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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合集)

2023-07-01 00: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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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ST银广夏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概述

(一)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经理层,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局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裁工作规则》,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局和监事会及经营层的职责和权限。董事局下设战略、薪酬考核、提名及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制订有相应的工作细则。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组织规则和管理部门,并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对管理部门进行适时调整,制订了各职位的说明书,明确了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以使各部门及相关人员能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的组织结构框架如下: 股东大会 董事局 监事会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秘书处 审计部 总裁(经营班子)综合管理部 财务部 投资部 下属公司 1

(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订了一系列较为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局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局秘书工作细则》、《总裁工作规则》、《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工作规则》等。

(三)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立及工作情况 公司设置了审计部,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有权直接向公司董事局和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四)2009年公司为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进行的重要活动 2009年,根据宁夏证监局《关于做好2009年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公司对前期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了总结。前期整改报告中未到期整改事项及持续整改事项中,除股权激励机制因时机不成熟尚未建立外,公司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和加强。报告期内,董事局专门委员在年度报告审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论证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建议和意见均被董事局采纳。针对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在某些细节方面与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衔接不够紧密,缺乏可操作性的情况,公司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局议事规则》、《总裁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细则》等制度进行了修订。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部分修订:一是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二是根据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对注册资本额进行了修订;三是细化了董事、监事的提名程序,明确了股东对董事、监事的提名推荐权利;四是适度增加了股东提名董事的数量;五是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提名委员工作2

细则》,在董事提名程序中相应增加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六是增加了对董事局主席、总裁的离任审计条款;七是对董事局主席、总裁的部分职权进行了适度修改,增加提名委员会在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方面的制衡作用。

(五)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 公司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规范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合法运作,独立董事和董事局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正在逐步加强,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合规、科学公正提供了保证。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劳动、人事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涵盖了公司规范管理的主要方面。报告期内,董事局针对内部控制中出现的问题制订了整改计划,并对部分内控制度做了进一步的完善,2009年10月公司经营层调整后,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010年,公司将加大这些内控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力度,建立监督机制。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人员无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重点控制活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计划

(一)对子公司的管理与控制 2009年,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5家,分别是: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备注 1 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 80% 2 宁夏大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7.5% 3 宁夏金色枸杞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85% 4 湖北广夏商贸有限公司 80% 5 北京银广夏天然药物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80% 存在的问题:公司对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委派和管理不够科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下属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重复交叉任职,形成管理层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酿酒公司”)以预付货款名义支付资金800多万元,销售公司未提供相应销售合同,酿酒公司亦未支付等值货物,存在对子公司失控的风险。3

整改计划:公司已于2009年8月中旬改组了销售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并对销售公司的财务进行了清理。公司目前正在着手制订子公司管理制度和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二)对关联交易的控制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了《关联交易制度》,对公司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的确认、关联交易的审查、执行及信息披露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销售公司在2009年1-8月期间向酿酒公司购买葡萄汁并支付加工费,以现金方式预付货款800万元,但销售公司未能提供相关购销协议,酿酒公司亦未交付货物。截止2009年12月31日,销售公司向酿酒公司预付货款累计余额为2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酿酒公司既不提供货物或退还款项,又不配合公司盘点存货,公司已将上述款项作为其他应收款项,该款项亦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整改计划:公司已对销售公司帐务进行了清理,拟通过诉讼等措施向酿酒公司追讨上述款项。

(三)对对外担保的控制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在《章程》和《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担保合同的订立与风险管理、担保的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机制,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存在的问题:2008年4月,中国农业银行、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及酿酒公司等签订了《转债协议》:浙江长金承接了酿酒公司等公司对中国农业银行的17,817.62万元债务。我公司对债务人变更后的债务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同时,作为对浙江长金公司承接标的债务的补偿,本公司将原计划用资本公积金向中国农业银行定向转增股票抵偿标的债务改为向浙江长金公司定向转增股份。中国农业银行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于浙江长金按照其与中国农业银行就标的债务达成的还款计划履行完毕还款责任之日,或中国农业银行获得该等股票质押之日,解除本公司就标的债务所提供的保证担保责任。2009年1月,本公司已将定向转增的股份过户至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并通知农4

