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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古代文学百花园中一朵怒放的齐葩。自问世以来,不胫而走,风靡文坛,故事流传,广及民间,真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雅俗共赏。读了《西游记》这本名著,使我深受启发。他让我深深的知道:成功是一个多么仍人羡慕的字眼啊!想要成功,那一定得持之以恒。
《西游记》这个故事中,四位主人公——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河尚,他们四人都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取得真经。孙悟空武艺超群,猪八戒能挺身而出,沙河尚忠孝两全,他们三人齐头并进,一起护送师傅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他们开始了这一段艰难而又艰辛的旅程。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经过了无数的艰难,付出了无数的心血,尝尽了酸甜苦辣,终于取得真经。这其中的苦与累是一般人所无法想像的,他们之所以能战胜它们,是因为有一种坚强、勇敢、不服输的精神在支持着他们。孙悟空为了保护唐僧可以放弃齐天大圣,猪八戒能放弃天蓬元帅,沙河尚可以放弃河神,这种精神更是难能可贵了。 故事中的唐僧永远唠唠叨叨,吩咐徒儿做这做那,但自己却很懦弱、迂腐,最大缺点是心肠软,没有丰富的社会经验,会因人妖不分而把孙悟空赶走。而且动不动就纷纷落泪,魂飞魄散,骑马坐不稳翻个跟斗跌下马鞍。但是他却有坚强的意志,不为财色所迷惑,不为死亡而征服,在徒儿的帮助下最终取得真经。成功者身上所具备的那种。《西游记》是我国古代文学百花园中一朵怒放的齐葩。自问世以来,不胫而走,风靡文坛,故事流传,广及民间,真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雅俗共赏。读了《西游记》这本名著,使我深受启发。他让我深深的知道:成功是一个多么仍人羡慕的字眼啊!想要成功,
那一定得持之以恒。 《西游记》这个故事中,四位主人公——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河尚,他们四人都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取得真经。孙悟空武艺超群,猪八戒能挺身而出,沙河尚忠孝两全,他们三人齐头并进,一起护送师傅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他们开始了这一段艰难而又艰辛的旅程。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经过了无数的艰难,付出了无数的心血,尝尽了酸甜苦辣,终于取得真经。
这其中的苦与累是一般人所无法想像的,他们之所以能战胜它们,是因为有一种坚强、勇敢、不服输的精神在支持着他们。孙悟空为了保护唐僧可以放弃齐天大圣,猪八戒能放弃天蓬元帅,沙河尚可以放弃河神,这种精神更是难能可贵了。 故事中的唐僧永远唠唠叨叨,吩咐徒儿做这做那,但自己却很懦弱、迂腐,最大缺点是心肠软,没有丰富的社会经验,会因人妖不分而把孙悟空赶走。而且动不动就纷纷落泪,魂飞魄散,骑马坐不稳翻个跟斗跌下马鞍。但是他却有坚强的意志,不为财色所迷惑,不为死亡而征服,在徒儿的帮助下最终取得真经。成功者身上所具备的那种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精神在他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我想,有付出就一定有成就,有付出就一定会有回报,有付出就一定能收获希望与美丽。在学习和生活中,要学习西游记中的那种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精神!
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听完《基督山伯爵》,有一种畅快淋漓的感觉。热播剧《琅琊榜》曾被称作是中国版的《基督山伯爵》,不可否认两者的情节架构和人物设置有相似之处,但内核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琅琊榜》是一个原汁原味的中国故事,它反映的是一种士大夫的价值观,家国,忠正,大爱。而《基督山伯爵》则是以欧洲19世纪为背景而创作的小说,如果你看过雨果的《悲惨世界》,如果你对拿破仑和波旁王朝的那段历史比较熟悉,那应该能更好地理解它所传达的思想情感。
这本书的介绍和书评网上都能查到,也就不多说了,主要和大家分享我自己读完书之后印象比较深的几处情节和感悟!
