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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讲了一个奇妙的故事:一个大约14岁的男孩,个子又高又瘦,长者浅黄色的头发。他很调皮,喜欢做恶作剧。
一个天气很好的星期天,调皮的尼尔斯被小精灵变成了非成效的小人儿了,尼尔斯骑着大白鹅,和大雁去了许多地方。也冒险了许多次!
尼尔斯和大雁联用车轮战术打败了诡计多端的狐狸,;他用魔棒黑老鼠打败了灰老鼠;他用尖刀勇敢的与抢劫的大鸟搏斗;他把鸟巢当船划;从猎人枪口下就出绿水鸭;他从熊口死里逃生;他把瀑布当滑梯玩……最后和雁群告别后,最后男孩又变回了原形。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老尼尔斯的许多优点有勇敢、聪明、可以勇敢的面对困难,而且我也找到了自己最大的缺点那就是粗心,我以后要想方设法地把他改掉,我还很希望能像尼尔斯一样与动物去一次大冒险!
这个星期,我花了九天的时间阅读完了著名科普作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让我了解了许多昆虫,也让我喜欢上了它们。
其中我最喜欢红蚂蚁,红蚂蚁全身都是红色,红蚂蚁能在很远的地方返回自己的家,原来它是靠一种特殊的感官功能。红蚂蚁还喜欢“抢劫”,因为红蚂蚁打架特别厉害,它们又不愿意哺育儿女,也不愿意去寻找食物。所以它们对其他各类的蚂蚁实施抢劫,让它们成为自己的奴隶,为它养儿育女,寻找食物。
我还喜欢天牛,它生活在我的身边,经常可以抓来玩,以前只知道它会飞。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它力大如牛,善于在蚕农中飞翔,因而得天牛之名。天牛的幼虫喜欢躲在枝干,吸取营养。天牛的身体在枝干中慢慢长大,成熟后便从枝干中飞出来。这个过程,需要三年的时间,因为它不知疲倦的挖掘着通道,因为为将来的飞走做好一切准备。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昆虫对于我们很重要,它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但是昆虫们慢慢的灭绝了,所以,我们要爱护动物,保护环境。
今天,我阅读了《昆虫记》中的《萤火虫》,深有感想。说到萤火虫,我想大部分人对它的印象很单一,认为它仅仅是一种会发光的昆虫,但实际上,它可是一种非常有趣的昆虫。或许大家不知道,萤火虫是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它善用于麻醉,而且速度快。这是萤火虫捕食必备的技能。萤火虫捕食的猎物有很多,就拿蜗牛来说,当萤火虫发现它们时,便会悄悄地靠近,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过蜗牛身边,看似什么也没有发生,但实际上,萤火虫已经对蜗牛进行了麻醉。这时的蜗牛已经动不了了,但是没有死去,如果就这样待上两天,麻醉感便消失了。但是到嘴的猎物萤火虫怎么会放过,所以它会用消化素将蜗牛变成“蜗牛汤”,乐于分享的萤火虫也会叫上其他伙伴共同食用。不久,蜗牛便成了一个没有生命的空壳。
萤火虫,它又是一种比较懒的物种。如果它捕捉到了食物,但是食物却掉到了地上,那么它也不会费力气去寻找了,只是会再寻找新的猎物。所以,做为一种懒的昆虫,就连杀死猎物都是点到为止。总体来说,萤火虫真是一种有趣的昆虫。它能够熟练运用自身能力,做事仔仔细细,小心翼翼,是一种乐于与别人分享的昆虫,在这几个方面,它是一种值得让我们学习的有利昆虫。
暑假期间,我读了许多课外读物,其中有一本书我最喜欢,这本书是由美国人艾瑞・卡尔写的,书的名字是《小种子》。我被故事中的内容深深吸引,更为小种子的顽强精神深深打动。
故事是发生在秋天,植物的种子成熟了,风儿带着种子开始漫长的旅行。各种各样的种子,形状不一的种子,组成了一只浩浩荡荡的队伍。旅行开始了,种子们乘着风出发,队伍中有一颗小种子好小好小,比其它种子都小,我们就叫它小种子吧。它能跟的上其它的种子吗?我觉得自己也融入到故事中,我开始为小种子担心。种子们飞到了高高的雪山顶上,山顶上雪不融化,种子不能发芽,种子们只能努力飞过雪山。前门又出现了一片海洋,有的种子掉进海里淹死了,可是小种子勇敢的飞过了,在沙漠里小种子又一次成功飞越。经过种种的艰难,有许多种子在旅途中掉队了,这也就不能成为春天里的一株绿色的植物,小种子一直坚持着来到地面上,在冬天的寒冷中,静静的等待春天的到来,终于破土成苗,向着太阳成长。