业银行和浙江长金公司及时办理股份质押手续。由于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至今未向农业银行支付剩余款项,其持有的24,944,668股本公司股票亦被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债权人全数质押冻结,农业银行至今未向本公司出具解除担保责任的文件,公司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整改计划: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曾于2009年11月20日公开承诺:确保农业银行在2009年12月10日前解除银广夏的担保责任;在农业银行解除本公司的担保责任之前,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不寻求所持银广夏股份的解除限售并放弃行使所持股份的表决权。为防范担保风险,公司董事局还制订了《担保风险防控预案》。报告期内,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未能履行第一项承诺,农业银行已将浙江长金、本公司及酿酒公司诉至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公司已启动《担保风险防控预案》,并将监督浙江长金切实履行第二、三项承诺。

(四)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控制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审批程序、用途调整、管理监督、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实行专户、专管、专用。自2002年以来公司未募集过资金。

(五)对信息披露的控制 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重要信息遗漏、泄露、违规披露事件的发生,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制订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及《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内部(含控股子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收集与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的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要求相关责任人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重大信息应及时向董事局和董事局秘书预报和报告。存在的问题:2009年1月20日,公司在酿酒公司62%的股权被司法拍卖给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东和当时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及时告知公司;公司3名监事知悉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了酿酒公司股权的现场竞拍并成为买受人,但未按照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公司股东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将本应按照《转债协议》约定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的股份质押给第三方,致使公司存在担保风险,亦未履行告知义务。整改计划: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信息披露5

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组织和鼓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的培训,提高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意识。

(六)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 报告期内,因公司在酿酒公司62%的股权被司法拍卖给公司当时的实际控制人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酿酒公司欠付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2.91亿元款项(含本公司通过以股抵债方式免除酿酒公司还款责任形成的1.61亿元债权)形成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整改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已就酿酒公司欠付本公司的1.05亿元款项(本息合计1.62亿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酿酒公司履行还款义务。目前法院尚未判决。对于剩余的欠付款项,公司将在适当时机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系统工程,公司将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发现问题,改正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措施,使之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和需要。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6

第二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实际,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强化内控建设,确保公司的稳健经营,有效防范了经营决策及管理风险,

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

建立健全与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7 月 23 日,并于

2004 年 8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029。

经营范围:服装服饰产品及服装原辅料的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机绣制品、印花

的加工,物业管理,房租租赁,销售培训、销售咨询,室内装潢,建筑材料、五金交电、

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服务,对外贸易。

公司法人:周少雄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为人民币 2.829 亿元。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周

氏家族,成员包括:周永伟、周少雄、周少明、陈鹏玲。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变动。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及原则 为了提高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

公司资产安全,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

会及其下设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对公

司 2015 年年度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 内部控制综述

(一) 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业务

发展、经营和管理模式,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在决策、监督和执行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

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其下设立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内审部在董事会及其下设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开展经

营和管理审计、反舞弊调查等。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

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

机制,保证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各项

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

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规范公司的会计行为,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三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在以企业为纽带的博弈各方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审计师对内控的鉴证能够释放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信息,使得投资者得以对管理层内部控制行动和自身的投资风险做出判断。20xx年沪深两个交易所分别颁布了针对上市公司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本文主要对沪市862家通过指定报纸和网站披露了20xx年年度报告的上市公司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产生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评价依据,第二、三部分通过对披露内控自我评价的公司和未披露内控自我评价的公司从四个维度进行数据分析,分析内控自我评价的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最后一部分提出相应建议。

一、评价依据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由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层实施的,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程度。尽管20xx年年报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师审计报告时统一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尚未出台,但无论是财政部20xx年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还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遵循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合法授权使用和处置资产、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可靠都是内部控制要求达到的基本目标。因此,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司,大都将财政部的《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或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作为评价的依据。

