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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活泼可爱,又调皮的小女孩,虽说我是女孩子,但是的我的性格却像个假小子,什么紧身裤了,时尚衣裙了,漂亮的靴子了,我都不喜欢,只爱穿宽松的运动服。我是一个坚强勇敢的女孩子,是一个不比男孩弱的女孩子。
在一个炎热的夏季,我和同学在广场滑滑板,我们正玩的开心,突然,我被一个凹凸不平的小坑绊倒了,同学见状立刻把我扶了起来。一看,呀!
我的腿上磨破了一大片,鲜红的血往下淌,疼的头上直冒汗,可我当时并没有哭,也没喊一声疼,我迅速地从口袋里掏出手纸擦了擦,坐在路旁稍微休息了片刻又和同学滑了起来。玩着玩着,我也忘了腿上的伤痛。怎么样,我勇敢吧!
记得还有一次,我去上电子琴学习班,那时发我才刚满7岁,当时发着高烧,但自己并不知道,只感觉身上隐隐发冷,但我仍认真听着老师讲的乐理知识,认真练着每一步的指法练习。当老师来到我旁边给我纠正指法时,感觉到我的手指发烫时,马上又抚摸了我的额头,才确定我发烧了,老师当时关心地说:“别练了,让家长来接吧。”我就是不肯,熟练掌握了当天的指法后,才离来了学习班。怎么样,我是个很坚强的女孩子吧!
瞧,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子。欢迎大家和我交朋友!
这就是我,在那茫茫沙漠中,我只是一粒沙子;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中,我只是一滴水;在百花争艳的花海中,我只是一朵普通的花;而在忙忙碌碌的人海中。我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生。
我今年12岁了,长着两条粗粗的眉毛,小小的眼睛却透露这一股可爱劲儿。我有这高高的鼻梁,却被眼镜压扁了。一张樱桃小嘴中说话总是滔滔不绝。没错,这就是我一个长相平凡而普通的我,但我总会有闪光之处。
还记得那天下午我和闺蜜一起出去玩儿,就在唐塔附近一辆大货车旁发现了一位叔叔,他似乎生病了,把手放在大货车的墙壁上,拼命的咳嗽起来就在这时夹在身上的钱包掉了下来,叔叔没有注意先走了。我呆呆地望着地上的钱包,摸着。自己空空的口袋,心想:到底还给叔叔吗?这钱包那么鼓,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干吧,就在这时,我飞快地抓起地上的钱包,向叔叔奔去,叔叔似乎十分着急,额头上冒出了一滴滴汗珠,浑身上下找刚刚丢的钱包,于是,我把钱包递过去,笑着对叔叔说:"叔叔,你的钱包掉了。”叔叔迟疑的接过钱包,望着这失而复得的钱包,急忙从里面掏出几百块钱说:"谢谢你呀,小朋友年底了,这是我准备买年货的钱,要不是你……我都…总之,谢谢你这几百块钱你拿着。”我嘛虽然穷,但这钱绝对不能收。我摇了摇头,便匆匆走了,只听那叔叔说:“别走,留个电话号码也行。”这就是我一个拾金不昧的我。
从小我就十分喜欢口才那像声朗诵诗词我也样样精通,我忠爱着口才,也在努力着,没做这就是我的爱好。除此之外,我从小的梦想就是当一名商人,用自己那能说会道的嘴巴,让一位又一位的顾客得到满意。
这就是我一个长相平凡而,又拾金不昧的我,还是爱口才,想当商人的我,没错,这就是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
小女孩一位,现年十三岁,并非大家闺秀,其貌不扬,生于广西柳州市。祖籍浙江(为金庸之老乡),却从未涉足此地。四岁上,随父进京,进入地科院幼儿园。人生地不熟,受小朋友之欺侮,常含泪缩于墙角,渐将爱动爱闹之习改掉,胆小慎微,直至现今。记得当时住于一小院,母亲教之读幼儿书报,增长见闻,并习钢琴,后受益匪浅。
六岁半入小学,低年级时甚欢乐。班主任姓粱,极慈祥,伙伴亲密如一家。可惜好景不长,三年级插班时并入二班,亦搬家至先住地。此班同学待人冷漠,妒性强,不以诚心相对;搬家后住处离小学甚远,与同学不能互通有无,更增隔膜。在此班中度日如年,几欲转学而不得,只得整日学习,以慰无聊。常受老师表扬,实不知乃出于无奈。
毕业后,考入北京八中。此地环境优美,令人心怡。同学大都多才,且全班关系和谐。老师深得学生之心。平日同学高谈阔论(吾班谓之“扯”),我时常混于其中,其乐融融。吾不爱体育,便去打电脑看小说。生活充实学业得志,不亦乐乎!现升入初二,今后之事,还未得知。
吾从小到大爱好甚多,却无一成为特长。琴棋书画,只略知其一。小学时得过些奖:在市英语科技竞赛中,一、二、三等奖各获过一次,在新加坡数学竞赛中获过三等奖,钢琴过了九级。中学后便无一所获。目前无大志,只把心胸豁达作为最高追求,喜爱金庸先生之《笑傲江湖》,及李白、辛弃疾之诗词。愿今后不负自己及家长之望,小事开心、大事顺利、少出差错,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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