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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我们总能感觉到它的存在,但要给爱下一个定义却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我们每个人对爱的理解不尽相同,蒙台梭利关于爱的理解是:爱不是原因,而是结果,它的动力就是本能,是生命的创造力量,在创造过程中,他产生了爱,这种爱充满了儿童的意识,并影响着儿童的自我实现。
读到《爱的智慧》这一章时,给我的触动是非常大的,书中列举的孩子与父母的例子如此的熟悉,因为在我和女儿之间也经常有这种情形。例如:星期天,本想好好地睡一觉,可一大早就被孩子叫醒了,你是不是也会觉得很讨厌呢?我们来听听蒙台梭利是怎么说的:早晨,儿童进入父母的房间唤醒他们,这是件令父母极讨厌的事情。但是,如果不是爱,还有什么东西会使一个小家伙一醒来就去寻找他的父母呢?黎明,当一个儿童去找他的父母时似乎是要说:“天已经亮了!是早晨了!” 但是,孩子走到父母跟前,不是为了去教导他们,而只是去看他所爱的那些人。看到这些文字,你是不是心里有一种温暖的东西在涌动?蒙特梭利对儿童的细微观察和心理探究真的是让人佩服。也让人不得不重新思考自己一些固有的观念,我们是否真的了解儿童,是否知道他们的心里在想些什么?我们真该适时的转换一下角色进行思考,这样才能让自己更好地理解儿童的世界,了解童年的秘密。
由此再引申到我与班级里的孩子,仔细想想一些孩子平时的表现,在当时可能会觉得不耐烦,但现在再好好想想,就会知道那是孩子一种爱的表现了。感谢蒙台梭利告诉了我们这种爱的重要价值,今后我要向孩子们学习,学习这种爱的智慧。---《童年的秘密》读后感
暑假我品读了一本《童年的秘密》,其中一段是这么说的:人们对儿童心理上的创伤仍然知之甚少,但是他的伤痕大多数是由成人无意识地烙上去的。?这些创伤,几乎全部都是因为我们不了解儿童的心理所造成的,我们自以为是为了孩子好,但其实却造成了相反的后果。好心办坏事的例子,太多了。而《童年的秘密》里,或者指出常识性做法的谬误,或者提出了一些我们未曾想到过的地方,这本书对我来说,是一本非常颠覆性的书籍。
其实有一个敏感期我们大家是都知道的,就是儿童的语言天赋。在儿童的某个阶段,学语言是非常惊人的,所有的人都是他们的老师,他们只是沉默的聆听,直到某一天说出他们的第一个字。这点成人体会最深,学外语现在对我也是一件头大的事情,无论是听力还是单词,都是需要持续的下苦功才可以。但是除此之外,儿童的敏感期还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敏感期,就是对秩序的敏感。?°一个很重要和神秘的时期是儿童对秩序有极端敏感的时期。这种敏感在儿童出生后第一年就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第二年。
蒙台梭利说?°这种敏感期的存在也许更清楚地表现在儿童所遇到的障碍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儿童发脾气很可能都是由于这种敏感性秩序感在于认识到每样物品在它的环境中所处的位置,记住每件东西应该放在哪里。这意味着一个人能够适应自己的环境,在所有的细节方面都能支配它。心灵的适宜环境是这样的:一个人能闭着眼睛到处走动,仅仅只要伸手就能拿到他所要的任何东西。这样的环境是平静和快乐所不可少的。很明显,儿童对秩序的热爱不同于成人对秩序的热爱。秩序给成人某种外在的快乐。但对幼儿来讲就完全不同了。它好像动物漫步的大地,或鱼儿游憩的水。
不过这一点,再深入想一想,是可以理解的。比如我们新到了一个环境,也是会经历很不适应的时期,所谓的?°水土不服?,但是儿童却更加的敏感,敏感到桌子上放了一把没见过的雨伞也会生气的地步。而儿童的这个敏感期,据说一直会持续到五岁。
