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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雨读后感1500字(优秀范文六篇)

2022-12-28 2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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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读后感1500字

你以为我贫穷、低微、不美、渺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和你有一样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

――题记

一直以来,我对外国名著是排斥的,觉得他们很难理解,而且名字还难记。寒假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终于翻开了《简爱》,这一翻,世界便给我打开了另一扇门……

很多人喜欢《简爱》是因为简・爱与男主角罗切斯特之间超越了门第、年龄和世俗偏见的真挚爱情。但是我喜欢《简爱》主要是被主人公的的性恪深深的折服。

简的性格胜在坚强独立、自尊自爱、不卑不亢。在我以往了解的不论是文学作品,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似乎长得越漂亮的人运气也越好,拥有的好东西也越多。就比如说撒娇,漂亮人撒娇是锦上又添花,而不漂亮的人撒娇就只是丑人多作怪了。但是她说:“你以为我贫穷、低微、不美、渺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和你有一样多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令人拍案叫绝。她出身卑微,相貌平凡,但她并不以此自卑,她有顽强的生命力,从不向命运低头,她对自己的命运、价值、地位有着思考和把握,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的认识,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的追求。

简的性格胜在顽强勇敢,不妥协、不放弃。简・爱其实是一个从小命运多舛的女孩子,从小寄人篱下,受到排挤、欺凌、冷落、惩罚的小简爱,从小心里便对舅妈和这个家庭的人充满了恨意。在那个家里,她不是主人,也不是仆人,而是被女仆称为“吃白饭的外人”,那个家里除了女仆贝茜对她有点怜悯之外,其余人都对她不好。所以当简爱离开舅舅家,要被送到学校的时候,她对舅妈说出了自己内心仇恨的话语:“我很高兴你不是我亲人。我这辈子不会再喊你一声舅妈。我长大以后永远不会来看你。如果有人问,我喜不喜欢你,你对我怎么样,我要说,我一想起你就恶心得不行,你对我残忍得不行。”我特别喜欢她说的这番话,觉得特别解气,我喜欢这样的快人快语。因为世界很多时候正如简・爱所说的一样,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你看,说得多么大快人心。她蔑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笨,显示出自立自强的人格和美好的理想。

但简・爱又是十分善良的,她觉得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或许这是因为她同年伙伴的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所以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一直细心的照顾她……这让我不由得想起泰戈尔说过话“世界以痛吻我,我要报之以歌”。

我想《简・爱》是要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也想告诉我们,要想获得真正的幸福,只有自己加倍努力,做好真正的自己。这样,幸福的大门就会向你敞开!简爱是不幸的,同时她也是幸运的,因为她的心没有死,她没有放弃自己,放弃梦想,她在奋斗,她在反抗,她在用尽全力来扭转命运。是的,她做到了,她找到了原本就属于自己的幸福。而我们更是幸运的,各方面条件远远胜于简爱;那么,我应该比简・爱更努力,做一个自尊、自重、自立、自强的女孩子。

第二篇:读后感1500字

发表于1982年的《人生》将路遥带入文坛的同时,也将无数的争议赋予高加林这个人物形象,最多的是对于其爱情的讽刺:“喜新厌旧”、“忘恩负义”、“现代陈世美”等等。人们往往倾向于将高加林的结局称为悲剧,而我更愿意将其归于人生阶段的一种可能结果,一种理想与现实冲突碰撞后产生的现状。

在我看来,文中的高加林和黄亚萍固然是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代表,但两者的默契,不仅仅存在于先进的思维方面,同时也在身份地位上有着潜意识的认同。高加林坚信农民没有出路,而黄亚萍尽管爱着高加林却在本能上排斥农民的身份。这也就是高加林在得知被检举后立即向黄亚萍提出分手的原因。在爱情和尊严面前,他们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尊严。

爱情与远方

再回到爱情这个千古命题上,本书的主人公又要转换为巧珍。巧珍的爱是无条件的,她对于爱情唯一的评判标准就是符合心意,所以无论是在追求还是得到抑或是永久性失去后,她都义无反顾地爱着加林,这种爱是超越文化界限的爱,纯粹,单一。相比于巧珍,高加林的爱则是模糊不清的。面对黄亚萍的表白,他无法确定,一方面是对巧珍的留恋,另一方面,是和黄亚萍灵魂的契合。而在我看来,这两种爱,都不是真正的爱。前者包含着万念俱灰时对农耕文明的认命,又有道德绑架式的顾虑;后者可能只是想法观念上一时的归宿感,而这简单的归宿感,很大一部分可能,是来源于知识分子无法避免的清高孤傲。那种对自身的肯定,渴望孤独而又希冀灵魂归依的矛盾将高加林和黄亚萍带到了一起。当然最为重要的是,他在黄亚萍身上看到了美好的未来。“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万念俱灰,一是踌躇满志。”不得不说,高加林的爱情,更多的是带有理性思考站在自身命运角度考虑的一种人生方式。

