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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读后感1500字(推荐5篇)

2022-12-28 2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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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茶馆》读后感

《茶馆》是话剧史上的经典之作,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一部作品。

在这部作品之前,做为一名小说家他已经写出多部传世之作。而戏剧方面经过多步创作为《茶馆》的成功做基础。

《茶馆》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大茶馆里。茶馆里人来人往,会聚各色人物、三教九流,一个大茶馆就像一个小社会。里面有弱者也有强者但都是被压迫的人,只是弱者更多一点。我认为《茶馆》的文章好有三点:

一、每个人都在扮演着他们自己的故事。

二、无关紧要的人物一律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没有累赘。

三、语言功力富有个性。

每个人都在扮演着他们自己的故事,但他们却又与这个时代紧密相连。就像一条河,大主干很重要但没有无数滴水来汇聚又有什么精彩之处可言呢?这些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反映了那个年代。在《茶馆》一书中次要父子相承,如同文中的唐铁嘴、小唐铁嘴;刘麻子、小刘麻子都是同一个人衣着变了,但德行未改,这种写法有助于故事的连贯。文章中的人物虽然各说各的,却反映了时代。

无关紧要的人物一律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没有累赘。这篇文章是以一些下层人民来反映当时的社会那么就会用到很多小人物这些小人物如果一直存在那会让精彩的文章失去光彩,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便是最好的方法。作为一名成熟的戏剧家,老舍已经成功了。

语言功力富有个性。老舍被称为“语言艺术大师”那么老舍肯定会使用好语言。在《茶馆》中每个人物的语言台词设计的到位。这样炉火纯青的语言功底归功于艺术锤炼,又来自于生活中的积累。老舍是一名出身卑微、平民色彩浓郁的作家,落社以小人物的视角展示了清末戊戌维新变法失败之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的时期、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三个时代生活场景,概括了中国社会各个阶层、几种势力的尖锐对应和冲突,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命运。《茶馆》一文老舍将语言功力发挥到极致。

人物有主要人物和小人物之分。大人物也是主要人物的王利发,最初开始是二十多岁但他精明、有些自私,而心眼不坏。唐铁嘴吸鸦片,以面相为生。刘麻子和小刘麻子一样本质邪恶说媒拉纤、心狠意毒......从壮年到老年,贯穿全剧,故事虽然松散,却不至于说来说去,离题太远,不知所云。从老舍个体生命的历史来看:《茶馆》是一位生活阅历与个体经验丰富的作家。在新的历史情景中国望过去半个世纪的旧中国而写下的一部沉湎之作,它没有被老路子套住,它沉淀着历史的教训,揭示了历史前进的趋势。

《茶馆》的成功打破了“三一律”这一规范。有人评论说:老舍先生的《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

第二篇: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在俺念小学的时候就拜读了《西游记》,印象中最深的就是猴哥。他曾经是俺的偶像,直到如今,他仍然是俺的偶像。猴哥的果敢、耿直、嫉恶如仇、玩世不恭,敢于向最高统治者挑战的精神归纳为一个字:勇。

猴哥在花果山跟众猴终日游山玩水,日子过得逍遥快活。但并不玩物丧志,一想到自个是否能长生不老的问题,立马就去仙山拜师学艺。学艺期间相当刻苦,如果不是仙师提早赶他下山,猴哥还是肯用心学它十年八年的。

回到花果山后,猴哥也不忘昼夜练兵,以提高众猴的武艺。想是猴哥看出了世道的艰难并预知世事险恶,于是总听他喊道:“孩儿们,操练起来!”

猴哥敢作敢为,自封为齐天大圣,这个封号终于惊动了玉帝,按今天的话说“帅的惊动了党中央”。玉帝马上派太白金星前来打探。

玉帝唯恐猴哥闹事,逐封个管马的官给猴哥,太白金星欺负猴哥不识官衔品从,骗他是个相当大的官,率真的猴哥也就信以为真,其实也就图个新鲜,因为根本不知做官为何物。猴哥任职期间也相当的尽职尽责,不但把马养得肥大壮硕,而且在天庭还结识了不少神仙哥们。只怪猴子太有上进心,一听玉帝老儿给的官如此卑微不由心头火起,逐下凡回他的花果山去了。

