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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500字以上(优秀范文六篇)

2022-12-28 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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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读后感1500字左右

这是这个学期马原课上,我读到的第二本书,与第一本《马克思为什么是对的》的风格确实有很大的区别,虽然都是将问题最后总结成一种高度,以全社会,或者是以人类的性格,社会的要求作为探求的对象,但是第一本书就像是一杯陈年老酒,在一个黄昏中,坐在大海边大口喝着,而《爱的艺术》则给人一种在清晨静静坐在花园中,外面阳光明媚的感觉。

这本书要告诉读者:感情不是一种与人的成熟程度无关,只需要投入身心的感情。这本书要说服读者: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到达一种创造倾向性,那么每种爱的试图都会失败;如果没有爱他人的潜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感情生活中也永远得不到满足。

弗洛姆在这本书中提到的很多看法其实和我想的是一样的,只但是我的想法平时更加幼稚一些,因为我觉得确实,爱到底是什么,其实是一种潜力,是一种对你爱的人的职责心,是一种能够爱别人,爱社会,爱生活,的潜力。从这一点来看,如果具备了爱人之心,具备了爱的潜力,那么获得感情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但是根据作者的观点,社会上很多人对感情的三个错误看法

1、大多数人认为感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潜力爱的问题。因此对他们来说,关键是:我会被人爱吗我如何才能值得被人爱为了到达这一目的,他们采取了各种途径。男子通常采取的方法是在其社会地位所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去获得名利和权力,而女子则是透过持续身段和服饰打扮使自己富有魅力;而男女都喜欢采用的方式则是使自己具有文雅的举止,搞笑的谈吐,乐于助人,谦虚和谨慎。

其实这些举止都是正常的,毕竟人的认知规律就是先从外在开始,然后随着接触的增加,而彼此互相了解,然后才能将自己内在的一面展现出来,所以我觉得如果是在现实中,衣着,举止,谈吐,是人们展示爱的潜力的一种手段,但也仅仅是一种手段了,如果一个男生,衣着糟蹋的走到你面前,谈吐中脏话的次数可能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有多少,那这样一个人即使内涵锦绣,性格谦虚,有着强烈的职责心以及高于他人的潜力,那么他也不会吸引到他面前的人。

2、很多人认为在爱这件事上一无可学,他们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潜力问题。他们认为爱本身十分简单,困难在于找到爱的对象或被爱的对象。感情中最大的潜力是什么,其实就像是弗洛姆所说,应当是给与,而不是获得,为了自己爱的人去付出,去带给她一种阳光,一种活力,这种给,才是感情中最完美的一种因素之一。

当然给的目的有所不同,也决定了给予到底是不是真正的,从心里出发的,那种人格成熟的给与,以后很多人想着,这种给与,时应有回报的,而这种回报是对方也就应给与我什么,或者说是要给我以更多,但这种或许不叫感情,而是一种很幼稚的生意罢了。真正的感情的给与是一种,因为“我”富有活力,我能够是一座大山,让你登到山顶,去看看这个世界有个多么的光明和完美,去感受这山峰是多么的清爽,透过这种给,展示了我的力量。透过这种给,展示了我的这种完全的人格。在生活中,如果你的好朋友请你喝了一杯饮料,即使是小孩子都能感觉得到,他是对我好的,于是下一次他渴了的时候,我也邀请他喝一杯,我们是朋友。这种友爱,可能便是因为一方挨着另一方的行动唤起类另一方“给”的行为,不是报答,而是真心期望对方也能够好好的,能够和我一样的开开心心的,口渴了也有饮料能够喝,这种单纯的行为,或许也是爱的一种表达。

当代文化是以购买欲以及互利互换的观念为基础。现代人的幸福就是欣赏橱窗,用现金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他力所能及的物品。感情的产生往往是以权衡对方及本人的交换价值为前提,我想做一笔交易,那我既要思考从社会价值的角度出发,对方值不值得我追求,也要思考基于我的一目了然的实力以及潜在的实力,对方会不会看中我。在这笔交易中,如同购买地皮一样,对方的有发展前途的潜力也起到很大的作用。在一个商业化占统治地位以及把物质成功看得高于一切的文化中,事实上是没有理由对下列事实抱有吃惊的态度: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关系也遵循同控制商品和劳动力市场一样的基本原则。但实际状况中,总会有那种“看着她的笑脸,我不禁也笑出来的”状况,原因并不是说什么我被这种笑容感染了,而是我真的为他的这种小儿感到开心,而感到幸福,期望他多笑一笑,“快乐这么你的快乐,幸福着你的幸福”与他分享着这个世界上的欢乐与忧愁。

