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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围城》的读后感有些犯难,倒不是说读完之后没有感悟,只是不知道应该怎么落笔。小说的背景是在民国时期,虽然那个时代距离我们并不算遥远,但也是很陌生的。小说中的人物也实在真实的在身边就可以随便找出一大把,每个人都存在人性的弱点,每件事件都在映射社会的不同面,看得也算过瘾,但是谈到感受却有点难受。
前些天姐姐做手术我去医院看她,顺便将《围城》带上想在无聊时看看,医生查房的时候看到了对我说,我这个年龄看《围城》还有点早了。当时我有些不以为然。想来即便没有看过《围城》的人对于书中描述婚姻的那句话也是非常熟悉的:“婚姻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也是冲着这句话买的书。书中有不少对于婚姻的描写,我一直觉得早一点了解到婚姻,无论是好的一面还是不好的一面总不是一件坏事,毕竟有了万全的心理准备,再去面对,存在问题的时候才能更有方向的去处理。婚姻本来就不是童话的结局,而是生活的另一个开始,所以哪怕残忍一点先将它的丑陋揭开,也好过天真的将它当成童话去对待,否则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就很容易万劫不复。
可是在看完了整本书之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位医生要说我现在看还太早了,只书中一段描写就让我对婚姻产生了畏惧:“譬如他那位原配的糟糠之妻,凑趣地死了,让他娶美丽的续弦夫人。结婚二十多年,生的一个儿子都在大学毕业,这老婆早该死了。死掉老婆还是最经济的事,虽然丧葬要一笔费用,可是离婚不要赡养费么?重婚不要两处开销么?好多人有该死的太太,就不像汪处厚有及时悼亡的运气。并且悼亡至少会有人送礼,离婚和重婚连这点点礼金都没有收入的,还要出诉讼费。”虽然不至于人人都像这位汪处厚,可现实中这样的人却也是很多的。钱钟书先生实在是厉害,这段描述看起来是以很轻松、揶揄的语气写的,可是读起来却让人心中一沉。婚姻和人性的丑恶在这一段描述中展露无疑。
不过虽然残忍,但是读懂了或者明白了婚姻之后,再去面对,倒更能帮助自己找准在婚姻中的定位。反正最后还是要看自己怎么去经营。看《围城》这本书,对婚姻和人性的解读是一方面,不过我感触最深的却是另外的一方面。读文学著作的好处便是能够学习到大师们的写作技巧,这本书中有大量的比喻、修辞手法以及侧面的批判描述,却不同于我们平时写作时候那般生硬,读起来总让人能够有一种身临其境,或者临画观摩的感觉。
例如书中写月亮:“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羞缩,光明和轮廓都清新刻露,渐渐可烘托夜景。”一轮并不圆满但也能够清晰可见轮廓的月亮跃然纸上,朦朦胧胧却又让夜色有了一丝光亮。
例如写蛙声:“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的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短短的一句话便将夏日里蛙声浩大的阵仗表现的淋漓尽致。读来仿佛耳边已经嗡嗡响个不停了。
例如写主人公出国后对家乡的感觉:“好像荷叶上泻过的水,留不下一点痕迹。”清晨的荷塘,一滴水珠在荷叶上随着风不停的晃动着,最后随着荷叶向下倾斜,哗啦落进了荷塘里,惊起一圈圈水纹,而荷叶上却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没有一点痕迹。多么形象生动。
在描写人们爱吹嘘,借着日本人侵略后没了证据,大肆吹嘘自己本来有好多的产业,但因为日本人、因为战争都没毁了的时候,作者也并不直接正面描写。而是写到:“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由着读者自己去体会。
我想这就是读书的魅力所在,不仅让我们从故事中去体会人生百态,去感悟生活,更能让我们学到其他更多的东西。例如写作的技巧等等。
茶峒是个美丽的小山城,依山傍水,风景秀丽。
翠翠和她的祖父就住在城口,每天给进城的人渡船是他们唯一的工作,有时祖父进城打酒,翠翠就和她的小黄狗为客人渡船,而小黄狗也听话地为主人拉绳引船,动作娴熟敏捷。这样,生活过得平淡而又快乐。
不知不觉翠翠到了要嫁人的年龄,平淡的生活也因此慢慢走到了尽头。我觉得那是个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爱情,当看到翠翠第二次遇见了二老的时候,我开始幻想他们以后甜蜜的恋爱,可是当向翠翠提亲的大老下船出了事后,我知道翠翠的快乐将一去不复返了。的确,自那以后,翠翠的生活一天一天地发生着改变,致使最后永远失去了她的祖父,也失去了每天为人过渡的那条船。
合上书,我的心里很难过,为翠翠的遭遇,也为她的祖父,因为他们是多么善良的人,多么快乐的人。翠翠常要爷爷唱歌给她听,而爷爷又粗又哑的嗓子唱起山歌来却又显得那么质朴、那么憨厚,总逗得在一边和黄狗玩耍的翠翠开心地笑。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画面,有山,有水,有鸟鸣,有歌声,有欢笑,……而现在全被打破了。 故事虽然用灰色的背景为翠翠的未来打上了一个省略号,以悲剧收场,但我却非常喜欢《边城》,喜欢《边城》里每一个善良朴实的角色,尤其是翠翠的爷爷。
他的大半辈子都在管理这艘渡船,却从来不收人家一分钱,有时客人想答谢他放了些钱在船上,他是追上好几里也一定要把钱还给人家,所以人们拿这位倔强的老头也没办法,只好在他进城买东西的时候多给他加些肉,加些酒来酬谢了。平时他还会托人买些上等烟草,过渡的时候谁需要就慷慨奉献;到了天热些他还会和翠翠准备一大缸水,里面放了些清热、解毒的草药给每位客人喝。爷爷是个老实人,为翠翠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可以说在那个雷电交加的晚上,爷爷走得是不安心的,因为他并没有把翠翠的终生大事操办好。
