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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余华在1992年成书的,曾是墙里开花墙外香,如今已名扬海内外,是余华唯一一部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特征的作品。
我曾在几年前看过由《活着》改编的一部电视剧。当时还小,只是看热闹并不能理解故事中人物的感受。在这个暑假,我有重现看了一遍《活着》这部小说,感触很深。
故事主要是讲述了一个关于名为福贵的一个人的生活。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他叫徐福贵,曾经是个阔少爷。他的祖父白手起家,从养鸡开始,使鸡变成了鹅,鹅变成了羊,羊变成了牛,于是家境变富裕了,拥有两百亩地。但到了他爹这一代便开始衰败,他爹挥霍奢侈掉了一半土地,到了孙子,也就是徐福贵成了彻底的败家子。吃,喝,嫖,赌,无一不做,也只会如此。终于把其余的土地也赌输给别人了。从此,家庭地位一落千仗,全家都贫穷了起来。他爹也就被气死了。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三人相依为命,过着与往日大相径庭的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国民党抓壮丁进了部队,在那两年的时间里,他目睹了战争的残酷,也体验了身边战友离去时另人伤心的友情,但是,两年后,他依然活了下来,他的命运还在继续。
回到家后,他的母亲已经死了。他开始与妻子儿女一起过安稳日子。但祸不单行,他儿子出意外夭折了。他是多么伤心啊!他又一次受到打击。但这就是他的命运,他还要活着!在好不容易把又聋又哑的女儿嫁到了一个好心的人家后,没过多少幸福日子,女儿也因难产死了,仅仅把徐家的根留下了,一条苦命的根。他老伴不久也伤心地走了,接着,最不能让人接受的是,他的孙子,最后一个亲人,也意外地死了。命运是如此的捉弄福贵!他的命好悲苦!但是,他依旧活着,否则,作者又怎么能听他讲述自己。
就是那段艰苦的日子,中国政局不稳,苦了老百姓的安稳生活。但是,人间的情义是每时每刻都存在着的。这种情不管是深是浅但确定的是一定是真情!伟大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交织在这个故事里,文字叙述的突兀感一直压迫着人的心灵,使人欲罢不能。文字间流露出的感情像小溪般,流淌在读者的心田。没有大喜大悲的跌宕,但当你看到福贵的儿子与孙子都是懂事且孝顺时你总会发自内心的愉悦,看到凤霞找到了一个厚道本分的丈夫二喜时,你总会为之而喜;但同样,当你看到那些可爱的子孙和孝顺的女婿一一离去时,又会有种揪心的离别的痛楚。终于,当福贵唯一的孙子也有些死亡的征兆时,你会在心底小心的呼喊:“不要,别再让苦根死掉了!”但,接下来的文字已无法改变,唯一的苦根也死了。
但有些东西依旧活着,比如那头即将被人宰杀死的老牛,为人类辛勤劳苦一辈子,最终逃脱不了被贪婪的人吃掉的命运。但它遇到了福贵,他在众人的嘲笑和不解下买下了它。也许它不会死了,至少不会死在人类残忍的刀子下。它最后会在活着的状态下死去,归于尘土,像人类一样。
当我读完的时候,心里也曾这样想过,如果我像他一样经历这样的事情,我会不会像他一样坚强的活下来,即使放下自己曾经大少爷的身份、面子。幸好我们没有经历这些事情,而我们是作为一个读者,在闲暇的时间来品读这些,来体会生活。这样想来,我们都是幸运的生活,读完它后,才会觉得活着也并不容易,有太多的快乐忧伤泪水与欢笑,只是在看你是否能够承受的来,或许当你真正处在这种处境的时候才能理解福贵当时的感受吧。
拿余华在作品中的一句话送给你们:“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人的一生,漫长而艰难,你并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但是能活着就是好的,活着需要勇气,是勇气让你面对所有的风雨,并且告诉自己,没有放弃生命的权力。要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若非死别,绝不生离。我们还年轻,我们有活力,我希望我们都能够坚强地走过自己的一生。
1632年,在约克市一个上流社会,出生了一个小男孩,他从小对航海非常痴迷,生性喜欢探险。尽管他航海的梦想遭到了父母的反对,但鲁宾逊还是在他19岁那一年离开了家,开始了他航海生涯。但是他对航海的种种幻想和憧憬都被狂风巨浪给冲走了,他遇上了海难。不过侥幸的是,他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岛上。
从此,鲁宾逊自己动手,创作出了一片他自己的天地。他把一个山洞当作栖息之处,开始在这里生活,丰衣足食。鲁宾逊先是造房子,防止受到野兽或野人的袭击。接着他为了方便自己的生活,制作了很多器具。偶然的一次,他在破船上翻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只装了被老鼠偷吃的只剩下谷壳的布袋,没想到,这帮了他的一个大忙。
大约过了一个月后,在鲁宾逊把那些谷壳都抖掉的地方,长出了一些绿油油的嫩苗,慢慢的长出了麦子。这样,鲁宾逊就有粮食了,不用整天再为没有食物发愁。后来,他又养了一些牲畜等等。鲁宾逊在这个孤岛上一下就生活了二十七年,中间不知遇到了多少困难,但他以顽强的毅力克服了他们,创造了奇迹。