作者提出的第三个错误是人们不了解“堕入情网”同“持久的爱”这两者的区别。如果我们用fallinginlove和beinginlove这两个英文搭配也许就能更清楚地区分这两个概念。两个相互陌生的人,当他和她突然决定拆除使他和她分隔的那堵高墙,相许对方,融为一体时,他俩相结合的一刹那就成为最幸福、最激动人心的经历。这一经历对那些没有享受过感情的孤独者来说就更显完美和不可思议。这种男女之间突如其发的奇迹般的亲密之所以容易发生,往往是同异性的吸引力密切相关或者恰恰是由此而引起的。但这种类型的感情就其本质来说不可能持久。这两个人虽然慢慢熟谙对方,但他俩之间的信任会越来越失去其奇迹般的特点,一向到隔阂、失望和无聊把一息尚存的魅力都抹掉为止。当然一开始双方都不会想到这点。事实是:人们往往把这种如痴如醉的入迷,疯狂的爱恋看作是强烈感情的表现,而实际上这只是证明了这些男女过去是多么地寂寞。

所以,当再也找不出一种行为或一项行动像感情那样以如此巨大的期望开始,又以如此高比例的失败而告终。如果是别的事,人们会想方设法找出失败的原因,吸取教训,以利再战或者永远洗手不干。但因为人们不可能永远放下感情,所以看起来只有一条可行的路,那就是克服感情的挫折,找到原因并去探究感情的好处。这一段出现的时候,我在想许多读者都会产生共鸣,到底时遇上了对的人,没有抓住机会,还是在不正确的场合遇上了他,更或者是遇到了错的人,这些问题从古至今,甚至到未来,都会被人们不停地讨论下去,但是,我只是想说,无论如何,坦然的去看待给予,去付出,因为你会真的感觉到很快乐。

第二篇:读后感1500字

沈从文先生常说“美丽总使人忧愁”。《边城》里的翠翠是美丽的,她单纯善良、不谙世事,对老船夫的感情真挚而感人,对傩送二老的感情朦胧却执着,可一个美丽的少女却始终不知道也没人告诉她,她应该要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幸福,最终只能在一片凄苦之中,孤独的守着祖父的渡船,等着不知归期的爱人。老船夫是也善良的,他五十年如一日的守着一条渡船,不知把多少来来往往的人渡过了小溪,“他从不思索自己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他深爱着翠翠,他的亲人便只是那个女孩,他总是在为孙女将来的生活而担忧,最后却还是在失望和遗憾中死去,就连撑了一辈子的渡船也被涨起的大水冲走了,这是何等的悲凉啊。

天保和傩送也都是好男人,两人同时爱上了翠翠,却因为兄弟之情而相约采用了美丽浪漫的“走马路”的为爱人唱情歌“竞争”方式,做哥哥的走车路占了先,无论如何也不肯先开腔唱歌,一定得让弟弟先唱,明知不是弟弟的对手之后就主动离去,在心灰意冷葬身河水之中,也不知是为了心中美丽而死,还是因为心中的忧愁而死。傩送二老爱着翠翠,宁可不要碾坊,却因为一连串的误会,最终又因天保的意外死去而将爱意深深埋在心中,却又难以割舍,最终只能带着深深的自责,选择远行,把遥远的期望留给了翠翠。傩送几年前与翠翠的偶遇是美丽的,心中萌生的爱意也是美丽的,却因为彼此的误会交织着家庭的压力,而最终酿成了令人失望的悲剧。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豪杰绅士。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在渡溪或“逮鸭”的竞技后,兄弟二人心中都是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条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的一次次混沌不清的“马路”,“车路”推辞中,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这样没有结尾的节选,读起来有种时代,空间的距离感,文字铺就的是黑白单调画面,情感衍生的是动人,柔和的乐调,这是浸着文化,才情的边城,保守而朝气,不觉动心。很自然就想到这样一个复杂的开场,节日盛况的细述就是个铺垫,铺垫翠翠与傩送的邂逅,不过节日里的边城传统热闹,喜庆可爱,不是我们如今的虚设所能营造出的,那些琐碎生动的习俗放到现在看如此充实生动,趣味横生。