二、数据分析

对包括投资者在内的企业外界各利益相关者而言,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信息是了解企业公司治理与管理规范化程度、企业抗风险能力,增强投资者信心的措施;对企业管理层而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能够使企业通过检测和反省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来持续提高内控系统与控制环境的藕合度,不断消除内部控制缺陷,增强企业抗风险的能力、消除不利于内控目标实现的不确定性因素。

按照《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一个内部控制系统有效运行的企业,至少要做到企业经营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按合理的授权使用和处置资产、严格按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表。已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企业在内控自我评价过程中应该能够基于上述三个目标识别和认定内部控制的设计风险、运行风险以及设计或运行无效而导致错误或舞弊的风险,从而为上述三个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尽管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能同时为实现包括战略实施、管理效率与效果在内的五个目标提供合理保证,但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的监管、注册会计师的财务报表审计基本上是基于上述三个目标进行的。有效的内控系统应该能够规避不利于上述目标实现的因素。因此,我们将上市公司未受到证监会的处罚和交易所的谴责、对外发布的财务报表未出现会计差错、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作为衡量内部控制质量的指标。

三、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们对沪市862家上市公司20xx年年报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的统计分析,可以发现,自愿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公司虽然比20xx年有所提高,但占比仍然比较低,上市公司主动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愿不强。但将披露自我评估报告与未披露自我评估报告的公司进行对比,我们发现,两类公司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资金管理与资产使用的合规性、经营合法性方面均有显著不同。我们的统计数据表明,就以上三个内部控制目标而言,披露自我评估报告的公司其内部控制有效性更强。

第四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普康视”)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监督和执行全过程,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

方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

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的建设与执行过程中,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公司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企业文化、组织机构、管理层经营理念和风格、内部审计、职权与责任的分配、人力资源、资金管理、财务报告、资产管理、销售管理、对外投资管理、生产管理、子公司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治理层和管理层对于控制的重要性的态度,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内部控制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及实施的效果。公司本着规范运作的基本理念,正积极努力地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规定制定和修订了《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基础制度,形成了权责分明、各司其责、相互制衡、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确各方职责,形成有效治理,充分发挥良好的公司治理对公司的规范、促进作用,公司建立健全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在内的“三会”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及投资计划,从整体上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决策,通过议事规则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决策机构,也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具体实施及效果评价。通过下设的三个专门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实施有效监督。

董事会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其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管薪酬、重大投资及其他重大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监督,对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和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完善。

2、企业文化

公司传承“团结、专业、主动、热情、细心”的企业精神,坚持“规范筑基、创新领航、实干兴业”的企业准则,以“为用户提供全面、有效的产品;为医生提供专业、及时的服务为企业使命,矢志不渝坚持为顾客、为股东、为员工、为社会,建立全球最专业的角膜塑形企业,打造全球最安全的角膜塑形体系的发展愿景。公司坚持人本理念,为员工的职业规划提供更多的机遇与空间,力求员工价值与公司价值共同成长和相互促进。

3、组织结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切实做到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五独立”。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由管理层负责企业的运作以及经营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实施有效地监督。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包括信息技术控制、信息管理人员以及财会人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收到的有关内部控制弱点及违规事件报告都及时作出了适当处理。公司秉承“安全第一,专业服务”的经营理论,建立并不断完善技术服务体系,为用户提供全面、领先的产品,为客户提供专业、及时的服务,形成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经营风格。

5、内部审计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设立了审计部,配置了专职人员。公司审计部专职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执行情况及有效性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并定期对控制缺陷改进情况进行跟进。通过内部审计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有效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切实提高管理效能及营运效率,为防范资产流失、资源浪费和优化组织结构流程提供有力的保障。

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各个部门的管理制度,采用向个人分配控制职责的方法,建立了一整套执行特定职能(包括交易授权)的授权机制,并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为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逐步建立了预算控制制度,能较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财务部门通过各种措施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二)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制定了长远整体目标,并辅以具体策略和业务流程层面的计划,将企业经营目标明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并建立了行政监督部门,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

