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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了《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他,才华横溢,聪明好学,曾怀抱着成为化学家的远大理想。他为自己的将来做了美好的计划,毕业后去德国留学深造;他也幻想过学成归来与自己青梅竹马的爱人长相厮守。可是一切终究事与愿违,美丽的梦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彻底破碎,散落一地,整片狼藉。此刻,没人能懂他心底对未来幸福的渴望,没人听到他对无情现实发出的呻吟,没人看到他因无力反抗而留下的泪痕。他唯一能做的是独自一人躲在心灵的角落,小心地舔着那无法愈合的伤口。他,就是巴金笔下的高觉新。当我翻过《家》的尾页时尤心生怜悯的高家大少爷。
如果说觉慧是黑暗中的一道明媚曙光,那么觉新就是为衬托曙光而作出的牺牲品。觉新是高家的长子玄孙,他需要担负着整个大家庭的重担,是高家的继承人。也许在他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他的悲剧人生,他作为未来大家庭中的主心骨来培养的,他的人生终究是被束缚在封建大家庭的牢笼里。觉新自小是个听话、孝顺的好孩子,完全合乎传统观念中的“孝子贤孙”,可是因为所处的时代,他成为封建礼教的顺从者。如果在当代的21世纪里,他又会是一个被标榜的“三好生”了。但是在高家大宅里,他善良的性格又是他致命的落点。因为长辈的指婚安排,他舍弃了与自己情投意合的梅表妹,放弃了争取国外留学的宝贵机会,在心灵深处演绎着属于自己的悲伤。
也许他是一个合格的高家继承人,但他并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一个称职的先进青年。作为一个学识颇深的知识分子,他不可能不知道那些传统观念的陈腐,在妻子瑞珏分娩之际,为了避免家中他人说闲话,让妻子独自一人在荒郊野外生孩子。最终他的妥协夺去了他们母子二人的性命。他悔恨、悲伤,但一切于事无补。而这残忍的一切恰恰又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或许他此时的悲恸只有他弟弟觉民、觉慧稍稍懂得,但他们面对已无奋飞之力的大哥也感到无能为力了。
他曾一度认为牺牲自己的幸福或许可以换回家庭的和谐,所以奉行着“作揖主义”。可是命运却总爱捉弄老实人,他两个心爱的女人都由于他的怯懦而失去了生命,永远的离他而去。最终他清醒了,他说在这个大家庭中需要有一个叛逆的人。于是他帮助觉慧逃出封建的枷锁,寻求那自由的光芒。
或许正因为他典型的形象成就了《家》这部鸿篇巨制,揭露了封建社会对人们的腐蚀,为当时社会开出一条缝隙,透过一丝光明。人们大多看到了他的妥协,其实,也许更多的是勇于牺牲。
“穿越一个世纪,见证苍桑百年,刻画历史巨变,一个生命竟如此厚重。他的字里行间燃烧的激情,点亮多少人灵魂的灯塔,他在人生中真诚地行走,叩响多少人心灵的大门,他贯穿于文字和生命中的热情、忧患、良知,将在文学史册中永远闪耀!”一直珍藏着这段“感动中国”颁奖词,觉得既贴切又精辟,怀着近乎崇拜的心情,我读了巴老的代表作《家》。
本以为读《家》会有一定的距离感,没想到一读,心就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一幅幅画面在脑海浮现,无数的可怜的生命为封建礼教做了陪葬品后,终于有一些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吃人的封建礼教终被埋葬!
觉慧是一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他积极参加校联合会的反封建活动,猛烈地抨击封建家庭,他勇敢地、毅然地与丫头鸣凤相爱。他在五四冲潮的冲击下苏醒,在理想与现实间苦苦挣扎,他有自己的思想,不盲从,敢反抗。在看透了封建礼教吃人的嘴脸,目睹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得到了一个苍白的吻后,明白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理想,什么是追求。他知道,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救世主,只有自己才是自己行为的支配人,他从新书中了解到人人生而平等,社会只有在不断的改革后才能得到发展,不去迎合,不去逃避,不怨,不屈,而是自己去面对,去反抗,去呐喊才能获得新生!
