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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中记叙了“人吃人”的灾难,当鲜血淋漓的人被一个个饥肠辘辘的“野兽”狼吞虎咽下去,他们面不改色,一副泰然自若,若无其事的样貌,谁会明白在他们虚伪的外表下,竟在筹谋瓜分人的阴谋。麻木的肢体,被俘虏的意志,被摧毁的精神,一个个眼神呆滞,时代的黑暗使他们蜕变了,蜕变的狠毒、无知,昔日善良的种子已被恶毒的藤蔓所缠绕,命运的不公使他们沦为这个时代的牺牲品。被奴役的肉体,被驾驭的思维,被溶解的顽强,俨然一副野兽的样貌。而时代的里程碑终以血腥,愚蠢,残暴,无奈结束。
生存的好处就是打破这种局面还是苟且偷生,沦为这个年代的战利品还是力挽狂澜,用生命的薄弱去挑战时代的高度,那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被时代缴获,被命运折磨,忍受莫大的耻辱,最后酿造一幕幕杯具!将灰色的天空染上鲜红的血迹,以唤醒支撑灵魂的血液,忘却坚持生命的理由。被灌以污水的幼苗,被摘取花瓣的蓓蕾,变得扭曲,变得丑陋。被侵蚀过的肉体,留下蛆的痕迹;被打碎过的内心,留下玻璃的足迹。
被鲜血浸染过的心,早已不堪一击;被狠毒俘获过的梦,早已支离破碎;被冷峻触碰过的脸,早已伤痕累累。
读了《母鸡》这篇课文,我也读懂了天下的母亲。
母鸡你真伟大,你为了你的儿女一天天消瘦了。当你的儿女一个个挺着像汤圆似的肚子时,而你的肚子却空空如也。你天天教你的儿女啄食,掘地,用土洗澡,忙前忙后。以前的你胆小如鼠,如今你为了保护你的儿女变得如此勇猛。
你就像我们的母亲一样,从小到大一直无微不至的照顾着我们。
当我还是婴儿,母亲日夜守侯在我的身旁,我一吭声妈妈就要开始忙着照顾我们的吃喝拉撒。现在我们长大了,上学了,您又为了我的学习忙里忙外。当我上学时,妈妈要忙着去上班,当我们放学,您又要拖着疲惫的身体,开始忙活着起全家人的晚餐来。你总是有干不完的家务,做不完的工作。炎热的夏季,你为了让我们吃上可口的饭菜,一头钻进了厨房,那可口的饭菜是您真正用满身的汗水换来的;寒冷的冬日,您为了让我穿上干净整洁的衣服,你那柔弱的手伸进了刺骨的河水里,可是你总是毫无怨言。
妈妈,我好想对您说:“您辛苦了!”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这是写在书的封底的话,也是我通过一个演讲视频看搜索查看这本书的初衷。
当我用心看完龙应台的《目送》后,再回味视频中演讲者说到的:“朋友们在这个世界上你要知道,也只有他们是世界上唯一到现在还会对你说过道看着点车啊,他们也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还会对你说记得吃饭喝水,他们也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觉得你穿秋裤漂亮的人。”时我突然有一种冰块慢慢在咽喉融化的感觉,敬爱的父母亲啊,他们的亲情永远是甜腻腻的,可是我们做孩子的,有能读懂多少呢?真如哪位演讲者所说的您们给我们的爱是肆无忌惮的,而我们做子女的回报您们的确实敷敷衍衍的。对此向您们由衷的说声:“对不起,儿错了!”
《目送》让我明白了天之大唯有您们的爱是最完美无瑕的,我只有珍惜才不枉他们对我的一次次目送……
《故乡》这本书写了鲁迅回到故乡绍兴准备搬家到北京。描绘了少年的时候朋友和邻居的变化,从中体会到思念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勇敢。帮着爸爸看西瓜地,经常遇到獾,而獾的习性十分残暴,全身上下都是刺,它还是杂食动物,很可能会咬人,可是小闰土不怕,勇敢地拿叉子与獾打斗,不怕刺伤,最后獾慌忙离开了,从此再也没有来过。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聪明,因为“我”与他聊天怎么捕鸟的时候,他迅速而流利地说出了捕鸟的方法“要在下雪过后,扫出一块空地,用短棒支起一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
长大后闰土身材增加了一倍,脸色灰黄,有着十分的皱纹,眼睛周围肿得通红,头戴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提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手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他说话的时候吞吞吐吐,断断续续,结结巴巴的,显得让人感到他十分的麻木,跟以前活泼勇敢的闰土完全不同了,这让作者感到十分苦恼,非常伤心。
看到原先活泼开朗的少年闰土变成了麻木的闰土,真让我失望,心情与着作者一样,我真想现在的闰土变回原先活泼开朗的闰土呀!
今天,我读了一篇故事,它的名字叫《富翁》。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叶圣陶,叶圣陶是现代著名的作家、教育家,原名叶绍钧。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
有一个地方的孩子还在摇篮里的时候,长辈就教训他们:你们要克勤克俭的过日子,钱越多越好,这样你就是大富翁了。一天,一个石匠为了给大富翁造房子,到山中采石头,发现了一个大宝库,他叫全家人都来挖金子,到了天黑,他超过了最富的富翁。过了几天,消息传开了,大家都来挖金子,成了富翁后他们都想穿华丽的衣服,到了服装店,可店关门了。
没过几天,大家的粮食都吃光了,很多人都要到粮食店买粮食。可是,粮食店的老板带着金子也要去买粮食,因为他家的粮食也吃光了。到了后来,富翁们都躺在床上,全身一点劲也没有了。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在田间直立的是玉蜀黍秆,贴着地面蔓生的是甘薯,栽种的一点空隙也没有。可农民成了富翁,他们有的是金子,都预备过尊贵舒泰的生活,已经有好些天没去浇水、锄草、除虫了,那些杂粮枯的枯,烂的烂,蛀的蛀。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贪心了,一定要勤劳,如果成了富翁也要勤劳。
读完《狼牙山五壮士》,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狼牙山五壮士》讲的是抗战时期,八路军某部七连六班五位战士为掩护众和主力撤退,诱敌上山,英勇杀敌,最后,他们把敌人引上绝路,在班长宝玉的带领下纵身跳下了万丈悬崖,用生命和鲜血谱写出一首气吞山河的壮诗篇的事。
读完这篇课文,我深为勇士所感动,联想到自己,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少先员,在学习在遇到的困难所采取的态度……
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数学题的时候,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半天,仍想出来,那时,夜已很深了,我懒着再去想它,于是,我便把这题空着,心想明天照老师说的抄进来不就得了我为自己的小聪明沾沾自喜起来。不知不觉,我养成了不爱动脑筋的坏习惯。但没想到,期末考的时候,我这个学习委员,各门平均成绩才81分!这就是应对困难退缩的结局。
回想起自己对待学习的态度,再看看五壮士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敢于赴蹈火的精神,觉得自己的做法是多么不就应呀!如果这天,我在学习上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那明天怎样去为祖国做贡献呢
先烈们,我必须要以你们为榜样,不怕困难,勤奋学习,长大了把祖国建设得更加完美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