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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这本书,我便被书中所描述的自由、舒适、悠闲学院给迷住了。我不止一次的想过,要是我的身边也有这样那个一所学院,我肯定会第一个成为它的学生。那新奇的电车教室,那自由的课程表,那伫立一排的树……
小豆豆本是一个天性贪玩,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可是她做的事情一一都被大人们否认,责怪。大人们并没有很好的去引导她,没有轻声细语的告诉她哪里不对,为什么不可以那样做。如果她没有去到巴学园,想必她一定会在大人们的否认声中自卑的长大,对她的人生也会造成影响。在她去到巴学园的第一天,一个奇特的大人便获得了小豆豆的喜爱。原因很简单――从来没有一个大人那么耐心的听她讲话,以往她说话太多都是不被允许的。是的,想获得一个孩子的喜爱是很容易的,只要你对她有一点点的恩惠,她都会把真心奉献给你。正式如此,孩子也容易受到伤害,一点点的责骂都会让她陷入迷惘、困惑、不解当中。
巴学园的宗旨是――大自然是最好的老师,孩子的天性是最自然、最生动的美。
是啊,孩子们在巴学园中,没有人教他们需要遵守纪律、排好队、安静,但他们确是在和大家一起生活的时候,学会了关心他人、博爱不自私。这是校长最成功的教学――让孩子的天性自然的流露,让他们感受大自然,倾听大自然,与大自然为师。
对于校长来说,孩子们在微风中的一张张笑脸是最动人的,那是世界上最真挚的,最纯净的,最不容玷污的脸庞。
在我们为作业多而烦恼时,不妨抬头看看窗外,鸟儿是否翻飞,树下是否阴凉,生命还在延续,自然是最好的老师,她会抚平你的忧虑,将最纯净的快乐给予你。
我们读了《书本里的蚂蚁》这个故事后,都觉得故事中的那只小蚂蚁和那些小小的字十分有趣,我也想和大家说说这个。
这次,我读了作家王一梅阿姨的童话《书本里的蚂蚁》,深有感触。这个童话故事主要讲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天,一位小姑娘摘了一朵花并夹进了一本旧书中,而花蕊中的一只蚂蚁也被夹进了书里,被夹得扁扁的。书本中的那些字以为蚂蚁也是一个字,它们也学着小蚂蚁的样,在书本中走来走去。于是,随着这些字的不同组合,每天都变成了一个新的故事,小姑娘也就不用再继续买别的书了。
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一到王一梅阿姨手中,就变得活灵活现了。这个故事以蚂蚁为主人公,讲了一段非常有趣的故事。这样一写,我觉得本来乏味枯燥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书中的每一个小小的字,因为在夜间出来走动走动,不经意间就改变了排列的次序,组合的方式,句子的长短不一样了,段落的详略也不同了,从而,一个一个新的故事也就诞生了。正因为这一点,我有时也觉得这些小小的汉字,就是一副我们小时候玩过的神奇的积木了!
