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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应该读书,但应该怎样读书呢?从前诸葛亮读书有个特点,叫做“略观大意”。陶渊明读书有个特点,叫做“不求甚解”。倘从字面上看,似乎主张读书不必深入细致,更不必刻苦钻研。这种说法不是误人子弟吗?
清朝人阮葵生对这两句话有过解释,他说“略观大意”的意思是,“即孟子言,尽信书不如无书之义”;“不求甚解”的意思是“盖不敢穿凿附会”。这个解释很有道理,似乎也不尽然,从这两句话里我们还可以有些新的启发。
首先,必须指出这是两种读书做学问的方法,而不是读书做学问的态度。诸葛亮和陶渊明说这两句话的时候,很有学问的功底了,他们是根据读书的体会,谈谈自己独到的治学方法,有一种居高临下,别出心裁的气魄。倘误以为这是读书求学的态度,这就误读了诸葛亮和陶渊明。中小学生正在接受启蒙的教育,并无任何学术根基,不能养成粗枝大叶、马马虎虎的学习态度。
其次,判断和选择的能力,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学习能力。庄子曰:吾生有涯而知无涯,是说人生有限,书是读不完的。且不说古书汗牛充栋读不完,当代社会更是知识爆炸的时代,各种图书铺天盖地。读书要有选择,对于极大多数图书,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也只能随手翻翻而已,这跟诸葛亮“以观大略”的看法是相近的。中小学生不能只埋头于课本,伏案于各种习题训练,课外的书一定要多读,甚至要博览群书。然而时间有限,课业负担又重,似乎要尽可能选择经典来读,即使所谓经典多数也只能略读而已。现在许多中小学生痴迷于网络流行小说的阅读,花了很多宝贵的时间,甚至荒废了学业,这是很可惜的。
其三,想象和联想思维的培育比记住一些标准答案有更积极的意义。恩格斯说: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中国古人说:“诗无达诂”。面对同一本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也会有理解的差别。如果非常固执地认为对文章或书籍的理解只能有唯一正确的答案,并且以此强加于人,这就不免认识僵化且失于偏执。人的学习过程是开放的过程,是个性化的理解与知识重构的过程,学习的意义主要在于知识的创新和能力的培育,不必太在意于记住了什么知识点。
其四,读书要联系生活。读书的目的全在于应用,读书有助提高生活能力和认识水平。有笑话说:某秀才行路遇到一个泥塘,问旁边农夫说,如何才能过去。农夫说,一跳就过去了。秀才于是双脚并拢一跳,掉进泥塘。于是埋怨农夫欺骗了他。农夫分辩说,谁让你双脚并拢跳的呢?秀才振振有词说,双脚并拢谓之跳,双脚分开谓之越。这便是信书而“求甚解”的书呆子,实在不如“无书”的农夫。
中小学生当务之急应该认认真真读好教科书。
署假刚开始的时候,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像大灰狼的警犬,名叫“大灰”。后来,被阳光大马戏团的高导演买去来扮演大灰狼。在这里虽然生活过得还行,但是被那里的动物和人看不起,一直被欧打、排斥。
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点就是人们喜欢以貌取人,差别对待。明明同样是狗,长得像狼的大灰却不能像其它狗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即使它表现优异,动作敏捷,杂技表演得最好,还是受人排挤。在阳光大马戏团的动物都有睡窝、有食盆、有饮水机、还有彩球、电子兔等玩具。可是大灰住进了一个用钢筋焊的铁笼子里,阴暗潮湿一股腐烂味。看到这儿我的眼泪都快要掉下来,大灰实在太可怜了。别的动物都住进了高档房,它只能住笼子。只怪人类太冷漠无情,同样是动物偏要以貌取人。
看完了《狼王梦》认为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差别对待,对待动物要公平。不仅是对待动物,人与人之间同样要互相尊重,不能以貌取人,内在的品质才是最重要的,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会越来越美好。
妖怪也会读书?看了题目你一定会问。是的,书这个"长生果"没人不喜欢,妖怪也不例外,但它们之前可不喜欢书,从一件事上读书改变了看法,并喜欢上了书。
大哥柜子精,二弟扫帚精,加上三弟笔记本精幻化成妖,组成"妖怪三兄弟"家庭,它们调皮可爱,柜子精把自己原来的主人的钱全部拿走了,成了亿万富翁,他和里外两个妖怪商量着要买块地,建房子,可他们长得太丑了,不把人吓死才怪呢!它们用法力把自己变成了人的模样,当走到一个叫"风水宝地"的地方时,它们决定购买这块地,可已经被一个学者抢先占领了,它们和学者决定用智慧比赛比出谁是占领者,但由于妖怪们没有读过书不识字,只有笔记本精识字,没有文化知识,很快占了下风,凭着瞎猜糊里糊涂的答了下来,当学者说:"人不同古今的下半句"时,它们顿时傻眼了,根本不明白意思,只好向嗜书如命的世宗大王请教,它们在世宗大王家里看到了海洋一样的书籍,难怪这么难的题都被他不假思索答出来了,它们带着答案找到了学者,并且战胜了学者。它们不想建房子了,终于知道了书的重要性,于是,三个妖怪和学者一起建了一座非常大的图书馆,名字叫"爱上读书的妖怪图书馆"。
看了这本书,我对书又有了一个更深刻的的印象,有了知识,就像有了一个"护身符",无论是谁问你问题,都能当机立断打上来。所以,看书讲究的不是速度,而是感悟中心。如果走马观花,就会失去很多"宝贝",我在这本书中找到了"人不通古今,马牛而襟裾"这句话的的意思:人若不知道古今历史的话,就如同马和牛穿人的衣服一样。如果不注意,我还真找不到呢!另外,我在查资料时知道了全句:潢潦无根源,朝满西已除。人不通古今,马牛而襟裾。多查、多问、多思,才是读书的性格。
妖怪那么热爱书,我们更应该读地认真,好好学习书中的"法宝",这些"法宝"供我们一生受用。读书吧!
