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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喝醉了酒无非是进入一种状态两种情绪:一种状态是癫狂,两种情绪则是狂喜与狂悲。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莱特和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两人的形象直接让我想到了人的醉态。首先,两人都够疯狂(一种状态)――至少在旁人眼中是这样子的。他们迷失在了自己的思维世界里。
堂吉诃德完全陷入骑士小说中沉迷于荣耀、名誉和骑士风范不能自拔,哈姆莱特则是在复仇、爱情中摇摆不定,同时质疑人类的生存,思考生与死的问题――这些东西恰恰是一个普遍的社会意义上的正常人不会去思考的或者说避免去想的东西,而他们的这种“反动”就成了我们眼中的疯狂与醉态;至于两人的情绪,堂吉诃德的情绪倒很难扯到狂悲狂喜上去;哈姆莱特则很明显是一种悲伤的状态(他的情绪让整部作品的.感情色彩同样带上一种暗色)。这样的“醉态”带来强烈的戏剧化效果,同时也让两部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更加经典。
我个人十分喜欢喝醉了酒的人。醉了酒的人爱说“胡话”,胡话大都会是真话,说真话让人喜欢。哈姆莱特不说假话,他是一个十分真实的人(从不装腔作势地演戏)。但是一个真实的人并不一定是一个在每个人眼中都很可爱的人。他挣扎,他苦恼,他在自己的世界里迷狂,这些都可能让人反感。但是我爱他的真实,他在做抉择的时候,我爱他的犹豫;他在对待爱情的时候,我爱他的反复无常;他在思考生与死的时候,我爱他的思想。
说到“酒”和“人性”两个关键词,似乎已经绕不开尼采的哲学了,而在哈姆莱特的性格当中很明显地带着尼采所谓的酒神精神。这一点在他的爱情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他对奥菲利亚的爱同样是癫狂的:时而狂欢,时而痛苦。在第三幕第一场中他尽情地对奥菲利亚说出诅咒的话语――虽然这些诅咒并不完全甚至并不是对奥菲利亚发出的;而在第二场看戏的时候,他又躺在了奥菲利亚的脚边;当亲眼看到奥菲利亚下葬的时候,他又“装载不下”沉重的悲伤了。他的行为完全随着自己情绪的绵延而改变,他的思考也是如此,不加束缚,完全放纵开来。这正是尼采所谓的酒神精神――“情绪的总激发与总释放”。
那句著名的论断:“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莱特”说的实在是好。我从不认为哈姆莱特身上的是一种懦弱和优柔寡断,哈姆莱特是个“失败的复仇者”。且不论他最后复仇的成功,更不说福丁布拉斯在他的复仇之后的继承,首先,他绝对是个伟大的思考者。柯尔律治说他是个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侏儒,我却觉得作为一个思想者,哈姆莱特已经够大了,足以掩盖他行动上的发育不良。况且一个人行动上的延宕也好寡断也好,如若是由这种伟大的思想所激发的,那又有什么可指摘的呢?
