是她真正自由的地方。爷爷是大自然的使者,自然造就了他一生的善意淳正之气。一生守着渡船,每天不停摆渡,于他而言,这是他对边城人的责任。即使如此,他从不多收客人的钱,兢兢业业,保证客人安全抵达。

傩送二老在茶峒地方不是一个生疏的名字。他俊美开朗,身强体壮,为人善良。在当婚论嫁的年纪,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每当爷爷提起傩送,翠翠总会抿着嘴,涨红了脸,故作生气。傩送对翠翠如此欢喜,山的那头充溢着年轻男子的洪朗雄厚之音,为翠翠整夜地唱着爱的美妙歌曲。

天空总是格外寂寥,夜晚总是格外漫长。如果没有他的笑,她的闹,那个五月端阳便只是一个普通暑天。斑斑驳驳的光影掠过波光粼粼的河面,翠翠在家边,取那小小竹子做的双管唢呐,听爷爷吹着曲子。有时,又同黄狗,躺在门前大岩石上荫处看天上的云。在这秀丽清美的山水画卷里,古城外面的世界都成它的陪衬,只此二人、一狗和一船却似过了一生。但是,一夜之间,一切都改变了

凄美的苦难总是猝不及防。因为哥哥的意外去世,傩送没能回来。从此之后,再没人为翠翠唱着使灵魂托起的歌,也再没人能让翠翠涨红了脸,她只剩下了爷爷。总有杨花落尽的季节,在一个电闪雷鸣的雨夜,爷爷躺在了窄小的床板上,掺着一屋子的雨湿气,伴着轰轰然的雷响声,告诉翠翠一切要来的都得来,不要怕。白日渐长,雷雨消逝。不知何时,在翠翠身边守着的腰背微驼白发满头的祖父,永远的睡着了翠翠痛哭了一夜,可是那如歌的岁月似白河流水滔滔而去,再难寻回。

世事难料,人生总会有遗憾。边城里的一段感情真挚却不平淡,最终还是未能尽善尽美,可是这世上又有多少人或事能不留遗憾呢?对于翠翠而言,她是不幸的,父母早逝只有祖父一个亲人陪伴,却又和白塔一起倒下;虽有真心相爱之人却又远走他乡,再也杳无音讯。可她又是幸运的,在这样的一处世外桃源里,还有一群可爱淳朴的乡亲们,时时处处呵护她。白塔修好,渡船撑起,日子似乎有回到了从前。

盛夏的蝉鸣已过,仲春的一夜春风声早已停却。翠翠与二老的短暂之缘,在那层模糊的泛着白雾的纱网间,在那追不上赶不及的光阴里,打着转儿的溜走了。可是那相悦相惜的怦怦心跳声,总会被秋令时节的凉意传递到肌肤的每一处角落,总会因暮冬之季的寒风伴着腊梅阵阵,传诵到边城的每户人家里。

不被世俗污染的古朴边城里,碧溪亩纱希廊挥幸桓銮寮诺纳碛埃谥醋诺氖赝Gе执湟饷嗝啵蚶锼颓橛朴啤S谑牵龋诘

第二篇:《茶馆》读后感

茶馆,在中国极为常见,但却是一个很特殊的地方。茶馆几乎浓缩了整个社会的各种形态,并随着社会的变革而同步地演出着一幕幕的人间活剧。

这出三幕话剧中,共有70多个人物,其中50个是有姓名或绰号的,这些人物的身份差异大,有曾经做过国会议员的,有宪兵司令部里的处长,有清朝遗老,有地方恶势力的头头,也有说评书的艺人、看相算命及农民乡妇等等,形形色色的人物,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层次。

《茶馆》的创作意图是十分清楚的,它通过“裕泰”的茶馆陈设由古朴→新式→简陋的变化,昭示了茶馆在各个特定历史时期中的时代特征和文化特征。开始时,茶客的弄鸟、吃茶、玩虫,虽有些略带古风的声色,但由于“侦缉”的出现及“莫谈国事”的纸条,一动一静,均产生着一种压抑的气氛。第二幕中,“裕泰”的生存,及茶馆设施的更新与场面的收缩,无疑暗示着茶馆在这个矛盾不断加剧的社会中所作的抗争。茶馆中的“洋气”以及那张越写越大的“莫谈国事”纸条,则预示着更大的危机。到了第三幕,不仅“莫谈国事”的纸条写得更大,数目更多,而且旁边还有一张纸条:“茶钱先付”。这表明了茶馆已经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而“茶钱先付”“莫谈国事”显然反映了一种因果联系。

