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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故事》是安东尼布朗再次以超现实手法说故事的一本图画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朱家的故事读后感。
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认识到人和书之间也是有缘分的,我和它之间可能就是无缘,要不然,也不会出现网上一片称赞,而我却喜欢不起来的局面。在我看来,把好吃懒做的人比喻对成猪,不新奇;妈妈愤而出走的行为,不可取;人物呆滞的表情,不可爱;把家用物件和名画以及家庭成员等改头换面成猪的超现实手法,不欣赏。在我看来,好的绘本是以哲学为底子的,不管叙述的是什么样的故事,都应该引导人思考一些形而上的东西,《一只会开*的狮子》、《不一样的卡梅拉》、《可爱的鼠小弟》等都属于这一类;如果仅仅只是叙述生活琐事,提炼不出多少抽象的东西,但是有浓郁的生活气息,或者充满趣味,也讨人喜欢,贝贝熊系列中的《麻烦的家务事》和谢尔的《谁要一只便宜的犀牛》等属于这一类;或者承担批判社会现象的“重任”,但提供多角度解读的空间,令人掩卷沉思,比如《爱心树》,也很好。但是《朱家故事》不属于上述三者中的任何一类,它太过粘滞于现实,仅仅停留在“家务活不应该只归女人做”这个层面,缺乏一种超越*的东西,处理手法又过于冷峻,让我“想说爱你不容易”。我那5岁的女儿,尽管阅读口味比我宽泛,也不太喜欢这个故事,看了两遍就放下了。也许,在不久以后或者很久以后的某一天,我和女儿重新翻看这本书,会喜欢上它。不过,也有可能永远都欣赏不到它的“妙处”。谁知道呢……
我是在报纸的新书推荐中看到这本书的,看了简介觉得有点意思。书来买回来了,儿子翻了翻,觉得很好玩,不知道为什么爸爸和孩子都变成了猪。他告诉我,“妈妈,他们一家很好玩,能变成动物”。当我跟他讲完这个故事后,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走回了自己的房间。我一开始不以为然,后来到他房间一看,小家伙正卖力地收拾自己散落在窗台和地上的玩具和书本。小家伙有点触动了。书本已经来了很久了,他时不时还地拿出看一看,然后看看自己的房间用不用收拾。对孩子挺有意义的一本书……
朱先生家里一共有四个人,朱爸爸、朱妈妈和两个儿子。朱先生和儿子们从来都不干活,都是朱妈妈一个人干活,还要去上班。有一天,朱爸爸和儿子们回到家,朱妈妈没回家。看到朱妈妈写了一封信给他们,说“你们是猪”。没有朱妈妈在家,朱爸爸和儿子们就真的好像变成猪一样,他们煮饭要很久,还很难吃,还从来不洗衣服,家里就脏得像猪圈一样。朱爸爸和儿子们就盼着朱妈妈回家。后来,朱妈妈回到家,朱爸爸就帮忙洗碗盘、熨衣服,儿子们自己整理床铺,朱妈妈就不用自己一个人干活了。一家人都很开心。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家要帮忙干活,不能像猪一样懒。
朱先生一家不如说是“猪”先生一家,父子三人每天都十分懒惰,只会叫朱太太干活儿,朱太太每天都像一个机器一样忙来忙去。
每天早晚,朱先生和他的孩子们都让朱太太给自己做饭,他们却从来都不帮忙。
每天,朱先生和孩子们都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可是有一天,事情变了。
朱太太离家出走了,只留下一张字条:你们是猪!朱先生和孩子们只好自己做饭吃,可他们不会干活,家里乱七八糟,朱家成了“猪窝”,里面住着懒惰的大猪和小猪们。
终于,朱太太回来了,朱先生和孩子们帮她一起干活儿,洗碗、铺床、熨衣服……朱太太满意地笑了,“猪”家变回了朱家。
我的家也和朱家差不多,我、弟弟和爸爸只会让妈妈干活儿。我一定要快点改变,因为我可不想变成猪呀!
家是一个集体,需要每一个家庭成员去守护!