(三)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利用网络通讯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管理层、各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

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四)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对预算、利润、其他财务和经营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的接触和记录、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资金管理、财务报告、资产管理、销售管理、对外投资管理、生产管理、子公司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

1、人力资源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定期讨论公司各业务部门的工作情况、公司预算的执行情况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其他重要事项,公司还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产销协调、生产物流、研发项目和年度、季度专题会议,及时解决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资金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资金收付。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授权批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有效。公司在岗位设置上确保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公司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货币资金的结算程序,以保证货币资金支付严格按程序审批。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和银行对账,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情况相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

3。 财务报告

公司按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DD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确保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4、资产管理

为了加强对各类资产的管理,公司制定了与资产相关的内控制度,明确相关管理要求及控制流程,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有效执行。根据管理要求及制度规范,定期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关注资产减值迹象,合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不断提高企业资产管理水平。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对存货的验收、入库、出库、保管进行明确的规范,做到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存货的盘点,保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固定资产的采购由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或根据公司决议通过的投资计划采购,申购及采购需要按照制度逐级审批。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盘点差异分析原因,并进行账务处理,保证账实相符。从实际执行情况看,日常执行中能遵循有关制度和程序的要求,公司在资产管理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5、销售管理

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销售与收款控制制度,对销售与收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了一系列控制措施,包括销售合同签订、结算对账、发票开具、款项回收等各环节流程进行了规范。同时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权责,确保销售、发货、收款等各不相容岗位能有效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内部的管控,公司销售的各项作业程序和操作更加规范,最大程度的控制了销售风险。

6、对外投资管理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重大投资的类型和权限、决策程序、实施与管理等。公司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都进行了有效的控制,确保了公司对外投资的规范运作。

7。 生产管理公司根据各生产环节具体情况及特点,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制定了《生产管理规程》、《厂房设施和设备的操作管理规程》、《物料管理规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卫生管理规程》等规章制度,这些制度明确了生产作业的程序、主要内容、生产协作部门的职责。在产品质量管理控制方面,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完整的管理体系文件,建立了优良的质量保证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人员能够严格按照以上制度规定进行生产活动,控制措施能被有效地执行。

8、子公司管理

公司建立了《子公司管理办法》、《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管理架构、组织管理、财务管理 、资金管理、财务监督、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进了规定,目的旨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机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各职能部门从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及财务管理等各方面对子公司进行对口管理。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其重大事项须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公司审核后方可执行,确保了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9、募集资金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经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时监控和评估以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公司 2017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10、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信息沟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开、公平、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部门,统一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公司规定了各部门、总经理、工会、员工在信息收集、传递、沟通等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明确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对投资者关系活动中的信息披露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认真执行该制度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报告期内公司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

(五)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同时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就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五、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认定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控制环境无效;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在“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关键岗位人员舞弊;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来确定将缺陷划分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 5%;

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 1.5%≤错报<税前利润的 5%;

(1)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

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 1.5%。 度、发生的可能性做判断。如果发生缺陷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2)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3)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

2、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内部控制于 20××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第五篇: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对内控制度的检查,有效防范了经营决策及管理风险,确保了公司的稳健经营。现将公司2009年度有关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2、通过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防范、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达到风险可控,以保证公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二、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事项和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无超越内控制度的权力;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一)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高管层的法人治理结构,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情况,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重要的决策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促进治理结构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年度报告的工作要求,公司制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审计 1

委员会履行职责做出明确的规定,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2、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自设立以来,各专门委员会运转良好,委员能够履行职责,确保了公司的健康运行。公司已建立健全了《独立董事细则》,独立董事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起到了必要的监督作用。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设立了监察审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投资管理部、企业管理部、企业发展中心、设计研究院、机器人焊接与事业部、物流与仓储自动化事业部、装配与检测自动化事业部、轨道交通事业部及新产业发展中心等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部门及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委派董事长或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其进行严谨的制度安排和履行必要的监管。