翠翠那颗细致敏感的心犹如玛瑙的朴实,坚硬,剔透。固执的等待着祖父,初遇傩送时的慌乱,对祖父怄气,被说亲得羞涩……就是那一样一个鲜活的耿直,明媚的少女形象,抿嘴,笑,轻问,这样细微的神态,话语都透着少女的朝气,顽皮,可爱。是边城里跳跃的青春。傩送与翠翠邂逅及其中莫名的情愫让人感觉如山楂树之恋般纯情,美好。没有世俗与物质的牵绊,那些年轻人的情感都真切,清澈地沁人心脾。

再看质朴,善良的祖父,好心的帮助,替他的老船夫和卖皮纸的过渡人,年迈的摆渡人,诚挚的对待每一个渡河人,而这相依为命的祖孙俩守着船,守着这幽幽亲情。

看着这健康向上的边城,看着这清纯内敛的情愫,看着这质朴人性化的交往,人性美最为珍贵。于是,便有了一触倾心的内敛。

第三篇:读后感1500字

《活着》是余华在1992年成书的,曾是墙里开花墙外香,如今已名扬海内外,是余华唯一一部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特征的作品。

我曾在几年前看过由《活着》改编的一部电视剧。当时还小,只是看热闹并不能理解故事中人物的感受。在这个暑假,我有重现看了一遍《活着》这部小说,感触很深。

故事主要是讲述了一个关于名为福贵的一个人的生活。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他叫徐福贵,曾经是个阔少爷。他的祖父白手起家,从养鸡开始,使鸡变成了鹅,鹅变成了羊,羊变成了牛,于是家境变富裕了,拥有两百亩地。但到了他爹这一代便开始衰败,他爹挥霍奢侈掉了一半土地,到了孙子,也就是徐福贵成了彻底的败家子。吃,喝,嫖,赌,无一不做,也只会如此。终于把其余的土地也赌输给别人了。从此,家庭地位一落千仗,全家都贫穷了起来。他爹也就被气死了。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三人相依为命,过着与往日大相径庭的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国民党抓壮丁进了部队,在那两年的时间里,他目睹了战争的残酷,也体验了身边战友离去时另人伤心的友情,但是,两年后,他依然活了下来,他的命运还在继续。

回到家后,他的母亲已经死了。他开始与妻子儿女一起过安稳日子。但祸不单行,他儿子出意外夭折了。他是多么伤心啊!他又一次受到打击。但这就是他的命运,他还要活着!在好不容易把又聋又哑的女儿嫁到了一个好心的人家后,没过多少幸福日子,女儿也因难产死了,仅仅把徐家的根留下了,一条苦命的根。他老伴不久也伤心地走了,接着,最不能让人接受的是,他的孙子,最后一个亲人,也意外地死了。命运是如此的捉弄福贵!他的命好悲苦!但是,他依旧活着,否则,作者又怎么能听他讲述自己。

就是那段艰苦的日子,中国政局不稳,苦了老百姓的安稳生活。但是,人间的情义是每时每刻都存在着的。这种情不管是深是浅但确定的是一定是真情!伟大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交织在这个故事里,文字叙述的突兀感一直压迫着人的心灵,使人欲罢不能。文字间流露出的感情像小溪般,流淌在读者的心田。没有大喜大悲的跌宕,但当你看到福贵的儿子与孙子都是懂事且孝顺时你总会发自内心的愉悦,看到凤霞找到了一个厚道本分的丈夫二喜时,你总会为之而喜;但同样,当你看到那些可爱的子孙和孝顺的女婿一一离去时,又会有种揪心的离别的痛楚。终于,当福贵唯一的孙子也有些死亡的征兆时,你会在心底小心的呼喊:“不要,别再让苦根死掉了!”但,接下来的文字已无法改变,唯一的苦根也死了。

但有些东西依旧活着,比如那头即将被人宰杀死的老牛,为人类辛勤劳苦一辈子,最终逃脱不了被贪婪的人吃掉的命运。但它遇到了福贵,他在众人的嘲笑和不解下买下了它。也许它不会死了,至少不会死在人类残忍的刀子下。它最后会在活着的状态下死去,归于尘土,像人类一样。

当我读完的时候,心里也曾这样想过,如果我像他一样经历这样的事情,我会不会像他一样坚强的活下来,即使放下自己曾经大少爷的身份、面子。幸好我们没有经历这些事情,而我们是作为一个读者,在闲暇的时间来品读这些,来体会生活。这样想来,我们都是幸运的生活,读完它后,才会觉得活着也并不容易,有太多的快乐忧伤泪水与欢笑,只是在看你是否能够承受的来,或许当你真正处在这种处境的时候才能理解福贵当时的感受吧。

