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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500字左右

2022-12-28 20: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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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简爱》读后感1500字

《简爱》是一本具流传多年的文学著作,至今已经有170多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的成果在于深刻的思绪内容,高超的艺术表现。在译序中,介绍了《简爱》作者的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许多事。她出生于一个经济困难,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嚣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业向工业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舅母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不幸的是,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惩罚和心灵上的摧残,在学校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至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的理解。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漩涡,个性要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更像一个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同样,在罗切斯特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只是一个地位低下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没有收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形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感动了她,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专一,让我敬佩。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火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且又同时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独立、坚强。她有主见,能保持自己的尊严是最令人敬佩的。

简・爱说过这样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提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变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的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但是书中的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爱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是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点,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

时间会消除一切,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的盖茨黑德。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便好不犹豫地回去了,而且简・爱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是直到里德太太去世也没有改变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又痛苦。

《简爱》这本书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能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战胜它,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丽的一笔。

第二篇:水浒传读后感1500字

《水浒传》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与《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齐名,足以说明这本书的历史地位了。虽然我对江湖义气的《水浒传》不是十分的感冒,不过其它三本名著我都已经度过,因此我决定要一睹《水浒传》的风采,让自己能够在读书中找到乐趣,我相信自己是可以将这本书吃透的,只要我认真去读。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的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

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大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一个人的好与坏是由法律、真理来判断的,那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是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在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奇妙地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鸡,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做事都得依法律,如果也学他们一样,反而会害了别人。因此,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它当成教科书。

全书以宋江领导的农民起义为主要题材,主要讲了一百零八个好汉因为各种原因上了梁山泊,成为当时朝廷的一大心病,在朝廷几次攻打未果后,接受了招安,并帮助朝廷征辽、平王庆、平田虎、平方腊,最后仅剩二十余人。由于朝廷的四大奸臣嫉妒其功劳,部分剩下受封赏的好汉被害得丢官或被害死。

读完这本书,让我记忆最深刻的还是经典的武松打虎的片段。武松喝了十多碗酒之后,不听店家的劝说,坚持要上有老虎的山岗。武松的不怕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令我十分佩服。我们想想,我们在学习生活中是否也应该向武松学习他的不怕困难呢?记得初一的第一个学期,我参加了奥数班。奥数班的老师叫我们每个星期做一套往年的“希望杯”数学竞赛的题目。前几个星期还是把题目一道一道很认真地看过,细心地解出来,虽然有一些题认真想过,但还是解不出来。但是到后来的星期,我越做越不耐烦,看到那些难题,就不想做了。所以导致我没能进入到今年这一届希望杯的决赛。

唉!真可惜。都是因为我遇到困难就退缩,不能克服困难。如果我能不怕困难,坚持到底,或许就能进入决赛。所以,我一定要培养自己克服困难的勇气和毅力,勇敢面对困难。这本书相信很多人都看过吧。这是四大名著中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作者名字叫施耐彦。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当然,我也认识很多英雄好汉。

在这些英雄好汉中,我最敬佩花荣和李逵,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花荣被人称为小李广,他的箭术十分高强,他射出的箭支支都中,之所以被人称为小李广,因此花荣为宋江立下汗马功劳。李逵皮肤黑黑的,脾气十分暴躁,力气很大,说话也很大声。李逵有一身高强的武艺,他一只手拿一只板斧,当敌人杀过来的时候,他就用板斧砍死了很多敌人。水浒传有很多则故事,有鲁智深大闹野猪林,景阳冈武松打虎等精彩故事。

我在读完《水浒传》之后,我还到网上准备一睹《水浒传》的电影,我想看看《水浒传》的电影是不是拍的和读的一样好。在我读了很多的典故之后,我认为自己可以将书中的主要人物都认识清楚了,我相信只要在你读了这本书之后,和你看了电视、电影之后你就会知道了。

第三篇:读后感1500字

我相信,无论是怎样样的人,必须都无法忘怀童年所给予他的回忆。无论这种回忆对他而言是否完美,是否拥有着重要的价值,都会无法忘记。因为,这种回忆早已深深的植入到他的记忆中了。所以,在空闲的日子里,我拜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之一的《童年》,以下就是我在读的日子里的一些感触与启发。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午时,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之后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我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一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教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一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研究衣食住行,总是想着有大人在轮不到我们。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当悔过自我以往的奢侈,我们应当不再浪费,我们应当学会珍惜,明白父母的艰辛是为了我们。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完美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终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终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完美的印象吧!

第四篇:1500字读后感

1632年,在约克市一个上流社会,出生了一个小男孩,他从小对航海非常痴迷,生性喜欢探险。尽管他航海的梦想遭到了父母的反对,但鲁宾逊还是在他19岁那一年离开了家,开始了他航海生涯。但是他对航海的种种幻想和憧憬都被狂风巨浪给冲走了,他遇上了海难。不过侥幸的是,他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岛上。

从此,鲁宾逊自己动手,创作出了一片他自己的天地。他把一个山洞当作栖息之处,开始在这里生活,丰衣足食。鲁宾逊先是造房子,防止受到野兽或野人的袭击。接着他为了方便自己的生活,制作了很多器具。偶然的一次,他在破船上翻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只装了被老鼠偷吃的只剩下谷壳的布袋,没想到,这帮了他的一个大忙。

