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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仔细想想,如果没有了书,这个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叫《朝花夕拾 呐喊》。
《朝花夕拾》是鲁迅回忆自己往事的散文集,而《呐喊》则是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的是鲁迅小时候和一位叫阿长的保姆在一起的时光。这个保姆虽然没什么文化,但是懂的礼节很多,在大年三十早晨都让鲁迅按照习俗把该干的事干完。不过有一次她把鲁迅的隐鼠害死了,鲁迅非常恨她。后来,鲁迅的叔祖送他一本《山海经》绘本,他很喜欢,但没多久就把书弄丢了,想再买也没买着。阿长告假四五天回来后带来了一本新的《山海经》,鲁迅忘记了仇恨,非常敬佩阿长。
我认为阿长是一个懂礼节、关心他人的人。懂礼节体现在除夕夜,阿长让鲁迅准备明天的事。第二天早晨,必须让鲁迅按照习俗把该干的事干完才能上床。关心他人体现在她把隐鼠害死了以及把新的《山海经》带回送给了鲁迅。害死隐鼠是因为她以为那是老鼠,不让它伤害人们;如果她不关心鲁迅,就不会给他新的《山海经》。
《朝花夕拾 呐喊》这本书中还不止这一篇文章,有趣的还有很多篇。比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百草园是鲁迅先生童年的乐园,那里的一草一木,一虫一鸟都深深地刻在了童年欢乐的记忆里。三味书屋既是鲁迅先生认真读书的地方,同时也是一个充满童趣的地方。
想带孩子们读经典,上次读了《城南旧事》,学生阅读兴趣浓厚,感悟很深,这次带他们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呐喊》。
《朝花夕拾·呐喊》分为两部分,《朝花夕拾》是鲁迅创作的以回忆童年和青少年时期生活为主的散文集。它是关于鲁迅生平史实的第一手资料,我们可能从中看到早年鲁迅的完整形象。《呐喊》是鲁迅192019年至1922的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青年时的鲁迅充满壮志,希望中国能摆脱旧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但遭受的挫折却令他逐渐感到绝望和寂寞。
《阿Q正传》向我们展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的中国和一群畸形的中国人的真面貌。文中塑造了愚昧、无知、欺弱怕强的阿Q和赵太爷,正是封建统治下国民的缩影。作者把阿Q的得意症结归究于“中国精神文明冠于全球”,从而滋生了一批愚昧、无知、妄自尊大的国民。当时的国民,被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所奴役,一旦得势,便恃强凌弱;一旦挨打,便用“精神胜利法”来疗伤。鲁迅先生不愧为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其以笔为刃,一生都在思考国民性问题,解剖中国人的灵魂,对民话精神的消极方面给予彻底地揭露和批判。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冷峻”外表下的鲁迅,却又散发着人性的灵光,如《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女佣人阿长,让人感到浓浓的暖意。文中先抑后扬,首先交待阿长长得过于肥胖,睡态不佳,并谋害我了隐鼠导致我对她的厌恶。但大字不识的她为给我买《山海经》却费尽了周折。由此而使我对她充满了敬意。阿长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妇女。善良、苦命、愚昧,但对鲁迅却给予了深深的爱。文中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惦念以及对年幼无知的时光的深切怀念。
《呐喊》交待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缘故及作者创作的心路历程,即通过文字来唤醒麻木的人们,挽救沉睡的祖国,字里行间体现了作者的孤寂、彷徨、觉醒、奋起。
发出“吃人社会”呐喊的狂人;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孔乙己;“善用”精神胜利法的阿q;由天真活泼而变为木偶人的闰土……这一个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全部出自于鲁迅的一声呐喊,这声呐喊直击中国人的内心,穿透了中国人的灵魂,在中国文学史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这一声呐喊打响了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狂人日记》,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奠定了新文化运动的基石。鲁迅先生借由一个似狂未狂的“狂人”之口揭露了这个封建社会吃人的本质,进而归结到这个社会的历史是吃人的历史。这位狂人先是被一群围观者用奇怪的眼神望着,又被孩子们抛弃了,又联想到狼子村吃人心肝的事,最后认定哥哥与大夫也是想来吃他的。这位狂人整个的认知过程显示了他从觉醒到反抗的过程,这位狂人的这一形象恰恰代表了鲁迅等第一批五四运动的青年,他们是最先觉醒的中国人。最后鲁迅先生又借狂人之口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呐喊,体现了鲁迅先生高尚的爱国情操。
除了如《狂人日记》这般冷峻的笔调外,《呐喊》中还有一些作品用诙谐风趣的笔风,如《孔乙己》。《阿q正传》,用喜剧的色彩表达悲剧的内容,使作品耐人寻味。
孔乙己这个站着喝酒而穿衫的唯一的人是《呐喊》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他是那样的迂腐,满口之乎者也;他是那样的可怜,人们只会嘲笑他;他是封建科举制下的牺牲品,他那不愿褪下的长衫和只能站者喝酒的尴尬处境,似乎预示了他悲惨的结局。鲁迅对他是且恨且爱。
另一个同样让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便是阿q了。他那一套“官打自己便是儿子打老子”的精神胜利法是那样的自欺欺人,却写出当时隐藏在中国人心中的一种自轻自贱,妄自菲薄。阿q这一资产阶级革命下的牺牲品,揭示了旧民主主义革命的脱离群众和不彻底性。
鲁迅的这一声呐喊塑造了多少不朽的形象,揭示了多少发人深省的问题。
在这个月中,我读了鲁迅写的短篇小说集——《呐喊》。这本书用夸张而生动地写作手法揭露了当时迷信的封建制度和他感受到的人们的愚昧、麻木。
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有《狂人日记》和《药》这两篇文章。《狂人日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通过一个被迫害者的自述,深刻地揭露和抨击了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生动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叛逆者“狂人”的形象,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的旧制度。《药》这篇文章讲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
这两篇文章都是写了当时的黑暗、腐败的社会。而《狂人日记》中的“我”在当时的社会影响下感到谁都想要吃“我”一般,连邻居家的狗对“我”叫时,都感到它正虎视眈眈望着“我”,想要从“我”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当要吃人肉的大哥让人来给“我”看病时,“我”也认为他是一个刽子手。《药》这篇文章中我认为康大叔是个残忍的人,他轻而易举的夺走了别人的生命,制作成了人血馒头卖给了华老栓。而华老栓是一个愚昧、麻木的人,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去买了所谓的包治百病的人血馒头。
鲁迅先生希望用自己的一声声呐喊唤醒当时麻木的人们,就算“我以我血荐轩辕”也不能挡住他的决心。
自创名言: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是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一部小说集文章,篇篇都是经典之作。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字都写满了对黑暗社会的控诉和对整个社会的呐喊。在鲁迅先生的笔下,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
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