还有翠翠的不食人间烟火,顺顺的慷慨大方,傩送二老的朴实真挚,天保的豪爽英勇……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人间每天都在发生悲欢离合,这和时代的背景是分不开的,但撇开那些令人伤心的悲剧去看里面的每个人、每个风景、每个生活片断,你会惊异地发现,沈从文先生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多么美丽的世外桃源,那里纯朴的民风是我们这个霓虹闪烁的大都市里所没有的,它好似一股清泉,它又似一缕清风,吹走了我脸上的尘土,带来一丝温馨。 多么希望在边城能看到翠翠像以前一样地快乐地生活着,而那条祖父渡了大半辈子的船会依然来往于溪间,那条黄狗也应该守在门前等待一桌喷香的晚饭……在当代社会,物质生活充裕,但生活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却相对弱化。我们呼唤文学作品中的纯净而美好的风景和人情,期待它由“童话变为现实”。
在喧闹的城市,被钢筋和水泥包围的世界,很难想象那副农村特有的画面。
”在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小溪既为川湘来往孔道,水常有涨落,限于财力不能搭桥,就安排了一只方头渡船。”也许 我们不曾想象,在这“世外桃源”中有着如此凄美的爱情。爱情,同那哑哑的声音同竹管声振荡在寂静空气里,也使那条小溪有了一丝热闹的气息。
故事的开始与结束都围绕着小溪,因此,小溪也有了另外一成含义。它孕育了勤劳的茶峒人民,也让渡船这一线索变得自然。
读边城,是一种享受。边城里的文字是鲜活的,处处是湿润透明的湘楚景色,处处是淳朴赤诚的风味人情,可每每读起便会不由自主的忧伤。
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与一个十几岁的小孩,靠渡船为生。他们的生活是拮据的,但他们也是快乐的,有了歌声的陪伴,他们不寂寞,有了善良村民的帮助,他门也容入了社会。
第一次阅读《鲁宾孙漂流记》是在读初中三年级时候,一直不喜欢不读书的我却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了,我第一次尝到了读书的乐趣。小说塑造了鲁宾孙这样一个具有时代气息的崭新的艺术形象,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逼真的自然环境和细节描写,打破了古典主义的清戒律和浮华、空洞的文体风格,为英国现实主义启蒙小说开辟了道路,成为英国第一部真正的现实主义小说。
读完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宾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梦想。永不放弃,是我从他身上学到的。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鲁宾孙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我整天悲痛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开始的他还有点失望,但是很快他就习惯了荒岛上的生活,他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做了桌、小匣;捕了小羊、小猫;种了谷……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这其中他经历了种种磨难,要面对突然来的灾难。临时围墙是搭起来了,可是不多久他的住所就发生了坍塌事故,他不得不把掉下来的泥土全部运出去,而且他还搭起了天花板,以防再次坍塌。灾难总在和鲁宾孙作对,他这一次是要对付病魔,纵然他的身边没有任何药物,但是他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恐惧,永不放弃,鲁宾孙终于利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病魔。永不放弃,为他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然而上天并不总是那么苛刻。一次,鲁宾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莫大的恩惠。从此,鲁宾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宾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宾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没有人可以明白他是怎么做到的。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也许就是因为心中的那个信念,在支撑着这位伟大的人艰难的活着。
他明白他要活着回去。于是他开始造船。坎了几个月的树,花了无数的心血,确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或许是他的事迹感动了上帝,上帝又将“星期五”赐给他。希望回来了,鲁宾孙更加努力了。后来他帮助一艘停泊在岸边的英国船的船长制服水手的叛乱,夺回船只,鲁宾孙搭该船驶返英国。可以说他的梦想在经过千辛万苦后终于实现了。我很为他感到高兴。
不可否认,鲁宾孙刚毅的性格和永不放弃的作风感动了我,我的人生也随着这本书而起航,这人生的航海旅途中,一直奋勇前进,永不放弃,永远向前!