1、财富观:
基督山伯爵(唐泰斯)遭受陷害后回来复仇的过程之所以如此顺利,跟他所拥有的巨大财富是有密切关系的。如果他没有那笔宝藏,那他就不可能那么方便地穿梭于多个国家和城市间办理各项事务,也不可能在上流社会中如鱼得水。也许读者会觉得这有点传奇色彩,唐泰斯有主角光环,仿佛开了金手指。可是细细想来,他这笔财富的获得,有偶然因素,却也是必然。
当唐泰斯从一个风光得意的年轻船长和新郎倌,转眼间遭受陷害变成阶下囚,这巨大的落差足以毁灭一个人的心智。在黑暗无底的监狱中,虽然复仇的熊熊烈火时刻燃烧着他的心,但他依然能保持自己纯朴善良的品格,这是极为难得的。在狱友法里亚神甫的教导下,他开始静下心来学习各种知识和礼仪,这些都将成为他复仇的必备利器。
而当他终于有机会逃脱时,法里亚神甫却发生意外不能一起走。唐泰斯毅然放弃自己的逃生机会,留下来照顾恩人。法里亚神甫正是基于对他的长期考察,认为他是一个值得托付的人,才会把宝藏的秘密告诉他。所以这一切都是环环相扣,水到渠成的。
当意外之财突然降临后如何去使用它,这也是考验一个人的智慧。唐泰斯并没有因为这笔钱而忘乎所以,他冷静沉着地支配着这笔财富,让它发挥最大的效用。在回报自己的恩公莫雷尔时,他并不是一掷千金,而是尊重莫雷尔先生的名誉和事业,不动声色地帮助他度过危机,最终也帮助莫雷尔的儿子和女儿都获得美满的爱情和幸福的生活,他自己也选择去过简单的隐居生活。
与此相对的是小酒馆的老板卡德鲁斯,他本来只是个没主见、胆小、自私、目光短浅的小生意人,当他穷困潦倒时,还不觉得他有多坏。所以唐泰斯逃狱后,出于对老熟人的同情和怜悯,给了他一颗宝石。
没想到这飞来横财反而把卡德鲁斯隐藏着的劣根性给激发出来了。他有了宝石还不满足,又妄想贪图珠宝商的现款,最终杀了珠宝商,也害了自己老婆,锒铛入狱。后来就愈加堕落,直至最后遭人设计偷盗被唐泰斯当场抓获,丧失了性命。
一个人对财富的观念,也是人生观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我非常喜欢《京华烟云》中姚思安说的那段话:
“一个人最重要的事,就是不要依赖着金钱。人应当享受财富,也要随时准备失去了财富时应当怎么过曰子。福气不是自外而来的,而是自内而生的。读后感.一个人若享真正的福气,或是人世间各式各样儿的福气,必须有享福的德性,才能持盈保泰。在有福的人面前,一缸清水会变成雪白的银子;在不该享福的人面前,一缸银子也会变成一缸清水。”
在我看来,财富可以让人获得幸福的生活,同样也能让贪婪的人露出真面目。我们要支配财富,而不是被它所左右。
2、教育观:
《基督山伯爵》中有正派,有反派,但值得一提的是,书中塑造的年轻人都十分出色,性格虽不同却都是真诚坦率之人,让我不禁思考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影响。
首先要说的是阿尔贝。阿尔贝的父亲是唐泰斯的仇人——费尔南,而他的母亲则是唐泰斯的未婚妻梅尔塞苔丝。费尔南心狠手辣,为了晋升不惜出卖自己的主君。
但他的儿子阿尔贝却是个正直勇敢,洒脱不羁的小伙子。对他印象最深的是被罗马大盗绑票后,他丝毫不慌乱,在凌乱的小囚室里也能坦然入睡。书中结尾时他得知了父亲的罪行,毅然决定与父亲划清界限,靠双手养活母亲和自己,令人十分钦佩。
阿尔贝拥有美好的品格,与他的母亲梅尔塞苔丝有很大关系。她原本只是个普通的渔家女,却能在十几年的时间里自学成材,不仅拥有丰富的知识,优雅的礼仪,还和儿子建立起无比亲密的母子关系。阿尔贝因为崇拜母亲,才会受到母亲的影响,从而完善自己的人格。
另外几个年轻人也颇有看点。唐格拉斯自私,阴险,狡诈,他是唐泰斯最大的仇人。唐格拉斯夫人多年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对丈夫和女儿不管不问。他们的女儿欧仁妮像株无人关心的野草那样长大,所以她独立而有个性,勇敢地走自己的路,根本无视上流社会的那一套规矩。
唐泰斯的另一个仇人维尔福是个标准的伪君子,家族荣誉和颜面是他誓死维护的东西,可他的女儿瓦朗蒂娜偏偏爱上了平民的儿子,并且勇敢地追求幸福。这是因为维尔福的父亲是个比较通透的老人,他的支持给了孙女信心和勇气。
另外几个年轻人,莫雷尔先生的儿子和女儿女婿,都是在温暖有爱的家庭的中长大,所以他们也是知道感恩,非常懂事的。而维尔福的私生子,流落到底层社会,从小被养母娇惯着,却养成了目空一切,冷漠无情的性格,这也是很令人反思的。
