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读后感1500字(范文五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读后感1500字(范文五篇)》。
泰州这个水乡小城,科技发展与历史文化相交融的地方。鱼米之乡,自然多美食,那些都是我记忆中的味道。
怀着澎湃的心情,读完了《人间滋味》这本书,我品味到了汪曾祺老家高邮特有的水乡美食文化,也想写一写我的家乡泰州特有的美食味道。
我今天要写的是豆腐。中国老百姓有个让人惊叹的绝活不是别的,就是制作豆腐。汪曾祺在《人间滋味》这本书里有一篇文章《豆腐》中写到了许许多多带有各地特色文化的豆腐。“豆腐点得比较老的,为‘北豆腐’。点得比较嫩的是‘南豆腐’。再嫩即为‘豆腐脑’,比豆腐脑稍老一点的有北京的‘老豆腐’和四川的‘豆花’,比豆腐脑更嫩的是湖南的‘水豆腐’。”
我曾去豆腐摊上“抓过”豆腐,有五毛一块,一元一块的,卷在白布层中压成大张的薄片为豆腐片,再压紧而更薄的是百页,豆浆锅的表面凝结的一层薄皮,撩起晾干是为‘豆腐皮’,又叫‘浆皮’,各式各样的豆腐,无其不有。
比起《人间滋味》当中众多的豆腐吃法,我最爱家乡吃法的拌豆腐,这是豆腐中最简便的吃法,也是我们苏中水乡一带的特色凉拌菜。这豆腐可以买回来就拌,也可以按照书中的介绍或入开水中略烫,去豆腥气。同样,用香椿头来拌豆腐是最香了,每年初春时节,街上就会有农人提着满篮的香椿头来卖,那都是刚从香椿树上摘下的芽叶未舒,颜色紫赤,买回家清洗干净用开水烫,切碎去除多余水分后与豆腐拌之,撒上精盐、味精、白糖、胡椒粉,讲究者可以下几滴香油,只见那香椿头转为碧绿。
“一箸入口,三春不忘”汪曾祺也如此评价道。这香椿头只卖得数日,过此后便不再鲜嫩。我还爱食松花蛋(泰州人叫‘变蛋’)拌豆腐,这同样是拌豆腐的精品,易做又好吃,永远是我记忆中的味道。
经过处理的豆腐则更有一番韵味,《人间滋味》上提到四川极富盛名的麻婆豆腐、胖头鱼烧豆腐、长沙大宫殿毛主席常吃的黑豆腐、安徽西递宏村的毛豆腐。
我记忆中还是家乡的臭豆腐(泰州人叫‘臭干’)最好吃,‘臭干’有油炸的、有铁板煎的、有油炸后回锅烧的(泰州人叫‘回炉干’)。块块三角形状的生干子下油锅一炸,可嫩可老用竹签串起来,浇上红彤彤的水辣椒,又香又臭真好吃的是油炸干;铁板煎的干子也毫不逊色,小方块生干子一块一块布满在铁板之上,热锅温油两面煎,只待干子稍结薄壳表面发皱,撒上椒盐和红辣椒粉即可铲出,像极了虎皮用竹签串成一串一串的;而回炉干则是将油炸好的熟干子连同海带丝、黄豆芽等配菜用清水或杂骨汤下锅煮软后盛入碗中,用剪刀剪成小块加入配菜,最后浇上特制的红色辣椒水。我虽在外地上学,可每到周末回家总要吃上几口满足味蕾,这就是我记忆中的味道。
还有那极富泰州味道的烫干丝和煮干丝,也是泰州早茶里的一道名吃,还上了央视《舌尖上的中国》栏目呢。烫干丝和煮干丝也是用豆腐做的,只是其操作过程比较复杂。前一天下午就得将大而厚的硬干子,用刀剽成一层层薄片再切成长细丝,用加些食用碱的开水反复浸泡过夜;第二天早晨用温开水清过二至三遍后抓成一盘盘,再配上炒熟去皮的花生米、姜丝、肴肉丝、青红椒丁、香菜末以及各种调料拌之。煮干丝,即用当天早晨清过水的干丝,配以肴肉片、大虾、竹笋片等,用母鸡高汤大煮,起锅前放些青菜心,再撒少许胡椒粉后盛入碗中,其味道极鲜。这些都是我记忆中永恒的味道。
汪曾祺还在这本文集中写道:“带着雨珠的缅桂花,使我的心软软的,不是怀人,不是思乡。雨,有时是会引起人一点淡淡的乡愁的。”是啊,家乡的美食,记忆中的味道,写着写着真就引起了浓浓的乡愁,每周回家一次才能尝上几口。汪老又何尝不是呢?《人间滋味》看似写的是家乡美食,其实只是汪老对故乡味道的小小回忆,却早已触动心弦。
四海八方的豆腐又怎比得上家乡的一寸豆腐,因为,那是我记忆中的味道啊!