巴金先生的《家》,是我一直想读却又未曾去读的,记得九年级有一篇叫做《家的序和跋》。我们的语老师在学习到这篇时,便将《家》的大致情节讲给了我们听,她说的是那样吸引人,不禁让我立刻捧起这本书读。现在,暑假到了,我终于是有时间去读这本书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封建大家庭中的各种事。有快乐的,悲伤的,令人痛苦的和不合常理的。各种令人愤怒的事的起因都是这个家庭中很多成员的腐朽落后。特别是由于高家祖父的一切所作所为和太太们的煽风点火。读了这本书我才明白原当年的封建礼教是那样可怕,以至于把人逼向死地。其实高觉新的内心并不坏,只是他不敢反抗家里长辈的命令,可以说亲手害死了自己所爱的人和自己的妻子。即便后他有所悔改,但事情都已过去了,后悔也不及。
其实我所一直认为的家是可爱的,温馨的,而不是像书本中描写的那样,束缚、顺从、压迫,那简直是太可怕了。书中从头至尾唯一一个具有先进的思想并为之付出行动的人,当然,高觉民也是如此,但那是后的,是他在快要失去最亲的人的情况下。我认为既然是要反抗,就一定要是一开始,而不是非等到被逼无奈的境地后,再去反抗,到那时,即使为时不晚,但给自己、别人不免付出很多痛苦。那么就谈谈高觉新好了。
高觉新作为思想进步,但行为保守一类的代表,他的坎坷经历常使人感到心寒。首先,他因顺从而被迫不能与自己亲爱的人结婚,这导致两人后都痛苦不堪,所以导致后的他的爱人因痛苦不堪加疾病缠身而最终去世。再到后,又因为老祖宗的死,他听从家里各种太太的话不让自己的妻子在家中生产,最终导致妻子生下孩子便去世了。这是给他带的多么大的打击啊!也是从这以后,他开始反抗了!其实高觉新的人物设定很巧妙,他既是拥有先进思想的后一辈,又是代表封建势力的老一辈,他是不敢与家中的各位姨太,太太还有叔叔们作斗争的,因为他承担的是一个一家之主的责任,所以他所承受的已经够多了,这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已经尽了他的所能了,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我们不怪他,因为这个不敢忤逆大人的他,不知伤害了多少人。高觉新的事迹让我们意识到我们有时需要放开自己,虽不说与家人唱反调,但也要忠于自己。
高觉民是一个进步人物,但他的进步还不够明显。他相对于高觉新,在行为上,思想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有时,他也还是不能作出令人满意的打算。他是一心一意的爱着琴,只是在有关自身利益的情况下,才站出反抗,太不正义了!但是,转念一想,难道人不应该为了自己,为了自己所爱的人而去争取吗?我们也许又应该原谅他。可是我印象中的高觉民却有些懦弱,有事,面对弟弟高觉慧的责骂及嗔怪,总选择沉默,面对家中大人的建议,也选择沉默,当自己要被逼成亲时,选择的依然是去找三弟商量,完全没有自己的主见,像是个无脑之人。其实也许应该赞扬他,要不是因为他的坚持,也许高老太爷也不会那么大发慈悲的放过他。高觉民让我们了解到自己是要为自己心爱的人所付出的,因此要敢于想家人或其他的人说出自己的想法,学会反抗,而不是整天郁郁寡欢,像个被囚禁的犯人。
高觉慧在书中就显得较为厉害了,从头到尾他都在不服不满,都在反抗。他反抗祖父,反抗大哥,反抗叔叔婶婶,他的生活从就只有反抗。哦,还有短时间内,鸣凤带给他的爱情的欢乐。觉慧他是一个永远都跟得上进步思潮的人,不光是在思想上,更是在行动上,我个人认为他与他的大哥,二哥相比,进步的不止是一点点。他会在祖父不允许他出门时,悄悄地跑出门,会在全家人都同自己作对时,也能冷着脸不理,在二哥觉民碰到难题时,勇敢的帮他解决,即便他也曾嘲笑过他。而这么要强的他竟然也有过惨痛的一段经历,那就是鸣凤的死,这痛苦对于觉慧说是巨大而又短暂的。之所以说巨大,是因为他曾深爱着这个少女,并且是因为自己的不注意而没能帮助这个少女而使他被迫跳湖致死。而短暂,便是因为在当时的环境下,一个人的死,即便是自己爱的人,那也没有什么,那是只够人们伤心一段时间的。所以觉慧很快就投入到工作中去了。高觉慧的故事告诉我们,反抗比起嘴上说说更为重要,但是我们又是决不能将工作为轴心而不去顾自己所爱的人了,两头兼顾,才算得上精明了。
《家》是一篇震撼人心巨著,里面只是围绕一个点展开进行讨论,但是却让人觉得自己身处其中,貌似任何一个人都与自己有关,他们痛苦,自己也感到痛苦;他们快乐,自己也感到快乐。所以这本书是由内而外地击垮了我,和众多像我一样的读者。
何其庆幸,读到这本书。
《黑熊舞蹈家》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爷爷的作品。沈石溪爷爷著的小说将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充满着生活哲理,风格独特,让你身临其境到动物世界里。《黑熊舞蹈家》是一本感人中篇故事集,它的感人会一步步将你带到动物世界,你也会慢慢地对黑熊生活习性了如指掌。