大仲马塑造这几个人,仿佛是说明成长环境的重要性,上流社会或是稳定的小康家庭,孩子性格都很好。即使父母中有一个品德恶劣,但只要相处不多,也不会受到影响,反而是低层社会的孩子很难教育。这可能跟当时他们所处的社会背景有关系。
3、真性情和伪君子:
唐泰斯对三个仇人的报复,并不是用武力解决,去害他们的性命。而是要剥去他们伪装的面具,让他们自食其果,声名扫地。因为这三个人后来都成为了上流社会的名门旺族,非常在乎自己的名誉和身份。
这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在一个极度重视荣誉的社会里,一方面能让人时刻警醒自己,不去犯错误。但另一方面,也会让某些人为了保住名誉,不惜违背本心,铤而走险,甚至杀人灭口,做出极端残忍的事情来。
与此对应的是我国的魏晋时期,我在大语文课堂上讲到《世说新语》时,读到阮籍丧母而吃肉,刘伶纵酒而脱衣,阮咸娶婢女为妻这些故事时,孩子们都会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这些看上去荒诞的事情,后来会成为美谈呢?当我和他们解释了当时的政治局势之后,孩子们就会明白其中的涵意。
一个过份重视表面声誉的社会,会造就太多的伪君子,一个以荒诞不羁为荣的社会,也一定会有附庸风雅的人,都是不正常也不健康的。都会被进步的洪流所湮没。所以现在进化成互联网社会,无法伪装,也没有隐私,反而生活得简单,真性情的人比较吃香。
《边城》这部书我很早就看过,但从这两天的重读效果看,当初似乎没看懂多少。
湘西的小镇边城,美丽、纯净、朴实的代表和最佳写照,自然和人互相握手的友好产物,在一片如诗如画的美丽山水中间世世代代生长着的村民,似乎从精神到灵魂都融入了山的清新与水的淡雅,人们的生活没有收到外界现实环境的影响,人性也似乎没有受外界物质精神的束缚。在小说里,作者塑造了一群闪耀着人性美的理想人物,既不同于鲁迅笔下孤寂的斗士,也不是老舍文中无奈的贫民。庄严、美丽、虔诚、友善、诚信,以至于对于外界的物质文化的轻视和不屑,一切都充满了善,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却又善良的如此清雅自然。呐喊的狂人到了这里也会悠闲的漫步于边城的小巷;福海和祥子也会放下手中洋车的手柄,做在街边一边看着人来人往,一边抽袋烟。
但细看之下,这个“世外桃源”似乎又不是完全的超凡脱俗。全书中也表现了重利轻义的外来文化,这可能是沈先生对现实的无奈,以及对人性的担忧。边城中最具“势利”性的,就是那间碾坊。无论大佬、二佬、爷爷,甚至沈从文本人,所有人都无法跨越历史和时代所赋予他的局限性。碾坊的出场,就是作为物资财富的代表出现在原本恬静的边城生活中,所有人都开始犹豫,开始迷茫;或者逃避,或者无奈。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产生了矛盾冲突后,所有人都没有解决的方法。结果,当生活中的各种情感都顺乎自然向前发展时,当每一位读者都开始从心底里期待那份美好的到来时,却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阴差阳错,似乎是可以避免的偶然,但又像是命运必然的安排。最终,小说中一切的美好只能存留在记忆里:天保与傩送一个身亡,一个出走,祖父也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死去,只留下孤零零的翠翠独自在河边孤零零的等待。一部极力张扬人性美的小说却以悲剧而告终,这不能不使读者陷入无边的怅惘。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许多时代的人们都在追求人性化的社会,但从来没有一个成功的,也根本不会成功。社会需要发展与进步,如果没有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社会根本无法发展,人性虽然没有了欲望但也没有希望,理想最终只能剩下空想。所以,在沈从文先生所描写和追求的人性美社会中,有其无法避免的局限性和不足,这是沈从文先生看得见,却无法改变的问题,也是《边城》中的迷茫。