老舍以茶馆为载体,以小见大,反映社会的变革,是“吃茶”使各种人物、各个社会阶层和各类社会活动聚合在一起,如果没有“吃茶”一事,则茶馆中任何事情都将不复存在。正因为如此,老舍在剧中对北京茶馆文化也花费了不少的笔墨。如早先的茶馆里,除了喝茶,还有点心“烂肉面”可吃,一边喝茶,一边还可以做不少与茶无涉的事情;北京的茶馆也和江南茶馆一样,是个“吃讲茶”的地方;茶馆的老顾客是可以赊帐的,茶客也可以自己带茶叶来居坐;茶馆也是听书的好地方,说书人可以在此谋得一份生活的来源……

这类细节,给《茶馆》所要表现的主题,增添了一种真切的氛围。除了为表现主题服务之外,也展示了中国茶馆文化之一斑。《茶馆》的艺术价值不仅在于通过一个茶馆反映了一段历史时期的社会变革,同时也在于反映了社会变革对茶馆经济和茶馆文化的影响。

第三篇:《边城》读后感1500字

故事里,天保走的车路,他想:“祖父答应了,孙女必不可不从”,目的虽是好的,其过程未免有失浪漫。他是船总顺顺的大儿子,身上有着承担起家族事业的压力,不在感情上花费过多时日,或也情有可原。天保是豪情的,走不通车路,也想过再走马路。天保先弟弟一步走了车路,为了公平,就让弟弟傩送先走

马路。只是弟弟喉咙一开,他便知道了结果。于是他才指着傩送泄气的对祖父说:“你要竹雀做孙女婿,竹雀在那里啊!”

天保是急切的,他让杨马兵上门问过许多次,祖父和顺顺也都满意这门亲事。只是翠翠,她在躲在逃避。祖父第一次问她时,她有些张皇无措,但是她“把空豆菜抛到水中去,望着它们在流水中从从容容的流去,自己也俨然从容了许多。”第二次问及翠翠,翠翠“仍然心儿忡忡的跳着,把头低下不作理会,只顾用手去掐葱”,葱被掐完竟也不知。翠翠有些眼红,心里想哭但又找不出哭的理由。她面对祖父的追问只有沉默,不止是躲避吧,她应该是怀有等待的,她等待着傩送。

傩送虽然与翠翠接触不多,但是俨然有了某种默契。不然傩送在月夜唱歌,翠翠怎会“在梦里听到一种顶好听的歌声,又软又缠绵,我象跟了这声音各处飞,飞到对溪悬崖半腰,摘了一大把虎耳草,得到了虎耳草”,她说自己不知道把这草给了谁去,但在她心里总有那个模糊的身影的。听了祖父“假若那个人还有个兄弟,走马路,为你来唱歌,向你求婚,你将怎么说?”的笑话后,坐在石头上沉默,“为了等着这样的歌声,沉默了许久”。

谁为翠翠唱三年零六个月的歌,她便永久的听下去。但翠翠只听到了那一晚的歌唱,接下来的三个月夜,翠翠有意的晚睡,仔细地听,却再也没听到那个让她在梦里摘虎耳草的声音。翠翠心里是失落的,祖父的“笑话”告诉她,天保车路不通,便要唱三年零六个月的歌来打动她。翠翠的失落并非来自于感动了天保的誓言却没有看到他的实践,而在于她没有看到她所在意的那个人的实际行动。强烈的对比之下,形成的反差让翠翠失落。

祖父也是紧张的,在他的心里早预备了天保作他的孙女婿,可是说好的三年零六个月的歌声,却只听到了一晚,老人的难免作些想象。等了几天之后,祖父按捺不住瞒着翠翠进城询问天保。“算了吧,你把宝贝女儿送给了会唱歌的竹雀吧。”祖父涎皮的老脸挂不住失落。天保的方刚血气展露无遗,但谁又能加以指摘?对祖父的没好气,意气用事的去闯滩,在此时此景发生都是合乎情理的。悲剧慢慢的拉开序幕,天保的意外死亡让情节弥漫着压抑。顺顺多少是心有芥蒂的,如若不是因为翠翠,天保或许不会死。对于翠翠来说,傩送离家出走,她的幸福在这里遗失,又会在哪里拾起。祖父落了个里外不是人,在雷雨夜怀着遗憾死去。