猴哥到底是个妖猴,只知日食三餐,夜眠一榻,无事牵萦,自由自在。闲时会友游宫,交朋结义。今日东游,明日西游,云去云来,行踪不定。反而天上诸仙看了不舒服,怕他又生事端,逐奏明玉帝,与猴子执事,免生事端。这次又由太白金星出面,谗言好语把个猴哥骗上天庭,让其管那蟠桃园。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猴哥逐答应了。

猴子是改不了本性的,你让他规规矩矩的安分守着那蟠桃园,那得付出点代价,这代价就是猴哥可以任意的吃遍园中的桃子,只为尝个鲜。一朝,王母娘娘设宴,准备大开宝阁邀请诸仙到瑶池中做“蟠桃盛会”,即命那七个如花似玉的仙女去蟠桃园摘桃建会。七仙女来到桃园遇到猴哥,猴哥自然要问:“王母开阁设宴,请的是谁?”七仙女洋洋自得的说出各路神仙的尊号,猴哥心里掂量着有没自己的份,必竟猴子掌管这蟠桃园理应有一席之位呀。当得到七仙女肯定的答复:“齐天大圣,没听说过。”随之而来的是嘲笑之声,把个猴哥气得嘶牙咧嘴地把七仙女定在了空中,逐骂道:“好你个玉帝,三番四次骗俺上山却戏弄于俺,看俺怎么收拾了你这蟠桃宴”。于是把个蟠桃宴搞得是乌烟瘴气,过后又误闯入太上老君的兜率宫偷吃了炼丹房里的金丹,终于触怒了玉帝,违犯了天条。

真是:天产猴王变化多,偷丹偷酒乐山窝。

只因搅乱蟠桃会,十万天兵布网罗。

花果山被天兵天将围得个水泄不通。好猴哥,闻天兵天将来此捉拿他,公然不理道:“今朝有酒今朝醉,莫管门前是与非!”话音刚落,一小猴来报:“众神泼言恶语,在门前骂战嘿!”猴哥笑道:“莫睬他。‘诗酒且图今日乐,功名休问几时成。’”嘿,这猴子还有点文化,只怕是作者吴承恩吧。说犹未了,又一小猴来报:“爷爷!那九个凶神已把门打破了,杀将进来也!”此时猴哥勃然大怒:“这泼神,老大无礼!本来不与他们计较,三番四次的欺负于俺,忍无可忍,待俺杀将出去,好让那毛神领教领教我老孙的金箍棒。”即命独角鬼王,领着七十二洞妖王出阵。顿时与诸神战得是天昏地暗,杀得那空中无鸟过,山内虎狼奔。这一场混杀直到日落西山。一山还有一山高,猴哥终是神力有限,败下阵来。猴哥给玉帝捉回天庭,严刑拷打却始终保持乐观的个性,实在是精神可嘉。当太上老君把猴哥塞进炼丹炉,他还只管在里头喊叫:“好舒服,好凉快,老头你把火烧旺点。”看到此我会心一笑,感叹世间哪去妥如此一猴。

到了后来,猴哥被如来佛祖翻掌一扑,推出西天门外,将五指化作金、木、水、火、土五座联山,唤名“五行山”,轻轻的把他压住,一压就是五百年。后遇东土大唐僧人解救逐随其去西天取经,脑门上多了个“紧箍咒”。如不是这“紧箍咒”,任肉眼凡胎的唐僧如何能把他怎地,这也叫一物降一物,岂能叫你反了朝纲不成。

好个猴子,取经就取经,在迢迢的西方途上和穷山恶水作斗争,历经了千难万险及形象幻化为妖魔鬼怪的八十一难并降妖服怪,一路排除艰难,护送唐僧直达那西天极乐世界。

他的战斗精神是一曲人类战胜自然的凯歌。

第三篇:《边城》读后感1500字

冬日夜里,在暖黄的灯光下,再读《边城》犹觉静谧、温暖。小说以散文化、生活化的语言对边城风景的勾勒、风俗的讲解、人情的描述娓娓道来,自然而清新,不饰雕琢,灵气四溢。

