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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了翁曾言:“多少醉生梦死,转首总成埃。”翻阅这厚重一本《红楼梦》,又何尝不是红楼一梦,妄如烟。
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不得谓其不均也。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谓其不备。诗曰: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正如现代红学家周汝昌所言:《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部古往今来、绝无仅有的“文化小说”。如果你想要了解中华民族的文化特点特色,最好的――既最有趣味又最为捷便(具体、真切、生动)的办法就是去读通了《红楼梦》。……《红楼梦》是一部以重人、爱心、唯人为中心思想的书,是我们中华文化史上的一部最伟大的著作。《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代表性最强的作品。
《红楼梦》全面而深刻地反映了封建社会盛极而衰时代的特征。《红楼梦》最突出的艺术成就,就是“它像生活和自然本身那样丰富、复杂,而且天然浑成”,它把生活写得逼真而有味道。它所描写的不是“洞房花烛、金榜题名”的爱情故事;而是写封建贵族青年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恋爱和婚姻悲剧。小说的巨大的社会意义在于它不是孤立地去描写这个爱情悲剧,而是以这个恋爱、婚姻悲剧为中心,写出了当时具有代表性的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其中又以贾府为中心,揭露了封建社会后期的种种黑暗和罪恶,及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通过家族悲剧、女儿悲剧及主人公的人生悲剧,揭示出封建末世危机。这正是清王朝的醉生梦死。
在这庞大的家族中,何尝不是处处存在这样的醉生梦死?
《紫檀香祭英雄无泪》着实能更好的给我们阐释何为醉生梦死。这首歌由琉璃仙作词千草仙谱曲,千叶琉璃演唱。曲中有这样的一处旁白:“这世上醉生梦死的,有两种人。”一种人沉迷于灯红酒绿、色相红尘之中,然而他们的精神却无比清醒。而另一种人则不同。他们无时无刻不冷静自若。凡事都在他们的掌握之中。他们醉生梦死的是精神。他们越是活的清醒、看得透彻,心里就越是痛苦迷茫。越是追求完美,就越是与目标背道而驰。比起前者,后者自然更加痛苦。因为前者至少是个人。而后者已经是魔物了。
花好月圆人团圆
细读这红楼,岂不是并没有一个明白人了?在这醉生梦死的贾府里,算得上人的,估计就是那两位声色犬马的贾琏,贾赦了。贾琏者,捐得一官,不务正业,好色纵欲,纨绔弟子堪比行尸走肉,贾赦者,虽有将军之职,却无将军之风。同贾琏可谓是志同道合了。这样的人,在社会中只得以醉生梦死,惹人耻笑罢了。
要说看的不明之人,便是这些醉生梦死的人。而成为魔物的,似乎是看得过于明白的人了。果真是应了一句聪慧过夭,林黛玉,贾宝玉,妙玉,薛宝钗等这些悲剧人物的下场,何尝不是“得益于“他们对于这个社会的清楚认知与厌恶,在旁人眼里,他们的行为,举动都与常人有异,性格更是可见一斑。他们渴望的是完美自己的内心世界,让自身周围的环境能受到自我的掌控。奈何他们只是极为少数,活动无非限制于大观园,改变无非逃离不开儿女情长,这样的局面,几次的抄检大观园,自然可以让他们彻底绝望。那些不服气的,以死告终(晴雯),那些放弃的,落魄不堪(宝钗)。这样的魔物,在这样的世界,怎能长久?
正如好了歌所唱道: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或许,可知世上万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好,便不了;若是好,须是了。只怕这醉生梦死在当今还苟活于好些人心中。不然,怎会有酒馆中,离歌笑的挥笔题下醉生梦死呢?