“她从来只带茶花。一个月中,有二十五天她带白色茶花,另外五天带红色茶花。没有人知道这颜色变幻的原因。在巴尔荣夫人的花店中,她被人称作茶花女。这名字就叫开了。”这就是茶花女。
我感受着玛格丽特的悲剧,期间不知有多少回想哭的冲动,竟没有流出一滴眼泪。这也许就是玛格丽特在我心中的定格。读完小仲马先生的《茶花女》,我的心情许久不得平静。也许是一口气读下来的缘故,又或者是由于作者是有过类似的亲身经历,整个故事异常真切。头脑里清晰地呈现着茶花女美丽圣洁的面容——因为“她的一生是罪人,而她死时是基督徒”。
玛格丽特是个天使,她生活在最肮脏的领域,却保持着茶花般洁白清新的气质,她富裕奢侈却又一无所有。命运待她不公,试问谁想成为人们蔑视的对象?一个软弱的女子,在那样的生活环境里,哪有能力抗争?直到阿尔芒的出现,才带来了茶花女生命的阳光。伟大的爱情似乎总免不了缺憾,也许还是致命的。不是因为阿尔芒负担不起茶花女的生活,而是茶花女竟然为他改掉了过去奢侈的生活习惯并愿意与他过上朴实幸福的平淡生活。我所敬佩茶花女的也正是这一点。
阿尔芒遭到父亲反对后未动摇对茶花女由衷的爱,他立场坚定,甚至不惜与父亲反目;茶花女对阿尔芒的感情也始终如故,但她表现得更无私,她为了阿尔芒的幸福,为了阿尔芒家庭的利益,毅然决定离开他。可想而知,茶花女离开小村庄的那天晚上,是多么得撕心裂肺啊!最不忍心读的是茶花女临终的日记。在日记里,她向阿尔芒述清了一切,字里行间到处可以体味到她对阿尔芒真切的爱。失去他,茶花女便觉生活已无希望,一切也可告以完结。于是,她放任自己,以至病情逐日加重。直到死神就站在她身前时,她还一心惦恋着阿尔芒,多想临死前再见他一面,却至死也未能如愿以偿。
在看看冯梦龙笔下的杜十娘,她的命运和茶花女惊人的相似,她的那个百宝箱里还有着惊人的财富。从何而来,那是她血泪的见证。她是用她的屈辱换来了物质上的富足,心中却无限向往美好的正常人的平静的生活。她同样聪明、美丽、善良。李甲对她的感情开始也是真的,但是自古以来,烟花女子的命运都是血和泪写成的,杜十娘也不例外。李甲一面对自己的家人心存畏惧,一面是又把杜十娘看成了一个待价而沽的货物。当孙富要高价购买杜十娘的时候,李甲的丑恶嘴脸就一览无余了!李甲的丑恶用心是一举多得,既摆脱了负担,又得了一大笔钱,这就是我们的谦谦君子!杜十娘终于明白,自己离开了一个小的丑恶的地方,最后还是逃到一个大的罪恶的地方罢了。她带着她对命运的绝望、愤怒、屈辱跳进了江里。她至死最终无依无靠。杜十娘是那样的爱生活,可是生活到底又给了她什么?——绝望!
