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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新)民,在止于至善”,此为《大学》三纲领。
《中庸》二十五章:“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可结合《中庸》此章来领会《大学》三纲领之义理。
“明明德”向内成己,是内圣功夫,“亲民”向外成物,是外王事业,“止于至善”则是“合外内之道也”。阳明先生曰:“明明德必在于亲民,而亲民乃所以明其明德也,故曰一也”。
程子曰:“亲,当作新”;“‘在新民’者,使人用此道以自新”。然“使人用此道以自新”,只是“教”而不“养”。阳明曰:“孔子言‘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便是‘明明德’,‘安百姓’便是‘亲民’。说亲民便是兼教、养意,说新民便觉偏了”。“亲民”是以自性之明德直接养民、化民,有“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之义,如此才能把三纲领贯通为一。
《荀子・子道》:
子路入,子曰:“由!知者若何?仁者若何?”子路对曰:“知者使人知己,仁者使人爱己。”子曰:“可谓士矣”。
子贡入,子曰:“赐!知者若何?仁者若何?”子贡对曰:“知者知人,仁者爱人。”子曰:“可谓士君子矣。”
颜渊入,子曰:“回!知者若何?仁者若何?”颜渊对曰:“知者自知,仁者自爱。”子曰:“可谓明君子矣。”
“知者使人知己,仁者使人爱己”,这是“教”。
如果把“亲民”当作“新民”,只是停留在“士”的层次,达不到大人之“学”的境界。“知者知人,仁者爱人”,这是明明德以亲民,阳明所谓“兼教、养意”。颜子说“知者自知,仁者自爱”,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故不必再说知人、爱人。
朱子曰,“明明德于天下者,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也”。朱子下一个“使”字,把尽己之性与尽人之性割裂开,从而把“明明德于天下”也解得浅了。阳明说:“明明德者,立其天地万物一体之体也;亲民者,达其天地万物一体之用也”。
绍兴知府南大吉听到阳明先生讲解大人之“学”如醍醐灌顶,喟然叹曰:“甚哉,大人之学若是其简易也!吾乃今知天地万物之一体矣,[]吾乃今知天下之为一家、中国之为一人矣。‘一夫不被其泽,若己推而内诸沟中’,伊尹其先得我心之同然乎”?又曰:“吾以亲民为职者也,吾务亲吾之民以求明吾之明德也夫!”
平天下,治国,齐家,修身,正心,诚意,致知,格物,此为《大学》八条目。
朱子说:“修身以上,明明德之事也;齐家以下,新(亲)民之事也”。
《论语・宪问》:
子路问君子。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人。”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以安百姓,尧、舜其犹病诸”!
可结合《论语》此章来领会《大学》八条目的内涵。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均是“修己以敬”;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
唐代李翱根据《中庸》《易传》作《复性书》,阐述儒家心性学说。李翱不满意东汉郑玄所注《中庸》:“彼以事解者也,我以心通者也”。同样,研读《大学》也要默识心通,不能停留在“事”上。如“平天下”是“明明德于天下”,依此类推,“治国”是“明明德于国”,“齐家”是“明明德于家”,三者均是德性由内而外的扩充,与其说是在谈政事,不如说是在论心性,《系辞》所谓“举而错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
子路问君子,孔子先说“修己以敬”。针对子路发出“如斯而已乎”的疑问,孔子又说“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显然,三者境界不同。《中庸》曰“致广大而尽精微”,“广大”与“精微”是相辅相成的,能“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则心性功夫也是精微至极。从齐家、治国到平天下,外王事业越广大,内圣功夫越精微。《大学》与《论语》区分内圣与外王,并且阐述得层次分明,《中庸》与《孟子》则说得更简洁。孟子曰“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平”,《中庸》曰“君子笃恭而天下平”,人我内外合一,本末一以贯之。
