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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家弄丢了读后感(大全)

2022-12-17 03: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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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乌丢丢》读后感

《乌丢丢的奇遇》,一个忧伤的童话,一个爱的童话。里面有一个充满爱心的残疾小女孩叫珍儿,一个演戏的布袋爷爷。布袋爷爷在一次表演中丢了独脚大侠唯一的一只小脚丫,珍儿把它捡了起来,认为小脚丫应该归还于布袋爷爷,于是她不顾黑暗拄着拐杖朝着布袋爷爷离开的方向赶去,找了一家客店又一家客店总是找不到,这才决定把小脚丫带回家中。

在珍儿过生日的时候,珍儿要求妈妈为她做一个丑弟弟叫乌丢丢,并把小脚丫装在他的身上……

乌丢丢有一天不辞而别,误打误撞来到了吟痴老诗人的家。在吟痴诗人的家里学到了不少知识:

我所爱的每一个人都是亲人,要学会用爱来包容大家。

学了这些知识,乌丢丢突然冒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我要去找珍儿。吟老听了连连叫好,第二天早上他们就出发了,她们找呀找找不到,后来遇见一只蝴蝶,一次他在雨中差点失去了生命,是一朵蔷薇花救了它,今年蔷薇花只为了蝴蝶开放,蝴蝶无论受多大的苦也要跟蔷薇花约会但最后它被一阵大风卷进了池塘里,就在这时天晴了风息了,远处的池塘里飘着蝴蝶的灵魂,它去找蔷薇花了。经过了一个个的小镇,他们终于找到了珍儿的学校,乌丢丢不顾一切冲进学校的大火中去救珍儿,珍儿救出来了,可她的身体却烧成了灰烬,只露出了一只小脚丫。小脚丫回到了珍儿的家里,看到珍儿的脚更跛了,她妈妈的身体也更虚弱了。于是小脚丫就把自己贴近珍儿那只跛了的脚上,牺牲了自己奉献给了珍儿,珍儿的脚好了。

看――一个充满爱的故事感动了我的心,平时人家给我一样东西或者为我做了一些什么,我只知道说一声谢谢,读了这篇故事以后,我知道了不光说谢谢,还要用爱来回报别人。

老师传授给我们知识,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使我们长大成才,呕心沥血为我们付出了许多,就像课文上说的哪一个人的成长不浸透着教师的心血,哪项创造不蕴含着教师的辛劳一样。我们要好好学习用实际行动回报老师!

父母给了我们生命,让我们衣食不缺,为我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无私的付出和关爱,我们要珍惜父母给予的并用爱来回报父母。

看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我觉得乌丢丢没有死,她的生命和珍儿的生命融合在一起,他告诉我们在接受爱的同时更要回报爱。

第二篇:《乌丢丢》读后感

乌丢丢,一个淘气、善良,最终懂得用爱回报别人的“小脚丫”。吟痴先生,一个亲切、善良,喜欢写诗、富有童心的老师人。读完《乌丢丢奇遇记》,让我很感动。也学会和领悟了许多。

故事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乌丢丢是布袋爷爷的小木偶,有一次他不小心弄丢了“独脚大侠”的一只小脚丫。乌丢丢不能继续表演了,他丢失了小脚丫,身体一天比一天虚弱,后来病倒了。跛足的小姑娘珍儿捡到了小脚丫,但是珍儿找不到布袋爷爷。她就把小脚丫带回了家,珍儿和妈妈一起把小脚丫安在了丑娃娃身,给予了他生命,并给他取名为――“独脚大侠”乌丢丢。乌丢丢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开了珍儿家,闯进了老诗人吟痴先生的家。他在吟痴先生家认识了许多有生命的朋友,舞姿优美的套娃七姐妹,会读诗的“诗篓干”,样子奇怪的小泥猴,摇来摇去的不倒翁……很多有趣的好朋友。在一次他们为吟老举行的“重返童年”的晚会中,乌丢丢真正感受到了快乐。因为在这个充满爱的地方而产生的快乐。于是,乌丢丢和吟老踏上了开始寻找珍儿和布袋爷爷的旅程。

在这段旅途中,乌丢丢碰到了许多拥有美好心灵和想象的人和物。逆风的蝴蝶,他让乌丢丢懂得应该靠自己的力量,来到所爱的人身边。种鸡蛋的小姑娘芸儿让他相信,只要心存信念,理想的种子一定会发芽开花……后来他们来到了口袋村,但布袋爷爷已经病死了,他们只好去寻找珍儿。

让我最感动的是,他们来到珍儿的学校,发现珍儿的学校着了大火,珍儿还在里面,乌丢丢义无反顾的冲进火场,救了珍儿和一条小狗,但自己却没能出来,只剩下一只小脚丫,他很感激珍儿,他把自己的体温和力量变成了珍儿一只健康的脚。他获得了新生。

