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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全班男生羡慕的身高和一副赶得上猪的身型,外加一张大圆脸,组成了一个165厘米高和130斤重的人。瞧,他正坐在对他而言小得不能再小的椅子上,一张矮得不能再矮的桌子前,握着一支笔,像大卫一样沉思着。没错,这就是我。我们班人人瓜子脸,就我是大圆脸,活像一个装酸菜鱼的大盘子。动一下就满头大汗,头发根根竖起,跟打了摩丝一样。对于我的体重,我不想说什么,我爸爸的评价是“每逢佳节胖三斤,每逢假期胖十斤”。
俗话说“身大力不亏”,运动场上的铅球奖项,自然是给我个人包揽了。比赛中,我奋力一投,只见铅球在空中画出一道完美弧线,听得众人惊呼:“六米,不对不对,七米了吧”!在同学们的欢呼声中,铅球缓缓停了下来,妥妥地打破了校纪录。“大力王,大力王”我从此获得了新的绰号。
我特爱看书,不是天生的,是我小时候,爸爸根据我的喜好引导我看的。我是从看一本动物类小说开始的,从此我就爱上了看书,一发而不可收。别人总能看到我坐在椅子上,时而狂笑,时而抽泣,时而愤怒,要不是别人看我捧着本书,说不定要送我去精神病院哩。我的书是真多,茶几上、床上、椅子上、柜子上都能开书店了。
我做事其实十分马虎,没头没脑。一次,做作业,但怎么也找不着练习册,我把所有本子学具都翻了出来,大前天没找到的尺子出来了,昨天半天没找着的铅笔也跑出来了,但就是找不着练习册,我懊恼的往椅子上一坐,哎呀,椅子上的不就是练习册吗。然后,在翻乱的书中,我又找不着课本了
没错,这个12岁了还马马虎虎的人是我,这个看书几近疯狂的人是我,这个力大如牛的人还是我!
大家好!我叫朱婧祺,婧代表女子有才能,祺代表吉祥的意思,我的爸爸妈妈是想让我有才能、有福气吧!我有一对浓眉大眼,只要我一眨眼,闪电般的光,一定会雷倒全场。大大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樱桃小嘴,不管嚼什么都那么香甜!我有一张仙女般的瓜子脸,一头五彩缤纷的头发,还有一副魔鬼般的身材和两条天生丽质的大长腿。
我是一个阳光的女孩。整天无忧无虑的,干什么都乐呵呵的,大家常常叫我“朱乐天”,意思是快乐每一天。我遇到什么困难都不害怕。有一次,我在弹琴时遇到了困难,这个曲子太难了,它有4页,别人有一种大山压着自己起不来的感觉,我却自信满满,一直微笑着战胜了困难。爱默生说得好“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诀”我不恰好验证了这句名言吗?
我酷爱读书,我家有一世界书,一进了我的小家,书香满庭,我的小家有一丝可爱也有一丝温暖,但更多的却是书香,每看一本书,我就会出身其境,我当自己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或其中的一员,我会细细地品味其中的韵味。我走到哪儿,书就带到哪儿,它已经成了我形影不离的朋友,已经成了我的小尾巴,已经成了我家中的一员。可想我有多爱读书呀!
我不仅爱读书,我还是个跑步能手。在学校里,朋友不敢跟我比;在家里,家人称我“赛刘翔”,因为我只要一跑起来,就会像风一样一闪而过,让人们惊叹不已,人们会情不自禁地张开大嘴来一次有史以来最深的惊叹!
本小姐虽然优点一大堆,但是缺点也很多。比如:爱吃零食、爱睡懒觉等。我已下定决心要把这些缺点改正了,成为一个离十全十美只有一步之遥的人。
这就是我。一个有爱心、有胆量、很爱笑的阳光女孩儿,你们记住我了吗!一定要和我成为好朋友呦
我叫张鑫瀚,河南信阳人。我的名字笔画足足有50画之多,不要嫌多哟,它可是饱含着我们家人对我的殷切期望和美好祝愿呢!
“鑫”这个字在字典中是财富的意思,“瀚”在字典里是广阔无边的意思,所以它们两个字的意思连在一起,就是爸爸妈妈对我的期望:希望我能生活富足,吃喝不愁,而且为人要躲到心胸广阔,海纳百川。
可是,据说,我小时候心胸可不宽广,只要别人碰我的玩具一下,我就会抢回来,抢不过就开始嚎啕大哭,经常搞得爸爸妈妈手足无措。现在亲戚朋友提起小时候的我,还会说“小气鬼”“真霸道!”