一直以来在成人的脑海中,保护自己的财产使其免遭侵犯,这几乎是成人的自然法则。所以,我们经常会阻止我们的孩子不让他们做很多事情,怕打坏东西总是让孩子按照我们的节奏来生活。同时,对成人来说,有一条自然法则,即?°最大效益法则?,这诱使他运用最直接的手段,在尽可能少的时间内达到他的目的。当他看到一个儿童正在作巨大的努力做某些似乎毫无成效的事情,而这些事情他本人一瞬间就可以做完,并且做得完美得多,这时他感到痛苦,就想去帮助这个儿童。还有我们迫不及待的教小孩子识字,剥夺了他们的乐趣。过早地强求他们通过阅读书本来识字也会产生一种消极的影响。追求这些并不很重要的东西会削弱他们生气勃勃的心灵的能量。?这一点,在松居直的《图画书论》里也有所涉及。
每一个在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成人,都是他们的教师,所以,并非有孩子的父母亲,或者教授他们知识的老师才应该来阅读这本书。当一个成人看到儿童端了一杯水,他就开始害怕这只杯子可能会摔破,当他感觉到这一点时,他的贪婪就使他把这杯子看作一件珍宝,并从儿童手中把它夺过来。另一方面,儿童还必须形成他的行为习惯,但是他从来也没有得到许可去展现连续的行为过程。如果儿童正在游戏,成人就会打断他,认为该是散步的时间了。这小孩就被打扮一番带出去了。这些都是不好的。当儿童工作时,他并不是为了获得某些进一步的目的而如此做的。他工作的目的就是工作本身,当他重复一项练习,使自己的活动达到一个目的时,这个目的是不受外界因素支配的。就儿童个人的反应而言,他停止工作跟劳累没有联系,因为使他的工作完全更新,充满精力是儿童的特征。
实际上这本书里的珠玉比比皆是。我以为每一个人都应该读一读她。我们大多数人的童年在某个地方被弄丢了,我们现在要做的,是重新认识我们自己。
那我们应该如何去做呢?《童年的秘密》这本书里给了我们答案。首先要把孩子置身于一个愉快的环境,在那里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他们自己的。小桌子、小凳子、小拖把等都是为他们所特别制的。这些对孩子很有吸引力。其次是教育者的沉静。它是一种更深沉的平静、一种空白,即我们所说的客观的心理。无需过多的语言和暗示。最后是要给儿童特殊的作业材料,使孩子能被材料所吸引,促使其分析和运动,从而使他们聚精会神,精力集中。儿童就会获得一种满足感和快乐感。这样儿童就向正常化迈进。即学会克制自我、平静地生活喜欢工作。这本书提高了我的思想境界和认识水平,在今后的实践中应不断地总结经验,寻求更好的教育方法,使孩子健康成长。
伴着淡淡的油墨及纸质的香味,一页又一页,一篇又一篇,当我最终将一本并不太厚的《目送》读完时,留在心中的,是缠绵的一丝又一丝不舍,激荡的一波又一波深思。
对于一个整天关在学校里埋头做题的学生来说,之所以会选择这样一本书来读,很大程度是受了书名的影响。
“目送”,一个多么温暖的词语,它是缠绵的不舍凝注到目光中送给离去的人最终一份让其早日归来的叮嘱,是一股超越了三维世界将那些必走之物留于心间的神奇力量。
作为与整本书同名的文章,也是整本书的第一篇文章――《目送》,作者从儿子的离写到父亲的逝,那无尽的沧桑在作者冷静而温暖的笔端一一呈现。
我安静地读着这一切,于是道不尽的痛彻心扉与忆不完的温暖点滴就如受了魔咒的召唤似的,突然便回到了我的心间。
我之所以会对第一篇文章产生如此大的共鸣,也许与我的经历不无关系吧!我是个安土重迁的人,而我的安土,不仅仅限于地域上,更包罗了春华秋实的交替,物异人非的变迁。
我常自比为三毛,因为我觉得我与三毛都是步履维艰地行走于稀泥中的人,对于那拖出来的泥水,我们是多么地不忍擦去,因为它携带了我们的过往。
可是,时间在流,世界在转,再多的留恋也留不住记忆的风逝。
于是,我们仅有站在风中目送着远去的记忆。
而在作者的这篇《目送》中,我也读出了作者对那一切即将远去的事物的不舍。
作者写道:“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可是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日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并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多么的无奈与沧桑!如若说对于儿子的离,即使不必追却依然能够追,那么对于父亲的逝与母亲的老呢?只能眼睁睁巴望着回忆中的影像一幕幕掠过,却是可望而不可即啊!
