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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孔子家语》中的“问理第六”篇,知道了古代人做事情讲究礼仪,注重礼节,了解了古人祭祀的具体的程序和礼节。通过这些礼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亲近和密切,社会也更加稳定。我想,我们现代人更应该讲究礼仪,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关系更需要通过礼仪来调节和建立。作为班长,如何帮助老师把我们一(四)班建设成为优秀班级,我想很需要在班上建立良好的同学和师生关系,那么,必要的礼仪知识就应该在我们班进行普及,比如礼貌用语等等。我想在我们班开展礼仪竞赛活动,通过礼仪比赛让全班同学掌握礼仪的基本知识,并把它应用到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人人争当礼仪标兵,在全班形成同学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的友好的氛围。
回想以前,我在班级管理中不知道尊重同学,对不遵守纪律的同学大声嚷嚷,恶语攻击。现在我知道了,其实温和的语言也能够劝解他们,并且容易被他们接受。以后我再也不对同学蛮横了,我要带头做有礼貌的好学生和好干部,发挥好自己的带头示范作用,为我们班建立友好的氛围做出自己的贡献。
通过读书,我掌握了不少知识,感到了收获的喜悦,感觉生活的特别充实。所以,我想在我们班开展读书竞赛活动,让每个同学每天读半个小时的书,一来增长知识,二来充实自己,增强本领。
孔子,是我国著名的教育家、思想家、政治家和军事家。他好学的故事流传至今。
孔子30岁时,他已经有了三千多名的学生了。可是,他还是认为自己的学识不够渊博。孔子曰:圣则吾不能,吾学不厌,而教不倦也。如果谁有知识,谁那里有他所不知道的东西,他就拜谁为师,因此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他真是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而且发愤忘食,乐以忘忧,安贫乐道,直道而行的人哪!
孔子的著作《春秋》、《论语》。其中《论语》的语言简洁精炼,含义深刻,至今仍被世人视为至理。孔子还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而儒学则是当今社会的济世良药,特别是儒学在抗拒西方个人主义,强调社会意识,勤劳,容忍,节俭等方面可以作为现代一种新途经受到肯定。
孔子的好学值得我们学习,他说过:学无止境,活到老学到老。只要我们能和孔子一样刻苦学习,也能成为一位值得他人尊重的学者。孔子的好学值得我们学习,他的品行更值得我们学习。他待人有礼,从不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的学识,让别人来崇拜自己。
今天,我读了《孔子家语》中的“问理第六”篇,知道了古代人做事情讲究礼仪,注重礼节,了解了古人祭祀的具体的程序和礼节。通过这些礼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亲近和密切,社会也更加稳定。我想,我们现代人更应该讲究礼仪,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关系更需要通过礼仪来调节和建立。作为班长,如何帮助老师把我们一(四)班建设成为优秀班级,我想很需要在班上建立良好的同学和师生关系,那么,必要的礼仪知识就应该在我们班进行普及,比如礼貌用语等等。我想在我们班开展礼仪竞赛活动,通过礼仪比赛让全班同学掌握礼仪的基本知识,并把它应用到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人人争当礼仪标兵,在全班形成同学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的友好的氛围。
回想以前,我在班级管理中不知道尊重同学,对不遵守纪律的同学大声嚷嚷,恶语攻击。现在我知道了,其实温和的语言也能够劝解他们,并且容易被他们接受。以后我再也不对同学蛮横了,我要带头做有礼貌的好学生和好干部,发挥好自己的带头示范作用,为我们班建立友好的氛围做出自己的贡献。
通过读书,我掌握了不少知识,感到了收获的喜悦,感觉生活的特别充实。所以,我想在我们班开展读书竞赛活动,让每个同学每天读半个小时的书,一来增长知识,二来充实自己,增强本领。
《孔子家语》作者不详,相传为孔子弟子所做。是一本记录孔子及其弟子及与公卿大夫的问对诘答和言谈行事的书。是一种资料汇编,是研究孔子及儒家不可或缺的资料。书中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兼容了道家法家思想,人物生动,有血有肉。也正因为如此,难成一家,难成一统。
《孔子家语》现今注释版本很多,2009年由中华书局出版的《孔子家语》是由王国轩和王秀梅译注的,寥寥15万字,读起来朗朗上口。读的过程中,深刻感觉到,古今之距,高低之差,其中思想博大精神,远非短时期所能理解。更不敢有所论评,只能免强尝试着对其解读,略有发微。
一、《孔子家语》概述
此书共有四十四篇,其中《儒行解》一篇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本篇在《礼记・儒行》也出现。这是一篇孔子和鲁哀公的对话。当时鲁昭公在位时,因为斗鸡与诸侯委氏发生争斗,逃往他国,从此鲁国陷入混乱。“危邦不处”,孔子在鲁国不得用,奔往卫国避乱。不久鲁昭公逝世,由鲁哀公袭位,季氏也另立新主,二者重修旧好,鲁国恢复平静。这里孔子的弟子冉求对季氏说“国家有圣人却不能用,这样治理好国家,就像倒着走而又想赶上前面的人一样,是不可能的。现在孔子在卫国,卫国要任用他,我们自己有人却去帮助邻国,难以说是明智之举。”于是请求用丰厚的聘礼把他请回来。季氏将此建议禀告给鲁哀公,鲁哀公听从了这一建议。孔子见到鲁哀公后,二者开始长谈。这次谈话的主要内容是回答鲁哀公提出的“何谓儒者”的问题。孔子从不同角度、如衣、食、住、言、行、才、志等全方位地描述儒者。鲁哀公听后,甚为震憾,发出惊叹说:“终殁吾世,弗敢复以儒为戏矣!”意思是“直到我死,再也不敢拿儒者开玩笑了。”
二、儒者行为
(一)怀才待举
孔子口才极佳,生动地叙述了儒者应该有什么样的道德行为。称儒者待聘、待问、等举、待取,但人格是自立的,容貌是礼让的。是有待、有为,有准备的。儒者以天下苍生为己任,一心求学,不倦不怠,在才学品行等各各方面完善自我。儒者稽古察今,今世人望,后世楷模,身危而志不能夺,忧国忧民,有忧思意识。
(二)淡泊名利
儒者不宝金玉,不祈土地,不求多积,但讲求仁义、忠信。儒者处贫贱之中,屋小门敝,无衣无食,但不疑不谄。不为名利所诱,不为荣华所绊,与百姓同呼吸共命运。荣华富贵,金玉满堂不足以移其志。虽身处平贫,不感到羞耻,因内在志向高洁。与身着裘皮的人站在一起,不会感到自卑。这是儒者的精神境界。儒者谈薄物质追求及名利,强化个人修养及爱民责任,因此统治者任用儒者,需付财政支出少,而收获丰富,何乐而不为?这是孔子说服统治者任用儒者的理由之一。