“一个有理智的人应当有自己的追求,按自己的意愿生活,靠自己的能力生活。“
简爱的话像一把钥匙,打开了我的心锁。是啊,为什么有能力却要依赖他人?为什么要藏起真实的自己?为什么要对厌恶之人挤出虚假的微笑?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份尊严和那片爱,谁都无权来夺走它们。记住,那是底线。如果真的有人觊觎属于你的尊严与爱,我们该怎么办呢?忍气吞声只会使他们变本加厉,所以,请大胆地断绝他们那份希望。我从那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女士简爱那里,终于找到了那道人生选择题的正确答案。
《简爱》的第一部分讲的是简爱在舅妈家和在慈善学校发生的事情,简在舅妈家忍耐到极限时,与殴打自己的表哥对打起来,并酣畅淋漓地对虐待自己的舅妈进行了反击,当时她的心中“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感和胜利感”,但是最后,她的快感渐渐变为了自责,感觉这种既招人恨又恨人的处境是可悲的。从这里,我也明白了复仇所获得的快感只是暂时的,而且它也会渐渐“变质”。从中同时也可以看出,“家人”对简的憎恶与嫌弃,使小小年纪的简心智早熟,也表露了简的反抗意识。在慈善学校时,简对宗教的虚伪有了更深的认识,勃洛克赫斯特牧师荒谬的“惩罚肉体可以拯救灵魂的主张”的主张,引起了简的强烈不满;好友海伦彭斯的死,激起了她的无限悲愤,也增强了她顽强抗争的意识。由于后续学校生活条件的改善,良师谭波儿小姐的教育,让简爱继续在洛伍德学校生活了八年,但谭波儿小姐的离开给她的刺激,燃起了她对接触外界的向往。于是,她来到了桑菲尔德,开启了新的人生篇章。
在桑菲尔德庄园中,简认识了庄园主罗切斯特,他们之间发生了一段曲折而动人的爱情。在这个过程中,简在许多方面都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尤其是在自力更生和男女平等的方面。她渴望得到那份爱,可失去了那份尊严,爱在她心里,似乎也没有那么重要了,因为它们缺一不可。正因如此,,简最终怀着极度矛盾痛苦的心情,离开所爱,在外流浪了四天后,被沼泽山庄收留,在离山庄不远的莫尔顿村当了乡村教师。
在山庄中,简惊讶地发现山庄是姑妈家的,而圣约翰三兄妹,就是她的表兄表姐。这一部分通过简爱和圣约翰之间的感情纠纷和矛盾纷争,展开了人性和“神恩”的搏斗,并以人性的胜利告终,阐明了简对人性的珍视和对幸福的追求。圣约翰是个被宗教“修建并驯化了天性的人”,他喜欢简,也想让简变成和他一样的人。但是简不想嫁给他,因为嫁给他就是归顺神权,她的尊严并不允许她这样做,他们两个为了爱情观有过剧烈的争吵。但是,圣约翰去剑桥前在晚祷中有针对性的阅读经文以及最后对简爱的个别“布道”,有关地狱和天堂的劝诱和告诫,顷刻间曾使简爱遗忘了自己的拒绝,瘫痪了自己的抗争,差点做了“傻瓜”,答应嫁给他。可就在这关键时刻,简听到了罗切斯特“简!简!简!”的呼唤。这呼唤打开了简心灵的牢门,挣断了心灵的锁链,把她从昏迷中唤醒,使他有了能量,占了上风,彻底摆脱掉圣约翰的“神恩”的控制和束缚,奔向自己幸福的目标。这下,我们的女主人公终于拥有了完整的那份尊严与那片爱。文章的结局是我最喜欢的“大团圆结局”,同时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结局。
简爱早已从当年的那个小女孩变成了一个自力更生的强者,与男主人公罗切斯特终于完全平等,这也是作者对男女平等的一种奢求和想法。这不仅仅是一般的“大团圆结局”,更是艰苦奋斗,顽强抗争的结果,也象征着人性的胜利。那份爱与尊严,使简爱的一生走向了光明。或许,爱与尊严,就是幸福的标准吧。
看完这本书,我对人们最重要的东西有了新的了解。我们的人生或许不会像简爱那样坎坷,但是,使它变得明亮的,仍然是那份尊严与那片爱。只有这样,那才是真正的我们所说的“HE(Happy ending)”!