而汉字的神奇魅力还不止于此。
这个故事中提到,每天小姑娘能从这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每当回想起这一个情景,我就会想起我们读书的情景,我觉得故事中小姑娘每天都能从同一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就好比是我们在读书时,刚开始你读一遍,或许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但当你再读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也许会有一点新的发现,新的理解,你也许会觉得同一篇文章,今天读起来就仿佛是新的一个故事了。
《书本里的蚂蚁》,以奇异的故事情节激发我们的读书兴趣,指引我们去认识这个世界,热爱这个世界,我想,这便是王一梅阿姨童话的魅力和独特之处了。而我,也正是因此深深地喜欢上了王一梅阿姨的童话。
简爱被舅妈家的熊孩子欺负,后来被送到寄宿学校,遇到了她的第一个小伙伴,可是小伙伴并没能活下去,而是在简爱的陪伴下上了天国。在生命的最后一段,能和挚友相伴,也算是不幸中的一生里,小小的幸运了。
虽然简爱被诬陷为骗子,贴上了莫须有的标签,好在有人肯相信她,是她不至于被孤立。想想看,如果所有人都当她是骗子,那她岂止是孤独。
我看了《简爱》的电影,看了一小半《简爱》的话剧,他们都用插叙的方式叙说这个故事,但我却没有看到他们角色扮演的情节――罗切斯特扮演算命的老妪给宾客们算命,而简对此还挺有期待的。读到这里,我才觉得简爱变得鲜活。我期待着扮演罗切斯特的男演员扮演这个老妇人,想必产生的反差会萌生出不一样的精彩。
题外话,这种角色扮演给了情景和立场,让人可以重新认识一种关系,无论是那种角色扮演或者拟物,我觉得都建立在人性和人的思维的基础上,以及情感。
简爱的表哥表姐,人超级nice,有眼界和学识,尤其是两位表姐,相信若有这样的朋友或者亲戚在一起生活一定是一件赏心悦事。她的表哥圣约翰,是不是《简爱》版的不哭死神步惊云啊,明明有喜欢的人,却为了事业,束缚了自己。他喜欢的对象,是富人家的小姐,小说里的描绘来看,应该是书中数一数二的美人了。可是圣约翰并没有追求她,而是在她结婚后,选择追求简爱吧,我想他是觉得简爱好追吧,没想到恰恰相反。
罗切斯特年轻的时候是利益的陪葬品,娶了被魔鬼伤害的魔鬼。好在一场大火让罗切斯特恢复了自由,失去的视力和手臂与简爱不曾减少的爱相比不值一提。他们隔着山山水水却听力到了彼此的心声――爱情本就是一种神迹,不是么?
文章中有一些句子,让人读了颇有感触,我也发过朋友圈,分享着作者在与读者交流时显露的慈悲。我也感叹女性作家的文笔细腻,让情话说出来使人不觉油腻。
简爱觉得和罗切斯特在一起,他们天性丝丝入扣,自由自在,我觉得这样的感情和生活令人向往。轻松自在,不用为了与之相配而过于修饰自己,变得拘束不自然。谁又能伪装一辈子呢。
读《简爱》之时,有位网友暂时离开了我的生活,我们在一座城市里,连接我们的,我觉得不是网络,不是文字,而是这城市的天气。那段时间,会把简爱假想成这位网友。谷雨,我们面基了,去看了《犬之岛》。那天下雨的,我问要不要去。去。我不知道怎么表达我的意思,大致就是统一了思想,风风雨雨就不算什么了。这让我想到了我写的一首小诗――《雨漓》。我觉得7元一对的鸡翅比5元一个的蛋挞性价比高太多。
顺便吐吐槽,某电影,再加上同事分享的故事,真的,如果感情到位了,没什么不能舍弃的。我在重庆的时候,和实习时认识的同事交流异地这个问题,她说她可以为了喜欢的人辞职,然后去喜欢的人所在的城市。我们单位的同事也说起这个,我说我也可以,大不了专职炒股嘛……然后情况被假设得很极端,她为了家人不愿意离开落后的小县城,啥都没有。我就说可以等到长辈西去之后嘛,总会熬出来的,就可以带着她离开边远的小县城……想来每个人都得死亡,逃不掉的,这不失为这个世界的幸运。毕竟能给这个世界带来广泛而长远的幸福的人是少数。那些坏人,再怎么为非作歹,好在他们会死,不会一直祸害人类。
我也爱缅怀过去,也爱沉静其中,过度沉迷让我迷失了对当下生活的人情,于是乎,当下有会变成一种遗憾。前任题材蛮多的,据说有人看了,就和前任复合了,能再走下去固然是好的,但是若不是有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当初怎么分开了呢。在此,祝愿彼此越来越好吧,进化成更好的人。
时间是最厉害的第三者,当然也是最好的主治医师。我佩服有个丧偶的女教师,仍旧会为亡夫买衣服,也会在用餐时,准备亡夫的碗筷――她的意思是,如果不这样,时间就会慢慢冲淡对这个人的感情。我佩服她的勇气――是要多勇敢,才敢念念不忘。
两个人的心在一起,没有跨不过去的坎,如果有,那就是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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