杜十娘比茶花女不幸的多,因为她的一生没有遇到人性的美好的东西,而至少茶花女遇到了,这一点美好的东西让她的一生有意义。
还记得金庸名著频繁出现的经典语录:“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又或是作者的言语:“一颗只能用世间最涩的泪才能打开的心,曼侬•莱斯特,面对玛格丽特•戈蒂耶,最终只有惭愧。”
《骆驼祥子》这本书,我去年暑假读过,至今未忘其中的故事情节,这主要是老舍先生精灿的文笔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先介绍一下老舍先生,老舍先生是以平民出身儿跻身文坛的人之一,而始终保持平民风格,在文学创作中表现城市平民生活大获成功者,唯老舍先生一人。我们常见的老舍先生的作品有《骆驼祥子》《四世同堂》《二马》等,可惜我只读过《骆驼祥子》,且对老舍先生了解甚少,看来我得补习一下空缺了。那今天我就来谈一谈《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我想大家都十分熟悉了,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的故事。这个车夫叫祥子,之所以书名在祥子前加了个"骆驼"两字,是因为是骆驼救了他的命,使他拉上了人力车,所以因此得名,可见起名也有个技巧呀!如果此书定名《祥子的生活》则显得过于直白,毫无生趣了。
老舍先生写文章――平易近人,使人感到亲切,自然,不像有的作家写车夫是以知识分子来面对车夫,而他是平民对平民,架子放下了,去描写人物的形象就写得真,也容易感动人。
我喜欢这一段文字:他确乎有点像一棵树,健壮,沉默,而又生气。他有自己的打算,有些新颜,但不好向别人讲论。在洋车夫里,个人的委屈与困难是公众的话料,"车口儿"上,小茶馆中,大杂院里,每人报告着形容着或吵嚷着自己的事,而后这些事成为大家的财产,向民歌似的由一处传到一处……这一段文字便把祥子的性格与生活的环境介绍的清清楚楚,语言平实,但又不似白描手法干燥无味,正是文章的精妙所在。
拜读了老舍的《骆驼祥子》后,给我的感触很深,老舍先生的作品一向都是很真实的,为了打造一个祥子这样的车夫,可见他一定深入地了解过,才塑造了祥子这样一个典型的车夫。
文章一开始写明了祥子是一个高等车夫,他要强,朴实,有自信,剩吃俭用,早出晚归,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又被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终于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的一点希望,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
祥子最爱的是车,从没离开过车,而文末祥子竟然连车都不想拉了,便可以清楚地见到他的理想已经没有了,不再追求,对生活已经开始厌倦,祥子的收场是他不要强了,没了干劲,没了理想,对生活的热忠也没有了。
老舍不断强调祥子和其他车夫一样,突出了祥子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一个例子,也更说明他的下场就是当时社会所有无权无势的人们的下常
老舍在鞭挞当时社会的同时,也对祥子寄予深深的同情,对当时的人们寄予深深的同情。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鲁滨逊漂流记》,很好看,现在我就来讲讲这本书的好看之处。