“当爱情和艺术遇合的时候,不是人物选择爱情,而是爱情选择人物。”巧珍无疑是为爱而生,为情而活的。而对于高加林,爱情不是他的唯一和全部,“他在功利主义思想支配下的爱情取舍,有他性格的合理性”而对此,“道德主义审判是无效的”。高加林对于爱情的复杂心理并没有夺走他对于道义的冷漠,他也知道什么样的爱情是可贵的,当他失去巧珍后,他也清清楚楚地意识到,自己失去了一块金子。但是,对于情感的心知肚明远远敌不过他对于未知和远方的渴望。

时代与希望

而在真正的社会关系中,一件事情的产生和发展往往不只是个体的因果。《人生》的开篇,即是高加林失去民办教师的身份,取而代之的是大队书记高明楼的儿子三星。自此,关系网络的错综复杂始终和高加林的命运息息相关。有能力有才华却没有机会,是那个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所以在此基础上,出现了甘于平凡的高玉德和锐意进取却空有一腔热血的高加林。并在集体无意识的作用下,使高加林这一辈人意识到只有通过走后门才能达到目的。而这,是致使高加林一切失败的根本原因。因为马占胜的阿谀逢迎,高加林进入了县委,从一开始的惴惴不安,到坦然接受,高加林在潜意识中认定自己就属于这里。之后对于黄亚萍的表白,他舍弃巧珍,一方面也是他理所当然地接受了黄亚萍的“施舍”,而不再感到最初的愧疚。真正罪恶的永远不是环境本身,而是一个特定氛围对于个体毁灭性的摧残。

但是,高加林所经历的一切,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切。我之所以不愿将其称之为悲剧,是因为这本身就孕育着希望。路遥很聪明,给最后一章的标题打了个括号“并非结局”。故事在这里就讲完了,而高加林的人生还远远没有结束,又或许是刚刚开始。重回故土的他,卸下了年轻时的自恃清高,抛却了不切实际的伟大妄想,从这一刻起,他才认识到土地之于他的意义,也正是从这一刻起,他才感受到乡民朴实的温暖,开始平等地看待每一个农民,并在此刻呻吟“我的亲人哪……”

第三篇:读后感1500字

合上薄薄的这一本书,我深深地吸了气。闭上眼,书中的文字仍历历在目,书中的人物、风景也在心中鲜活起来。这本令人回味无穷的书就是《古都》。

“川端康成极为欣赏纤细的美,喜爱用那种笔端常带悲哀、兼具象征性的语言,来表现自然界的生命和人的宿命。”这是这本书的作者获诺奖的颁奖辞。对于川端康成的作品来说,这样形容再恰当不过了。而他的这本代表作,更是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一种纯粹而细腻的美。

小说主要讲述一对失散的姐妹――千重子和苗子失散多年后再次重逢的故事。千重子作为绸布店老板唯一的养女,倍受呵护,但她不娇气,也没有小姐架子,在得知自己的身世后,也没有伤心、不满;相反地,她是一个温柔、善良、善解人意的姑娘,她孝顺养父母,善待朋友,对苗子更是真心呵护。千重子好像是一个孩子小心翼翼地呵护着那属于她的温暖与幸福。而苗子,这个从小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姑娘,她勤奋、能干,有着一双千重子都羡慕与佩服的灵巧的手。她看似卑微谨慎,其实在她心里,那个孪生姐姐虽然失散多年,但仍是她最亲、最爱的人。

书中的这一对姐妹,虽然外表相似,但性格迥异,唯一相同的,就是都有着一颗善良、温柔的心,无论是御旅所相遇时的惊喜与惊讶,还是北山杉林遇雨时苗子为千重子挡雨,姐妹俩之间总存在着一种令人感到温暖默契。千重子和苗子,两个不同的人生,却有着一个相同的灵魂。

若千重子是一株纤柔娇好的樱花,那苗子就是一场纷飞晶莹的雪,她们的相遇是偶然,分离是必然,命运在冥冥之中安排了一切――就如小说的结局,苗子为了不让姐姐因身世被别人嘲笑,毅然选择消失在千重子的世界。单纯而又善良的苗子,她不正如她们离别时所下的那一场温暖的雪吗?我曾想,为什么作者不能给她们一个完美的结局,但我很快明白,这样的结局,未尝不是一种美好。这个结局,像眼泪,苦涩而又晶莹,悲伤中带有一种治愈人心的力量。