读完了沈石溪的《狼王梦》,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写一匹母狼紫岚的故事,它最理想的伴侣黑桑死了,一代狼杰,竟死于非命。黑桑曾不止一次的紫岚说过,它想当狼王。但它死了,却给了紫岚五条小生命,让紫岚把它的血脉传承下去。没错,紫岚生了那五条生命,一只不幸死去,长子起名黑仔;次子起名蓝魂儿;三子起名双毛;前三只都是雄性,最后一只是雌性,起名媚媚。紫岚偏爱黑仔,因为它长得像黑桑,步行它却被金雕叼了去,蓝魂儿的命也断送在了捕兽夹下;紫岚把目光投向了双毛,它的自卑使紫岚失望了,但经过它的悉心培育,双毛生长了起来,可最后还是没能当上狼王,紫岚最后为了保护媚媚的孩子想尽一切办法终于把老雕同归于尽,而媚媚的孩子中的一只终于成为了狼王。
第二部分是写一条大狗出现了返祖现象,而导致它从警犬学校毕业后进入了马戏团,马戏团的高导演一直相比安排一个智斗大灰狼的马戏表演,因而把那条大狗―大灰带进了马戏团,大灰在马戏团的待遇并不好,其余的十二只哈巴狗可以享受豪华的待遇,而它只能在一个抬头就能碰到顶的铁笼子里受苦受罪,还经常挨十二只哈巴狗的欺负,它的训导员川妮也对这件事不理不睬,它只能在那里受着罪,但是有一天,他们要去一个地方表演智斗大灰狼,司机发现车上有一个零件坏了,便把车停下来去买零件,川妮就把动物放到地上,自己躺在草地上,大灰向她发出汪汪的警报,可是川妮把它的好心当成驴肝肺,没事有在意,过了一会头顶上的鹦鹉说;猫来了要注意!川妮这才发现前面来了一对云豹夫妇,吓得赶紧叫来十二只哈巴狗向云豹夫妇吠叫,云豹上了树,可是川妮发现云豹夫妇从树上跳下来,这也是云豹的杀手锏,后来大灰在受了伤的情况下把云豹赶走了,川妮的眼角涌出了一滴内疚的泪水。
狼虽然不如狗的温顺,没有虎的强壮,但他们和人一样,有爱恨情愁,悲欢离合,也要繁衍后代,哺育后代。黑桑死了,紫岚要一个人承担养儿育女的重要工作,不仅要觅食,还要培养儿子成为狼王,完成黑桑的遗愿。
作为母亲紫岚很伟大,无私奉献,任劳任怨。但作为一匹狼,它太急于求成,结果功亏一篑,所有努力付之东流,还死于非命,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通过这两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只有勇敢的不断的付出,不断的努力,坚持下去,最终一定会实现自己的梦想。
每一次,都离成功那么那么近,放佛去掉关于失败的描写,结果必然是成功;每一次,看起来都是绝妙的机会,最终总是被白白浪费;每一次,都有胜券在握的感觉,但残酷的结局把想象一一击碎。真的是它的孩子们不够优秀吗?是它们不够资格吗?不!当然不!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罪魁祸首就在于――操之过急。紫岚对成功过于迫切,对孩子又过于保护,比如黑仔,如果幼崽期,紫岚让它多一些独立活动,悲剧便不会发生;比如蓝魂儿,如果能积累更多的经验,悲剧便不会上演……悲凉的结局,用作者那娓娓道来的凄美词句描述,让每一位读者都感觉到紫岚的心间在滴血。
水中的淡紫色渐渐化开,我仿佛看见紫岚那优雅的身影渐渐淹没在浓雾之中……
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让自己的狼儿称为地位显赫的狼王。四只狼崽三公一母,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唯一的母狼媚媚。
首先,它培养的是黑仔。一天,黑仔自己出洞口,而紫岚没有惩罚而是奖励。就是因为这次,在一次玩耍中,黑仔不行被金雕叼走了。然后是蓝魂儿。蓝魂儿帮助狼群捕食狗熊。因此,每次捕食都冲在前面。一次狼群在寻找食物的时候,发现了一头岩羊。蓝魂儿扑了上去,一次被夹子夹住了腰。紫岚不想把它留给猎人,所以自己把蓝魂儿杀死。
最后,又是双毛了。双毛因为从小被忽略,所以心灵上有阴影,身材都比同龄狼矮了半个肩胛,紫岚费了很长时间才让双毛克服了这些。就在快成功的时候,狼王洛戛威严的一声嗷叫,双毛又变成了原来那个平庸的草狼了。
就这样,紫岚的最后希望也破灭了。突然间,那已经泯灭的理想,又有了一丝希望。紫岚把最后的希望又放在了狼孙身上。为了确保狼孙的安全,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本书,我很佩服狼。狼在人类的字典里是恶的代名词。从亘古时代开始,人类就把狼当作对手,追捕围剿,恨之入骨,竭力想消灭掉。可是,千百年来,狼却在强大的人类面前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生存下来了。可见狼具有非凡的生命韧性和在恶劣的情况下求生存的能力。同时,也有着人类母亲般的亲情,我喜欢沈石溪笔下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动物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