3、内部审计

公司审计部门直接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审计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直接聘任,并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原则,始终以人为本,充分的尊重、理解和关心员工,贯彻“培训是员工最大的福利”的观念,争取通过科学的培训,将员工塑造成为职业化的优秀人才;坚持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共同发展。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内部调动、职务升迁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

5、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文化力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通过多年发展的积淀,构建了一套涵盖理念、价值观、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的企业文化体系,是公司战略不断升级,强化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柱。

(二)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由投资管理部负责外部、监察审计部负责内部相关信息的收集,总裁定期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参加总裁办公会,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并依据评估的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到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依据《危机管理标准》,制定了应急预案,明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处理的程序和时限,并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

(三)控制活动

1、建立健全制度

公司治理方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基本规章制度,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为加强内控管理,公司于2008 年发布了《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整合管理体系标准》,改善了企业管理标准体系,要求公司及各子公司在一级法人治理结构下建立完备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及部门。

日常经营管理:以公司基本制度为基础,制定了涵盖产品销售、生产管理、材料采购、人力资源、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的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管理有序,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2、控制措施

公司在职责分工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的控制程序。

职责分工控制:对各个部门、环节制定了一系列较为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将各项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人员分离。

授权审批控制: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不同的授权控制;对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采用一般授权;对非经常性业务交易,如对外投资、发行股票等及重大交易作为重大事项,实行特别授权。日常经营活动的一般交易采用由各子公司或部门按公司相关授权规定逐级审批制度,总经理(总裁)有最终决定权;重大事项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会计系统控制:按照《公司法》对财务会计的要求以及《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完整的财务管理控制制度以及相关的操作规程,如《应收款项管理标准》、《财务报销管理标准》、《固定资产管理标准》、《货币资金管理标准》等,对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会计凭证、核算与记录及其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财产保护控制:公司根据不同的资产,确定了货币、存货等实物资产的保管人或使用人为责任人,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财产清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控制。严禁未经授权人员接触和处理资产;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凭证与记录的控制程序,制作了统一的单据格式,对所有经济业务往来和操作过程需留下可验证的记录。

预算控制: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每年都根据中长期战略规划及市场预测和生产能力评估,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编制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财务预算在内的全面年度预算,经过董事会审查、批准后,及时下达要求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认真执行;年终,根据审计部审定的数据,对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按预算数据和公司规定进行了相应的考核、评价。

运营分析控制:公司由体系管理部门负责定期根据销售、生产、财务等各方面的信息,通过比

较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分析公司的运营情况,并将分析结果向相关管理人员通报;由各责任部门负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的整改;审计部参照分析结果,结合自己的职业判断,负责对问题整改进度及结果的监督。

绩效考评控制:公司已建立覆盖全体员工、所有部门的考核体系,通过员工互评、部门互评、考评结果定期公示等方式,对全体员工、各责任单位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考核薪、评优、升职等相挂钩。

3、重点控制

(1)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总公司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及监督,从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及财务管理等各方面对子公司实施了有效的管理。明确要求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并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对子公司实行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建立对各子公司的绩效综合考核体系,有效实施了对子公司的内控管理。

(2)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包括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

(3)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未发生违规担保情况。

(4)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重大投资均完全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5)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审批程序、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票、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等各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

(6)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公司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用途的变更需执行严格的申请与审批程序;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委托理财、质押贷款、委托贷款、借予他人或其他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四)信息与沟通

公司制定并公布实施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利用公司网络化办公系统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同时,公司要求对口部门加强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等进行沟通和反馈,以及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等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

(五)内部监督

公司监事会负责对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形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具体包括:负责审查各企业、部门经理任职资格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负责审查各企业、部门的财务账目和会计报表;负责对经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协助公司其它部门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通过定期的日常审计及专项审计,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和不足,详细分析问题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并以适当的方式及时报告董事会。

四、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评价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分析,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总体上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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