整本书无论从语言还是情节以至人物都简单、质朴。它不象别的小说一样有强烈的感情冲突,无论从头到尾都是淡淡的,娓妮道来般,如邻家阿婆缓缓的呢喃,如清晨古寺的阳光,又如春日的一场雨,冬末的一场雪。无论是千重子与真一关于幸福的看法,还是她与苗子关于灵魂的探讨,都发人深思,而又确实触及你的内心。书中关于灵魂,关于宿命的观点,总是在你看到的那一秒,直击你的内心。对于《古都》,我有一点很喜爱,那就是这本书中人物的塑造,小说中的每一个人,从千重子和苗子到其他角色,他们性格分明,但没有所谓的坏人,有的角色或许谈不上品格高尚,但所有的这些人,心中都有一颗善良的灵魂,例如丝绸布店夫妇,虽然将千重子从亲生父母身边偷走,但对千重子如亲生女儿般,给予她常人所没有的关怀。在这个仙境般的古都里,一切都是美的、好的。拥有纸窗格子的店铺、繁华的寺庙旧神社、如晚霞般绚烂的树林,以及一个个善良的人:绸布店夫妇、真一、秀男……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的不可思议,却又美的令人神往。或许这样一个古都在现实中永远不会存在,只是川端康成心中理想的乌托邦。它和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一般,是一个只存在于想象中的美好。但那又何妨,即使只是梦中的仙境,它的美好仍能温暖人心,治愈内心的伤痛。

千重子和苗子,相遇在樱花最灿烂的季节,而我与《古都》相逢于花落时节,我沉浸在这与世隔绝的美好中,探寻人生的哲理,亦在温暖的话语中,发现人性的美好。

很想引用千重子一句充满了淡淡的忧伤的独白:“也许幸运是短暂的,而孤单却是长久的。”在孤独和彷徨时,不妨捧起这样一本书,去领略一场绝美的“八重樱吹雪”的盛宴,然后在孤独与彷徨的黑房子里,发现那一线光亮,继续寻找幸福和光明的方向。

第四篇: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飘》是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的唯一一部小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小说。它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讲述啦主人公斯卡丽与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同时,也揭露啦人性的丑恶,赞扬啦人性的善良。

阅读完整本书,我觉得每一章,每一段,都让人感受颇深,可最让我感动的,莫过于《飘》的结尾啦。

“斯卡丽,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啦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啦就是破碎啦,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起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啦的地方。”瑞德叹啦口气,“亲爱的,我一切都不管啦。”

她默默地望着他上楼,感到嗓子里痛得厉害,仿佛要窒息啦。随着楼上穿堂里他的脚步渐渐消失,她觉得这世界上对她关系重大的最后一个人也不复存在啦。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啦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啦。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啦解艾希礼,她是决不会爱他的,而如果她啦解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啦。

此刻她心里是一片恍恍惚惚的麻木,她依据经验懂得,这种麻木会很快变为剧痛,“我不能让他走!一定会有办法的!”她说很响,“我要回塔拉去,明天就走。”她站啦一会儿,回忆着一些细小的东西,如通向塔拉的那条翠松夹道的林荫道,那一排与白墙相映衬的茉莉花丛。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啦。明天,我会想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看到这里,整本书就完结啦,为什么看这个结尾,我的心会有那么些许难过呢?如果斯卡丽珍惜瑞德的爱情,不去痴心妄想追那个并不爱自己的艾希礼,那么,一切不就都皆大欢喜啦吗?

许多时候,我们都和文中的斯卡丽一样,不懂得珍惜,可最后想到去珍惜的时候,便什么也没啦。

文中我最喜欢的角色莫过于斯卡丽啦。我喜欢她的勇敢坚强,也喜欢她的有个性,在文章结尾时,她决定要找回瑞德,安慰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时,无疑更加深啦我对她的好感。

但我有时也认为,斯卡丽就像一个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非常执着,但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懂珍惜。我们要懂得放手,放下那些自己无法得到的东西。

斯卡丽尽啦如此多的努力,但到头来却什么都没啦,艾希礼走啦,瑞德走啦,邦尼和媚兰也都死啦。自己的亲人也因病无一幸免。所以我们要明辨是非,不要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而葬送啦自己的一切。

每当在遭受挫折,痛苦不堪的时候,我都会像斯卡丽那样对自己说:“歇一歇,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也不知这句话陪我走过啦多少风风雨雨。

我也挺喜欢看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虽然它和《飘》都是爱情小说,但带给我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战争与和平》的结局是美好的,娜塔莎和皮埃尔最终在一起啦呀!可《飘》的结局却是令人心痛的,我想,这也是两本书吸引世人眼光的一部分吧!

