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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旅作家王树增创作的《解放战争》,与其说是一幅军事战争的历史画卷,不如说是一篇记录着我们前辈们精神历程的壮丽史诗。重温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让我们又有了一份新的感动和体验。感动的,不仅仅是书中对战争细节的揭秘或革命浪漫主义精神宣示,更多的是体验到了书中所揭示的一个人类历史发展永恒不变的规律——人民是决定历史走向的最终力量!
《解放战争》让我感到:一是比较系统地掌握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如何在抗日战争结束后用短短的四年时间,以锐不可当、摧枯拉朽之势,如何成功演绎了人类历史上的最富盛名的战争传奇。二是比较全面的了解到参与这场战争的无数风流英勇的历史人物在这场史无前例的伟大战中的真正的作为、地位和不可磨灭的巨大作用。三是将自己以往零敲碎打中所获得的关于这段历史的许多知识从一个个时间节点全面的进行了梳理和归类,也从大量真实的历史事件之中和杰出人物的身上,又一次感受到了解放战争的残酷性、发生事件的必然性和各种人物的真实性。四是尤其从作品中获得了诸多的思考。
民心的力量最巨大。解放战争中的淮海战役为什么能够胜利?我们主力兵团不占优势,但是我们背后有500万老百姓。国民党军队一律靠空投,从一颗子弹到一块大饼都是靠空投,我们不是。我们是几百万辆小推车,往上推粮食、推子弹、推弹药,往后拉伤员,我们没有野战医院,野战医院就是老百姓家,所以我们才能够打胜。陈毅自豪地说淮海战役是小车推出来的。“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群众心里有杆秤,群众在我们心中有多重的分量,我们在群众心中就有多重的分量。我们党员干部不论是在机关还是在基层工作,不论是领导还是普通干部,都必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更贴心地为群众服务,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这是衡量党的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软实力”。
俭朴的传统不过时。《解放战争》书中写到国民党有一个高级将领,被我军西北野战军抓住以后,彭德怀款待他,做了一盆面条。那时彭德怀是副总司令,国民党的将领就说副总司令这么艰苦,你们吃这样的东西,真是敬佩敬佩。彭德怀当时拍着桌子火了,说全国的穷苦百姓有几个吃上的?我吃上面条算我享福了,你们这帮人认为不能下咽,这就是你们失败的根源。这是最令后人感动的,亦为今天我们的生活留下了有益的启迪。“戒奢以俭,艰苦创业”、“忧劳兴国,逸豫亡身”。目前,我市的经济仍欠发达,人民群众总体生活水平还不高,各项建设和发展任重道远。我们必须“居安思危,戒奢以俭”,自觉抵制贪图享乐、奢侈浪费、大手大脚的不良思想和作风,勤俭办一切事业。
这次参加活动,再次感受了书籍给我们带来的力量,我们或许会发现,书籍依然是征服人们心灵的力量,永不褪色。总理在今年初与网民交流时指出:“读书关系到一个人的思想境界和修养,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素质,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一个不读书的人是没有前途的,一个不读书的民族也是没有前途的。”在当今丰衣足食的和平年代,我们要善于读书学习,善于将读书成果转化为学习的推动力,学以致用,要牢固树立终身读书,工作到老、读书到老,把兴趣阅读当成一种休闲生活方式。选择读书就是选择了进步,放弃读书就是放弃了明天。
读圣贤书,立君子品,做有德人。
几千年的中华文化,沉淀在一本散发着油墨书香的《论语》之中,任凭他在岁月的风箱里被剥落的斑驳朱漆,任凭他在时间的长河中刷洗的一字不剩,然而这其中的灵魂所包含的所有美丽文化都以他安详的姿态静静的躺在那泛黄的纸张上。像阳光,播撒我心中知识的种子;像雨露,滋润我向善的灵魂。
读《论语》,本只是为了完成老师看好书,写读后感的任务,可看着看着竟在书中发现了一个个灵魂,一个个穿梭于“仁”、“学”、“君子”与“小人”之间的灵魂。我还看见了一个“君子坦荡荡”的孔子,一个“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的孔子,一个“刚、毅、木、讷”的孔子,一个“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孔子,一个“事父母能竭其力”的孔子,一个……
孔子是很讲究学的,在他的《论语》中就有学而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告诉我们“学”与“思”之间的相辅相成:“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告诉我们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样的学习态度才会进步;“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告诉我们其实学习也是一件十分快乐的事,重要的是把握好自己的心态;“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告诉我们要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地治学:“温故而知新”告诉我们学了就要重新再复习一遍才能学到更多的东西……