翻过第一篇文章,在其他的篇章中,作者依然以同样的笔调勾勒出了过往的影像,为了让那些影像更加具象化,作者还给每一篇文字都配上一张图片。
在图文并茂的意境中,读着、感悟着那点点滴滴的温暖,我的心头也不断激起点点温暖的浪花。
我想着,在某一天,当我与作者此刻年龄相仿的那一刻,我一人独自靠在斑驳的墙影中,在夕阳的余晖下回想着我人生的点滴,那感觉,是温暖还是心痛?也许兼而有之吧?
当整本书翻至中间部分时,作者似乎有意停止了对个人经历的“目送”,转而将目光转移到了万千世界中去了。
作者对时间、对距离、对人际、对人与物的相处、对所经地点的景况都一一进行了讲述,在作者悠长而不舍的目光中,那些本来抽象得不可捉摸的概念都化为了一湾清幽的潭水,在我的心中独自散发着深邃的幽光,让我与作者共同打量着人世的一切。
如果说开篇的《目送》是为了让读者走入一个无奈、疼痛、温暖、回忆与念想并存的深邃的洞府中的话,那么,在最终的一系列关于作者父亲病中与离世的文章,则是为读者设下的一级级台阶,让读者看着一个老人在时光的折磨下如何离去,然后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那深邃的洞府。
于是,在缠绵的思念中,我们又见到了尘世的光明,重新应对万千世界。
在读着那一系列文字时,我总想象着那个在女儿、儿子以及老伴的陪伴中逐日衰弱直至被死神接走的老人,这使我不禁想到了我的爷爷。
原先任何一个人的正常离去,走的都是同一条道,是留不住的,终究要离去。
只是觉得,作者的父亲与我的爷爷相比,更幸福。
可是转念一想,生命的本质不是一样的吗?何必太在乎外在的雕饰呢?去往另一个世界的生命都会把今生未受的福赶回来的。
这样想着,心中便宽慰多了。
有人评论说《目送》是21世纪的《背影》。
很明显,评论者的《背影》指的是朱自清的那篇。
可是,我却觉得这样的比较反而使《目送》中的一些味道消失了,委屈了《目送》,如若再加上三毛的《背影》,那么,《目送》那温暖与无奈的韵味才大抵被补全了吧!
如果你的世界,没有痛苦的害怕,没有尊严的担忧,没有富贵的贫贱,没有暖寒的交替,没有外貌的困扰,没有男女的区别,没有你我之分,没有生死顾虑,你才会离“真正的活着”越来越近。――余华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心灵的起伏依旧在波动,久久不能停歇。《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有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两语能够诠释清晰的,我也只能说那么一点点感悟罢了。
人皆有生老病死,无论生或死,也只是破蛹到枯灭的过程罢了,也只是发酵、沉淀其后绽放的过程罢了,又或是余华所道:“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罢了”。
但只要活着,就有意义,且,是生生不息的!这便是《活着》,文字描绘的一幅幅画面是鲜活却又是腐烂的,处处无不是在吃人的封建下,生命却能在废墟中迸发,眼前仿佛是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在露宿之境也可以百折不挠。那抹光亮,与天壤共存,共三光而永辉。
黄昏中,随着老人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麦田间吹过的风混合着土地的香甜、河流的青涩、山川的磅礴……透着老人的一生。从吃喝嫖赌到晚年败坏家业,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为糊口而下地。在无数苦难的年代里,九死一生,原本的家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离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无药可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可竟会在那个饥慌的年代里,被豆子噎死……数不尽的苦难