哈姆莱特本人的思想在整部剧本的跨度中有着很大的改变。起初他显得忧伤,对世俗的厌恶感让他痛苦;而对生与死的终极问题的领悟又让他厌恶“行动”本身――行动本身无法改变这样的终极结果;到最后他直接说出了“无论我们怎样辛辛苦苦图谋,我们的结果却早已有一种冥冥中的力量把它布置好了”这样完全带上宿命论色彩的话。是复仇的过程带给了他思考,带给了他改变。
下面的话也许有一些跑题。初次细读哈姆莱特的时候十分难以接受整个本子中充斥着的阴暗色调――尽管之前已经领教过Macbeth那种漆黑一片的感觉,然而三遍之后忽然对哈姆莱特的癫狂产生出了由衷的敬佩,继而开始迷恋。正像前面说的那样,我爱他的真实,而他不会说谎,因此我爱他的全部。罢了罢了,一个特别欣赏癫狂的醉酒者同时又对宿命论颇有兴致的人,也许没有资格来说哈姆莱特吧。
这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离家出走的故事,伴随着少年的出走有了一系列的出场人物。叫乌鸦的少年,列车上偶遇的樱花,回忆几十年前的广岛原子弹事件,命中注定的贾村图书馆,和猫说话的老人,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难以有交集,但就是这些,让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最终坚强的去面对生活。书中最让人难忘的,莫过于直面灵魂深处最脆弱,最裸露,最真实的自己。
读完这本书,开始思考生与死的意义,性与爱的关系,时光与记忆的本质,书中始终没有很直接的挑明这些事物之间的关系,只是一个不坏的故事,却由不得让人去思考很多。虽然已经过了十五岁的时光,不过能在心地依旧善良无暇的时候读到这本书,感觉也会很释然,人生某个阶段结束的时候,总是应该好好去深思的。
正如作者所说,十五岁的少年,他们的身体正以迅猛的速度趋向成熟,他们的精神在无边的荒野中摸索自由、困惑和犹豫。主人公田村小的时候被母亲遗弃,在一个并不疼爱自己的父亲的养育下成长,有着同龄人缺乏的成熟,更有着不属于这个花季的恐慌,不过我们共同拥有的,是希望自己可以快速成长,去接受祝福,去挑战世界。接下来,就用我拙劣的文字,让我谈谈这个故事之于我的深思。
幽幽岁月,浮生来回,爱情,总是一个美好的话题,可是,书中的爱情似乎缺乏中国固有的伦理。田村小的时候就被父亲诅咒会跟自己的母亲姐姐交合,而田村又成为母亲幼时爱情的替代物。田村因幼时被母亲抛弃,渴望得到母亲的爱。他迷恋永远十五岁的佐伯(田村母亲)的活灵,更深爱着五十岁的佐伯。他们交合,相爱,用灵与肉的交融去享受生命的美好。田村选择离开森林,带着佐伯的画去勇敢的面对生活,将自己深爱的人埋藏在记忆中。开始读的时候,内心总会隐隐作痛,为什么如此相爱的人会是这样的结局。
闭上书仔细想想,身边的爱情又何尝不是这样呢?神把世人劈成了男男,女女,男女,于是我们在寻找自己另一半的过程中惶惶不可终日。纵然找到,又会有种种原因不得在一起。作者笔下这种违背伦理的性与爱,读完之后,对自己的爱情释然好多。对爱情中的无可奈何,道一句,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伤。
书中这样写了一句话:“尽管世界上有那般广阔的空间,而容纳你的空间---虽然只需一点点---却无处可找。想着自已这个存在,但越想越觉得不具体,甚至觉得自已不过是个毫无意义可言的单纯的附属物。”你是否想过生命之于我们的无力,田村父亲小时候在他身上的诅咒,灵验的是那么自然,大岛天生就是血友病,生理上又分不出男女,佐伯的男友被误杀,田村父亲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杀猫,中田在生命的最后毫无缘由的体现了自己的价值等等。好像那些宿命中安排好的我们根本无法去掌控,纵然你试图去改变,总会有一些偶然的因素将一切落回起点。可是,你难道就这样袖手不管吗?答案是否定的。
没错,田村纵使离家还是未能摆脱在他身上的诅咒,可就是在他试图改变的过程中,他变得坚强,他尝到了人世间的情暖,他最后终于有勇气面对生活,面对现实。在我们颓败的时候,总会有宿命论这样的理由支撑自己颓败下去,感觉成事在天,可是你是否忽略了事在人为呢。纵使结局不会有太大差别,可是你是否忽略了过程中的美好?当结局最终到来的时候不至于那么的措手不及。
书的最后,作者还是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告诉我们要勇敢的面对生活。田村想将自己留在第三空间,用以逃避现实生活,最后在母亲的要求下,勇敢的走出了避世的桃园,选择了正视生活,这需要很大的勇气,有时候活着比死更难。然而,生命就是如此,而田村,成为了最顽强的十五岁少年。