同样的,孔子也是个孝子,大爱存在他的心中,不只是对人民的博爱,还有对长辈们的孝爱。可是如今的人们渐渐地对孝这个字的认识越来越淡薄,原本闪光的字眼逐渐褪色,逝去了原本的光彩,而人也就因此这样坠入了一个他们自认为的美丽却又失重的世界。孔子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这句话完全颠覆了平日里人们眼中的孝子形象。也许你以为孝就是听父母的话,帮父母干活,有好吃的就给他吃,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孝,是在心理上的安慰,而不是物质上的丰富;是对得起父母的期望,而不是为了他们的期望而去做一些损害道德的事情;是爱自己,而不是不顾自己的安危让父母担心、忧虑。
在《论语》中有一句话令我深思熟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是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才能,就是我们班这个小小的集体也会有“姚明”“王羲之”“达芬奇”“宋祖英”“华伦庚”“冰心”等。有的人学习不好,可是篮球却是动若脱兔;有的人体育不好,可是书法却是龙飞凤舞;有的人书法不好,可是绘画却是栩栩如生;有的人绘画不好,可是唱歌却是娓娓动听;有的人唱歌是五音不全,却是满脑子的数学;还有的人对数字一点儿也不感兴趣,倒是写起作文来便妙笔生花了……都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话不假啊。每个人的优点都值得我们去学习,每一个不起眼的普通人都能够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教导我们,使我们更上一层楼。我们要多向我们身边的所谓平凡人学习他们好的一面,就像是置身在一片树丛中的一小株嫩苗,在旁边许多的植物滋养下茁壮成长,并且长成一棵坚韧不拔的大树。树之所以高大,因为有了嫩苗;山之所以伟岸,因为有了石子;海之所以壮阔,因为有了水滴;人之所以闪光,因为有了那些所谓的平凡人!
《论语》是道德与智慧的凝结,是中华文明的汇聚,是一位谆谆教导的老师教会了我们为人处事的道理,更是引领我么向上的阶梯。
薄书一本,细读一遍,终生无悔。
1632年,在约克市一个上流社会,出生了一个小男孩,他从小对航海非常痴迷,生性喜欢探险。尽管他航海的梦想遭到了父母的反对,但鲁宾逊还是在他19岁那一年离开了家,开始了他航海生涯。但是他对航海的种种幻想和憧憬都被狂风巨浪给冲走了,他遇上了海难。不过侥幸的是,他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岛上。
从此,鲁宾逊自己动手,创作出了一片他自己的天地。他把一个山洞当作栖息之处,开始在这里生活,丰衣足食。鲁宾逊先是造房子,防止受到野兽或野人的袭击。接着他为了方便自己的生活,制作了很多器具。偶然的一次,他在破船上翻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只装了被老鼠偷吃的只剩下谷壳的布袋,没想到,这帮了他的一个大忙。
大约过了一个月后,在鲁宾逊把那些谷壳都抖掉的地方,长出了一些绿油油的嫩苗,慢慢的长出了麦子。这样,鲁宾逊就有粮食了,不用整天再为没有食物发愁。后来,他又养了一些牲畜等等。鲁宾逊在这个孤岛上一下就生活了二十七年,中间不知遇到了多少困难,但他以顽强的毅力克服了他们,创造了奇迹。
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本书除了故事精彩离奇外,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鲁宾逊的性格。他敢于冒险,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决不气馁。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
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做面包。在岛上的第24年,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一个忠实的奴仆。就这样,鲁宾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王国。
面对人生困境,鲁宾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男子汉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的故事之时,一个个问号不由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如果我是鲁宾逊……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
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
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我们需要具备鲁滨逊那样的刻苦奋斗的精神。在他认为,不管什么事情,一旦去做,是绝对会成功的。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