第四篇: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清末,有一“鬼狐居士”,其《聊斋志异》流传于后世,谓之蒲松龄。松龄怪异,喜以鬼狐为记,故得名。鬼、狐、精、怪,在人看来是不及人的,那么松龄为什么要用它们做为素材呢?人往往看不到自我,然而只要是别的“东西”,便一目了然。待他们将这些“东西”嘲笑一番,却恍然大悟:哦,原先这就是我们自我。

以比较幼稚的分法,鬼狐精怪也就分那么两类:要么是好的,要么是不好的;要么是奸诈的,要么是真诚的;要么是深邃的,要么是无知的。它们的分类的确比较明显,人可就不一样了。

人有时看狐,觉得狐比人好;而狐看人,又觉得狐不如人。在人看来,鬼狐自由;在鬼狐看来,人活得踏实。在人看来,鬼狐法力无边;在鬼狐看来,平凡是福。于是,人认为鬼狐没有要“成人”的理由,然而,鬼狐们却为此而绞尽脑汁。

鬼狐之中,道行高的,此志不渝;道行不足的,前仆后继。不少的鬼狐有着悲惨的下场,或是魂飞魄散,或是含恨而终。对于它们来讲,成人的道路是那样的崎岖,那样的艰险。多少得道高僧,多少降妖术士,他们本着“狐是狐,人是人”的“公理天命”,狠狠地挡在了鬼狐们成人成仙的路上。但是鬼狐们屡败屡战,就算尸骨无存,也在所不惜。人们看来,鬼狐们是那样值得同情的主角,那些所谓降魔服妖的道士和尚又是那样的多管闲事、冷血无情。尽管如此,人们却仍是对鬼狐们敬而远之,他们怕它们那种追求时的顽固,追求时的阴险,追求时的不惜一切。鬼狐们的追逐已经不是能够轻易放下的欲望,而仿佛有这一种不知名的力量在支配着它们。那种不知名的成人或是成仙的欲望,逐渐集结成了一种盲目而可怕的追求。在它们的心中,就有这么的一个信念: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人”字,是一种奢侈。于是,或是诱惑,或是惊吓;或是勾魂,或是索命;或是投之以情,或是杀之以暴。然后,鬼狐们得以换上了人的衣裳,尝着人间的疾苦,经历着人世的生老病死,而无怨无悔。

而活在尘世中的人,却为了得到鬼狐所抛弃的长生不老,千辛万苦。为了得到鬼狐所不屑一顾的高超法力,不惜上刀山、下油锅。

有时候觉得,要是两者能够一开始便将主角对换,那也许就没有了不必要的杯具。其实,即便将他们的主角对调,结果还会是一样的,因为两者都会追逐对方的主角。

在没有鬼狐的现实社会中,人却有着同样的追逐。只要人与人之间没有绝对的平等,那么这种追逐便无休无止。过着幸福小日子的老百姓们,都期望有朝一日能够升官加禄。而那些位高权重的人,在心底却向往着平凡的日子。于是,在这两者之间,便是一种思想追求上的循环。穷人一旦变成了富人,便会怀念穷人的生活;富人若不幸变成了穷人,也自然会回想那富人的生活。当然,在这之前,有一段艰苦的追逐,甚至有痛苦的杯具。

其实这种无谓的追逐也不只是存在于像穷人和富人这样有着明显差距的两者之中。人,总是这样的观念:别人的东西总是比自我的好。就是两样完全相同的东西,在一个人看来,也会觉得对方的比较好。于是便有了这样的一种人,他们总是期望得到别人的东西,甚至是性格。在寻觅之中,他们看不见原先的自我。他们将别人的优点看成是不可多得的优点,却将自我的亮点一味地抹杀。有朝一日,当他们真正地变成了另外的一个人,也许就只会对着往昔的日记问到:陌生人,你到底是谁?