我懂得,爱让生命变得完整,让生活更加鲜活、有趣、美好。我们要懂得感恩,用爱回报爱,这便是这本书教会我的道理。

第三篇: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铸剑》主要讲的是一个为夫复仇的故事,十六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眉间尺在得知自己父亲为国王铸剑却被国王残忍杀死的真相时,毅然绝然走上了为夫报仇的道路。期间得到神秘的黑衣人宴之敖者的帮助,终于成功报仇。

“令人感到恐怖的不是哭,而是笑”,这是我看完《铸剑》后的第一感受。文中明显的黑衣人的笑有三个场景,但每次都让人感到死亡的气息。首先就是在眉间尺被一个干瘪脸少年刁难时神秘黑衣人的出场“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一笑,一面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就是这冷冷一笑,让人觉得不寒而栗,难怪那干瘪脸少年只是在看了他一下,赶紧松开了眉间尺的衣领,溜走了。黑衣人第二次发笑就是在眉间尺自刎后把剑交给黑衣的人时候“‘呵呵!’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的尖利的笑。”这个场景想着想着就觉得恐怖,你可以想象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里,一个人拿着一个死人头接吻,身边还有一条无头尸,然后发出冷冷的尖利的笑,这是一个多么惊悚诡异的血腥画面。最后一次笑就是在复仇完毕后黑衣人和眉间尺“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这里,眉间尺的深仇大恨已报,黑衣人也释然了,可他笑的背后是经过多大的战争啊,我无法想象三颗头颅在一个烧开了水的金鼎里你咬我我咬你是一个多么惨烈的画面,我也无法想象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人们才会愿意拿出自己的命弃绝尘世一切的羁绊来替别人报仇。每一次笑的背后都有一股寒意,就预示着有人的生命被威胁着,就预示着下一个悲剧正在发生。

看这部小说的时候,觉得鲁迅的整个文笔都很悲壮,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改编《干将莫邪》这个故事,而且还写得这么淋漓尽致的癫狂,特别是看到那一幕狼吃人的景象“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得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像黑衣人扑了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狼不管在吃人还是在吃自己的同类,都是这么冷血无情的,连动作都分毫不差。还有那“一头独舞,二头争斗,三头相搏”的高潮场景,看着也触目惊心,再加上全文的色调都是冷冷的青和黑,青剑、黑夜、眉间尺“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黑衣人“黑须黑眼睛”……这些都塑造了一个沉郁悲痛、庄重冷、透着死亡与悲哀的氛围,而且还透露着一种复仇者“与汝偕亡”的情绪和决心。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有几个似懂非懂的地方,首先,为什么忽然会冒出一个黑衣人替眉间尺报仇呢,明明就是陌生人,还说了一堆迷糊人的话,什么“我一向认识你”“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话听起来都疯疯癫癫的,却又好像心灵独白一样“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 “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看着这些话我都猜测这娃是不是受了什么重大心灵创伤,然后患上了什么爱报仇的病一发不可收拾;其次感到不解的就是那四首悲天跄地的歌谣,呜呜呼呼兮兮的,晦涩难懂,我想这可能是为全文增加一些更悲壮的基调吧,又或者是为了增加一些神话的奇幻色彩吧,抓头想了一阵子,我安慰自己,一个疯子和一颗头颅唱的歌我们这些普通人不懂也很正常的;最后感到奇怪的是对大王的“模糊化”处理,“三头合葬”是《搜神记》、《列异传》中固有的情节,本不足怪;可小说浓墨重彩的渲染,却又使人不敢相信仅仅出于对原作的忠实。惜墨如鲁迅者,肯在无足轻重之处下这样的功夫么?更重要的是,铺张扬厉得甚至连头、须发、后枕骨、鼻准骨都写到了,王的面目反而愈加模糊起来。这与鲁迅善用极经济的笔墨勾勒魂魄的艺术功力不符,更与小说刻画人物的原则相悖。合理的解释肤浅的我至今也没弄明白。

我想《铸剑》绝对是我看得最恐惧最难受的一个复仇故事。

第四篇: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 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第五篇:乌丢丢奇遇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山居岁月》这本书,读了它我心中倍感惊讶。

《山居岁月》这本书主要写了:纽约男孩山姆·葛博礼,再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奇斯山脉寻找曾祖父留下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这次出行的所有东西。他在深山中,用巨大的杉树树洞做房子;从凶猛的母鹰身边捉出一只小鹰,并将他训练成一只猎鹰;用身边的材料,制作各种调味料;设计各种陷阱,捕捉小动物;在深山中度过一年又一年……最后,将父母兄弟姐妹也带来了农场。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千。他,山姆·葛博礼,一个少年,在克奇斯山脉里,仅仅只是依靠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山间的动物和水果,以及坚韧的意志力。全然没有依靠任何一样现代工具,和他人的给予,克服重重困难,在克奇斯山脉里生存了下去。这是多么大的意志力和勇气啊。如果是我们,有补给,有防范野兽的措施,有帐篷,有野营的全部装备,但是我估计没有一个人能够在那里过夜。因为我们的的意志力,在夜晚夜鹰啼叫、狼群嚎叫的情况下,简直不堪一击。所以,现在还不晚我们要尽力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不放弃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对待坚持不放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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