(三)为政以正
正即正义。为政以正,是说处理政事时以正义为标准。儒者能大公无私,举贤援能。儒者“同己不与,异己不非”,完全独立。在朝为官,以仁为准,追求“正道”,不追求“私利”,与自己相同的人,不结党联盟,与不同的人,也不会背后议论,是君主极好的辅臣。“儒者要近而不可迫,可杀而不可辱”,儒者气节至此,何人不敬畏?儒者也很爱惜自己的身体,以备为民效力,不轻言死,孔子说儒者“爱其死以有待也,养其身以有为也”,正是此义。
(四)仙骨逸姿
仙骨逸姿,是说儒者有一种类似仙人隐士,不失其志。这类儒者用孔子的话讲“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诸侯”,高尚其志。这是儒者的一类特殊人群,他们与道家避世者略似。通过不断学习,追求自身人格的内在完善。
(五)儒者灵魂
“仁”是儒者的灵魂,一切言行皆因“仁”而来,依“仁”而生。书中提到儒者有各种美德,但能“慕贤而容众,毁方而瓦合”,有宽容精神。儒者还有交游之道,讲求尊记。孔子还特别提出“温良”为“仁之本”,“慎敬”为“仁之地”,“宽容”为“仁之作”,“逊接”为“仁之能”,“礼节”为“仁之貌”,“言谈”为“仁之文”,“歌乐”为“仁之和”,“分散”为“仁之施”,这样一个结构性思维,从整体上对儒者进行概括,表明了,仁是儒者思想言行的核心。
走近此书,似置身阔野,仰观天地,又似高飞入云,俯瞰万民,可谓博大深广,奥妙无穷。我与此书,今日之时,心中初留浅沙;明日之时,待开幽芳;未来之时,望迎硕果。
《孔子家语》是一部记录孔子及孔门弟子思想言行的古书。
孔子,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人。生于公元前551年(一说公元前550年),卒于公元前479年。他虽然出生于贵族之家,但三岁丧父,幼年生活贫困。长大后做过仓库保管员、牲畜管理员等低级职务,以养活自己和寡母。在困境中,孔子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到处问学,渐渐以博学多能闻名。到三十岁左右,他开办了一所私学,便有许多好学之士前来求教。从此,孔子与教书育人结下了不解之缘。大约到四十岁左右,他被任命为鲁国中都的行政长官,不久升任司空,后又当上了司寇、大司寇之职。五十四岁时,曾代理宰相三个月。孔子素有治国安邦之志,上任后很想有所作为,确也做过几件在当时颇有影响的事情。但那时鲁国的政治日趋,孔子不受重用,他越来越失望。于是辞去职务,率领一批弟子周游列国,希望能遇上一位能实现自己抱负的贤明君主。
他们一行历经艰辛,十四年间到过卫、曹、宋、郑、陈、蔡、楚等七个诸侯国,但都没有得到任用。到六十八岁时,孔子已觉仕途无望,便转而从事文化教育工作。他回到父母之邦鲁国,一面认真整理古代典籍,一面广招门徒传授学术及自己的思想主张。孔子诲人不倦,在他的精心培养下,弟子们迅速成长,据称其门人当时多达三千,比较出名的就有七十多人。这些弟子及其后学努力传播孔子的思想和学术,形成了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一个学派,即儒家学派。
《孔子家语》的内容十分丰富,无法在这里一一缕述。相信读者细读这本书后,会对孔子的人格和思想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我在工作之余读完了这本书,都是文言文,不好读。第二个感觉,孔子对于人的行为的感知有特别的敏感。他经常会说,这个人有什么样子行为,下次出事肯定就是他。第三个感觉,孔子是一个不信鬼神的人,但是他信八卦,就是信风水。我觉得这是一个挺有意思的事情,但是这两种东西在中国,不管过去还是现在,是能分得开的事情吗?
以上是三个感觉,还有一些挺有意思的语录,我没有把它们摘出来。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以前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最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向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明白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样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潜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就应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杯具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杯具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理解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期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理解克莱的感情。但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取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留意翼翼的展此刻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期望的是理解,是原谅,但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但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取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应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貌,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能够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应对现实感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悲哀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完美的时光,但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最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最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