《水浒传》通常被评价为一部正面反映和歌颂农民起义的小说。当然,小说中描写的梁山泊的某些基本宗旨确与历史上农民起义所提出的要求有相同的地方,但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到:《水浒传》中的人物和故事,基本上都是出于艺术虚构,可以说,除了“宋江”这个人名和反政府武装活动的大框架外,它与历史上宋江起义的事件没有多少关系。
这部小说的基础,主要是市井文艺“说话”,它在流行过程中,首先受到市民阶层趣味的制约。而小说的作者罗贯中、施耐庵,也都曾在元后期东南最繁华的城市杭州生活,他们的加工,并未改变水浒故事原有的市井性质。
所以,梁山英雄的成分,有“帝子神孙,富豪将吏,并三教九流,乃至猎户渔人,屠儿刽子”,却几乎没有真正的农民;梁山英雄的个性,更多地反映着市民阶层的人生向往。这些基本特点,是首先应该注意到的。
用封建统治者的眼光来衡量,梁山上的人们当然只能算是“盗贼流寇”之流。小说要公开歌颂这样的“盗贼流寇”,并为社会所接受乃至喜爱,首先必须为他们的行为提出一种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合乎社会传统观念的解释(哪怕这种解释不可能圆满和充分),赋予这些英雄好汉以一种为社会所普遍认可的道德品格,在这种总的前提之下,来描绘他们的反抗斗争。梁山泊一杆杏黄旗上写着的“替天行道”的口号,和梁山议事大厅的匾额所标榜的“忠义”这一准则,就是作者为梁山事业所设立的道德前提。
在通常情况下,“天”这一居于人间权力之上的最高意志,总是被解释为佑护朝廷的;“道”作为合理的政治原则与道德原则的抽象总和,也是为统治阶级所专有。但另一方面,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向来也承认:当一个时代的政治情形发生严重问题时,政权本身的行为也可能是“违天逆道”的。
在这种情况下,由另一种力量出来“替天行道”,至少在表面的理论上可以说得通。而《水浒传》正是通过大量揭露北宋末政治的普遍性的黑暗现象,证明了梁山好汉“替天行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忠义”是梁山好汉行事的基本道德准则,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它是传统道德的范畴。尤其“忠”,首先和主要地表现为对皇帝与朝廷的忠诚,甚至梁山义军的武装反抗,攻城掠地,也被解释为“忠”的表现――“酷吏赃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
其实,梁山上不主张“忠”的也大有人在,像黑旋风李逵便动辄大喊“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只是这一种力量始终处在以宋江为代表的主“忠”力量的抑制下,而最终把梁山大军引到了投降朝廷的道路。“忠”的道德信条既是作者无法跨越的界限,却也是这部小说在封建时代能够成立和流传的保障。
“替天行道”和“忠义”的前提,为《水浒传》蒙上一层社会所能够接受的道德正义色彩。在这种前提下,确实包含了许多与正统观念相一致的东西,不仅是对朝廷对皇帝的“忠”,诸如对清明政治的要求,以及对“奸夫”的仇恨,也莫不如此。但《水浒传》并不因此而失去它的光彩。
它的前提其实是相当浮廓的、有时真有时假的,在这些前提下,同时也包含了许多与正统观念完全不一致的东西。小说不仅深刻地反映了社会现实,而且反映了民间、尤其是市井社会生气勃勃的人生理想。
这部以北宋末年社会为历史背景的小说所揭露的现象,实际在封建专制时代具有普遍意义。小说中第一个正式登场的人物是高俅,这个因善踢球而得到皇帝宠信的市井无赖,居然不到半年就升到殿帅府太尉的高位,从此连同他的“衙内”倚势逞强,无恶不作。
在全书正文的开端,这样写寓有“乱自上作”的意味。不仅如此,作为社会全景式的描述,在政权的上层,有高俅、蔡京、童贯、杨戬等一群祸国殃民的高官;在政权的中层,有受前者保护的梁世杰、蔡九知府、慕容知府、高廉、贺太守等一大批贪残暴虐的地方官。