这本书由八个小故事组成,主要讲六只黑熊和两只狮子的故事。其中《黑熊舞蹈家》最为感人,它主要讲马戏团里有两只性格各异善于跳舞的黑熊,它们在不同环境中的不同遭遇。阿宝是只既聪明又有音乐天赋的黑熊,但它心高气傲受不了半点委屈。而圆球是只资质平庸的黑熊,但它勤奋性格温顺。因为阿宝脾气不好,圆球代替阿宝与元首夫人跳舞,从此圆球一举成名,成了"阿宝",而阿宝成了"圆球"。阿宝成"圆球"以后也改了过去的坏脾气,表演特别卖力,可最后回到马戏团看见昔日的荣耀全归假阿宝时,它心灰意冷,绝食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它恨人类的虚荣。看到这里时我的也心酸酸的,阿宝觉得人类社会太复杂,它是永远不可能弄明白其中的奥妙,所以它选择死亡。而我觉得阿宝应该放弃名利快乐的生活,不要走这么极端的路。
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或许你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也许你会忧郁,那么先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很老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它的情节用现在的观点看似乎有点老套,但却深刻反映了古老的宗法制农村在资本主义势力侵蚀下瓦解的悲剧。苔丝的失贞主要是亚雷。德伯的责任,她第二次落入亚雷。德伯之手是她的父母、安机。克莱和亚雷。德伯共同的责任,而她终于杀死亚雷。德伯则是一位受尽欺凌的弱者的最后反抗。在苔丝身上,我们自始至终看到的是她纯洁本性对逼迫她的力量的苦苦挣扎。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作为女人,她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美人加了点色,那就是着重去写了她的唇,她唇上的曲线。说那是任何男人都会为之神魂颠倒。红丽娇艳,如花沾露的唇,本身就是情种,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
苔丝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命运却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我相信她最终仍然会走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远走他乡。关于社会的悲剧,家庭的悲剧,人性的悲剧已有很多定论,令我感到叹息的只有苔丝和克莱的爱情悲剧。两个人吃尽了苦头,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只是物是人非,苔丝选择了死亡来成全他们美好的爱情。终究到底是一场空。对于苔丝来说,她承受的苦难远大于克莱,她内心的彷徨无助克莱永远体会不到,如若不是苔丝的善良痴心,不计一切的去爱克莱,他们早已成为陌路人了。受尽苦难的苔丝实际什么都没有得到,受尽了侮辱,却只想到要成全克莱的高尚纯洁,最后只能把克莱拜托给自己的妹妹。在这场爱情当中,克莱是完全的操控着,最后的大赢家,苔丝是完全的牺牲者,纯粹的奉献自我至死方休。克莱表现出来的虽然看上去是维护心中那份对爱情的信念,实际暴露出来的是那份冷酷与自私!他爱的仅仅是自己虚构的一个形象,并非活生生的苔丝。如果不是在异国他乡遭受病痛的折磨事业的失败我相信他不会还记得有个苔丝在泥沼里苦等着他前去营救。
爱情的发生,谁能说清楚孰真孰假?天时地利人和都要到位,一点点细小的差错就能导致去安排的否定。即使最终结为伉俪,也无从分辨爱情是否真的发生过。她那么爱安琪儿,不仅是他的容貌,不仅是他的琴声,不仅是他能给她带来的一切,甚至包括失去的,甚至为他所受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唱他喜欢的歌,连他的那些理论,那些她自己还似懂非懂的理论,她都牢记着,奉若神明。
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安机问伊兹,那个曾经爱他的姑娘,能否像苔丝那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法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的。在别人眼里,都能看出苔丝,如此厚重的爱。可见这爱的程度了。
安机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她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爱人却狠心的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
苔丝的爱,不仅表现在欢愉时,全身心的投入。更在于,当她明知道,安琪儿抛弃她,在她痛苦万分,而安琪儿梦游时,抱着她走时,她本可以叫醒他,唤回他的爱心,取得召他回头的可能时,她也在为他醒来着想,怕他醒来懊悔,而放弃。
虽然后来克莱尔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他的心仿佛看见天上有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对他说:“亲爱的,现在你原谅我了么?”