作者笔下写的都是平凡生活中最平凡的人,他们身上都弥散着至真至善的亲情,翠翠与傩送的纯醇爱情,淳朴自然的乡情,作者融亲情、乡情、爱情这些人情善美于自然景物的美、边城风俗的美,浑然一体,以清新明丽的色调浸染出边城人们最纯粹的、最朴实的人性本色,整部作品洋溢着人性之美,构成了一副山美、水美、人更美的湘西田园牧歌图。

联系到沈从文先生创作这个作品的时代背景,这种淳朴的人性美和当时充斥卑鄙、谎言、铜臭和尔虞我诈的动荡社会相对比,这里是一块脱离尘寰、不染尘埃的“世外桃源”。在这里人们充满了原始的、本能的爱与情,使得湘西小城、酉水岸边茶峒里的几个愚夫俗子,被一件普通人事牵连在一处时,各人应得的一分哀乐。由此推想,沈从文先生的心中想必有一个以“人性皆美”为思想基础建立起来的理想社会――世外桃源。其实,我们大多数人何尝没有“桃源”情结,无论何时,它都是我们心灵中的一块净土、一处乐园、一座边城,从未远去,尤其当你捧书而读之时,躲避繁华喧闹之际。

“白河的源流,从四川边境而来,从白河上行的小船,春水发时可以直达川属的秀山。但属于湖南边界的,则茶峒为最后一个水码头。”文中所说的达川现在仍然是一个地级市,我的故乡原本属于达川地区管辖,直到95、96年时才从中划拨调整出来,边城的山山水水、人情习俗与故乡的一切都是那么相似、相通,因此,心理上尤其感觉到亲近、温暖和融入。故乡留在记忆深处的总是小时候的影子,那时候山总是青葱苍翠、远淡如黛,小溪小河里的水总是清澈见底,或有些鱼子泥鳅。虽然,那时都很穷,吃顿肉、穿件新衣服都很难得,但乡里乡邻之间一团祥和,即便拌几句嘴转眼间也就没了踪影,相互之间的借还帮衬从不记在心中。比如,张家缺米去李家借一碗,李家还时,必是换一个更大的碗,将米堆得需要戴个“帽子”才行,张家却总是说“哎呀,怎么记不得你借米了呀,没这回事哟!”最终得你推我让老半天,才能勾销了这事儿。另一件是,小孩子们吃饭没有多少时间分过桌子,我们总是把饭碗端起来,在母亲的笑骂声中逃出去和小伙伴“聚餐”,我从你碗里扒拉出些蒸豆瓣儿,你从我碗里挑出点肉沫儿,那份香甜耐人咂摸。遇到谁家做了点“大餐”,当母亲的总是拿上几个碗早早盛好,孩子们就高兴地当起了“快递员”,一溜烟儿地跑到各家,将菜碗或搁桌上,或放案头……

在我的心里,故乡的印象总是停留在那个时刻,故乡是遥远的幸福,是淡淡的牵挂。但因诸多原因,近10年我没再回过故乡,上了年纪的父亲也总喜欢沉浸在追忆过去的岁月中,有时候在微信上和父亲聊起故乡的人与事,总是那么亲切、惦记和向往。然而,今年春节期间和一个做乡村课题研究的亲戚聊起故乡的一切,我无无力地、惊恐地感觉到记忆中的故乡终将逝去。

她说,尽管,故乡农村里物质生活极大改善,但问题重重。相对于土地抛荒,山地、河流景观破坏、污染这些严重问题,更重要的是农村早已礼崩乐坏,朴素的精神异化严重,人情寡淡,风气远不如以前纯正。她的朋友总结为“以前要脸现在要钱”。去年春节她回家半个月,家里收到请柬几十张,大到婚嫁,小到母猪生仔。以往喜酒只有婚丧嫁娶,现在五花八门,祝寿、剃头、乔迁,更离谱的是兄弟俩共建一栋房子,分开办酒席,春天哥哥办,秋天弟弟办。今日的故土早已沦为以金钱利益为中心,相互勾心斗角,为利益大打出手,以邻为敌、丑陋无比的名利场……

乡愁是诗歌般的惆怅,是梦幻般的篇章。然而,对很多人来说,故乡已死,乡愁只有愁没有乡。难道这是城镇化、社会发展的必然代价吗?故土路向何方?我不是社会学者,但我浅陋地认为乡村建设不应仅仅着眼于建房子,建小区,搞经济,建好乡村精神家园才能留住我们的根、我们的魂。但愿,边城很近,故乡也未曾真正走远!