《鲁滨逊漂流记》讲的是英国一个叫鲁滨逊的人,一心想出去航海,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离家出走并来到赫尔市,在一个朋友的怂恿下,他决定乘船去英国伦敦。但是,船不幸遇上了大风暴,后来看见了一艘轻量级的船,立刻鸣枪求救,最后终于得救了。这个葡萄牙船长让大家选择会赫尔或者是去伦敦,鲁滨逊最后和小男孩佐立驾着一艘长舢板出海,遇到了一艘葡萄牙商船,就拿出旗帜求救,并鸣枪求救。过了三个小时,鲁滨逊才靠上他们的大船。他们用葡萄牙语、西班牙语、法语来问鲁滨逊是那里的人鲁滨逊都听不懂。后来,一个苏格兰水手来问鲁滨逊,鲁滨逊回答说是英格兰人,从赫尔来。然后,葡萄牙船长把鲁滨逊送到巴西海岸,并把他介绍给一个种植园主,鲁滨逊看到那些种植园主都在短时间内发财致富,就用葡萄牙船长买下小船、小船上所有值钱的东西以及小男孩佐立的两百四十西班牙银币买了一些土地,经营种植园。一开始,鲁滨逊只种些粮食,然后又种了一些烟草,同时再预备一些地,准备种甘蔗。这时,那位葡萄牙船长停在这里装货,鲁滨逊告诉船长他在伦敦有一笔积蓄,准备动用。于是船长建议用一半积蓄(一百英镑)委托船长带一些货物,假如船失事了,还可以用剩下的一半接济自己。于是鲁滨逊写信给保管这笔钱的英国船长遗孀,然后遗孀就把钱如数交来。船长回来了,他带来了经营种植园的各种有用的东西,还用五个英镑买了一个佣人给鲁滨逊。鲁滨逊拿了货里面在巴西特别贵重和需要的物品设法高价出售,赚了四倍的利润,买了一个黑奴和佣人。但是鲁滨逊又不安现状,想做暴发户。有一天上午,三个人来找鲁滨逊,他们想去几内亚去贩运黑奴,问他愿不愿意掌管交易的货物,好处是不用出钱,但黑奴有一份。他经不起这种诱惑,答应了。鲁滨逊踏上了去几内亚的船,航行了一会儿,遇到了一次暴风,船底开始漏水,大家都下船抽水。这时,看到了一艘船驶过,船长鸣枪求救,那个船放下一艘小艇驶过来,但是已经不可能驶回那艘大船了,这时,这艘小艇遇到了第二次暴风,比上次的威力不减。鲁滨逊因为这次暴风到了荒岛上,但活了下来,他在海边的一个山洞里搭了个帐篷,然后每天到那艘奇迹般飘到海边的大船上捡一些有用的东西并且每天用枪打一些鸟或者野山羊。到了十一、十二月,他发现悬崖下有一些成熟了的大麦和稻子,原来鲁滨逊曾把一些鸡饲料都到了悬崖下,这鸡饲料便发了芽。鲁滨逊把这些麦子收起来,有播种了一大半,剩下一小半留下来。他还发现了一些葡萄,吃了许多后拿了一部分晒成葡萄干,又用袋子装了一部分回去准备酿葡萄酒和吃,可惜被挤烂了。就这样,到了第二年,鲁滨逊收获完麦子,就开始计划制作面包了。他先开始制作陶器,但是总是在晒的时候出问题,鲁滨逊有一次看见一个陶器碎片在火中烧的很硬,鲁滨逊于是拿来陶器在火里烧,结果得到了几只很好的陶锅其中一直还有一层釉。于是他做好一个炉子,放在火里烧的很硬后,再把几个木头块塞进去,等到烧成热碳的时候再拿出来,盖满整个炉子,再拿出制作好的陶碗扣在炉口上,再盖满热碳。用这种方法,鲁滨逊制作了非常好吃的大麦面包。就这样,鲁宾逊在岛上呆了二十三年,就在这一年,他发现了吃人的野人。两个野人部落打仗,鲁滨逊开枪打死了两个追赶的野人,从而救了那个被追赶的野人,得到了一个仆人。到了鲁滨逊来到岛上的第二十七年,一艘船发生了叛乱,逃到了这个荒岛。鲁滨逊解开了被绑的那艘船的船长、大副、旅客,于是鲁滨逊和他的那个仆人以及船长等人和叛乱的人开始了战斗,最终鲁宾逊赢了,夺到了大船,俘虏们自愿选择留在岛上,因为回到英国一定会上绞刑架,于是鲁滨逊便坐着大船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在这岛上的二十七年创下了许多奇迹,这件事将传颂千古!
