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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药读后感

2022-12-28 2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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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鲁迅《药》读后感

“药”是什么?能治病?救人性命?还是能普度众生?在这篇短小精悍的文章里,鲁迅先生依旧用他风格鲜明的辛辣讽刺手法,以笔为刃,直插封建礼教的腐朽,血淋淋地将人性淋漓尽致地剖析。

华大妈包括老栓,以及周围所有的人,全都对这个“药”深信不疑。并且这似乎是一个潜规则,所有的人都觉得这是救命的东西,而也只有“救命的事”才会去找这个“药”。老栓去拿“药”的时候,看到三三两两的人鬼似的在那里晃,哈,可不就是鬼么,人性愚昧到连鬼都不如,可是,鬼可是又向来比人机灵。“带血的馒头”拿到老栓面前的时候,他手抖着不敢拿,虽然他见着那一点红的时候,也是害怕甚至于有一点怀疑的,但他却不说,也从来没有问什么,默默看着,忍受着,为什么?很简单,大家都这样,这就是人性。一个如此,两个都如此,都说中国人的劣根性,其实是事实就要承认,只有敢于直面腐烂的内心,才能得到最真实的新生。如果一直逃避,大家都逃避,那得到的只能是华丽外表下厚厚的污泥。至此,我总算理解了鲁迅先生为什么会选择弃医从文,因为身体的病,好治,心里的毒,难医,即便有了健康的身体,也无济于事。回来的时候,光辉照到了大道上,照在了金色牌匾上,那几个字,古_亭口,什么地方?英雄就义之地啊。可惜他并不知道,他只满心欢喜的揣着血馒头回家......。

拿到馒头的小栓,也似乎被这凝重的气氛和郑重的凝视感染,觉得心里很怪,手里捏着的仿佛不是馒头,而是自己的性命一般。而他确实也猜对了,可是性命却最终没有捏在自己手里。在小栓吃药的时候,店里面的客人讨论着阿义,大家众口一词,当有人说可怜阿义时,却都停顿停滞了。在我看来,最可恶的不是作恶,也并非伪善,而是令人绝望的愚昧。愚昧到对自己不辨人鬼,对别人善恶不分。从来不去想一想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没人说,为什么......如此愚昧。

而结尾,不出意料地,小栓死了。而且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后华大妈和他们的“救命恩人”阿义――他的奶奶一起上坟。阿义英勇就义,而他的血蘸着馒头,被小栓吃了,结果小栓还是死了。两个坟中间隔着一条路,就意味着清醒与沉睡,永永远远不可能有同等的地位。树上乌鸦冷眼旁观,安静诡异,这华大妈似乎卸下了一个“重担”,如果这样就得到解脱,那大概大家都会在愚昧冷漠而腐败的人性当中走向灭亡。但索性,乌鸦最后高高地飞起,向着天空一冲而去,啊,原来世间还是有眼睛在看着,原来至少还有乌鸦――是清醒的。

第二篇:鲁迅《药》读后感

在鲁迅的文章《药》中 , 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 , 迷信这种人血馒头可以救人一命 , 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 , 在茶馆中卖力工作 , 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 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会这样,他们应该只是为了传宗接代才不惜一切代价救儿子的命。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鲁迅先生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气浓缩到简短的文字中,字里行间都表现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第三篇:朝花夕拾读后感

倘若此刻让我想想小时侯的事情,恐怕不论是有好处的,还是没好处的我都会忘得精光。

近来,我看了一本书是鲁迅的回忆散文集,《朝花夕拾》。讲到那里我不禁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风雨故园”。

这部电影讲述的正是鲁迅童年的事情。

鲁迅的爷爷――周福清是被皇帝点中的翰林,全家都以此为荣。但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之后他的爷爷犯了罪,被抓到了京城,判了个死刑。从此,周家败落了,鲁迅父亲的病也就因此越来越严重。鲁迅从此“家、三味书屋、当铺”来回跑。在这期中,鲁迅也曾想过从此不读书,因为他想到了他的爷爷、子凌公公、父亲、三味书屋的寿先生都读了一辈子的书,结果到头来什么也没有。但是,鲁迅的父亲就期望他们三兄弟能读好书,将来好给周家增光。结果真的给他盼到了,鲁迅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成了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了解了鲁迅的童年,我觉得看《朝花夕拾》也就比原先更易懂了,因为我已经初步了解了鲁迅――这位伟人的童年生活。

《朝花夕拾》有十篇文章,再加上一头一尾的小引和后记,一共有十二篇。刚开始看这本书是一页一页、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地之后看,但之后我发现有几篇文章太深奥了,我根本看不懂,所以只好跳过去不看。但是有些文章,就好比《狗猫鼠》吧,我虽然能够从文中看出鲁迅对小动物的关心、爱护,但是我却看不到更深层的意思――《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的“流言”,表达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幅媚态”等特性的憎恶。

还有,《无常》我根本看不懂,但是,我能够从导读中理解一点意思,主要还是为了讽刺那些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

在“风雨故园”里,我真的看到了《父亲的病》中所说的那样“要原配的蟋蟀一对”,还有更离谱的呢,要什么了生三年霉的豆腐渣熬成灰,什么三年的陈仓米……唉,那些“名医”真是想得出什么说什么阿!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也反映了旧中国的科学、医术的落后和平民的愚昧无知。

第四篇:鲁迅《药》读后感

《药》描述了在黑暗的近代中国,一个布衣庶民华老栓用被统治者杀害的革命人士夏瑜的鲜血成“人血馒头”来为儿子治病的故事。革命者们为了人民的解放而牺牲,可民众却把的的鲜血当作治病的灵药!这是长期封建统治给人们造成多大的麻痹和愚昧啊!