从小种子身上我看到了它在逆境中依然不屈不挠傲然前行,它的这种精神激励我在学习中要奋发向上,在成长过程中抵御风雨的侵袭,塑造自己坚强独立的品格让自己学会不认输,小种子的勤奋努力,为自己赢得了春天无限的生机,我也要勤奋努力学习让自己时刻记住,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
故事的最后,又一年的春天来了,植物的果荚打开了,种子们乘着风又开始了新的旅行……新的学期也要开始了,我也要在学习生活中,一直努力认真坚持。
与作者杨绛的相逢竟是因为别人写给她的自传,在书中多次提到了《洗澡》这本书,于是我就拿来了阅读。
正如这本书的前言所说,这本书中,没有一个特定的主角,一开场是余楠的风流之事,不过余楠也仅仅只是风流,并没有做出更加出格的事,不过这也更符合他的性格人设,懦弱,胆小,怕事。而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姚謇的女儿,姚宓,我觉得多多少少都有作者杨绛自己的影子,姚宓,才华横溢,但因为父亲死的早,家庭负担不起昂贵的学费,所以成为了图书馆的小小管理员,后来也就才是文学研究社的小小助手,但她并没有像其他知识分子的纷纷扰扰,嗜书如命,平静淡雅,感觉和杨绛本身很像。
而与她有唯一感情线的是许彦成,一个可以说也是知识分子中的特例,并没有说与官场格格不入,但是很有自己的特色,也很有自己的主张,在知识分子面临政治“洗澡”的时候,他说,因为身处资本主义这个时代,所以知识分子必定是学习资本主义的,而走这条路,并不是他们知识分子可以控制的。我非常同意他的观点,因为身处某个时代,所以必定沾上这个时代的特征,或是腐朽,或是先进,想要彻头彻底的改变谈何容易,所以很多事情,不要想着去改变,而是想着如何去不被改变,可能有这种想法也是因为自己并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吧。
为什么姚宓会喜欢许彦成,或许就是因为他的与众不同吧,但可惜的是许彦成已经结婚了,但庆幸的是我也曾在许彦成身上看见了一个懵懵懂懂少年的模样,曾经莽撞着想要离婚,懵懂的憧憬着爱情,但他已经结婚了,两情虽然相悦,但他也已经结婚了,在封建社会,结婚就代表着相守一辈子,并不是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想要离婚就可以离婚,以前家庭背负着太多使命,包含了太多意义,但并不是说现在家庭就不重要。
我想这也是姚宓与许彦成无奈而又可惜之处,确幸的是小说总是这么美好,当不了相守一辈子的人,变成了可以陪伴一辈子的朋友,姚宓和许彦成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为什么会喜欢姚宓,或许是她的爱情让我憧憬,或许是她的亲情让我羡慕,虽然她的父亲很早就离开了她,但她有一个可以领悟她一举一动的母亲,正如我自己本人,我的母亲在我四岁的时候就离开了我,我的父亲一直养育着我,虽然他没有母亲一般的细腻,但他一直用他大山中唯一的温情,爱我,疼我,或许没有我的父亲,我并不会生活的如此积极,因为也看过很多,因为家庭的改变而使孩子的性格,品质发生很大改变的事例,不能说对我自己一点影响都没有,但我真的很庆幸我的父亲如此爱我,疼我,我很爱我的父亲,正如姚宓可以为了她的母亲而与她的未婚夫分手。
记得小时候我喜欢在田野中捉小虫子,因为我那时认为它们是我在童年是最重要的玩伴,正是怀揣着这种情感阅读了达尔文的《昆虫记》在这部作品中我领略到了前所未有的昆虫王国,在这里我了解了许多关于昆虫上的知识弥补了在昆虫科学上的欠缺。达尔文倾注了许多心血在这本《昆虫记》中,他对那些昆虫的描述生动形象尤其是在一些细枝末节的地方处理的非常到位,所以说他为我们世人打开了一个全新的昆虫世界并且《昆虫记》是一部出色的文学作品。
全书大概描述了32种不同的昆虫种类而在这些中有一种令我印象深刻也许是因为那句谚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所以我才会对螳螂记忆颇深,螳螂的腰部非常的长。不光是很长,还特别的有力与它的长腰相比,螳螂的大腿更要长一些。总而言之它拥有一副娴美而且优雅的身体并且它具有极大的杀伤力可以说它是一种温柔与残忍并存的小动物。
在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科学的奇妙,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对这方面进行深层次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