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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字的读后感(推荐5篇)

2022-12-28 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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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读后感1500字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第二篇:读后感1500字

进入大学后,就想多读几部名著,但往往都是一本书开个头,或看看资料介绍,明白点大概就算是读完了。学校读书节一开始,我就决心读一本名著。之所以选取《红与黑》,是因为看萌芽上的《玛格丽特》的作者对这部书十分之欣赏。

文章主要写的是下层平民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的野心膨胀和破灭的杯具。书名《红与黑》,有人说红是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代表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的黑夜。在我看来红是于连那颗不甘寂寞的心,黑则是那个时代黑暗的社会现实,最终黑夜熄灭了人们的热血。书的副标题“1830年记事”,透露出它是以1815―1830法国七月革命前夕的社会生活为背景。

全文的骨架是以于连从一个立志当大主教的外省平民,阴错阳差的成了当地市长的家庭教师,却在这期间和女主人德・雷纳儿夫人发生了恋情,当他沉浸在“占有的欢乐”的时候,却被无耻和粗鲁的瓦勒诺给告发,不得不远走他乡,来到了修道院,在贝桑松他把身边每一个人都当做敌人而最大的敌人就是比拉尔神父,当比拉尔神父离职的时候把他介绍给德・拉莫尔候爵做秘书。候爵府中和玛蒂尔德小姐产生了感情,随后恋情被候爵知晓,在马蒂尔德小姐的苦苦哀求之下,候爵最后松口承认他们感情。但是这是于连的初恋情人德・雷纳尔夫人在有心人的唆使下诽谤了于连。眼看着感情即将破灭,野心也随之破灭,于连回到韦里埃,一怒之下朝德・雷纳尔开了两枪,被判死刑。在监狱中大彻大悟光荣的死去。

看后对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于连的两场感情:一个是与德・雷纳尔夫人的“心灵的感情”;另一个是与马蒂尔德小姐的“头脑的感情”。

第一段感情开始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诱惑,而于连仅仅是想完成一个对贵族老爷们的报复,和满足他的虚荣心,所以他决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取得成功”。但是之后被德・雷纳尔夫人那颗善良,温柔,单纯心所打动,他疯狂的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但是这颗心不久后被野心所占据,他几乎忘记了他,直到最后才爆发。他才猛然醒悟他说到;“从前我们在韦尔吉树林里散步的时候,我本来能够获得无穷的快乐,但我却让强烈的野心把我的灵魂带到幻想之国里去了。你那迷人的胳膊就在我的唇边,我没有把它紧紧抱在我的怀里,我对未来的幻想,把我从你那里夺走了。是的,要是你不到这监狱里来看我,我到死也不明白什么叫幸福。”

另一个和马蒂尔德小姐的恋情,则是开始于彼此的不屈服,骄傲。能够说一场征服与被征服的感情。马蒂尔德小姐是一个出身高贵的,聪明的,高傲的,美丽的,如王后一般的女子。她是一个活在自我想象中的感情的女人。于连就被她所有的一切给吸引住了。同时,由于于连在马蒂尔德小姐面前的骄傲,自尊心和对她的不屑一顾,也有于连的才情。得不到就是最好的。当双方某一个屈服了,那这个人就会受到折磨。最为好玩的是科拉索夫亲王给于连设计的一连串计划,使我们看这个建立在嫉妒上的感情。

在最后虽然妈蒂尔德小姐放下了地位,为于连四处奔波,可我还是觉得那不是感情的原因,那是她由于“被一种并不缺乏英雄注意的热情所燃烧着”,她甚至还想到“巴黎客厅里的人士,看见我这样身份的姑娘,崇拜一个行将被判死刑的情人到了这一地步,他们将怎样议论呢?象这样的感情,务必回到英雄的时代才找得到”,这说明我们可爱的小姐还没走出她那幻想,直到最后她抱着于连的头颅把它安葬,我觉得那只是对玛格丽特王后的模仿,那是印在她脑海里的东西无法忘记,她把她哥哥叫做阿尼巴尔,自我则叫马蒂尔德・玛格丽特。

第三篇:读后感1500字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在一次婚宴上,一位中年男士认出了他中学的老师,于是上前毕恭毕敬的说:“老师,您好!您还认得我吗?”