命运就象沙尘暴,你无处逃遁。只有勇敢跨入其中,当你从沙尘暴中逃出,你已不是跨入时的你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去享受音乐带给我们的世界,试图倾听画中的声音,感受爱情的美妙,体味人间的温情,命运似乎早就安排好了,却又那般无偿。纵然过了十五岁的年纪,不在那么彷徨,不在那么忧郁,那么,就继续在这最美好的年华,去享受生命带给我们的一切。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庄子》读后感1500字
作者 离歌 Evans
今天去还图书馆还书的时候我已经逾期三天,又记错日子了。[允悲]
这本书一共有三部分,内篇,外篇,杂篇,重要性依次递减,其实也就是说后者以前者为基础,只是想大概了解庄子的主要思想以及一些常见词语典故的具体来源出处,还有时间的原因,所以只看了大概前两部分。这本书是我在图书馆的社科类图书室找到的,这个作家虽然不是研究庄子的名家,但我觉得这本书还是蛮不错的,前面四分之一的部分是作者对庄子思想的理解及其作品的归纳概括,而且是白文,对于《庄子》的整体理解很有帮助,接下来的部分就是:《庄子》的具体篇目,注释也很详细,仔细阅读下来,对古文的理解能力也会有一定的提高,可以培养一点点古文语感吧。
下面说一下我读《庄子》的具体感受
1.主要内容:几乎整本书都在围绕 "无为""道"展开一系列的类比论证之类。其次就是讲养生之道即静心。
2.我觉得好玩的点:庄子是道家的代表,讲究清静无为,孔子是儒家的代表,讲究仁义礼智信,之前只知道他们各自为道,后来上课听老师说其实他们暗暗较劲互相不服甚至互相批判,在这本书看到了论证。有借别人之口说孔子非真人且祸国殃民,也有自己说孔子的学说远不及自己,读来真的觉得好笑,像一个小孩子一样贬低别人来抬高自己还说得头头是道,振振有词。
3.对我自身有益的点:前面作者分析的时候也说到《庄子》是治心病的良药,无欲则刚,我们的愤怒、伤心、悲痛纠结等都是因为追求外在一些我们无法控制的东西造成的,所以我们能掌控的只有我们的心和看待事物的态度,这也是个不断修炼的过程,不是说我们要像庄子一样无为对什么都不在乎,而是我们在看的时候要与实际相联系提取其中精华的部分为我们所用,比如抛弃私心杂念更纯粹专一地去做事情本身,人际交往最好的态度是不汲汲 其中也不排斥,知道人的渺小而后要有一颗豁达的胸怀,尽人事听天命等等 作者也在前面分析的时候说到:得意之时多看《庄子》,防止自我膨胀、见利而忘形;失意之时多看《孟子》,认识自我价值,振作人生。似乎点拨我一下本书该看什么了哈哈哈
4.下一个想说的就是看《庄子》更现实一点的意义:中国的历史是一直传承下来从未间断的,中华文化背后都有其来源历史背景,我们现在熟知的一些典故成语都来自这本书,而且现在国家提倡国学,那么《庄子》作为中国哲学经典著作代表之一,当然值得我们去了解。
下面是其中我比较喜欢的句子:
1.辩也者有不见也。
2.入则明,不入则止(即投机则说,不投机就算了)
3.人不忘其所忘而忘其所不忘,此谓诚忘。
4.世俗之人,皆喜人之同乎己而恶人之异于己也。同于己而欲之,异于己而不欲者,以出乎众为心也。夫以出乎众为心者曷常出乎众哉?因众以宁所闻,不如众技众议矣。
5.知其愚者,非大愚也;知其惑者,非大惑也。大惑者,终身不解,大愚者,终身不灵。
6.物之傥(偶然)来,寄者也。寄之,其来不可圉(yu 抵挡),其去不可止。
7.察乎盈虚,故得而不喜,失而不忧:知分之无常也。
8.其巧一也,而有所矜,则重外也,凡外重者内拙。
9.知忘是非,心之适也;不内变,不外从,事会之适也;始乎适而未尝不适者,忘适之适也。
其中的文化常识:
1.古代帝王的座位是南向的,常用南面代指帝王
2.五声:宫、商、角、徵、羽。
六律:黄钟、太簇、姑洗、蕤宾、无射、夹钟
3.五色:青黄赤白黑
五臭:膻、焦、香、腥、朽
五味:酸、辛、甘、苦、咸
出自其中的成语、典故等
1.《 ·大宗师》:"三人 相视而笑,莫逆于心,遂相与为友。(莫逆之交)
2.匠石运斤成风,听而斫之,尽垩而鼻不伤,郢人立不失容。(用来比喻技术极为熟练高超)
3.自是之后,以强凌弱,以众暴寡。汤武以来,皆乱人之徒也。
4.梓庆削木为鐻,鐻成,见者惊犹鬼神。鬼斧神工
5.吹呴呼吸,吐故纳新
6.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7.臭腐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
8.形若槁骸,心若死灰
9.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邻国相望,鸡狗之音相闻,民至老死而不相往来。
为了掌握的全面一点,在我自己总结的基础上从百度上也找了一些归纳在这里,以便日后回顾复习。
