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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腰上系着草绳,脚上穿着草鞋,脖子上挂着一纺锤形的纸,手里拿着一把折断的芭蕉扇,一根铁绳,一个算盘,肩膀驼背,长发垂直,眼睛呈八字形,头戴方帽,舌头长长,这就是鲁迅所敬仰的无常。
无常,地位平庸,身着朴素,打扮得吓人,却是鬼里最善良的了。我小时候听人讲过无常这一说,光是相貌,脑海里便出现了一个妖魔鬼怪,长头发、长舌头,不吓人才怪。而鲁迅笔下的无常,恰恰与我之前的想象相反,原来世界上真有像无常这类的人呢!
妖魔鬼怪就是通常可以认为是没有心,恶毒,可偏偏我们千万别把无常跟他们不能混为一谈,倘若把这个社会世界经济比作阴间,像无常的能有一个多少?传说无常在勾魂时,要勾隔壁患伤寒快要一命呜呼的人,而那人的母亲因快要失子的哭声撕心裂肺,倘若学生是你,你会怎么做?选择一些狠心,还是没有放弃?你错了,你会因为怕大王打你而必须如此狠心夺去人们生命。“可怜成为天下父母心”,你晓,无常也晓,他的心肠软了,放那可怜人还阳半刻,而受伤的将是发展自己!后果研究当然需要知道,被大王抽了四十四辊……
除了世界千里,有爱,如果没有爱浪,甚至场景再美,黑暗的世界里,谁欣赏的路,之美?爱在身体的温暖在你无助的太阳;爱情作为一盏灯,在寻找,当你失去了正确的方向......爱情就是这样,因为生命中最美丽的风景。世界就像很多人的无常,如地震救援的英雄,抗战士兵,医院病人的天使,这些人一般不如诚信,敬业的无常,掩盖了吗?
爱是彼此的心愿,同大家能够共创一个美好蓝天。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暑假里读了这本书,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写的这本书写的就是一些日常生活的节日,故事,很是吸引人。
这是一本著作,写了封建社会人们的那些陋习:吃血馒头,吃人肉,迷信,缠足~~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我也在想为什么会有那么人迷信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那篇我看得很入迷,幻想着那一幅幅宁人神往的的自然画。想像作者在那生活是多么开心,有植物和动物的陪伴,我将自我也幻想在其中,我便觉得好舒服。我也想到了幼小的鲁迅是多么的调皮,他和动物玩,在院子里摘果,和玩伴一齐捕鸟。我觉得鲁迅已经不再是那时的孩子气了,变得成熟稳重了,宁人钦佩了。这个故事是多么的天真烂漫,耐人回味。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旧事从提》,是作者在1926年所作回忆性散文的结集,一共十篇 。这本书记述了作者在童年时期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了那些难忘于忘怀的人和事,同时也抒发了作者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 。
其中令我记忆深刻的是《朝花夕拾》里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面主要写了百草园是“我”儿时的乐园,在那里“我”体验到了无限的乐趣。那里有百草园的美景,有各色的植物以及一些可爱的小动物,还有新奇动人的美女蛇的故事和雪地捕鸟的乐趣。然后写了“我”在三味书屋读书的历程。介绍了三味书屋和先生,还有上课时先生和学生读书时的情景。
回忆中的百草园和三味书屋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流露着童年美好的生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这不仅让作者回味,就连我也感到身临其境一般。作者在三味书屋学习的过程中,和同学们老师读书的情节也让我记忆深刻。作者虽然年过半百,但是他依然向往着童年,怀念着童年。
现在的我们,也不一定会像鲁迅那样可以回忆那些美好的童年,甚至有些童年的美好记忆也渐渐的淡忘了,遗忘了。最后只遗落在了记忆的长河里。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写他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本文主要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百草园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读着这篇文章时,我觉得鲁迅先生的儿时是快乐无忧的,读着读着,我仿佛回到了小时候。我儿时住在乡下,每到春季或秋季,我常喜欢在小路上奔跑,在家门口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老鹰捉小鸡”这种看似无聊的游戏。可是我们很快乐,因为曾经的我们感觉只要有朋友的陪伴就是快乐,就会感到幸福。
但是从我离开故乡上小学后,这样的日子就彻底结束了。我进了小学之后,周末就很少和朋友们一起玩了。一是因为离得远,二是因为没时间。其实一二年级的作业也不算多,只是那时的我不想写罢了。每到周末我先看电视,然后吃吃东西,玩玩手机,直到第二天才开始写作业。现在回想起来和鲁迅先生对比一下,也真是惭愧极了。我决心学习鲁迅先生勤学好问的精神。
鲁迅先生的儿时是充满欢声笑语的,他一生都在追求知识,寻求真理,我要向先辈学习。
这本是鲁迅先生所写的,鲁迅先生是我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因受过西方教育(当时称为新式教育)所以是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
书题中“朝花”是指散文记述的对象――孩童时期和青年时期,“夕拾”是指鲁迅主体的写作时间与方式。这本“朝花夕拾”每篇都带有导读,能让读者更深层的邻略文章的精华。
《狗・猫・鼠》中表达了鲁迅对猫的仇视,书中有一段道“现在说起我仇猫的原因来,自己觉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从这里面可以看出鲁迅仇恨猫是因为猫对弱小的欺凌。这是一篇借物喻人的散文,以猫的特质讽刺某些人一旦抓住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折磨别人。
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是《风筝》,讲述的是鲁迅小时候不太懂童心,认为玩风筝的小孩长大后没出息,从而折断了弟弟辛辛苦苦做的蝴蝶风筝。长大以后在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的书籍上看到,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悔及想去弥补时,可他却也长出了胡子。问及此事,他已全然不知,不怨了。遗憾深深地埋在鲁迅心里。现在也有这样的事情,大人认为对学习无用的东西都是垃圾,扼杀了孩子们的天性。
《朝花夕拾》是一部很棒的散文集,我买的是同心出版社,封面很美,能让人静下来慢慢品味书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