第四篇:读后感1500字

毛姆的小说,这是我读完的第一本;之前觉得小说要读原版,不然不够原汁原味,于是买了月亮和六便士,但是并没有开始读。

刀锋的笔触很自然,不与优美、幽默或冷峻等鲜明的特色挂钩。但是书中的人物倒是特色鲜明,而且会猜测究竟这些人在生活中有怎样的际遇和未来,是那种平淡却自有趣味的一种。这种感觉和拉里有点像。

拉里全称是劳伦斯达雷尔,无父无母,由父亲的好朋友收养大,年少对飞行感兴趣,后来真的参军参加空战,目睹好友之死,回到美国,对于生活有了许多不同的认知,便也没有再循规蹈矩,追求一种正常或成功的生活。

拉里都干什么啦?很显然读了很多书,看了很多哲学书,神秘主义和宗教的书籍,还做了很多闲晃的事情,比如发呆、和各色人等聊天,下煤窑,农场做工,船员渡海,印度修行,可能后来还去了美国做汽车修理工或长途汽车司机。

我在几个场合很能感同身受,比如拉里和伊莎贝尔摊牌的时候,伊莎贝尔是很喜欢拉里的,因为他很多地方符合自己对未来生活的想往:包括对爱情的想象,认为拉里有潜力成为一个成功人士,以及相信与拉里的婚姻会成为让人羡慕的对象。所以,拉里表示要认真闲晃的时候,伊莎贝尔应当就害怕了,这种前景自然是不可接受的。两个人都很好,也都很清醒和理性,既然是无法同行的人,分手确实是很好的选择。

拉里后来遇到了不少别的女人,对于性和女人,抱有一种超然的态度,没有沉迷也没有拒绝,只是这是他对人生还有真理或者梵这究极本质的探索的一部分,或者说一段插曲。拉里对钱,认为是工具和负担,在去美国前和毛姆的交谈中,拉里确乎已经要散尽家财。

拉里对于生活的态度,是一种非理性的,不追求通常意义现世幸福的态度,不随大流。对于生活,书中艾略特费心钻营,为了跻身上流社会汲汲营营,到死也没有放松,但是确乎死的很体面。伊丽莎白对于拉里仍然有想法,但是拉里心里自然是没有同样想法的。格林是个没有特色的好人,是个好父亲和好丈夫,也是个好的职业投资人,但是毛姆对他的描述约等于背景板。从现实来看,每个人的生活都千丝万缕,究竟自己想要什么,经历何种生活,也都是无法立刻有一个清晰答案的,但是若干次选择,一段时间的积累,总会对于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有一个渐渐清晰的答案。

我也曾经很痴迷一个问题,生活有什么意义呢?拉里很认真跟随某哥老会长老,某印度教高人修行,研读了无数著作,并自费写书,我觉得拉里和自己和生活都和解了。拉里是一个勇敢而纯粹的人,没有沿袭某些固有挂念,传统,没有被某些欲望或野心驱使,只是凭借自己的兴趣,理性或者灵魂,来感知世界和自身。我觉得拉里去美国的时候,已经40岁,是否已经完全明白了自己或者世界呢?我想是的,他无须再寻找,虽然他还会继续寻找。但是他走遍了那么多地方,见到了那么多人,想过了那么多问题,他感受到了一种灵性充满,天人合一的满足,也明白生活中的细枝末节。他不把生活的平凡看做难以承受的痛苦,,也没有认为吃不饱饭,疾病,或者贫穷是多么难以忍受的境遇,是一个纯然的勇敢的真挚的人。

我有时候会想,我该怎么养育自己的子女,我一方面会认真希望,他或她会像拉里一样,用心感受,体会感悟生命,然后做好自己就好;另一方面会焦躁恐慌,好像有一个巨大的齿轮推动社会朝向某个既定目标前进,而自己只能走的快一点,再快一点。纵然明白担心无用,但是想想生老病死,悲欢离合,总觉得生活不像一场光荣的冒险,而是漫长又短暂的征战。当然,生活并非只有一个面向,工作,金钱,婚姻,社交礼仪,自有其宝贵价值,是需要舒服且勇敢且坦然面对的。