最终,泪水被老人那双历尽沧桑的、枯瘦的手掩埋,晚年与牛相依,孑然一身,天地苍茫苦无根。可依旧有光在发亮,在燃烧,终将点燃生命的萧条――福贵心中那份活着的意义。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中享受艰难,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正如蜡烛,在蜡炬滴泪的过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真挚、依赖,坚强。最后,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
“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长短,而在内容”有些人认为活着便是为了能享天伦之乐;有些人认为活着便是为了闯荡出一番作为,做尽人间好事;有些人认为活着便是为了在荆楚大地上病毒乍起之时,逆潮而上……
而当代正值青春的青年,又如何活的出彩?青春孕育着早春的生机,展现着盛夏的热烈,暗藏着金秋的硕实,昭示着寒冬的希望。当一个人的青春融汇到一个时代、一份事业中,这样的青春就不会远去,活着的意义,也便是为了在那最美好的青春无怨无悔,为生命剪烛,我们必将在岁月的历练中折射出耀眼的光芒,在忍受生命所赋予的责任同时,流光溢彩,耀眼生辉。
或许我们很多人在看《活着》之前,都会觉得自己的人生太悲苦,看不到希望,还无力改变。很少有人会满足于现状,认为自己活得舒心,但当我们看完《活着》这本书,我们会真的学会检讨自我,我们会发现,生命之余我们是幸福的。
我们不必经历一个个亲人接连死亡的悲伤,也不用承受生命带给我们的沉重,我们只需要活着就可以。没有悲伤的活着,有所希望的活着便是一种幸福,这便是余华的《活着》这本书带给我们的切身感受。
这部作品悲壮而充满力量,绝望却依然满怀希望。这本书让我们看到了活着的精神,却也教会了我们如何活着。就如余华所言: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谛。
很偶然的机会接触了这本书,只是单纯地喜欢它的封面。没带太多的兴致,因为心想也不过是一本很普通的关于励志心理的书籍……
上了大学后,很少有机会坐下来静静地看书,不是没有时间,只是少了那份心境,淡淡地,淡淡地,如同手擎一樽美酒,细细品味,沁入心脾。校园里刮起了一阵读书月的风潮,于是整个校园沉浸在了这片书的海洋中。。。。。我,慢慢地读着这本书,发现它与我以往接触的这类型书是那么不同。
《遇见未知的自己>这本书主要是环绕了女主人公白领李若菱与智者老人的一次次对话,揭示了人身心灵的奥秘。这本书突破了大多数传统书籍对这方面心理理论知识的直接论述,采用了讲故事的方式,一步步的引导读者走进作者论述的观点里,进而走进了自己内心中真实的自己。
女主角李若菱的生活是不幸的,虽然她有美丽的外貌,在公司里身居要职,拥有高质量的生活,但她并不开心,由于婚后多年不孕,遭到了婆婆小姑的嘲讽和丈夫的不理解,在公司里又有小人的尔虞我诈。。。。。她脑海里时刻都闪过轻生的念头,在一次和丈夫吵架离家出走后她遇到一个老人,在与老人的一次次智慧的交流后,她终于找到自己生命的价值,找到自己人生的定位……
“你是谁?”这是第一次见面时老人问李若菱的第一个问题,“我叫李若菱!”“我问的不是这个,名字只是个代号。”“我在一家外企计算机公司上班,我是负责软件产品的营销经理”“那也不能代表你是谁,如果你换了工作,这个‘你是谁’的内容不就要改了吗”。。。。。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忘记自己是谁?我们很多人每天生活的都不开心,即使我们拥有了很多财富、金钱、美色。。。。我们人所有受苦的根源就是来自于不清楚自己是谁,而盲目地去攀附,追求那些不能代表我们的东西,以为我们就是财富、金钱、美色。。。。。的代表。我们追求的到底是什么?什么是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想要的东西呢?我们总是习惯地去观察模仿别人,却忘记了自己到底最希望拥有什么。很多时候,我们大多数人寻找的地方,表面看起来好像比较容易让我们找到我们需要的东西,所以我们费劲地在别人身上,在这个外在的物质世界中寻找解答和快乐,结果都是徒劳无获的,主要是我们找错了方向,找错了位置。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我们很多人都习惯戴上了很多面具,每天每天都在不停地更换着,最后失落了真实的自己,当哪一天,我们逐渐的把目光从外界世界转向我们的内心世界时,我们会可悲地发现,其实我们很多人都不是自己生命的主人,更糟的是。我们是自己思想和情感的奴隶,它时刻束缚着我们,使我们生活在了不快乐中……