在此之下,又有郑屠、西门庆、蒋门神、毛太公一类胡作非为、欺压良善的地方恶霸。如此广泛的对于面的揭露,是随着长篇小说的诞生而第一次出现。
在“替天行道”的堂皇大旗下,作者热烈地肯定和赞美了被压迫者的反抗和复仇行为。梁山好汉们并不是出于纯粹的主持正义的目的而“替天行道”的,他们大多本身是社会“无道”的受害者。武松欲为兄伸冤,却状告无门,于是拔刃雪仇,继而在受张都监陷害后,血溅鸳鸯楼。
林冲遇祸一再忍让,被遇到绝境,终于复仇山神庙,雪夜上梁山;解珍、解宝为了索回一只他们射杀的老虎,被恶霸毛太公送进死牢,而引发了顾大嫂众人劫狱反出登州……李逵虽然不断被他的宋江“哥哥”所斥责,但作者毕竟还是让他再三发出彻底推翻朝廷的吼声。可以说,人民的反抗与复仇权力,从未像在《水浒传》中那样得到有力的伸张。
毛姆的小说,这是我读完的第一本;之前觉得小说要读原版,不然不够原汁原味,于是买了月亮和六便士,但是并没有开始读。
刀锋的笔触很自然,不与优美、幽默或冷峻等鲜明的特色挂钩。但是书中的人物倒是特色鲜明,而且会猜测究竟这些人在生活中有怎样的际遇和未来,是那种平淡却自有趣味的一种。这种感觉和拉里有点像。
拉里全称是劳伦斯达雷尔,无父无母,由父亲的好朋友收养大,年少对飞行感兴趣,后来真的参军参加空战,目睹好友之死,回到美国,对于生活有了许多不同的认知,便也没有再循规蹈矩,追求一种正常或成功的生活。
拉里都干什么啦?很显然读了很多书,看了很多哲学书,神秘主义和宗教的书籍,还做了很多闲晃的事情,比如发呆、和各色人等聊天,下煤窑,农场做工,船员渡海,印度修行,可能后来还去了美国做汽车修理工或长途汽车司机。
我在几个场合很能感同身受,比如拉里和伊莎贝尔摊牌的时候,伊莎贝尔是很喜欢拉里的,因为他很多地方符合自己对未来生活的想往:包括对爱情的想象,认为拉里有潜力成为一个成功人士,以及相信与拉里的婚姻会成为让人羡慕的对象。所以,拉里表示要认真闲晃的时候,伊莎贝尔应当就害怕了,这种前景自然是不可接受的。两个人都很好,也都很清醒和理性,既然是无法同行的人,分手确实是很好的选择。
拉里后来遇到了不少别的女人,对于性和女人,抱有一种超然的态度,没有沉迷也没有拒绝,只是这是他对人生还有真理或者梵这究极本质的探索的一部分,或者说一段插曲。拉里对钱,认为是工具和负担,在去美国前和毛姆的交谈中,拉里确乎已经要散尽家财。
拉里对于生活的态度,是一种非理性的,不追求通常意义现世幸福的态度,不随大流。对于生活,书中艾略特费心钻营,为了跻身上流社会汲汲营营,到死也没有放松,但是确乎死的很体面。伊丽莎白对于拉里仍然有想法,但是拉里心里自然是没有同样想法的。格林是个没有特色的好人,是个好父亲和好丈夫,也是个好的职业投资人,但是毛姆对他的描述约等于背景板。从现实来看,每个人的生活都千丝万缕,究竟自己想要什么,经历何种生活,也都是无法立刻有一个清晰答案的,但是若干次选择,一段时间的积累,总会对于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有一个渐渐清晰的答案。
我也曾经很痴迷一个问题,生活有什么意义呢?拉里很认真跟随某哥老会长老,某印度教高人修行,研读了无数著作,并自费写书,我觉得拉里和自己和生活都和解了。拉里是一个勇敢而纯粹的人,没有沿袭某些固有挂念,传统,没有被某些欲望或野心驱使,只是凭借自己的兴趣,理性或者灵魂,来感知世界和自身。我觉得拉里去美国的时候,已经40岁,是否已经完全明白了自己或者世界呢?我想是的,他无须再寻找,虽然他还会继续寻找。但是他走遍了那么多地方,见到了那么多人,想过了那么多问题,他感受到了一种灵性充满,天人合一的满足,也明白生活中的细枝末节。他不把生活的平凡看做难以承受的痛苦,,也没有认为吃不饱饭,疾病,或者贫穷是多么难以忍受的境遇,是一个纯然的勇敢的真挚的人。
我有时候会想,我该怎么养育自己的子女,我一方面会认真希望,他或她会像拉里一样,用心感受,体会感悟生命,然后做好自己就好;另一方面会焦躁恐慌,好像有一个巨大的齿轮推动社会朝向某个既定目标前进,而自己只能走的快一点,再快一点。纵然明白担心无用,但是想想生老病死,悲欢离合,总觉得生活不像一场光荣的冒险,而是漫长又短暂的征战。当然,生活并非只有一个面向,工作,金钱,婚姻,社交礼仪,自有其宝贵价值,是需要舒服且勇敢且坦然面对的。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代表作品之一,不同于《倾城之恋》的幸福结局《金锁记》则是一个悲剧,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故事从一开始就不是给人以明艳,欢快的节奏,而是给人以忧伤和悲哀的感觉。