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本书除了故事精彩离奇外,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鲁宾逊的性格。他敢于冒险,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决不气馁。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
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做面包。在岛上的第24年,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一个忠实的奴仆。就这样,鲁宾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王国。
面对人生困境,鲁宾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男子汉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的故事之时,一个个问号不由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如果我是鲁宾逊……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
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
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我们需要具备鲁滨逊那样的刻苦奋斗的精神。在他认为,不管什么事情,一旦去做,是绝对会成功的。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
同时,还必须在做好每一件事后力求精益求精。“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百相信这句话。这188页向我展示了鲁宾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的精神;告诉我鲁宾逊靠自己的诚实,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一本著作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皮囊》读后感――不死的精神,欢迎大家分享。
母亲在父亲去世后依然信念坚定的要把房子盖起来,是对父亲生前的愿望的延续,也是和父亲爱情的一种象征。后来在父亲走后,母亲热衷去拜访各路神明朋友,可能现在现在这个时代来看是有点自欺欺人的,然而那确实她对丈夫至深的爱和不舍,是说不出口的爱情,她想用另一种形式再看逝去的丈夫一眼,看她在另一个世界是不是过的安心平和,是不是没有了病痛的缠绕了,也是用这样一种方式支撑自己的灵魂更坚韧一点。是怎么一位了不起的母亲,没有任何抱怨,从未放弃,用自己弱小的身躯一直照顾着父亲,并且微笑着。
中风偏瘫的父亲每天坚持运动,他坚持着自己的坚信。在台风来的时候执着的也要出去,虽然他可能在某个时候内心知道自己已经无法恢复,然而他想总要不被打败的灵魂,他想保持着自己残疾皮囊下傲立的精神。也是那个时候,作者以为他要做的是快速的工作赚钱来维持家里的生计,所以忙去奔波,疏忽着对父亲更多的陪伴,后来,父亲去世,他错过了见他一面的机会。
张美丽被人中伤,排斥,她依然生活的活色生香。后来她被乡亲们讨伐,围剿,她哭着大声说她只是追求了爱情,其他什么也没有做,狠狠的往祠堂墙上撞了去。张美丽的悲哀是小镇闭塞落后的产物,她的勇敢和直接不被人接受,被小镇里的传统认为是放浪的,应该被打压的,没有人会承认自己是犯过错的,尤其是一个闭塞过的群体,不会因为一个人而讨伐自己的过去,所以多年过去了张美丽依然被人用各种言语描绘着。
一个是看起来孤僻却内心宽广能看穿他内心的阿小,另一个是小镇过客穿着小少爷的皮鞋白色衬衫的阿小,有些对香港的欲望,也有与小镇无法融入的骄傲和孤单。两个阿小在一起,好像是作者自己看见身上的卑微和欲望,欲望赢了卑微,旺盛的欲望躁动起来。后来,香港阿小离开了,去了和他应该属于自己的地方,开始了他漫长的孤单。老家阿小拼命的模仿者香港阿小的样子,后来终于归顺命运,在小镇做了一个渔民。作者一个人踏入北京的求学路,开始所有的故事,怀念老家阿小的安逸和小圈子里的光彩,开始理解香港阿小拼命想念自己看见的孤单。那是长大以后的诚恳吧,原谅和接受自己曾经的卑微和欲望,认可小镇的简单朴实,敢于行走在城市间的底气吧。
文展,像是一个精神领袖,拥有自己高洁的思想领域,像个英雄一样清晰的规划实施着自己的未来,启发着懵懂未知的作者找到自己的人生。大概,像神一样的领袖不允许错的吧,所以后来文展把他在城市里无法实现自我计划以及大城市同学的讥讽归责于自己的家乡,他沉沦在自己无处施展的计划里,成了一个无处安身的人。
厚朴,活的热血,狂放,无所顾忌,如同他的乐队名字一样,希望自己就是世界,尝试一切可能性,改变世界。也就像他的名字hope,希望而已。骨子里他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像是派对后最后留下来的人,虚弱后知后觉。厚朴的死,我仿佛看见了作者内心的压制,为了在大城市里生活,为了不像文展一样失败,他用力,克制,像沼泽一样看似平静却是不能探索到的深厚。
人生必须要回答的问题,人总要扒开皮囊看看灵魂吧。停下快速奔跑的脚步,思索真正的人生意义和灵魂里的需求,可能人只有在敢于停下来的时候才不被皮囊所累,而灵魂深处,我们都是想要回家的,想铭记那些曾经遇见的每一个人,虽然一些人皮囊坍塌死亡,曾经活过的精神却是可以不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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