老师说:“对不起,我实在记不起来。”

学生说:“老师您再想想,我是当年在课堂上偷同学手表的那个学生。”

老师看着面前的这位学生,还是摇了摇头说:“我真的认不出你了。”

学生继续说:“当时您叫全班同学都面向墙壁站着,再用手帕蒙上自己的眼睛,然后您一个个的搜查我们的口袋。当您从我口袋里搜出手表时,我想我一定会受到您的严厉的训斥并予以严肃处理的,从此以后我在班里是再也抬不起头了,这将给我人生留下不可磨灭的耻辱和创伤……但是事情并没有如我想像的那样,您把手表归还给失主后,就叫我们坐回原来的座位上继续上课。一直到我毕业离开学校那一天,偷手表的事从来没有被提起过。这使我从此感恩老师,奋发学习,终于获得博士学位,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

学生感激地说:“老师,现在您应该记起我了吧?”

老师微微一笑说道:“噢,记起来了,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可是,我怎么会知道是你呢?因为了同学之间能保持良好关系,互相尊重,为了不影响我对班上每一个同学的印象,当时我也是蒙上自己的眼睛来搜口袋的呀。”

学生听完,眼泪夺框而纾艚舻陌牙鲜Ρг诨忱铮痪浠耙菜挡缋矗舜司驼庋当ё拧巳萆淼目占洌俗淼奶祝烁墓幕幔獠唤鍪抢鲜Φ纳屏己椭腔郏且恢殖绺叩拇缺辰绾腿烁聍攘Α

面对犯错的学生,老师以何种态度对待,以哪种方式处理,将会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甚至于影响学生的一生。读了《蒙眼》,被这位充满智慧、宽容慈爱老师的处理方式所感动。

故事里的主人公,终生一直铭记老师,因为自己在学生时期偷拿了同学的手表,更终生感谢老师出乎意料的处理结果,最大程度维护了自己的自尊,让自己有了改过自新的机会。而故事里的老师,怕偷手表的同学被他人歧视,让大家蒙上眼睛,这是一种宽容慈爱,更是一种最高明的教育智慧;这种处理方式,不仅维护了学生的自尊,更是拯救了学生的灵魂,成就了这位学生,使这位学生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没有污点而走得更远。

老师,教书育人,不仅传授知识,还有塑造学生灵魂的责任。

陶行知先生说:“教育工作中的百分之一的废品,就会使国家遭受严重的损失。”这句话充分说明了德育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学生是一个接受教育的个体,犯了错是情理之中。

若老师把犯错学生的行为定位在道德败坏上,一味追责,揪住不放,纵使学生会赔礼道歉,也只是迫于老师的压力而已,也许心灵并未受到触动,更有甚者会怀恨在心,一错再错。

如果老师用宽容慈爱的处理方式,小心呵护着学生的自尊心,学生自然会领悟到老师的一片良苦用心,从内心深处产生愧疚感,从而自觉认识到错误并痛改前非。

同样,如果老师因其宽容慈爱的处理方式赢得了学生的尊敬,那么他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必定会高大起来。或许在以后的学习中,该老师的课堂就会更加井然有序,老师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被学生奉为至宝。“亲其师,信其道”这句话是不无道理的。

宽容不是纵容,宽容是给人容身的空间,是给人转身的台阶,给人改过的机会;宽容是老师用博大的胸怀去感染、引领、号召和唤醒学生。宽容和唤醒是基于人性上的更高层级的教育,不仅需要老师的经验、能力、善良和智慧,更需要的是崇高的慈悲境界和人格魅力。

老师是唤醒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用宽容慈爱之心去唤醒犯错学生,就赢得了整个世界。老师是如此,作为学生、家长、一个社会人,何曾不是这样?!