不知多少次,我疑惑《飘》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只用“飘”这一个字来概括?我猜想啦很多个答案,或许是想表达女主人公斯卡丽的爱是那么的不稳定,总是在飘一样。也或者是表达啦斯卡丽爱的男人是那样的虚无缥缈。

《飘》的魅力体现在男女情感错位之上。在这里,一切都是混乱的,混乱的情感、混乱的背景、混乱的时代、混乱的婚姻……然而斯卡丽在这所有混乱之中坚强、不畏艰险地追求着艾希礼,可最后却发现自己爱的是瑞德,我们应该学习斯卡丽无畏的精神,去追随自己想要的。我不由得想起斯卡丽的一句话:“乱,是佳人。”

我认为,《飘》是历史上最棒的小说。刚读这本书时,我似乎还有些读不懂,后来又看啦几遍,终于从书中读懂啦许多道理,学到啦许多知识。

斯卡丽没有留住瑞德,但她留住啦希望。明天,她就会用剩下的这希望去寻找瑞德。只要有明天,就还会有希望,新的一天的曙光,将会再次来临。

第五篇:读后感1500字

读完一本著作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皮囊》读后感――不死的精神,欢迎大家分享。

母亲在父亲去世后依然信念坚定的要把房子盖起来,是对父亲生前的愿望的延续,也是和父亲爱情的一种象征。后来在父亲走后,母亲热衷去拜访各路神明朋友,可能现在现在这个时代来看是有点自欺欺人的,然而那确实她对丈夫至深的爱和不舍,是说不出口的爱情,她想用另一种形式再看逝去的丈夫一眼,看她在另一个世界是不是过的安心平和,是不是没有了病痛的缠绕了,也是用这样一种方式支撑自己的灵魂更坚韧一点。是怎么一位了不起的母亲,没有任何抱怨,从未放弃,用自己弱小的身躯一直照顾着父亲,并且微笑着。

中风偏瘫的父亲每天坚持运动,他坚持着自己的坚信。在台风来的时候执着的也要出去,虽然他可能在某个时候内心知道自己已经无法恢复,然而他想总要不被打败的灵魂,他想保持着自己残疾皮囊下傲立的精神。也是那个时候,作者以为他要做的是快速的工作赚钱来维持家里的生计,所以忙去奔波,疏忽着对父亲更多的陪伴,后来,父亲去世,他错过了见他一面的机会。

张美丽被人中伤,排斥,她依然生活的活色生香。后来她被乡亲们讨伐,围剿,她哭着大声说她只是追求了爱情,其他什么也没有做,狠狠的往祠堂墙上撞了去。张美丽的悲哀是小镇闭塞落后的产物,她的勇敢和直接不被人接受,被小镇里的传统认为是放浪的,应该被打压的,没有人会承认自己是犯过错的,尤其是一个闭塞过的群体,不会因为一个人而讨伐自己的过去,所以多年过去了张美丽依然被人用各种言语描绘着。

一个是看起来孤僻却内心宽广能看穿他内心的阿小,另一个是小镇过客穿着小少爷的皮鞋白色衬衫的阿小,有些对香港的欲望,也有与小镇无法融入的骄傲和孤单。两个阿小在一起,好像是作者自己看见身上的卑微和欲望,欲望赢了卑微,旺盛的欲望躁动起来。后来,香港阿小离开了,去了和他应该属于自己的地方,开始了他漫长的孤单。老家阿小拼命的模仿者香港阿小的样子,后来终于归顺命运,在小镇做了一个渔民。作者一个人踏入北京的求学路,开始所有的故事,怀念老家阿小的安逸和小圈子里的光彩,开始理解香港阿小拼命想念自己看见的孤单。那是长大以后的诚恳吧,原谅和接受自己曾经的卑微和欲望,认可小镇的简单朴实,敢于行走在城市间的底气吧。

文展,像是一个精神领袖,拥有自己高洁的思想领域,像个英雄一样清晰的规划实施着自己的未来,启发着懵懂未知的作者找到自己的人生。大概,像神一样的领袖不允许错的吧,所以后来文展把他在城市里无法实现自我计划以及大城市同学的讥讽归责于自己的家乡,他沉沦在自己无处施展的计划里,成了一个无处安身的人。

厚朴,活的热血,狂放,无所顾忌,如同他的乐队名字一样,希望自己就是世界,尝试一切可能性,改变世界。也就像他的名字hope,希望而已。骨子里他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像是派对后最后留下来的人,虚弱后知后觉。厚朴的死,我仿佛看见了作者内心的压制,为了在大城市里生活,为了不像文展一样失败,他用力,克制,像沼泽一样看似平静却是不能探索到的深厚。