故事是从两个小丫环的谈话开始的,两个小丫环躺在床上聊起主人家的事,说起姜家的大爷,大奶奶及刚进门不久的三奶奶,最后提及二奶奶曹七巧,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人物。我便起了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看完整篇文章,我只觉得震惊,震惊于曹七巧做的事与她的疯狂与变态。再看第二遍,便觉出了七巧的可怜与无奈,她何尝不想好好生活,可是她却没这个机会。
她是被兄嫂因金钱而嫁于姜家的,其实说嫁倒不如说卖字准确。她所嫁的人为姜家二爷,可这个二爷却是一个得软骨病的残疾人。她的大家庭中婆婆妯娌因她出身不好也或多或少有点瞧不起她。她的丈夫无能,她的兄嫂来也只是为了她的钱。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中日复一日的生活怎么能不疯?在这样环境下能正常生活的人才不正常!一个女人,嫁到一个新的家庭,都会有期盼,都有美好的愿望,谁愿意变成一个疯子?七巧也不想,可是这是她的命,逃不掉,就只能忍,直到最后忍受不了,变成一个疯子。她被金钱剥夺了幸福,便以疯狂报复心理去剥夺更多人的幸福,甚至自己儿女的幸福。她的精神已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中去了,她疯狂的想要报复所有人。可是在报复他人的同时,自己何尝不痛,报复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自虐式的复仇。
可能只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好过一点。她看不得别人幸福,因为不合理的社会剥夺了他自己的幸福,她嫉妒,愁视,便这样毁掉了儿子的幸福,毁了女儿的幸福。她没有爱,或者她以前有爱,只是这爱在生活的苦痛中完全消失了。最初她爱姜家三爷姜季泽,但姜季泽只是一味的敷衍她,甚至最后为了钱财欺骗她。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兄嫂,只是当兄嫂将她卖于姜家时她便不爱了。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儿女,只是当她心中只有金钱还有强烈的占有欲时,她渐渐迷失了心中的爱。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爱,所有她看到的一切都是丑的,恶的。
她没有感受过爱,便也失去了爱他人的能力。从来没有爱的人都是可悲又可怜的。 她几乎毁掉了与她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同时也招来了他们的恨,她不知道吗?他知道,她不想改变,也改变不了。故事的最后写到:“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人恨他,她娘家人恨她。”最后的最后,七巧想起在北京麻油铺还为出嫁时的自己,当时的自己快乐而又自由。想起喜欢自己的朝禄,丁玉根,张少泉,如果能和其中一个结婚生子,也许结局就会不一样。但这只是也许,也许真的该信命,该信“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七巧的生活也由不得自己挑选与安排,人所受的苦也不是自己求来的。谁都想幸福的过完一生,可是哪有那么容易。
《倾城之恋》中范柳原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首诗这样讲:“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自己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是的,我们做不了主,人各有命。
自己的命运从来都是自己做不了主的。七巧也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所以她只能这么活着,也只能这么活着。可怜的七巧,她的心中没有爱;可悲的七巧,她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可恨的七巧,毁了如此多人的幸福。