总之呢,这本书还是不错的,值得大家细细品尝,中文系出身的最好看原版加解析的,如果不是中文出身看古文还是有点难度有点乏味,最好看有完整译文的,好啦,这本书可以暂先告一段落了。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也明白了不少道理。《上下五千年》让我知道了一个个动人的历史故事;《小故事大感动》使我懂得了人间的真爱;《哈利波特》给予了我丰富的想像力------而这几天,我读着《林肯传》,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被一种精神,一股力量深深地震撼着。
林肯,美国的第16任总统,他出生卑微,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小时候家里很穷,他什么活都干过,上学时间全部加在一起还不到一年。可他勤于读写,努力吸取知识。他历经磨难,永往直前,经过不懈地追求,终于在52岁时任美国总统。
林肯一生的经历让我感觉到他是个有目标的人。尽管他卑微的鞋匠的儿子,但他心中始终有着明确的人生奋斗目标,并为之不断努力。你看,林肯的父亲一直希望林肯子承父业,做一个像出色的鞋匠,但林肯有着自己的理想,做一个“办实事,说真话”的好律师。他如愿以偿之后,进入国会,参加了总统的竞选。有了目标就有了方向。我现在的目标就是要靠自己的努力,考上理想的中学,曾经我制订了美好的计划,为了激励自己,还在班级里确定了我追赶的目标。时间慢慢地过去了,我的目标没变,但我的意志在减弱,行动更令我惭愧。林肯就是靠坚强的意志实现目标的,我不能做“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我想只要我永不放弃,一定能成功的。
读了书,我感受到林肯的成就是勤勉铸就的。在有限的时间里,林肯总是把握每分每秒,从极其有限的书本里获取新的知识。他白天干活,晚上常常到屋外借着火堆的光线看书。他把能找得到的书都找来了,反复阅读,有的还能背出来。很多人难以理解与土地和木头打交道的林肯为何这样拼命地读书,但是他依然执着。想想我现在,是爸爸妈妈的“小皇帝”,被他们宠爱着,要什么有什么。我从来不做家务,也从来没有为吃和穿担心过。我家里有很多书,有些好书我还一次都没有翻过呢。书橱上积上了灰尘,我无暇顾及,沉醉在电视与电脑的花花世界,使我不能静下心来好好看书,想我需要去掉浮躁,静下心来充实自己。
再想想古今中外的伟人,名人,成功人士,无一不是勤奋铸就的,勤奋应当成为我“生活的习惯。”在林肯的身上还有一点值得我学习的。那就是他有着阳光的心态。他是鞋匠的儿子,别人嘲笑他,可他无所畏惧。竞选时,他历经坎坷,屡战屡败,但他屡败屡战。23岁他竞选州议员失败;
46岁时竞选参议员依旧失败;47岁时竞选副总统失败;49岁时他竞选参议员再次失败;52岁,林肯当选美国总统。他不愧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在与大名鼎鼎的道格拉斯的多次较量中,林肯凭着自信,坚强,智慧战胜了强大的对手。在和好朋友一起竞选时,面对朋友对他的谣传。林肯用真诚巧妙地化解了矛盾,留给朋友深深地教育------这些都可以看出林肯有着良好的心态。“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次失败不等于永远的失败”,这些都让我明白了,只有用好的心态面对困难,才能踏上成功的宝座。
听听林肯是怎么说的:“每个人都具有一种坚韧不拔,百折不挠,永往直前的使命感,努力拼搏是每个人的信念,同样也是我的责任,而我对这种责任怀有一种舍我其谁的耐心,毅力和信念。”让我们一起向林肯学。
《罪与罚》是一部卓越的社会心理小说,它的发表标志着陀思妥耶夫斯基艺术风格的成熟。小说以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广泛地描写了俄国城市贫民走投无路的悲惨境遇和日趋尖锐的社会矛盾。作者笔下的京城彼得堡是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草市场上聚集着眼睛被打得发青的妓女,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投河自尽的女工,穷困潦倒的小公务员被马车撞倒在街头,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与此同时,高利贷老太婆瞪大着凶狠的眼睛,要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满身铜臭的市侩不惜用诱骗、诬陷的手段残害“小人物”,以达到利己的目的,而荒淫无度的贵族地主为满足自己的拉斯柯尔尼科夫是小说中的中心人物,这是一个典型的具有双重人格的形象:他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穷大学生,一个有天赋、有正义感的青年,但同时他的性格阴郁、孤僻,“有时甚至冷漠无情、麻木不仁到了毫无人性的地步”,为了证明自己是个“不平凡的人”,竟然去行凶杀人,“在他身上似乎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在交替变化”。