人生必须要回答的问题,人总要扒开皮囊看看灵魂吧。停下快速奔跑的脚步,思索真正的人生意义和灵魂里的需求,可能人只有在敢于停下来的时候才不被皮囊所累,而灵魂深处,我们都是想要回家的,想铭记那些曾经遇见的每一个人,虽然一些人皮囊坍塌死亡,曾经活过的精神却是可以不朽的。

第六篇:读后感1500字

人喝醉了酒无非是进入一种状态两种情绪:一种状态是癫狂,两种情绪则是狂喜与狂悲。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莱特和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两人的形象直接让我想到了人的醉态。首先,两人都够疯狂(一种状态)――至少在旁人眼中是这样子的。他们迷失在了自己的思维世界里。

堂吉诃德完全陷入骑士小说中沉迷于荣耀、名誉和骑士风范不能自拔,哈姆莱特则是在复仇、爱情中摇摆不定,同时质疑人类的生存,思考生与死的问题――这些东西恰恰是一个普遍的社会意义上的正常人不会去思考的或者说避免去想的东西,而他们的这种“反动”就成了我们眼中的疯狂与醉态;至于两人的情绪,堂吉诃德的情绪倒很难扯到狂悲狂喜上去;哈姆莱特则很明显是一种悲伤的状态(他的情绪让整部作品的.感情色彩同样带上一种暗色)。这样的“醉态”带来强烈的戏剧化效果,同时也让两部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更加经典。

我个人十分喜欢喝醉了酒的人。醉了酒的人爱说“胡话”,胡话大都会是真话,说真话让人喜欢。哈姆莱特不说假话,他是一个十分真实的人(从不装腔作势地演戏)。但是一个真实的人并不一定是一个在每个人眼中都很可爱的人。他挣扎,他苦恼,他在自己的世界里迷狂,这些都可能让人反感。但是我爱他的真实,他在做抉择的时候,我爱他的犹豫;他在对待爱情的时候,我爱他的反复无常;他在思考生与死的时候,我爱他的思想。

说到“酒”和“人性”两个关键词,似乎已经绕不开尼采的哲学了,而在哈姆莱特的性格当中很明显地带着尼采所谓的酒神精神。这一点在他的爱情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他对奥菲利亚的爱同样是癫狂的:时而狂欢,时而痛苦。在第三幕第一场中他尽情地对奥菲利亚说出诅咒的话语――虽然这些诅咒并不完全甚至并不是对奥菲利亚发出的;而在第二场看戏的时候,他又躺在了奥菲利亚的脚边;当亲眼看到奥菲利亚下葬的时候,他又“装载不下”沉重的悲伤了。他的行为完全随着自己情绪的绵延而改变,他的思考也是如此,不加束缚,完全放纵开来。这正是尼采所谓的酒神精神――“情绪的总激发与总释放”。

那句著名的论断:“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莱特”说的实在是好。我从不认为哈姆莱特身上的是一种懦弱和优柔寡断,哈姆莱特是个“失败的复仇者”。且不论他最后复仇的成功,更不说福丁布拉斯在他的复仇之后的继承,首先,他绝对是个伟大的思考者。柯尔律治说他是个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侏儒,我却觉得作为一个思想者,哈姆莱特已经够大了,足以掩盖他行动上的发育不良。况且一个人行动上的延宕也好寡断也好,如若是由这种伟大的思想所激发的,那又有什么可指摘的呢?

哈姆莱特本人的思想在整部剧本的跨度中有着很大的改变。起初他显得忧伤,对世俗的厌恶感让他痛苦;而对生与死的终极问题的领悟又让他厌恶“行动”本身――行动本身无法改变这样的终极结果;到最后他直接说出了“无论我们怎样辛辛苦苦图谋,我们的结果却早已有一种冥冥中的力量把它布置好了”这样完全带上宿命论色彩的话。是复仇的过程带给了他思考,带给了他改变。

下面的话也许有一些跑题。初次细读哈姆莱特的时候十分难以接受整个本子中充斥着的阴暗色调――尽管之前已经领教过Macbeth那种漆黑一片的感觉,然而三遍之后忽然对哈姆莱特的癫狂产生出了由衷的敬佩,继而开始迷恋。正像前面说的那样,我爱他的真实,而他不会说谎,因此我爱他的全部。罢了罢了,一个特别欣赏癫狂的醉酒者同时又对宿命论颇有兴致的人,也许没有资格来说哈姆莱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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