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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写他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本文主要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百草园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读着这篇文章时,我觉得鲁迅先生的儿时是快乐无忧的,读着读着,我仿佛回到了小时候。我儿时住在乡下,每到春季或秋季,我常喜欢在小路上奔跑,在家门口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老鹰捉小鸡”这种看似无聊的游戏。可是我们很快乐,因为曾经的我们感觉只要有朋友的陪伴就是快乐,就会感到幸福。
但是从我离开故乡上小学后,这样的日子就彻底结束了。我进了小学之后,周末就很少和朋友们一起玩了。一是因为离得远,二是因为没时间。其实一二年级的作业也不算多,只是那时的我不想写罢了。每到周末我先看电视,然后吃吃东西,玩玩手机,直到第二天才开始写作业。现在回想起来和鲁迅先生对比一下,也真是惭愧极了。我决心学习鲁迅先生勤学好问的精神。
鲁迅先生的儿时是充满欢声笑语的,他一生都在追求知识,寻求真理,我要向先辈学习。
学习的时候,心里总是很烦乱:有时纠结于过去,有时又迷茫于未来。以至于我做事的效率异常的慢。今天我在翻看《朝花夕拾》,翻着一会儿,思想又游离于书本外斑驳的桌子上,手同时麻木地翻页;不久又觉得不妥,未免太过应付,于是又翻回来,翻到第一句话――“我常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然而委实不容易”。我的心忽然地沉静下来。原来鲁迅先生也跟我一样呵,而转念一想,我却没有资格跟他一样,他是那样地忙碌,我不示是个愚笨学生罢了。就这样,我读起来,会晤早已消逝多时的老朋友――书。沉醉于氤氲在心中的书香。
鲁迅的文笔中多是带着浓重的批判味道,简洁而不失风采,沉重又不乏乐观,总是让我读出一种奇异的趣味。那种灰谐的表现力是我所见过的散文中绝无仅有的。我无比清晰地感受到卑俗与丑恶、初真与纯净在生活中起着如此激烈的矛盾,文中的对比和借喻令人深思。我读得最为淋漓尽致的大概算是《狗。猫。鼠》这一篇,“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么严”,见解之独到,若望穿岁月,会发觉旧中国离我们很远很远,但设身处地又有强烈的同感,这就是所谓经典的魅力。它正义的人以光明的寄托,给俗气的人以超凡的思想,我又属于哪种?――可以说,我曾接近于前者,但远离书籍的一段虚无时光中,我都已经听见我坠落的脚步,竟已和后者无异。
同样令我感受深刻的,是那平和的回忆之韵。《朝花夕拾》那是在过去拾取光明、希望。他始终在对比之中思考与领悟,这才是真正的回忆。而我在回忆中常犯错误,甚至令我将欲身陷沼泽,愈发迷失――我过于迫切地想重返过去的荣誉,然而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只会让人在空想中枯瘦;于是我又计算着未来。终于我发现手头的一切才是最重要的,根本不必纠结,不必患得患失。
书中最大快人心的,于我来说乃是对“正人君子”的讥讽。如《父亲的病》一章中,庸医之虚伪、故弄玄虚,仍一副怡然自得之态。“正人君子”受尽传统观念的束缚,尊妄自大,毫无独立人格,迂腐至极,却又毫不知情。例如今晚我在教室写作业,立即便有人笑我傻。理由是这项作业八成不用交,显得自己聪明、深明大义、受人拥戴。我从不觉得这样写作业没有意义,像他们那样应付的形式,我觉得作业不如不做。更坏的是他们不但乱写、抄袭答案,还传染这种风气,蛊惑人心。我只是觉得很是好笑,忽然觉得在生活中,用鲁迅这种独到的眼光随处评评判判,倒也是一件快意事。
合上书,紊乱的心收敛了,平和了,清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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