哪有那么多乔治安娜、英格拉姆一样天生的完美皮囊,哪有那么多圣约翰、罗切斯特一样灵敏的智慧头脑,人都是一般的,清醒和落俗不是一种对立关系,只是人的一个切面。
简是一个彻底的普通人,生得不漂亮,也无过人的天资,甚至可以说她的出身和处境在来到桑菲尔德府之前是非常糟糕,且低于正常家庭孩子们的,而她的努力―尽管在书中并未详述―也并不值得十分对她夸赞,英国大有比她更加拼命地谋生求幸福的人。
可是只有她,作为一个女权与女性独立自主的标杆被人们所铭记与颂扬,就证明她的不同,这大概在于:人们曲意逢迎,她直白唐突;人们追名逐利,她为自己而活;人们陷入泥沼,她时而仰望星空。她的少不更事,简洁突兀,单纯和不合时宜,反而造就她更加鲜明的'个性特点和人格魅力,在千篇一律的绸缎羽毛中牵动着罗切斯特的心。
在这个市侩且庸俗的所谓“维多利亚时代的日不落帝国”里,简属于极少数的较为清醒的人:清醒对待爱情、人生、走的每一个路口、下的每一步棋。她的原则会给她指明有且仅有的一条路,尽管那可能会很辛苦。她―也是夏绿蒂―希望成为那种即使再孤单,生活再坎坷,不管天晴天阴,不管有无人爱,都会眷恋着夕阳和晨光,捕捉生活的美好瞬间,努力爱自己的人,这是对的,是明智的。
为简爱流泪的读者,我想或许是我还没有能力,或者说没有经历过某些令你们产生共鸣的生命轨迹,以至于我不大能理解。我在读书时,一旦看见夏绿蒂为我留下的一个线索、一个伏笔,我定会小小的震颤一下。
如若是美好即将来临,我会知道简一定将要理智而谨慎地思量;如若是痛苦的前兆,我也不曾动摇过简将会用瘦小苍白的身躯扛过难关,迎来希望的曙光。她是有顽强的生命力的,我只觉到越来越多的力量在她体内积聚,因为我为她而高兴,像她一样“打心底里由衷地高兴”。
我知道她在成长了,在脱离童话的爱情幻想,在变得更清醒了,更不俗了,更令人铭记了。可事实上也有人在批驳这部小说的落俗。
落俗,什么叫落俗呢?是像流落在沼泽山庄时那样囿于生活琐事而忘记仪式了吗?又或是归结于玛丽苏式大团圆结局的原因,使全书少了仙气,多了俗气?有人说简爱的故事其实到桑菲尔德府着火成为废墟时就已结束了,而后的坎坷抑或是多于坎坷的美好,尽数是简和夏绿蒂的梦而已。
简未尝回府,也没有那五千英镑和失而复得的罗切斯特。我又该反对了。或许他们认为那样的悲剧结局是符合高雅的,是不会落俗的。但简真是那样为了爱情出逃从而一蹶不振、放弃自我的人吗?我相信她不是。
人不免落俗的,连简也一样。她擅长做自己,却太容易激动、太紊乱不安、太焦躁行事,她毕竟还是个一直以来都在悲观中浮沉的小孩。但凡坚强的女孩儿,都有内心柔软的一面,而且非常脆弱,她们只是缺少一个可以依偎的臂膀,一个可以倾诉停泊的港湾。
正因为没有这些,她们不得不坚强。简自卑,但她没有时间顾影自怜。她不拘泥于“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伤感,她也走出了“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的悲戚。她仅剩的,就是做坚强的自己,勇敢的自己,无畏的自己。她是一个清晰的目标导向者,她知道自己无人问津,也无足轻重,所以她更努力,相信还有她自己永远忠诚地爱她。
像书中所说,“荒凉不堪岩石嶙峋的边界之内,仿佛是囚禁地,是放逐的极限”,她知道她是一朵倔强的蔷薇,但也知道这蔷薇无法开在没有阳光的地方,这阳光对于她来说便是交际关系。
那不俗又是什么呢?不俗便是鲜花,是蜡烛,是篝火吗?那么志向非凡的圣约翰在故事的最后去了哪里呢?我想真正意义上的不俗是永不会在人类身上体现的,至少书中令人钦佩的圣约翰无论如何也难免坠入罗莎蒙德小姐的温柔乡。
同时,罗切斯特身上的伤残也进一步证明了简单纯却热烈的爱。即使爱人又残又瞎,她依然会因为彼此赤诚不贰的心而回到他的身边,与他永久厮守。简或许难避俗世的惊扰了,但这样的结局无非在向世人宣告:“真爱永不落俗。”
合上书本,简爱在说:我们不必脱俗,但要保持清醒,前面的路还很长,望不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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