拿余华在作品中的一句话送给你们:“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人的一生,漫长而艰难,你并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但是能活着就是好的,活着需要勇气,是勇气让你面对所有的风雨,并且告诉自己,没有放弃生命的权力。要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若非死别,绝不生离。我们还年轻,我们有活力,我希望我们都能够坚强地走过自己的一生。

第四篇:读后感1500字

人喝醉了酒无非是进入一种状态两种情绪:一种状态是癫狂,两种情绪则是狂喜与狂悲。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莱特和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两人的形象直接让我想到了人的醉态。首先,两人都够疯狂(一种状态)――至少在旁人眼中是这样子的。他们迷失在了自己的思维世界里。

堂吉诃德完全陷入骑士小说中沉迷于荣耀、名誉和骑士风范不能自拔,哈姆莱特则是在复仇、爱情中摇摆不定,同时质疑人类的生存,思考生与死的问题――这些东西恰恰是一个普遍的社会意义上的正常人不会去思考的或者说避免去想的东西,而他们的这种“反动”就成了我们眼中的疯狂与醉态;至于两人的情绪,堂吉诃德的情绪倒很难扯到狂悲狂喜上去;哈姆莱特则很明显是一种悲伤的状态(他的情绪让整部作品的.感情色彩同样带上一种暗色)。这样的“醉态”带来强烈的戏剧化效果,同时也让两部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更加经典。

我个人十分喜欢喝醉了酒的人。醉了酒的人爱说“胡话”,胡话大都会是真话,说真话让人喜欢。哈姆莱特不说假话,他是一个十分真实的人(从不装腔作势地演戏)。但是一个真实的人并不一定是一个在每个人眼中都很可爱的人。他挣扎,他苦恼,他在自己的世界里迷狂,这些都可能让人反感。但是我爱他的真实,他在做抉择的时候,我爱他的犹豫;他在对待爱情的时候,我爱他的反复无常;他在思考生与死的时候,我爱他的思想。

说到“酒”和“人性”两个关键词,似乎已经绕不开尼采的哲学了,而在哈姆莱特的性格当中很明显地带着尼采所谓的酒神精神。这一点在他的爱情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他对奥菲利亚的爱同样是癫狂的:时而狂欢,时而痛苦。在第三幕第一场中他尽情地对奥菲利亚说出诅咒的话语――虽然这些诅咒并不完全甚至并不是对奥菲利亚发出的;而在第二场看戏的时候,他又躺在了奥菲利亚的脚边;当亲眼看到奥菲利亚下葬的时候,他又“装载不下”沉重的悲伤了。他的行为完全随着自己情绪的绵延而改变,他的思考也是如此,不加束缚,完全放纵开来。这正是尼采所谓的酒神精神――“情绪的总激发与总释放”。

那句著名的论断:“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莱特”说的实在是好。我从不认为哈姆莱特身上的是一种懦弱和优柔寡断,哈姆莱特是个“失败的复仇者”。且不论他最后复仇的成功,更不说福丁布拉斯在他的复仇之后的继承,首先,他绝对是个伟大的思考者。柯尔律治说他是个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侏儒,我却觉得作为一个思想者,哈姆莱特已经够大了,足以掩盖他行动上的发育不良。况且一个人行动上的延宕也好寡断也好,如若是由这种伟大的思想所激发的,那又有什么可指摘的呢?

哈姆莱特本人的思想在整部剧本的跨度中有着很大的改变。起初他显得忧伤,对世俗的厌恶感让他痛苦;而对生与死的终极问题的领悟又让他厌恶“行动”本身――行动本身无法改变这样的终极结果;到最后他直接说出了“无论我们怎样辛辛苦苦图谋,我们的结果却早已有一种冥冥中的力量把它布置好了”这样完全带上宿命论色彩的话。是复仇的过程带给了他思考,带给了他改变。

下面的话也许有一些跑题。初次细读哈姆莱特的时候十分难以接受整个本子中充斥着的阴暗色调――尽管之前已经领教过Macbeth那种漆黑一片的感觉,然而三遍之后忽然对哈姆莱特的癫狂产生出了由衷的敬佩,继而开始迷恋。正像前面说的那样,我爱他的真实,而他不会说谎,因此我爱他的全部。罢了罢了,一个特别欣赏癫狂的醉酒者同时又对宿命论颇有兴致的人,也许没有资格来说哈姆莱特吧。

