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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所写的一本回忆散文集。这本书重点描写了鲁迅先生少时与青年时代的一些事,共有10篇。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便是《狗·猫·鼠》
这篇文章,对于狗的描写不算多,只是说它的叫声令人心烦。而篇幅较多的,则是鲁迅先生对猫的描写。
鲁迅先生为何仇猫?文中有两个原因:“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他不是与狮虎同族的吗?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当然这两条是后来所加的,直正的原因还是——它吃了先生那弱小的隐鼠!虽证实是为长妈妈所害,但它也确实又吃了小兔子!
猫的性情这为天生所得,并不全然怪罪于猫,但先生却用猫比喻现实中那所谓的“正人君子”,这不得不称之为漂亮了。现实中,那些表面光鲜亮丽的人私底下谁又能保证他们一定是干净的呢?拍马屁、落井下石、抓住别人的把柄便开始不断地折磨、威胁、迫害,这种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扪心自问一下,在不知不觉中,我们也许就犯了这种错误。
那老鼠,本应是肮脏、该打的,可那隐鼠呢?它又做错什么了呢?难道只因爬到长妈妈身上便该死这种荒谬的理由吗?当看到这里时,我为隐鼠打抱不平。但转念一想,这种现象竟是常态。往小了说,人们总以为差学生等同于坏学生,但是坏学生也可能隐藏在好学生中,同那“正人君子”又有何两样?“差”并不等同于“坏”,但人们总喜欢以偏概全,这同那旧时代人畜不分的官兵又有何两样呢?
在痛斥清政府、反动派这一方面,鲁迅先生不得不称为一把好手。仅仅一篇短短的文章便将社会上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批得体无完肤,这不得不令人敬佩啊!
而这一篇《狗·猫·鼠》却不仅仅是讽刺社会,也告诉我们:不能做像狗、猫一样令人厌恶的人,要成为一个对当今社会有用的人。它同时也批评了社会上的那些所谓“正人君子”,那些与猫相似的人。这篇文章,虽短,但引发的道理很多,令人深思。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的淋漓尽致。在此,我尚且不谈与主题相关的问题,只说一下我对文中两个小细节的看法。
华老栓夫妇为其儿子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平常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爱”。乍一听,问题好象十分荒谬:父母对子女的关心不是伟大的“爱”吗?可在被扭曲的社会现实下,事情往往是难以想象的;正如现在的人们难以理解“套子里”的别里可夫。虽然如此,可文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使人发出诘问:为这“药”,华老栓倾出了医生的积蓄;为这“要药”,华老栓“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还“迈步格外高远”;为这“药”,华老栓弯下了本已直不起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枯涩的笑容;为这“药”,华大妈不知度过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此诚可想而知)……所以这一切不多浸满了父母对儿子的爱吗?可我倒要问一句:如果华老栓夫妇不是只有一个儿子,而是有许多个儿子,足可以给华氏传宗接代,本就贫穷不堪的华老栓会不会倾出大半生的积蓄为不可救药的儿子买“药”呢?答案可想而知:华老栓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可以使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就有问题。
你想啊,尽管封建思想开始土崩瓦解,但象华老栓这一类人,“思想蛀虫”已经侵蚀到了他的脑髓,从根本上已经无法改变。他的脑子里充盈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束缚的难以换气,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向华氏的列祖列宗有个交代,他们竭力保住独苗苗的命根,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他们“爱”的出发点就与平常父母对子女的爱的出发点有着本质的区别,又怎能说是父母之“爱”呢?他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他们的人生的重大使命――传宗接代,基于这一点,表现在儿子神圣就成了“爱”的假象。与其说华老栓夫妇的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不也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身上的封建枷锁何等之紧,何等之牢吗?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对童年回忆而写的散文。细读时享受着文章从字里行间透出的感情。