七巧,愿你来生幸福。别再这么悲哀,这么疯狂的活一辈子了,愿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愿你平平安安过完来生。
你以为我贫穷、低微、不美、渺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和你有一样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
――题记
一直以来,我对外国名著是排斥的,觉得他们很难理解,而且名字还难记。寒假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终于翻开了《简爱》,这一翻,世界便给我打开了另一扇门……
很多人喜欢《简爱》是因为简・爱与男主角罗切斯特之间超越了门第、年龄和世俗偏见的真挚爱情。但是我喜欢《简爱》主要是被主人公的的性恪深深的折服。
简的性格胜在坚强独立、自尊自爱、不卑不亢。在我以往了解的不论是文学作品,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似乎长得越漂亮的人运气也越好,拥有的好东西也越多。就比如说撒娇,漂亮人撒娇是锦上又添花,而不漂亮的人撒娇就只是丑人多作怪了。但是她说:“你以为我贫穷、低微、不美、渺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和你有一样多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令人拍案叫绝。她出身卑微,相貌平凡,但她并不以此自卑,她有顽强的生命力,从不向命运低头,她对自己的命运、价值、地位有着思考和把握,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的认识,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的追求。
简的性格胜在顽强勇敢,不妥协、不放弃。简・爱其实是一个从小命运多舛的女孩子,从小寄人篱下,受到排挤、欺凌、冷落、惩罚的小简爱,从小心里便对舅妈和这个家庭的人充满了恨意。在那个家里,她不是主人,也不是仆人,而是被女仆称为“吃白饭的外人”,那个家里除了女仆贝茜对她有点怜悯之外,其余人都对她不好。所以当简爱离开舅舅家,要被送到学校的时候,她对舅妈说出了自己内心仇恨的话语:“我很高兴你不是我亲人。我这辈子不会再喊你一声舅妈。我长大以后永远不会来看你。如果有人问,我喜不喜欢你,你对我怎么样,我要说,我一想起你就恶心得不行,你对我残忍得不行。”我特别喜欢她说的这番话,觉得特别解气,我喜欢这样的快人快语。因为世界很多时候正如简・爱所说的一样,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你看,说得多么大快人心。她蔑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笨,显示出自立自强的人格和美好的理想。
但简・爱又是十分善良的,她觉得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或许这是因为她同年伙伴的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所以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一直细心的照顾她……这让我不由得想起泰戈尔说过话“世界以痛吻我,我要报之以歌”。
我想《简・爱》是要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也想告诉我们,要想获得真正的幸福,只有自己加倍努力,做好真正的自己。这样,幸福的大门就会向你敞开!简爱是不幸的,同时她也是幸运的,因为她的心没有死,她没有放弃自己,放弃梦想,她在奋斗,她在反抗,她在用尽全力来扭转命运。是的,她做到了,她找到了原本就属于自己的幸福。而我们更是幸运的,各方面条件远远胜于简爱;那么,我应该比简・爱更努力,做一个自尊、自重、自立、自强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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