而令我犹为心痛的则是觉新的悲剧,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觉新从小在爱的环境中渐渐地长成……“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新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命运偏偏在此时和他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了婚。处在“长房长孙”的他深受旧道德与伦理的毒害,他的内心充满着不安与矛盾。觉新是真诚的爱着兄妹们,但是新旧潮流的对撞,思想上水火不容。他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封建刽子手,他也愿接受新思想,只是始终奉行“不抵抗主义”,他也有爱,有血有肉,他的内心也不断的激荡,只是慢慢地搁浅了……
同时,小说也描绘了众多鲜明的女性形象:悒郁的梅,贤慧的瑞珏,善良却柔中有刚的鸣凤,虽然她们性格不同,社会地位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惊人地相似。
读《家》,让我们感受了封建礼教对人的毒害,并为这对理想的追求,青春的热情和奋斗,责任感,使命感所深深感动。《家》中的青年形象对当代青年仍有重大意义:无论什么年代,青年就是青年,有理想有报负有激情才是正常的!而我们,应该接下青年们手中高扬的火炬,从而让“家”成为一个真正安定、幸福、和谐的“家”!
抽丝般的细碎漫长,终于还是把巴金的《家》给读完了,虽然未能赶在考试的前面,但也庆幸着终是把它读了。
恼恨自己出生的晚了些,未及赶上那个时代,对于书中的青年应有之热情无法去亲历着体验了。对于封建制度那个早已陈死的东西,因为没有受过它的毒害,也生不出恨意。书中能引我同感的,却是那些对于成长的感慨于无奈,甚至是带着感伤的怀念。这恐怕是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吧。但这杂感却非是要发些感慨,只是想发感想而已。
觉新与觉慧是书中两个性格很对立的人物,一个逆来顺受,一个从不屈服。觉新总是为了顾及别人的感受而委屈自己,觉慧坚持自己是对的而不会太在意别人。在那个时代大背景下,作者有意把觉新置于悲剧之地来警醒青年,又把觉慧塑造成觉醒青年之典范以引导青年走向自由之路。但在现今这个社会,以在下拙见,觉新未必不可取,而觉慧又未必可龋觉新顾及家庭的和谐,宁愿将许多痛苦自己担下,屡为别人意念而委屈自己,如此博爱、牺牲之精神当为世人之楷模。其不可取之处是明知别人是有意的伤害而逆受,近于懦弱,珏之死实是大过失。为人当有博爱、牺牲之品格,凡事多替别人想想实是社会温暖之根源,但博爱之人更需有明辨是非之眼睛。觉慧之性格于当今社会可取之处不可太多,无论自己如何的正确都不可太执著于自我,许多次他对于觉新的嘲讽指责都近乎恶毒。如今之青年都如觉慧般是很自我的,无论是对于朋友、兄弟甚至是父母都不肯稍作让步,只顾及自己的喜怒哀乐而不肯替他人想半点。或许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老年人看新人总感叹一辈不如一辈,上辈人总觉着下辈人行为方式不合情理,不顾情面。而这情理又多体现在人们相处时,懂情理的不肯伤了别人。而这些在新辈人眼中又多被责为圆滑。诚然,人们是越来越理性的,权利观念越来越强,总不肯吃半点亏。然而,人总是活在社会中的,用完与他人接触的,断不能完全不顾及别人的。
大家或许会发现,无论棱角多分明的青年,到了中年以后都会变得温和些,这便是世人所说的“世故”了,但从另一方面说,是因为人们成熟了,发现人与人的接触中必须要顾及别人的感受的。
唠唠叨叨这么多,发现所写的竟然与所要表达的并不那么一致,呵呵…想说的其实不多,只一个意思:做人不可太自我,要换位思考,多顾及一下别人的感受。毕竟和谐社会最终还是人与人的和谐。
一向以来都不喜欢描述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巴金写作《家》是不满30岁,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不是很大,大概是类似的题材看到的比较多,谈谈几点看法:这本书虽然如中国新文学史(关于巴金节录)所写的:若干章节读来仍感到难以下咽,叙述的部分。许多对话,太急于表达思想,而失去口语的活气和韵味;发表《家》时,巴金还对文学蒙昧无知:我写小说从来没有思考过创作方法、表现手法和技巧等等问题;文学是什么?我不明白,而且我始终就不曾想明白……
《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一样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那里,我只想谈谈最耀眼的觉慧。
我猜想,这个形象的出发点,是巴老在十版代序中“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期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但是气来了。”
诚然,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的弊端,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并思考“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能够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能够使那个小孩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最后蒙住耳朵走进房里,颓然道:‘吃醉了,吃醉了。’”
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而斥喝家人。
他也很幼稚,他在感情上受到了挫折。
但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出了大家族的束缚,乘着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的蜕变历程,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凤鸣等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老的笔,我们能看到两个字:反抗。“是的,我要反抗这个命运。”“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满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如巴老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即便文章有着一个沉重的主题,字里间仍表现了青年人所特有的活力、困惑和斗志。“我明白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向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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