妈妈是采取了“时间机器”在这里却找不到旅客的返程。
――题记
第一次读《目送》,是在初中时的语文卷子上,似乎可以给我自己留下的印象管理只是为了那句“所谓父女母子进行一场,只不过发展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他们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当时只不过是一个略有增加一些没有伤感,却从未实现真正的去想过它的含义。
后来,我读“目送”,那就有点情绪,但也有点伤感。
翻开那本书,我第一眼能够看到的是扉页“献给我的父亲、母亲和其他兄弟们”,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人生社会百态,尽在掌握其中吧。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当我们还小的时候,我们总是跟在她后面,害怕被她甩在后面,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妈妈的手开始变得倔强,拼命地想逃避,想长大。渐渐地,我们都长大了,不想让妈妈走在她的前面,时不时地回头看看,妈妈也不在后面,好像在看着一样的安逸。后来,我们大步向前,有时忘记了回头看,仿佛我的命运就是这样跟着妈妈的身影,我渐渐长大了身影,还告诉她,不要再追了。
很多人在离开之后都会继续旅行。
家,是什么。家是小时候我们放学心心念念的地方,那里发展有着这些数不尽的零食、玩具、和欢笑;家是十几岁孩子年龄时想着通过外面的世界会更加具有美好,然后他们渴望自己远离的地方;家也是你长大后真正开始留恋的地方,因为你知道,无论你在外面工作经历了什么,那里学习总是一个有着任何一桌热气腾腾的饭在等着你回来,还有就是那一颗颗渴望你归来的心。
“天还没亮就起床做早餐,把热的豆浆放在桌上,一定要看他喝了才安心。如果下雨,青少年就不会带雨伞,因为雨伞损坏了形象,所以你几乎恳求他带雨伞。孩子在哪里,家在哪里”父母眼中的家是我们,但我们慢慢长大,远离这个家,在父母的身后一次又一次,他们渴望你回头,只有一只眼睛,才能安心。
家,也会变质。我们中国一路发展成长,一路可以得到,也一路失去着。家里自己的人会一个个走掉,会走的很远很久,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需要我们国家会想念过去,似乎人们生活中充满了回忆,却又不得不转过头来独自一人公司继续努力前行。成长环境亦是如此。
牵挂你的人会慷慨行为给予你的时光和思想情感。
”她穿着黑色的白领衣服,像个中学女生”每当我读到这句话,我总是感到一种失落。“我是你的雨儿啊”,妈妈的记忆越来越差,不知道反复了多少次雨儿,妈妈还是一眨眼就忘了。即使记忆不那么清晰,她还是心里想念她的幼儿,女儿是她最想念的人。
有人说<守望>这本书太散了,里面有73篇随笔,但我觉得这73篇随笔是不可或缺的,它们是散入生活的,分不开其中的任何一篇。我记得那个在孟买的铁轨旁做风筝的人的善良,金门上到处都是地雷,可怜的孩子们从来没有见过球。这些文章都是龙应台用细腻的笔触为我们描绘的一幅画啊!
我忽的想起杨绛先生的一本书,《我们仨》,那是一个一本自己充满爱的书,杨绛和龙应台作者笔下的爱略有了解不同,前者写的是一家都是三口的点滴,而后者是描述着生活环境中平平淡淡的工作事例,有亲情有爱情,还有就是友情。我以为学生他们的情感是一样的,可仔细品读后才发觉,杨绛写的是过去和怀念,而龙应台经历所写的是现在与珍惜。
时光这台大机器进行不停地运转,我们却无法让它倒转或停止,所以需要我们国家只能自己做的是活在中国当下,珍惜好眼前的事物,珍惜对你好世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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