二佬傩送的出走是全书留下的一个悬念,作者只是,或者只能用时间和翠翠的等待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如果按照当时的社会,二佬的出走有什么结局?以鲁迅小说的思想,二佬的出走无疑是三种情况:死了;堕落;饱经风霜后无奈的回去。所以,作者追求美好社会,就好比祖父希望翠翠有好归宿,极度爱护,极度重视,但因为爱之深而总是莫名又无奈的产生偏差,似乎无论如何努力,最终无法达到目的,只能剩下遗憾。沈从文先生不是政治家、军事家,不是孙中山,不是毛泽东,他可以见到问题,但无法解决。
“边城”式的乡土气息,那种传统意义的人性美,在与社会的物质文明冲突后,在外来文化的侵蚀中,到底往何处去?我十分向往和感慨那种原生态的人性美,那种高尚纯洁精神文明,正是这个社会从形成到现在一直缺失的精神美。但同时又必须承认,社会在发展,物质在进步,一个非物质化、非社会化的意识形态难以发展下去。像祖父那样死去,像翠翠那样等待,像二佬那样出走,似乎只有这三条路去选。或许会得到拯救,或许只会留下一些痕迹。总之,如果无法改变这种情况,翠翠就只能在纸上等待,二佬也绝对不会回来。
结尾处翠翠孤独、无奈的等待二佬回来,也可以视为作者的写照:无奈的等待着一个美好社会的真正到来。
人性真正解放的日子,是人类不仅在物质上也是在精神上真正丰盈的日子――尽管路还很长,但值得人类不竭地追求和向往。
1632年,在约克市一个上流社会,出生了一个小男孩,他从小对航海非常痴迷,生性喜欢探险。尽管他航海的梦想遭到了父母的反对,但鲁宾逊还是在他19岁那一年离开了家,开始了他航海生涯。但是他对航海的种种幻想和憧憬都被狂风巨浪给冲走了,他遇上了海难。不过侥幸的是,他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岛上。
从此,鲁宾逊自己动手,创作出了一片他自己的天地。他把一个山洞当作栖息之处,开始在这里生活,丰衣足食。鲁宾逊先是造房子,防止受到野兽或野人的袭击。接着他为了方便自己的生活,制作了很多器具。偶然的一次,他在破船上翻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只装了被老鼠偷吃的只剩下谷壳的布袋,没想到,这帮了他的一个大忙。
大约过了一个月后,在鲁宾逊把那些谷壳都抖掉的地方,长出了一些绿油油的嫩苗,慢慢的长出了麦子。这样,鲁宾逊就有粮食了,不用整天再为没有食物发愁。后来,他又养了一些牲畜等等。鲁宾逊在这个孤岛上一下就生活了二十七年,中间不知遇到了多少困难,但他以顽强的毅力克服了他们,创造了奇迹。
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本书除了故事精彩离奇外,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鲁宾逊的性格。他敢于冒险,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决不气馁。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
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做面包。在岛上的第24年,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一个忠实的奴仆。就这样,鲁宾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王国。
面对人生困境,鲁宾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男子汉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的故事之时,一个个问号不由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如果我是鲁宾逊……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
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