哈姆雷特的作者威廉莎士比亚曾说过:“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可见莎翁他本人对这部剧的喜爱与重视。作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哈姆雷特》自问世起便受到无数人的喜爱,无论是剧中本身的跌宕起伏的情节,哈姆雷特与奥菲利亚两人的爱情悲剧,甚至是他那句著名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千百年来都引发无数读者的强烈共鸣。从前我虽然对哈姆雷特这四个字如雷贯耳,对其中的情节也略知一二,但由于身边没有此书的完整译本或者有关电影,所以很长时间只是“名气很大,从未读过”。而这次借着96版哈姆雷特这部优秀的电影,我对哈姆雷特中的人物及情节有了一个完整的认识。在此分享一下自己的一点感想。
其实这部剧的起因就是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狄斯阴谋杀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老哈姆雷特国王,取而代之成为了新的国王并且娶了哈姆雷特的母亲为妻,也因此这部剧在中国也译为《王子复仇记》。王子为谁复仇?当然是他的父亲老哈姆雷特。在剧中老哈姆雷特是借由灵魂再现这一种形式向哈姆雷特传达了自己的死因、凶手以及要哈姆雷特为自己报仇。从这我们可以看出中西方在灵魂这一问题上的一种高度一致,想一想在我们的古典小说名著《西游记》中车迟国的国王也是阴谋被妖怪杀害而向唐僧托梦,水浒传宋江被害后也向吴用和花荣托梦,三国,红楼梦都有这样的情节。而他们的死则无一例外都是死得冤。试想如果老哈姆雷特不是国王,不是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与
地位,而只是一个普通百姓的话,他会死的如此之冤吗?我想不能说完全没有,但可能性也会小很多。同样如果哈姆雷特不是王子,不是王储,而只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他会承受如此大的悲伤与痛苦去复仇吗?而且我个人认为哈姆雷特内心最伤心的也许还不完全是他父亲的突然去世,而是父亲去世还不到两个月,母亲就与自己的亲叔叔结了婚,对于他自己来说既要承受父亲的死,又要接受母亲已成为别人的妻子,而继父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亲叔叔!!在这里我们又看到中西方历史一个惊人的相似点即那些高高在上的帝王君主们鲜有能够善终的,有不计其数的人都可以说是死于非命。无论是我国的历朝历代的那些帝王将相,还是西方如英国,法国等都是如此。被杀的固然冤,但杀人的又有几个得以善终。杀与被杀,治与被治循环往复,无论我国古代还是西欧封建社会都是如此。权力这个东西很难说就一定不好,毕竟有不少伟人就曾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使社会进步,国家强大。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有更多的人为了攫取权力而不择手段,在得到权力之后又发动战争,使国家陷入困境,人民陷入苦难。而与此同时会造成更多的悲剧,就比如哈姆雷特与奥菲利亚的悲剧。在剧中奥菲利亚是一个非常美丽,善良的姑娘,而她的父亲也是丹麦最重要的大臣之一。
而她与哈姆雷特的爱情线也是剧中的副线。本来她与哈姆雷特的爱情可以说是美好而纯洁的,但随着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决意复仇的那一刻起,他们的爱情就变得充满荆棘和危险,以至最后走向毁灭。而在这当中,由于哈姆雷特误杀了奥菲利亚的父亲之时,这一切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奥菲利亚开始变得绝望、疯狂、胡言乱语以至于最后的自杀。而造成这一切的直接原因是她对哈姆雷特的失望以及父亲之死的绝望。根本原因还是由于克劳狄斯的弑兄篡位。而这一切悲剧的制造者国王克劳狄斯最后也因自己所设计的毒计而被哈姆雷特所杀,而哈姆雷特的母亲与奥菲利亚的哥哥也因国王的毒计而死。可以说,在这出剧中所登场的主要人物全部都死于非命。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对权力的迷恋。真可谓是成也权力,败也权力。而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对“权力”这个东西也要小心。不要让类似于哈姆雷特这样的悲剧在我们身上重现。
推荐专题: 傅雷家书读后感1000字 读后感1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