第五篇:读后感1500字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第六篇:1500字读后感

想必大家一定听说过这样两句话:“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才,足以长才。”“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小时候,我对第二句话的理解便是,只要翻开了书,便会有黄金出现,就会有宝玉掉落。于是我便缠着让妈妈帮我买书。但当我真正翻动书页,却发现并没有所谓的黄金出现,也没有可笑的宝玉掉落,但我却着实迷上了书,喜欢上了阅读。这一次的“好书推荐会”,则是给了我一个很好的交流机会,我想借着这个机会,与大家交流,与大家分享一本使我震撼、使我为之动容的好书。

请大家试想一下,没有水,没有食物,就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你能生存下去吗?毫无疑问,不能。但是,有一个人,他做到了!正是他,在一片不毛之地顽强地存活了下去;也正是他,另死神每一次想要接近他却每一次都望而却步!他的精神,他的品质,则是被永远地注入了《鲁滨孙漂流记》。

这是一本极富震撼力的传记。它为我们讲述的是主人公鲁滨孙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遭到了暴风雨的袭击。除他外,其他人无一幸免。就这样,鲁滨孙漂泊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他的心里充满了无助和孤独。不知道应该如何在这座孤岛上生存下去。他不断安慰自己,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了重重困难,将自己的生命不朽延续了下去,并从困难中发现生活的乐趣。就在他渐渐忘记要重回文明社会的时候,他却得到了获救的机会,重新回到了英国。

书中的一些地方,都让我为鲁滨孙顽强不懈、勇敢镇定的精神所深深动容,例如“最后,海浪把我冲上了岸,等浪势使尽而退时,把我留在半干的岸上。虽然海水已把我灌得半死,但我头脑尚清醒,见到自己已靠近陆地,就立即爬起来拼命向陆上奔去,以免第二个浪头打来时再把我卷入大海。可是,我立即发现,这种情境已无法逃脱,只见身后高山似的海浪汹涌而至,我根本无法抗拒,也无力抗拒。这时,我只能尽力气息浮出水面,并竭力向岸上游去。我唯一的希愿是,海浪把我冲近岸边后,不再把我卷回大海。巨浪扑来,把我埋入水中二三十英尺深。我感到海浪迅速而猛力地把我推向岸边。同时,我自己屏住呼吸,也拼命向岸上游去。我屏住呼吸,肺都快炸了。正当此时,我感到头和手已露出水面,虽然只短短两秒钟,却使我得以重新呼吸,并大大增强了勇气,也大大减少了痛苦。紧接着我又被埋入浪中,但这一次时间没有上次那么长,我总算挺了过来。等我感到海浪势尽而退时,就拼命在后退的浪里向前挣扎。我的脚又重新触到了海滩。我站了一会,喘了口气,一等海水退尽,立即拔脚向岸上没命奔去。但我还是无法逃脱巨浪的袭击。巨浪再次从我背后汹涌而至,一连两次又像以前那样把我卷起来,推向平坦的海岸。”这跌宕起伏的情节在一个个文字下被发挥得淋漓尽致,更使我为之动容的是鲁滨孙的镇定,鲁滨孙的清醒。在与死神抗争时,在面临着生命危险时,他保持着沉着冷静的态度,再次用自己的智慧,折服了死神,将自己从“鬼门关”上拉了回来,他在自己的人生上又续写了一段新的篇章!这种“鲁滨孙精神”被注入了我的灵魂,被延伸至我的生命。我一定会学习鲁滨孙,学习他这种“不到最后一刻不放弃”的精神与临危不乱、沉着镇定的人格魅力!

这本书如一块宝石般熠熠生辉,它将鲁滨孙的执着、顽强、不懈、坚持与勇敢用一页页慷慨激昂的文字展示在了我面前,这也正是我喜爱读这本书并且分享给大家的原因。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文字,都将我引入这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与鲁滨孙一起,在荒岛上展开一场奇异的游历……在死神面前,他毫不畏惧;当面临死亡,他机智勇敢。他用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靠自己的双手与勤劳,将自己的生命延续到不朽,他将自己活到了极致!

这本书,带我洞晓了苍茫,使我明白了事理。在这本书里,我找到了“黄金屋”,找到了“颜如玉”,更是找到了人生的真谛。我相信,往后,这种“鲁滨孙精神”将会一直激励着我。如浓稠黑夜中的一盏明灯,如茫茫大海中的一叶小舟,它将照亮我,载着我,走向梦想的彼岸。就像有人这么说:“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过黑夜,怎会有成功。”我会像鲁滨孙那样,永远积极乐观,做自己人生的主宰,做自己未来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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