等到我上小学时,我就变得乖巧起来。上课认真听讲,作业完成得干净整洁,成绩也是处在中上的水平,各科老师都夸赞我呢!但我有一个缺点,就是胆小,上课害怕举手,明明知道答案,而且敢肯定答案就是正确的,可就是没有勇气举起手来。完全没有了小时候抢回玩具的“霸气”。为此我也让我的老师头疼了五年。终于,六年级这最后一年里,也许是在班级同学的感染下,也许是从阅读书的故事中受到的启示,我渐渐变得开朗起来,上课开始大胆地举手,下课也与同学们打成一片。我的校园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当然,我也拥有了更多的快乐和成就感。
成长就是这样吧,在不知不觉中,在不经意中,我们就长大了。有一天晚上,妈妈突然生病了,爸爸又不在家。妈妈躺在床上叫我给她拿体温计、烧水、冲感冒药。这些从来没有做过的事,在妈妈的指挥下,我居然做得很到位。后来,妈妈的烧终于退了,但她还是很难受。我就自己煮了一锅方便面,妈妈吃了说:“味道还真不错!”。经历过这件事之后,我发现自己似乎长大了,可以做到照顾别人了。(虽然有些手忙脚乱)我欣喜地把这一发现告诉爸爸,爸爸笑着说:“我们的儿子终于长大,成了男子汉喽!”
回想起我的童年生活,我不禁有些怀念,但时间过去了就是过去了,时间不会停止。现在,我是一个正在备战小升初的小学生。我要甩掉过去,立足现在,拥抱未来,让未来的自己更加优秀。
我是一个小姑娘,今年十一岁了。上帝赐给我双重性格,既是一个文静的爱看书的女孩,又是一个野性十足,胆大包天的女孩儿。
我爱看书。记的六岁时,我捧着一本厚厚的《格林童话》在看。大人们十分惊奇,连连夸我,就是在这些夸奖中,我渐渐的爱上了看书,开始,我读的是带拼音的童话书,后来我”野心膨胀”,开始了”殖民扩张”,不只许多的中外名著,所有的好书都是我的追捕对象,不是去图书馆借,就是躲在书店里看。我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零花钱就这么心甘情愿的被书商骗走了。我津津有味儿的啃着书,啃着精神食粮,仿佛在书的海洋中畅游,又仿佛是在无边无际的蓝天中自由飞翔。于是我认识了格林兄弟笔下的巫婆,王子,公主,认识了,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和林黛玉,认识是卡斯特那笔下的小木偶。认识了杨红樱笔下的马小跳和杜真子,还有金巴狗地包天,贵妇狗菲娜和会各种笑的笑猫……
说起书,我滔滔不绝,说起书,我两眼放光,书的世界有无穷的魔力,吸引着我来到一个又一个的奇妙境界,我不知疲倦的读着书,津津有味的咀嚼着精神食粮,书,让我潸然泪下,书,让我手舞足蹈,书,让我为之振奋,书,让我兴发如狂。同时,书还是我最好的老师,教我如何命题如何写作,教我许多妙笔佳句,书是一位无声的老师,默默的陪伴着我,让我的学习天天蒸蒸日上。
我虽然有这爱看书的好习惯,但是也有一个胆子太大的缺点,十岁半时,我和妈妈去乡下,和表弟玩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马蜂窝,我要去捅,表弟胆小不敢,我自告奋勇地逞英雄,捡了一块儿石头就砸,石头不偏不倚的砸到马蜂窝,马蜂窝很结实,晃了几下,没有掉下来。表弟吓得满地乱跑,我想也没想,折一根树枝,就去捅,啪的一声!蜂巢掉了下来,马蜂一窝蜂的乱了起来。我傻乎乎的跑过去看个究竟,结果被马蜂叮的半死不活,身上到处都是大红包,又痒又痛。因为胆子大,我吃了不少苦头。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一个爱学习的我,一个胆子大,不长记性的我,我虽然平平凡凡,却也过得逍遥自在,无忧无虑,快活无比。
我是一个胖胖的女孩,脸比脖子还要黑。
我笨得像猪一样,明明铅笔就在书里,可我怎么也找不到,甚至以为是同桌拿的。早上改错题,一道不难的解决问题,我都可以改上两三遍,还改不对,简直就是猪。
我没主见得很,一到超市,妈妈问我要什么,我都会说:“都行。”吃饭时,也是这样。要回老家,朋友不想让我走,我也要问一问妈妈。在别人看来,我非常不自由,但我不赞同。
别人是欺软怕硬,而我是怕软欺硬。村上有一个身体强壮、爱欺负弱小女生的男生,他见到我一定会说:“喂!我鞋子脏了,过来给我擦擦。”我看看他那几年未擦的白皮鞋,再看看他那胖乎乎的脸,我立时来了气,打了他两三拳,没想到他竟是一个纸老虎,撒腿就跑。
我看见朋友,就像老鼠见了猫,规规矩矩地站在她面前。
我最爱看书,特别是《查理九世》,每当《查理九世》上新时,我会立马借朋友的书看,看完一遍,再看一遍,一个星期后书才会回到主人手中。
我爱写毛笔字,我现在已经3级了。入门时用水练,我练着练着,就练好了水写毛笔字,写得很好。2级时,比入门要简单多了,我平时写字不错,所以写在别人的字上,一张便可以升级了。3级是终级,所以难得多得多。我一开始写时,非常难看,想放弃,可爸爸告诉我:“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于是我又练了一年,现在字写得越来越好。我非常爱写毛笔字,妈妈让我写几个大字挂在门口呢!
我爱干净,一次放假后去上课,一层灰在我的桌子上,我真想呕吐。我用湿巾在桌子上来回擦了五六遍,才干净了。
这就是我,一个在别人眼中没主见、超笨的女孩,但谁会在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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