第五篇:读后感1500字

哈姆雷特的作者威廉莎士比亚曾说过:“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可见莎翁他本人对这部剧的喜爱与重视。作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哈姆雷特》自问世起便受到无数人的喜爱,无论是剧中本身的跌宕起伏的情节,哈姆雷特与奥菲利亚两人的爱情悲剧,甚至是他那句著名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千百年来都引发无数读者的强烈共鸣。从前我虽然对哈姆雷特这四个字如雷贯耳,对其中的情节也略知一二,但由于身边没有此书的完整译本或者有关电影,所以很长时间只是“名气很大,从未读过”。而这次借着96版哈姆雷特这部优秀的电影,我对哈姆雷特中的人物及情节有了一个完整的认识。在此分享一下自己的一点感想。

其实这部剧的起因就是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狄斯阴谋杀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老哈姆雷特国王,取而代之成为了新的国王并且娶了哈姆雷特的母亲为妻,也因此这部剧在中国也译为《王子复仇记》。王子为谁复仇?当然是他的父亲老哈姆雷特。在剧中老哈姆雷特是借由灵魂再现这一种形式向哈姆雷特传达了自己的死因、凶手以及要哈姆雷特为自己报仇。从这我们可以看出中西方在灵魂这一问题上的一种高度一致,想一想在我们的古典小说名著《西游记》中车迟国的国王也是阴谋被妖怪杀害而向唐僧托梦,水浒传宋江被害后也向吴用和花荣托梦,三国,红楼梦都有这样的情节。而他们的死则无一例外都是死得冤。试想如果老哈姆雷特不是国王,不是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与

地位,而只是一个普通百姓的话,他会死的如此之冤吗?我想不能说完全没有,但可能性也会小很多。同样如果哈姆雷特不是王子,不是王储,而只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他会承受如此大的悲伤与痛苦去复仇吗?而且我个人认为哈姆雷特内心最伤心的也许还不完全是他父亲的突然去世,而是父亲去世还不到两个月,母亲就与自己的亲叔叔结了婚,对于他自己来说既要承受父亲的死,又要接受母亲已成为别人的妻子,而继父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亲叔叔!!在这里我们又看到中西方历史一个惊人的相似点即那些高高在上的帝王君主们鲜有能够善终的,有不计其数的人都可以说是死于非命。无论是我国的历朝历代的那些帝王将相,还是西方如英国,法国等都是如此。被杀的固然冤,但杀人的又有几个得以善终。杀与被杀,治与被治循环往复,无论我国古代还是西欧封建社会都是如此。权力这个东西很难说就一定不好,毕竟有不少伟人就曾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使社会进步,国家强大。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有更多的人为了攫取权力而不择手段,在得到权力之后又发动战争,使国家陷入困境,人民陷入苦难。而与此同时会造成更多的悲剧,就比如哈姆雷特与奥菲利亚的悲剧。在剧中奥菲利亚是一个非常美丽,善良的姑娘,而她的父亲也是丹麦最重要的大臣之一。

而她与哈姆雷特的爱情线也是剧中的副线。本来她与哈姆雷特的爱情可以说是美好而纯洁的,但随着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决意复仇的那一刻起,他们的爱情就变得充满荆棘和危险,以至最后走向毁灭。而在这当中,由于哈姆雷特误杀了奥菲利亚的父亲之时,这一切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奥菲利亚开始变得绝望、疯狂、胡言乱语以至于最后的自杀。而造成这一切的直接原因是她对哈姆雷特的失望以及父亲之死的绝望。根本原因还是由于克劳狄斯的弑兄篡位。而这一切悲剧的制造者国王克劳狄斯最后也因自己所设计的毒计而被哈姆雷特所杀,而哈姆雷特的母亲与奥菲利亚的哥哥也因国王的毒计而死。可以说,在这出剧中所登场的主要人物全部都死于非命。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对权力的迷恋。真可谓是成也权力,败也权力。而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对“权力”这个东西也要小心。不要让类似于哈姆雷特这样的悲剧在我们身上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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