在《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记叙了作者从童年游戏,玩乐到长大读书的成长过程。一切都是那么天真烂漫,富有童趣,令人回味,也许挡不住我心中的感慨吧!我真是太喜欢《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尤其是作者以孩子的眼光,孩子的角度看世界,读起来倍受感慨回味无穷,真得像鲁迅先生一样,我真想重回童年,感受鲁迅先生的童年,感受那充满激情的童年。百草园中,作者品味了“美女蛇”的民间传说,经历了冬雪天地中捕鸟的的故事,趣味无穷。而在三味书屋,作者体会了三味书屋的陈腐味,受到了规矩的束缚。在这儿我想起了我童年是,特别不喜欢去幼儿园,大概就是不喜欢那种被规矩束缚的感觉,所以就整天在家里闹。但作者也经历了课间学生溜到后院去玩耍,老私塾先生在课堂上入神的读书时学生乘机偷乐的有趣故事。在这篇散文中的字里行间可以体会到幼时的童真童趣。
在《五猖会》中,作者批判了封建家长和封建教育制度对儿童天性的摧残。五猖会是一个迎神赛会,作者小时候对五猖会的精彩内容心驰神往而父亲却强迫他背诵《鉴略》的内容,对此作者感到无比扫兴与痛苦。这引起了我的思绪,其实现在也有许多家长去逼迫孩子学他不喜欢学的,做他不喜欢做的一些事。
作者对自己的成长历程的真实记录,在作者的成长过程中有各种各样的人去走进他的生活。每个人的成长之中,都会经历善恶,美与丑,真实与虚伪,善良与险恶。重要的是不要迷失自己,要珍惜美好生活。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黄金时代的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留下的只能给我们细细去回味。琐碎的回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时代童年,一样的快乐回忆。惹人怀念的时光,让我们取名叫如花般的青春。
前几天我向我同学借了一本鲁迅的《朝花夕拾》。了解到原来《朝花夕拾》是由《旧事重提》这个题目改变而来的,虽然题目有所不同,但是散文的中心思想是一致的。《朝花夕拾》这个题目更耐人寻味,想象着清晨绽放的花朵到傍晚来摘取,而《旧事重提》这个题目更简单明了。
在读《狗。猫。鼠》这一章时,我就被这个充满悬念的故事深深吸引,鲁迅先生清算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已抓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老在配合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我”小时候心爱的隐鼠,后来证实它并非猫所害,而是阿长踩死的,我感到有点气愤,同时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到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隐鼠,还把罪名加在猫身上,从而使鲁迅错怪了猫。
自从看到《阿长与<山海经>》时,我已经不觉得她坏了。因为她为人正直、淳朴,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帮鲁迅买了《山海经》。
再往后看《二十四孝图》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从字面意思理解是二十四张有关孝道的图,可是,我把书翻了又翻也没看到关于图的部分。或许我应该慢慢去体会其中的奥秘。
又读了《五猖会》与《无常》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如此详细,从中不难看出鲁迅是个爱玩的孩子。
在看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名字就非常熟悉,因为在七年级下册第一课就是这个,讲的是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其中充满了鲁迅儿时的童趣。
其余的其他章节我就不一一道来了,希望同学们可以去看看《朝花夕拾》这本书,作为名著,那是必读的一本书,作为散文集,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我只看了一遍,还不懂其中的精髓,看来我还得慢慢参透。