就像《聊斋志异》中的鬼狐精怪,追逐的低手,却是遗忘的高手。

倘若鬼狐安心做它们活得如浮萍一样的鬼狐,人安心做他们平凡甚至于庸俗的人,世上当然是能太平些许。但那停歇了的追求,那所谓的安宁,却会使尘世不但少了些引人的故事,更是没有了进步的光彩。现实之中,亦当如此。

再读了《聊斋》,再得后感。不去感慨鬼狐精怪的报恩复仇,不去叹息人世间的世道炎凉,不去讨论人怪之间的孰对孰错。偶得谬感,不知所言。

第五篇:读后感1500字

人喝醉了酒无非是进入一种状态两种情绪:一种状态是癫狂,两种情绪则是狂喜与狂悲。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莱特和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两人的形象直接让我想到了人的醉态。首先,两人都够疯狂(一种状态)――至少在旁人眼中是这样子的。他们迷失在了自己的思维世界里。

堂吉诃德完全陷入骑士小说中沉迷于荣耀、名誉和骑士风范不能自拔,哈姆莱特则是在复仇、爱情中摇摆不定,同时质疑人类的生存,思考生与死的问题――这些东西恰恰是一个普遍的社会意义上的正常人不会去思考的或者说避免去想的东西,而他们的这种“反动”就成了我们眼中的疯狂与醉态;至于两人的情绪,堂吉诃德的情绪倒很难扯到狂悲狂喜上去;哈姆莱特则很明显是一种悲伤的状态(他的情绪让整部作品的.感情色彩同样带上一种暗色)。这样的“醉态”带来强烈的戏剧化效果,同时也让两部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更加经典。

我个人十分喜欢喝醉了酒的人。醉了酒的人爱说“胡话”,胡话大都会是真话,说真话让人喜欢。哈姆莱特不说假话,他是一个十分真实的人(从不装腔作势地演戏)。但是一个真实的人并不一定是一个在每个人眼中都很可爱的人。他挣扎,他苦恼,他在自己的世界里迷狂,这些都可能让人反感。但是我爱他的真实,他在做抉择的时候,我爱他的犹豫;他在对待爱情的时候,我爱他的反复无常;他在思考生与死的时候,我爱他的思想。

说到“酒”和“人性”两个关键词,似乎已经绕不开尼采的哲学了,而在哈姆莱特的性格当中很明显地带着尼采所谓的酒神精神。这一点在他的爱情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他对奥菲利亚的爱同样是癫狂的:时而狂欢,时而痛苦。在第三幕第一场中他尽情地对奥菲利亚说出诅咒的话语――虽然这些诅咒并不完全甚至并不是对奥菲利亚发出的;而在第二场看戏的时候,他又躺在了奥菲利亚的脚边;当亲眼看到奥菲利亚下葬的时候,他又“装载不下”沉重的悲伤了。他的行为完全随着自己情绪的绵延而改变,他的思考也是如此,不加束缚,完全放纵开来。这正是尼采所谓的酒神精神――“情绪的总激发与总释放”。

那句著名的论断:“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莱特”说的实在是好。我从不认为哈姆莱特身上的是一种懦弱和优柔寡断,哈姆莱特是个“失败的复仇者”。且不论他最后复仇的成功,更不说福丁布拉斯在他的复仇之后的继承,首先,他绝对是个伟大的思考者。柯尔律治说他是个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侏儒,我却觉得作为一个思想者,哈姆莱特已经够大了,足以掩盖他行动上的发育不良。况且一个人行动上的延宕也好寡断也好,如若是由这种伟大的思想所激发的,那又有什么可指摘的呢?

哈姆莱特本人的思想在整部剧本的跨度中有着很大的改变。起初他显得忧伤,对世俗的厌恶感让他痛苦;而对生与死的终极问题的领悟又让他厌恶“行动”本身――行动本身无法改变这样的终极结果;到最后他直接说出了“无论我们怎样辛辛苦苦图谋,我们的结果却早已有一种冥冥中的力量把它布置好了”这样完全带上宿命论色彩的话。是复仇的过程带给了他思考,带给了他改变。

下面的话也许有一些跑题。初次细读哈姆莱特的时候十分难以接受整个本子中充斥着的阴暗色调――尽管之前已经领教过Macbeth那种漆黑一片的感觉,然而三遍之后忽然对哈姆莱特的癫狂产生出了由衷的敬佩,继而开始迷恋。正像前面说的那样,我爱他的真实,而他不会说谎,因此我爱他的全部。罢了罢了,一个特别欣赏癫狂的醉酒者同时又对宿命论颇有兴致的人,也许没有资格来说哈姆莱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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