同时,还必须在做好每一件事后力求精益求精。“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百相信这句话。这188页向我展示了鲁宾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的精神;告诉我鲁宾逊靠自己的诚实,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自私的基因”是个很有趣的书名,它激起了我揭开探索生命之旅的好奇心。在没有遇到这本书之前,我觉得“基因”只是静静地呆在人类体内,并为人的一生而勤勤恳恳工作的小粒子。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基因的性质竟然可以用“自私”这样富有强烈的人类感情色彩的词语来修饰。
读罢本书,心中还在深深地惊叹造物的伟大。在“不朽的螺线圈”这一章里,作者出人意料地提到——我们,不仅仅是人类,包括地球上的千姿百态的物种都是生存机器。这样大胆的论点就进一步证明了,基因是自私的这一论点。从人类到大象再到细菌,体内的分子基本上都同属一种类型。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DNA分子的生存机器。而在我个人的主观理解上,道金斯的理论可以把我们人类的躯体解释为用于保护基因,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稳定环境的“臭皮囊”。而我们人类在地球的活动绝大多数都受到基因行为的控制。我的惊叹在于,原来事实往往比想象更离奇。我们眼中形形色色的生命形式都是DNA所创造,并用来延续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机器。我们人类一直都自认为自己是地球上的万物之灵,但往往没有想到,从自然的客观规律上,我们和大多数物种一样,都是自私的DNA的掌控之物。这样说来,自私应该就是生命体的客观性质,并非含有贬义的感情色彩。当我们人类自私地想操控整个世界的时候,却未曾想过,生命的幕后还有更加自私而难以干涉的DNA分子在操控着所有物种的进化和发展。道金斯在内容的开始就毫不犹豫地抛出了这个有趣的观点,赋予了读者一种新的生物思维,并为后面的生物行为的解释做下了极其重要的铺垫。
道金斯认为,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然自然选择的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实体的差别性生存,那么,在我看来,基因之所以是自私的就合乎常理了。一个物种要在地球上繁衍和壮大,就不能用我们人类道德上所遵循的“共产主义”来决定事情。只有那些生存能力强,优越的个体才值得种群付出更大的代价将它们保留下来;也只有它们才经得起自然选择的残酷考验;也只有它们才有足够的生命力来为物种繁衍做出贡献。就拿猫头鹰的习性来说,很多小型的猫头鹰都会生4到6只蛋,而且是先后孵化的,并不像大多数鸟类那样同时孵化。因为猫头鹰的食物比较难捕捉,在哺育期很容易遇到食物不够的情况。所以为了保持种群的繁衍,猫头鹰妈妈必须保留其中生命力旺盛的幼儿。也就是说,在不能保全的情况下,宁愿舍弃一些。这样,后孵化的弟弟妹妹们,就可以被已经长成的哥哥姐姐们吃掉。这样的做法虽然是自私而残忍的,但是从物种发展的整体来观察,却又是合理的。这就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也就是基因自私的理由。
无论是我所提及的猫头鹰的行为习性,还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各种大大小小的生物行为,都可以说明一点:生存机器的行为有一个突出的特征,那就是具有明显的目的性。事实上,生存机器都能够深思熟虑去帮助动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在我看来,现在地球上能够保留而且存活的基因,都是经过漫长的自然选择而形成的。它们都有着适应自然的精密编码程序,甚至还有可能存在超越自然的潜在序列。用一点带有主观色彩的形容来说,基因比生物实体更早存活在地球上,它们才是真正的“江湖老手”。各种生存机器从没有任何思考能力,只是一层保护壁,到人类这种有思维能思考的极其精密的生存机器,都是在DNA分子的操作经营下渐渐完成的。基因行为的目的性因而是极其明确的,可以说为了生存下去,它们是不择手段的。
在看完整本书,心里多多少少会对人性有点恐惧,原来自私就像是动物的本能一样潜在在人类的体内,甚至在很多情况下,自私的行为却又是合理的。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忘记一点,在很多时候,人类之所以可以在世界上脱颖而出,人类之所以可以与大部分动物区别开来,是因为我们有属于自己的璀璨的文明。我们有道德的约束。所以,在我们了解的生命的本质后,还是要保持意识上的清醒,保持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人类的传统美德。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但我们可以在主观意识上改变我们的生活价值观。和谐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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