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我们需要具备鲁滨逊那样的刻苦奋斗的精神。在他认为,不管什么事情,一旦去做,是绝对会成功的。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
同时,还必须在做好每一件事后力求精益求精。“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百相信这句话。这188页向我展示了鲁宾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的精神;告诉我鲁宾逊靠自己的诚实,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毛姆的小说,这是我读完的第一本;之前觉得小说要读原版,不然不够原汁原味,于是买了月亮和六便士,但是并没有开始读。
刀锋的笔触很自然,不与优美、幽默或冷峻等鲜明的特色挂钩。但是书中的人物倒是特色鲜明,而且会猜测究竟这些人在生活中有怎样的际遇和未来,是那种平淡却自有趣味的一种。这种感觉和拉里有点像。
拉里全称是劳伦斯达雷尔,无父无母,由父亲的好朋友收养大,年少对飞行感兴趣,后来真的参军参加空战,目睹好友之死,回到美国,对于生活有了许多不同的认知,便也没有再循规蹈矩,追求一种正常或成功的生活。
拉里都干什么啦?很显然读了很多书,看了很多哲学书,神秘主义和宗教的书籍,还做了很多闲晃的事情,比如发呆、和各色人等聊天,下煤窑,农场做工,船员渡海,印度修行,可能后来还去了美国做汽车修理工或长途汽车司机。
我在几个场合很能感同身受,比如拉里和伊莎贝尔摊牌的时候,伊莎贝尔是很喜欢拉里的,因为他很多地方符合自己对未来生活的想往:包括对爱情的想象,认为拉里有潜力成为一个成功人士,以及相信与拉里的婚姻会成为让人羡慕的对象。所以,拉里表示要认真闲晃的时候,伊莎贝尔应当就害怕了,这种前景自然是不可接受的。两个人都很好,也都很清醒和理性,既然是无法同行的人,分手确实是很好的选择。
拉里后来遇到了不少别的女人,对于性和女人,抱有一种超然的态度,没有沉迷也没有拒绝,只是这是他对人生还有真理或者梵这究极本质的探索的一部分,或者说一段插曲。拉里对钱,认为是工具和负担,在去美国前和毛姆的交谈中,拉里确乎已经要散尽家财。
拉里对于生活的态度,是一种非理性的,不追求通常意义现世幸福的态度,不随大流。对于生活,书中艾略特费心钻营,为了跻身上流社会汲汲营营,到死也没有放松,但是确乎死的很体面。伊丽莎白对于拉里仍然有想法,但是拉里心里自然是没有同样想法的。格林是个没有特色的好人,是个好父亲和好丈夫,也是个好的职业投资人,但是毛姆对他的描述约等于背景板。从现实来看,每个人的生活都千丝万缕,究竟自己想要什么,经历何种生活,也都是无法立刻有一个清晰答案的,但是若干次选择,一段时间的积累,总会对于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有一个渐渐清晰的答案。
我也曾经很痴迷一个问题,生活有什么意义呢?拉里很认真跟随某哥老会长老,某印度教高人修行,研读了无数著作,并自费写书,我觉得拉里和自己和生活都和解了。拉里是一个勇敢而纯粹的人,没有沿袭某些固有挂念,传统,没有被某些欲望或野心驱使,只是凭借自己的兴趣,理性或者灵魂,来感知世界和自身。我觉得拉里去美国的时候,已经40岁,是否已经完全明白了自己或者世界呢?我想是的,他无须再寻找,虽然他还会继续寻找。但是他走遍了那么多地方,见到了那么多人,想过了那么多问题,他感受到了一种灵性充满,天人合一的满足,也明白生活中的细枝末节。他不把生活的平凡看做难以承受的痛苦,,也没有认为吃不饱饭,疾病,或者贫穷是多么难以忍受的境遇,是一个纯然的勇敢的真挚的人。
我有时候会想,我该怎么养育自己的子女,我一方面会认真希望,他或她会像拉里一样,用心感受,体会感悟生命,然后做好自己就好;另一方面会焦躁恐慌,好像有一个巨大的齿轮推动社会朝向某个既定目标前进,而自己只能走的快一点,再快一点。纵然明白担心无用,但是想想生老病死,悲欢离合,总觉得生活不像一场光荣的冒险,而是漫长又短暂的征战。当然,生活并非只有一个面向,工作,金钱,婚姻,社交礼仪,自有其宝贵价值,是需要舒服且勇敢且坦然面对的。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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