大约过了一个月后,在鲁宾逊把那些谷壳都抖掉的地方,长出了一些绿油油的嫩苗,慢慢的长出了麦子。这样,鲁宾逊就有粮食了,不用整天再为没有食物发愁。后来,他又养了一些牲畜等等。鲁宾逊在这个孤岛上一下就生活了二十七年,中间不知遇到了多少困难,但他以顽强的毅力克服了他们,创造了奇迹。

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本书除了故事精彩离奇外,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鲁宾逊的性格。他敢于冒险,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决不气馁。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

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做面包。在岛上的第24年,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一个忠实的奴仆。就这样,鲁宾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王国。

面对人生困境,鲁宾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男子汉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的故事之时,一个个问号不由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如果我是鲁宾逊……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

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

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我们需要具备鲁滨逊那样的刻苦奋斗的精神。在他认为,不管什么事情,一旦去做,是绝对会成功的。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

同时,还必须在做好每一件事后力求精益求精。“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百相信这句话。这188页向我展示了鲁宾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的精神;告诉我鲁宾逊靠自己的诚实,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第五篇:史记读后感1500字

春申君――智与昏的集合

他,出人也,名歇,姓黄氏,招揽门客三千余人,与魏国信陵君魏无忌、赵国平原君赵胜、齐国孟尝君田文并称为“战国四公子”,曾任楚相。曾以辩才出使秦国,并上书秦王说明秦楚两国友善相处的优势;他以命相抵,将入质于秦的楚国太子设计送回,其忠心、胆识可嘉。他就是春申君,本名黄歇,中国战国时期楚国公室大臣,是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

在读完《史记》的《春申君列传》后,我认为春申君这一生可分为两个时期:智,昏。他出使秦国,以口才和智慧分析了其中利弊,使秦王改变主意,不攻打楚国,保住了自己国家的安全。由此,可以看出他的聪慧和极棒的口才。在入秦国为质时,因楚王得病,聪慧的黄歇铤而走险设计将太子送回楚国,他以命相抵,见他的勇敢,同时也为他的主动深感佩服。在这一时期,黄歇把自己的口才与智慧体现的淋漓尽致,不禁让人赞赏、感叹。

亲王放了他,黄歇回到楚国,几个月后楚王便驾崩了,太子继位。在这一时期黄歇的“昏”便体现出来。

贪心是一把刀,他最终还是被金钱、权利这些所谓的富贵蒙蔽了双眼,红颜祸水这一词让我真正领教到了它的威力。赵国李园及他的妹妹出现在黄歇面前,李园因知道楚王无子,便决定将其妹献给楚王,自身已被权势吸引,导致忘了初心的黄歇采纳了李园的建议,将怀有他孩子的女人送入宫中,王去世后,黄歇被奸人李园所害,死在了他的手中。正所谓:亲贤臣,远小人,才能助一人奔向光明的大门,不要被一时的“富贵”所吸引,勿忘初心,身为春申君的黄歇正是迷恋它们,才导致这样的结果.细细想来当年的春申君劝秦王放弃攻楚,是多么一个能分析局势,能言善辩的人;后来设计太子回国,自已独自面对生死,又是一个多么智勇双全,有担当,忠心不二的人。可惜却听信奸人所言被杀害,果真是世事无常。

正所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原来的他在利弊之间权衡的很完美,就在一念之间,使自己落得如此下场,可见人言可畏,心中要有杆秤,来衡量是非对错。

窗体顶端秦始皇―――强大却不懂仁政

秦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多民族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其建立者秦始皇也是历史上第一个以“皇帝”自称的帝王。然而,秦始皇逝世后,这个空前强大的封建王朝就被农民起义的汹涌波涛冲毁了。

秦始皇广纳贤才,任用贤才,他采用正确的谋略,奋发努力,终于兼并六国,实现了大一统。由此可见,秦始皇嬴政的谋略,聪明才智和知人善用。

他统一钱币,统一度量衡,对后世影响深远,他制定了中央集权,刑法等一系列管理国家的法令,“无规矩不成方圆”正是在他的治理下,是秦国日益强大,但是由于他残酷的刑法,使有些利于推动社会发展的政策并未起到作用,他焚书坑儒,将人活埋的做法摧残了文化,使许多推崇儒家学说的人陷入水深火热之中,这种做法加快了秦朝的灭亡速度,同时也再次证实了,人无完人,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正是他这种残酷的做法使得后世对他难以评价。秦能扫荡六国,完成统一是因为指挥者指挥得当,军事力量强大,而且六国之间各为其利,不同团结,就如同一盘散沙,彼此之间缺少信任,容易击破。秦始皇身边更有贤才辅佐,才能使国家逐渐发展。

秦始皇辛苦打下的天下却被秦二世毁于一旦,人们并不服从他,他身边的赵高更是胡作非为,胡乱谏言,秦二世愚蠢残酷,才容易相信他。他命人再建阿房宫,繁重的工作量引起了人们的不满,国家内部不互相团结,再加上农民起义,更是人人自危,乱作一团。秦二世与赵高合谋篡权的详细经过和极端残虐,腐朽,生动的揭露出一个昏庸暴君和一个阴谋家的丑恶嘴脸,令人痛恨。

为君者,要以“仁政”治天下,关注民情,民意,要有谋略并善于用人;为臣者,要尽力辅佐国君,助国家日益增强,国泰民安。无论何时都应保持初心,要有理智,不要一得志便得意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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