在文章的最后,小栓子(华老栓的儿子)仍是死了,“人血馒头”不能治病,小栓子终究没能逃过一劫。

当我读到“吃下往――就好了”时,我感到荒诞乖张;当我讲习读到“包好,包好!这样的趋暖吃下。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病都好的。”时,我感到恶心;当我读到“店里的坐客便又泛起活气,谈笑越来。”时,我为当时人们精神上的衰败而感到悲哀!英勇就义这种悲壮的事在人们口中为何成了笑话?过往的人们的思惟到底是怎样的?我有良多疑问……

小说的最后更是惹人深思。夏瑜的墓碑上被人放了个白色的花环,而其它的人没有!这是为什么?有人拜过他!他为革命而牺牲,出于发自内心的敬意,便有革命党人往拜祭!

标题题目“药”,所指的实在就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救星――推翻封建统治的革命者们!

第五篇:朝花夕拾读后感

鲁迅先生,本名周樟寿,后更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省绍兴市乌程县人,当代中国杰出的工人阶级作家、教育家和革命英雄。著作不计其数。

我第一个想起的就是他的《朝花夕拾》。

这本书,一开始吸引住我的是它的小说名字。《朝花夕拾》,正非以它极具特色的名称一样,这部广为流传的绝世佳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出的。“朝花夕拾”字面意思非常好了解:早晨绽开的花束由于晨熙看起来更为柔嫩,到夕阳余晖时去采收,失去刚绽放时的娇艳欲滴与芬菲,夕阳的直射却使它增添了一丝丝韵味,那若有若无的芳香在风的导送下,令人心潮澎湃。另一层含意便是:年纪大了,再回味无穷起儿时的点点滴滴,心里依然会有当时的味儿,要来还别有滋味。好像在尝一道菜式,细细地咬合,品味幼时时童确实味儿,留到心中,渐渐地漾开。

初读鲁迅先生的书,如同在品味一杯素雅的茶,逐渐很有可能会感觉平淡无奇,但回味无穷后唇齿之间都缭绕着香味。

如《二十四孝图》中这些“孝子贤孙”的事。他觉得二十四孝图关键目的是传扬封建社会的孝心。他从自身钟头阅读文章《二十四孝图》的体会下手,关键描绘了在他自己在阅读文章“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2个小故事时需造成的明显抵触。

爸爸得病就诊的事。研读出来并并不是仅有小故事那么简易,大量的是想通过小故事来揭秘社会发展,揭露出那般一个“人”吃“人”的社会发展,他期待根据那样的方法来使大家保持清醒。

立在那样的一个和平时期去看抗战时期的鲁迅先生,去看他的《朝花夕拾》,我认为这书里充斥着无可奈何。就算是立在那个时候的视角去看,也会有一种低沉的不适感。

就算那样,鲁迅先生却]有舍弃,从《朝花夕拾》我看到大量的是信念。一种相信着我国可以站起来的信念。回忆以往,或许会出现这些恶象,会出现这些在封建道德中挣脱的大家,但这一切必定会以往,在那般的时期写下那般书的人必然拥有坚定不移的信念。

和平时期的大家也必须那样一种信念。人,只需有一种信念,有一定的追求完美,哪些艰难都能承受,哪些自然环境也都能融入。

《朝花夕拾》所带来我的启发许多,期待它也可以带来别人大量的启发。

第六篇:朝花夕拾的读后感

对于鲁迅,我从不陌生,从小学就开始接触他的书籍,《狂人日记》,《呐喊》等。鲁迅的成功在于他对民族和社会的深刻认识。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往事的回忆,对社会的批判,读后让人感慨万千。

《朝花夕拾》以朴实的文笔,写真挚的情感,还有无奈的伤感。《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鲁迅所写的唯一的回忆性散文集,这本书是鲁迅所作回忆性散文的结集,共十篇。用平实的语言,讲述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

细细品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记叙了作者在百草园中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表现作者对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不情愿,对封建社会的不满。鲁迅的童年是在百草园中度过,百草园中的生活自由自在。有黄蜂的陪伴,低唱的油蛉,覆盆子等。冬天的时候还能去捕鸟。这种儿童时代对自然的热爱以及天真的心理。让人难以忘怀。对作者来说去书塾读书失去了在百草园中的那份自由,所以他对旧社会的书塾充满了不满情绪。

在作者的笔墨下,普遍地写了保姆“长妈妈”她虽然愚昧迷信,但是却有着朴实,善良的一面。在《阿长和三海经》中,长妈妈把“我”的银鼠弄死了,作者对她有怨恨,可当“我”想要《三海经》时,长妈妈却愿意为“我”跑很长的路去买来,之后对她的怨恨也就没有了,阿长离开人世,作者希望仁厚的地母能永安她的灵魂,表现鲁迅对底层劳动人民的同情。

鲁迅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同样是以孩子的眼光看世界,可他却看出了那一番与众不同,在作者的眼中一切感受是那么天真烂漫,很亲切,很温暖,可是社会不同,当时的社会很残酷,生活被压迫,人们对现实生活充满了无奈。现在社会改变了,我们应该珍惜。席慕容说过:“青春的美丽与珍贵在于它的无邪和无暇,在于它的可遇而不可求,在于它的永不重回。青春本是无悔。”所以我们要带着自己的梦想,珍惜自己的韶华,掌握自己的命运。

蓦然回首,童年已逝去,让我们一起体会《朝花夕拾》吧,会感到韵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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