正是这双重人格之间的激烈冲突,使主人公不断地动摇在对自己的“理论”(即关于“平凡的人”与“不平凡的人”的观点)的肯定与否定之间。对于拉斯柯尔尼科夫来说,如果甘愿做逆来顺受的“平凡的人”,那么等待他的是马尔美拉陀夫的悲惨结局,如果去做一个不顾一切道德准则的“人类主宰者”,那就会与为非作歹的卑鄙之徒卢仁和斯维德里加伊洛夫同流合污。他的人格中的主导面终于在白热化的搏斗中占了优势,并推动他最后否定自己的“理论”,向索尼娅靠拢。小说通过这一形象,深刻地揭露了资产阶级的“弱肉强食”原则对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毒害,有力地批判了这一原则的反人道主义的实质,并且从客观上否定了建立在“超人”哲学基础上的无政府主义式的反抗,因为这种反抗决不可能给被压迫者带来新生活的转机。然而,作者作出的上述揭露和批判仅仅是从伦理道德观念和宗教思想出发的。
作者认为一切以暴力抗恶的作法都不足取,因为人无法逃避内心的惩罚,在毁灭他人的同时也毁灭了自身。作者还力图把拉斯柯尔尼科夫的犯罪行为归结为抛弃了对上帝的信仰所致。用索尼娅的话来说,是因为“您离开了上帝,上帝惩罚了您,把您交给了魔鬼!”作者为拉斯柯尔尼科夫安排的一条“新生”之路,实际上就是一条与黑暗现实妥协的道路,也就是所谓“索尼娅的道路”。作者把索尼娅看作人类苦难的象征,并在她身上体现了虔信上帝,承受不幸,通过痛苦净化灵魂的思想,作为一个黑暗社会的牺牲品,一个受压迫最深的女性,索尼娅的形象有着不可低估的典型意义,但是作为一个理想人物,这一形象却显得十分苍白。显然,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宣扬的这些宗教思想,与整部作品所显示的强大批判力量是不相协调的:这里充分表现出作者世界观的尖锐矛盾。《罪与罚》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小说比较全面地显示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关于“刻画人的心灵深处的奥秘”的特点。作者始终让人物处在无法解脱的矛盾之中,通过人物悲剧性的内心冲突揭示人物性格,同时作者对幻觉、梦魇和变态心理的刻画也极为出色。小说中,由于作者着力拓宽人物的心理结构,情节结构相对地处于从属地位。尽管作品中马尔美拉陀夫一家的遭遇令人同情,凶杀事件扣人心弦,但它们都只是“一份犯罪的心理报告”的组成部分。正因为这样,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才以前所未有的幅度和深度展现在读者面前。此外,这部小说场面转换快,场景推移迅速,主要情节过程只用了几天时间,在浓缩的时空中容纳了丰富的思想内容,小说的时代色彩和政论色彩十分鲜明。
我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书,在这里面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写出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之死亡神器》的主要内容:还有四天,哈利就要迎来自己十七岁的生日,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然而,他不得不提前离开女贞路4号,永远离开这个他曾经生活过16年的地方。
凤凰社的成员精心谋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及其追随者食死徒的袭击。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与此同时,卷土重来的伏地魔已经染指霍格沃茨,占领了魔法部,控制了半个魔法界,形势急转直下。
哈利在罗恩、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为了完成校长邓布利多的遗命,一直在暗中寻机摧毁伏地魔的哈利,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派出众多食死徒,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死亡圣器下。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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