《遇见未知的自己》我们应该给自己一个机会,让自己和自己的内心情感交流一下,看看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自己的人生位置到底在哪里,我们每个客体其实都是“李若菱”,我们都迷茫过,我们都徘徊过,但请给自己一个机会,和“智者”来番对话吧……
经过半年来陆续阅读,我初步读完了《白话史记》一书,对该书内容有了一些概念性的认识,了解了基本结构与梗概。在此,把自己阅读本书过程中的感受与做法,谈几点想法:
一、坚持从头读起,自始至终读完全书。
我不善读文言文,通常只阅读《白话史记》,需要查阅有关内容的文言表述时,再去阅读《史记》原文。因为《白话史记》就是由史记原文译注而成的。司马迁历时十四年写成的史记130卷,依据史实进程,结构严谨,先总后分,逐步记述,要想读懂它,必须持之以恒,耐心读下去,直到读完为止,不能虎头蛇尾,只读“书头”。我感到,这样读书,越读越清楚,越读越深入,越读越有味道,以至达到非读不可的程度。
二、坚持重点阅读,力求提纲挈领,再及其余。
抓读书重点,首先要了解《史记》内容体系五部分(130卷之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的构成,知道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其次要读好史记卷一百三十――史太公自序第七十,从中了解作者司马迁撰写史记的学术背景、创作过程,以及他对史记各卷的最精炼的介绍,这对读好全书会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在此基础上,读书的精力,重中之重应当放在仔细读好第一部分(十二本纪)上。
因为,一般说来,“本纪”是以帝王为纲,分国叙事,编年记事,续谱论事,记述了各朝各代乃至全国大事的纲要,形成了统领后面“世家”与“列传”的主体,其中尤以叙述秦、汉历史更为详实。而作者在后面叙述的三十世家和七十列传,实际上是对十二本纪的续写,许多在本纪中简略叙述的人物传承、事件渊源、历史演变以及读者尚未搞清的问题等,在世家和列传中都有非详细的交代,都能找到问题所对应的答案。因此,只有把十二本纪读好读懂之后,再读后面各卷就容易看懂了,如能再回头复读十二本纪,那就更好理解了。
三、坚持读书思考,读记结合,理清头绪,有所消化。
读书是学习,读记更是学习。我读史记,也属偶然,仅凭自己的一时热情而读,只因自己在读书或写作过程中,时常要遇到很多与史记有关的问题,需要应用与求证,苦于没有系统读过史记而生搬硬套。另外,人们常用的许多历史典故、成语故事都出自《史记》,为此,我便来了兴致,下决心阅读全书,果真有所收获。起初,不知从何下手,初读两卷,一片茫然,看大不懂,也记不住,有过放弃的念头,但心又不甘,遂改变方法,像蚂蚁啃骨头那样,坚持慢慢读下去,在书上边读边批注,边思考,作点读书笔记,用写读书随记的形式,读一卷本纪,写一篇博文在网上发表,读完本纪部分,先后写了十二篇读书随记,每篇随记都较好地反映了自己的读书心得体会。
在写读书随记的同时,我还将一些觉得有必要记述的历史事件,单独写成博文加以发表。如:太子驷(秦惠公)为何要裂死商鞅?替死在孝景帝之手的`御使大夫晁错;一个更比阿斗扶不起的同裔皇帝刘贺等。又如:当读到史记卷八――高祖本纪第八,及至本纪第十二时,发现汉代的帝王中,非刘氏不为王的世袭情况,也就想到了“张王李赵遍地刘”的古人之言,便设法通过史记记述以及网上搜索,编制了从汉太祖刘汉高祖刘帮开始,西汉刘氏十二位皇帝的传世名册系统表,同样也发表在网上,这份传世表,辈分清晰,简明厄要,一查便知,一看就懂,便于对照与理解,因为史书所论及的传世人物,基本上都名列在这张表上,需要核对查找时,都可以骥表得知。
作者司马迁大体与汉武帝刘彻相终始,故史记所记述的是,上起黄帝,下到汉武帝太初年间的史实,也就是写到西汉孝武帝就结束了。至于以后的西汉刘氏皇帝,以及东汉的十二位刘氏皇帝及其朝廷大事,只能从前、后汉演义和其他史书中阅读得知了。
本文只说些个人的阅读方法,对作者的文法与写作技巧,不作评论,更不敢对本书枉加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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