很美的感觉。但是,这终究是一个悲剧,仿佛许多的爱情都是如此。为什么不可以抗拒,抗拒那虚伪的道德!离别,等待,彷徨,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
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就应该接受她的过去,因为过去也是她的一部分,是她心灵的一部分。如果你不能接受她的过去,就永远无法走进她的内心,她那颗深爱你的心。情到深处是理解,爱到深处是包容,因为爱,可以让我们的心像蓝天大海一样宽广,一样无私。因为爱的温度能溶化一切。因为,爱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理由。
很早就已经把它摆到我的书架上了,也很早就把它读完了。但书的内容相当深奥,读一遍是不足以理解其内涵,这才又读了一遍。就几个问题随便侃几句。
易先生在讲孔子学而优则仕的时候(P17),引用了论语中的一句: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然后解释为: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获成功。印象中我学古汉语时,这个“期(ji1)”当“满”讲,也就是说“期月”是满一个月的意思。换个角度思考,“期年”是什么意思,是满一年,还是十二年?显然是易教授错了。
《论语・里仁》里有这样一句话: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这句读起来是有点问题,联系上句感觉应该是“不以其道去之”为好(P18)。易教授也不管这些许问题,就自顾的揣测起来了。我翻过朱熹的《四书集注》是这样解释的,谓不当得而得之。我仍然不解,富贵可以得,难道贫贱也要得?惑矣。
在君子固穷这篇里看到一句话,说得太实在了: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论语・子路》P19)。意思是说君子对自己不懂的事情是应该保持沉默的,不能信口开河。几千年前的孔子就已经有如此思想怎能不让人敬佩,这是实事求是的根源。知之为知之,不知可以google知,为什么要忽悠?想想你身边,这样的人还不在少数。其实他不知道,纯粹在那瞎咧咧;当时你也可能上当,但终有一天会明白这才是“小人”的嘴脸。
愚不可及只是一俗语,绝不是成语,可见教授也不过如此(P20)。原意是指卫国大夫宁武子在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时候我们(指孔子)比不上,到后来意思就变味了,有趣。
易教授认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这句话中的贫与寡错位了,并做出了解释(P24)。我认为寡指少,指的是财产少而不是人口稀少,才会担心分配不均衡;贫当然是贫穷了,贫穷才会滋生盗匪,比如索马里海盗,才会担心政局不稳定。据此看两字并未错位,只是解释的方法不同而已。
讲儒墨之争时提到了墨子与巫马子(孔子的疑似弟子)的两场辩论(P52、70),整个的思辩相当精彩。乃至本书的作者也沿用了这一方式,所以这本书很深奥、很难读。往往是字读完了,但思维没跟上。我推崇老庄,所以对他们的著作多少了解一些,而对《墨子》却从未读过。有机会真该读一下,看看巫马子到底还说了些什么,让墨子驳得体无完肤。
讲到墨子的逻辑时(P72),易教授用人文的方法推翻了墨子“兼则爱,别则恨”的论断,这种方法让我理解起来稍有困难。我想到了一个数学逻辑的方法,就是充分与必要条件。在《兼爱下》里墨子论证了“恨则别,爱则兼”,是相当有道理,但如此便说反之亦然就有问题了。恨(爱)是别(兼)的充分而非必要,所以倒推是不成立的!也就说“别则恨,兼则爱”这个命题不成立。
曾子曰:出乎尔者,反乎尔者也(P79)。“出尔反尔”这个成语应该就是从这来的。原意是你怎么对待别人,别人就怎么对待你。而今这个成语多比喻反复无常,言行前后矛盾。意思是说出口的是你,不算数的也是你,总之意思变味了。又学了一个词儿。
五服这玩意,中国人都知道,又未必都清楚;其实它是一种礼,一种丧葬制度(P208)。这些东西我们至今仍能看到,比如葬礼上的黑箍儿与白箍儿。这实际上就是要“别内外,定亲疏”,不仅如此还要“分长幼,等贵贱”。看了这些之后,才理解了古代官员的丁忧等等。
宗法制规定只有嫡长子才能继承父家长的血统、爵位和财产,故嫡长子就是君之子,简称“君子”。而旁支庶出的次子、庶子就是小宗之人,简称“小人”。所以这两个词的本义也就是身份意义和等级意义,即君子是贵族,小人是平民。而后逐渐演变成道德意义,也就是“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P240)。
商容三问老子(P255),我倒是第一次听说。问经过故乡要下车,是不能忘本;问经过大树要趋行,是应该敬老;问舌在齿尽,是讲刚亡弱存。明此三问,天下事尽矣。通观《老子》一书都是在讲柔能克刚,弱能胜强。说白一点就是要装――装孙子,于是韬光养晦四个字很有深意。
看到这句“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我想到另外一句: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慢随天外云卷云舒。这些就是我读本书的一些感想,总之诸子的思想很丰富,需要我们慢慢体会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