第四篇:读后感1500字

我相信,无论是怎样样的人,必须都无法忘怀童年所给予他的回忆。无论这种回忆对他而言是否完美,是否拥有着重要的价值,都会无法忘记。因为,这种回忆早已深深的植入到他的记忆中了。所以,在空闲的日子里,我拜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之一的《童年》,以下就是我在读的日子里的一些感触与启发。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午时,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之后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我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一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教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一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研究衣食住行,总是想着有大人在轮不到我们。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当悔过自我以往的奢侈,我们应当不再浪费,我们应当学会珍惜,明白父母的艰辛是为了我们。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完美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终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终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完美的印象吧!

第五篇:读后感1500字

如果你的世界,没有痛苦的害怕,没有尊严的担忧,没有富贵的贫贱,没有暖寒的交替,没有外貌的困扰,没有男女的区别,没有你我之分,没有生死顾虑,你才会离“真正的活着”越来越近。――余华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心灵的起伏依旧在波动,久久不能停歇。《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有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两语能够诠释清晰的,我也只能说那么一点点感悟罢了。

人皆有生老病死,无论生或死,也只是破蛹到枯灭的过程罢了,也只是发酵、沉淀其后绽放的过程罢了,又或是余华所道:“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罢了”。

但只要活着,就有意义,且,是生生不息的!这便是《活着》,文字描绘的一幅幅画面是鲜活却又是腐烂的,处处无不是在吃人的封建下,生命却能在废墟中迸发,眼前仿佛是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在露宿之境也可以百折不挠。那抹光亮,与天壤共存,共三光而永辉。

黄昏中,随着老人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麦田间吹过的风混合着土地的香甜、河流的青涩、山川的磅礴……透着老人的一生。从吃喝嫖赌到晚年败坏家业,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为糊口而下地。在无数苦难的年代里,九死一生,原本的家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离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无药可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可竟会在那个饥慌的年代里,被豆子噎死……数不尽的苦难

最终,泪水被老人那双历尽沧桑的、枯瘦的手掩埋,晚年与牛相依,孑然一身,天地苍茫苦无根。可依旧有光在发亮,在燃烧,终将点燃生命的萧条――福贵心中那份活着的意义。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中享受艰难,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正如蜡烛,在蜡炬滴泪的过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真挚、依赖,坚强。最后,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

“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长短,而在内容”有些人认为活着便是为了能享天伦之乐;有些人认为活着便是为了闯荡出一番作为,做尽人间好事;有些人认为活着便是为了在荆楚大地上病毒乍起之时,逆潮而上……

而当代正值青春的青年,又如何活的出彩?青春孕育着早春的生机,展现着盛夏的热烈,暗藏着金秋的硕实,昭示着寒冬的希望。当一个人的青春融汇到一个时代、一份事业中,这样的青春就不会远去,活着的意义,也便是为了在那最美好的青春无怨无悔,为生命剪烛,我们必将在岁月的历练中折射出耀眼的光芒,在忍受生命所赋予的责任同时,流光溢彩,耀眼生辉。

或许我们很多人在看《活着》之前,都会觉得自己的人生太悲苦,看不到希望,还无力改变。很少有人会满足于现状,认为自己活得舒心,但当我们看完《活着》这本书,我们会真的学会检讨自我,我们会发现,生命之余我们是幸福的。

我们不必经历一个个亲人接连死亡的悲伤,也不用承受生命带给我们的沉重,我们只需要活着就可以。没有悲伤的活着,有所希望的活着便是一种幸福,这便是余华的《活着》这本书带给我们的切身感受。

这部作品悲壮而充满力量,绝望却依然满怀希望。这本书让我们看到了活着的精神,却也教会了我们如何活着。就如余华所言: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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