《朝花夕拾》这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名作。《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鲁迅先生回忆他童年和青年时期的一本散文集,收录了描述他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鲁迅先生在写这些作品时正经受着北洋军阀政府当局和各种敌对势力的严重压迫。在1926年3月18日,北洋军阀枪杀进步学生,鲁迅先生受反对政府的通缉,不得不跑到厦门大学去任教。在这样的处境中,鲁迅先生曾说:“这是我不愿意想到目前,于是回忆就在心中出土了。”这是他唯一的一本散文集,且又带有些自传的性质。
在鲁迅的作品中大量使用了讽刺的手法。对于他的作品我一开始似懂非懂,但到后来多读了几次,才渐渐读懂了不少。他的作品,语言很平实,但又是那么一针见血。但这就是真正的鲁迅。虽然这有自传的性质,但又与自传不同。《朝花夕拾》不是鲁迅自己的编年史,而只是从他早年生活回忆中选取一些他觉得有意义的片断,写出一组组既各自独立但又具有连续性的散文。
在这十篇散文中我们在课本上已经学了两篇。分别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阿长与《山海经》》。
在《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篇中。主要讲鲁迅家的的一个叫阿长的保姆。对于阿长,鲁迅在他的作品中并没有避违她的美丑。不管是对阿长的喜爱,敬仰,佩服还是讨厌,厌恶我们都可以在他的字里行间看到。鲁迅很敬佩和喜爱阿长,以至于他在文章的结尾处写道:“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安放她的魂灵。”阿长是一个可怜的人,连她的名字都被人们给忘记。
在鲁迅的《二十四孝图》中,他一开始就说要“寻咒”。其实鲁迅的话中有话,他借着《二十四孝图》来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不重视儿童。当时的孩子得不到读书的机会。想想现在,国家颁布了“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这使我们都享有读书的权力。将现在与《二十四孝图》的那个时期比较一下,我明白了我是多么幸福的,所以我更加需要珍惜着一个学习机会。
《朝花夕拾》这一本书,是一本文学著作,也反映社会的黑暗。这本书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是一本值得读的一本书。
在我脑海里,有许许多多零星的记忆,也有许多含苞待放的花朵,它们都被大风卷走了,落在某一个熟悉的角落里了。喜怒哀乐还在,但正等着绽放的花朵却不在了,而此时此刻,我得收拾一下东西,准备踏上寻找记忆的旅途,寻找那些被我弄丢却又纯真的记忆。
我是一个寻找记忆的旅途者,因此我要去寻找散落着美丽的记忆的地方。
我的双脚把我带了一间小茅屋,在我脑海里,我觉得它很熟悉,我把那些零星的记忆,拼啊拼,拼成了一间小茅屋。一股清香扑鼻而来,我贪婪地吸取着这甜蜜的清香,我循香望去,那儿有朵鲜花。噢,正是这地方,收藏着许多美好的记忆。那间小茅屋还在,看守它的人却不在了,那美丽的鲜花还在,亲手栽培它的人却消失了,消失得无影无踪,那古老的神话还在,讲述它的人却早已离开了此处。我进了小茅屋,脑子突然“嗡”地一声响,然后缓缓地回荡回荡。许多我早已不记得的记忆回来了,那些鲜花,噢!
这间小茅屋叫“夕”,我和嫣取的。嫣是我儿时的玩伴,她有着和她名字一样的神秘和美丽。我经常一屁股坐在地上,微笑着对嫣说:“嫣,真美的名字!”然而,她通常对我嫣然一笑,笑着说:“盈,也很美!”
那早已荒废的小茅屋,还保存着我们的记忆,我们的气息,我们的话语。我和嫣是充满想象力的女孩子,都有着一份天真、可爱。嘿!那草地还在,虽然已经荒芜了,想起小时侯,经常在这儿打滚,脑子里却早已构造好了古老的神话,穿着漂亮衣服的公主,是我们儿时最向往的,摘一朵芬香的鲜花,伏下身子闻一闻,夹带着泥土气息地冲进我鼻子,那一刻,我真想大叫,哇,要该停留在这个时候那该多好,没有一大堆作业,没有成熟的思想,没有担心受怕的心理。宫殿也好,芬香园也好,都有着我们的足迹,抱着小熊娃娃蹦啊跳啊,多么浓的气息,多么熟悉的地方。我蹲下来抚摸着洁白的花朵,看着翩翩起舞的蝶。虽然这里不是世外桃源,没有牡丹那妖娆的身影,但已经足够了,有谁的童年会在束缚的日子里度过,哪怕是只有一天美好的童年记忆,一分钟,甚至一秒钟,都会印在脑子里。虽然它终究会被沙埋没起来,噢,那有什么关系,童年不是美好的就是纯真的。
我和嫣,虽然每一天都挂着笑容,但心里总会有一些忧愁,是什么?我也不清楚,大概是去沙漠旅游时却忘了把纯真、活泼带回来,我想是我脱下衣服的时候把它挂在仙人掌上了吧,噢,那一根根锋利的刺会把我的童年给刺穿吗?
走出了小茅屋,一道刺眼的阳光照了过来,噢,天哪,我看到阳光在我的指尖中绽放了,是什么,是被我遗忘在沙漠中的童年回来了吗?
知道为什么?就在我踏入小茅屋的那刻起,我那些美好、零碎的记忆又被我拾回来了,我得把它们放进抽屉里,不能再把它们弄丢了,它们对我是何等重要!
我的嘴角洋溢着微笑,那是我童年最好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