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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非常开朗的人,一个小笑话也能把我逗笑。
我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而且一长长就和一顶鸭舌帽一样。我还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但最有亮点的是两条浓密的眉毛,爸爸说这两条眉毛像两条蚕卧在那里。
有一次我在走廊上玩耍时,听见小广场那边传来“呜呜”的哭泣声,我跑过去一看,原来是我们班的同学摔了一跤,摔疼了。我的同学怎么哄也哄不好,我走过去给他讲了一个笑话,他没被我逗笑,我反而被自己逗得哈哈大笑。他看到我的样子,也哈哈大笑起来了,仿佛已经忘记了自己摔疼的痛苦。就这样,我就把他给哄好了,他笑着跑去玩了。
这就是开朗的我,你们觉得我是不是很适合这个性格?
大家好,我是“小书迷”张曦元,很高兴和大家见面。
为什么说我是“小书迷”呢,当然是因为我读的书多。据我的计算,我读书以达数万字,主要有《爱的教育》、《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老人与海》等。
我一般在吃完晚饭后利用30分钟至一小时读书,节假日大部分时间也要读书,目前我家藏书量已达180本左右,涉及到了科学、地理、文学、历史、生物,也有我很喜欢看的漫画。
读书让我快乐,让我获得了知识,让我可以在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当然,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就更不用说了,它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也让我学到了做人的道理,教会我在困难面前要勇敢、坚持不懈,教会我要去爱别人,也教会我予人玫瑰,手有余香的道理。当然,我的作文水平也得到了提高,爸爸妈妈都说我是一个聪明懂事的孩子,也是一个热爱学习的孩子。老师也经常表扬我,说我是一个聪明可爱的少年君子!
最后,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百变五五班》,它主要讲五五班里发生的事情,从中可以体会到同学之间的友谊和一些做人的道理。同学们有时间可以来读读。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让我的生活更加充实而美好。
今天,我画了一幅神奇的画,画里是一个小男生。这个小男生有一双有神的眼睛,有一张大大的脸,加上高高的鼻子,简直完美无缺。这个小男生还有一个小嘴巴,别看这个小男生的嘴巴小,吃起食物来一点也不慢。他的耳朵像动画片里的小妖怪一样,又尖又长。你猜这个小男生是谁?哈哈,这就是我!
我做事总是求快,数学题一分钟,语文题两分钟,英语题几秒钟就解决了。但是,坏事也就因此降临在我的头上:“156”看成“165”、“加”看成了“减”、“金黄”写成“黄金”、“always”写成“awayls”……我的分数呀,就这么哗啦啦地流走了。
我在我们三年级有一个称号:短跑小王子。在短跑这个项目里,还没人能超越我。在长跑里,我只服两个人,这两人都在我们班,一个是刘锡栋,另一个是有着“绝对凌度”的徐子凌。我和同学在跑步的时候,我总会打击对手:“小兄弟,你放弃吧,你跑不过我的!”然后风一样冲向终点。
这就是我,一个做事粗心、跑步飞快的小男孩,我会让自己变得更好。
大家好!我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子,今年11岁,属兔。我的个子不高,身材偏瘦,但看上去很健康。我有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像黑色的锦缎,平时都爱扎一个马尾辫。
我平时做事很认真,但有时也会因疏忽而犯错。记得这学期,有一次上学因起来晚了,匆匆忙忙吃过早饭,收拾好书包就往学校赶。结果,到了学校才发现作业本没带、铅笔盒没带,甚至连课本也忘记了。无奈之下,冒着被批评的风险,打电话让妈妈特意跑一趟,为我送过来。果然不出所料,那天放学刚一进家门,一顿“暴风雨”便劈头盖脸而来。
我特别爱画画。春天的桃花绿草,夏天的荷花荷叶,秋天的美丽日落,冬日的寒霜风雪都会出现在我的画里。我还幻想着能有一支像马良那样的神笔――画出一幢幢牢固的房子,让人们有家可归;画出一所所美丽的学校,让山区的孩子们有学可上;再画出一片片森林和大海,让鸟儿、鱼儿都在各自的家园里自由自在地生活。
我的写作水平也不赖。每次测试,我的作文扣分都很少。有时刘老师还会为我打上奖励星,将我的文章当做范文在班级朗读。作为一名池州日报小记者,迄今为止,我已经发表了十几篇文章了。
对了,说了这么多,我还没告诉你我是谁呢?不卖关子了,我是贵池区永明小学403班的洪尚悦,希望能跟你们做好朋友!
呵呵,你好,接下来还记得吗?答对了。是我―徐莉。
我热爱古筝。从我学习的那天起,我就深深地爱上了它,因为从弹奏每一个音符到弹奏一整段音乐,我都没有努力过。正是因为我永不放弃的精神,我变得更强大!
我喜欢阳光,因为在阳光下,我能感受到阳光的力量,让我在困难面前不屈服,在委屈的时候不低头。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才变得更加活泼!
我也喜欢月亮。星空下的月亮更是耀眼夺目!我愿做明月,在夜色的映衬下,尽力照亮每一条街道,温暖每一个人!
我的文笔并不出众,也许我的外表更普通,但我坚信,只要我不服输,只要我不放弃,总有一天,整个世界会在我的文字里显得更加多姿多彩!
我是一个热爱文学的女孩。喜欢没事的时候用张白纸看看窗外的天,窗外的云。然后写下自己从心底流淌出来的文字。淡淡的,不算轰轰烈烈,但却深刻。渗出一丝丝的忧郁或明朗,涩涩的,就像卡布奇诺德味道。
我喜欢唱歌,可以拿着麦克风唱三个小时不会累。我也喜欢写歌,写下自己喜欢的歌词,在谱上自己喜欢的曲。那种感觉,美妙的不可言喻。
我喜欢舞蹈,可以练到汗流浃背也不休息。所有舞中我爱芭蕾。喜欢那种踮着脚尖旋转的感觉。
我喜欢乐器,学了很多种钢琴、电子琴、吉他但我还是觉得口琴很有意思
我喜欢拍照,将喜怒哀乐融进画面李,盯着看上几分钟。眼珠都不眨一下。
我喜欢快速融入环境,不管是喧嚣还是安静,我喜欢有我存在的感觉。
我喜欢和朋友在一起,特别是蓉。因为她总是和我一样的喜欢。喜欢所喜欢的一切,追求所喜欢的一切,并不是为了什么。所以,蓉,你绝对不能放弃
就是这样,我喜欢走在荆棘的道路上,就算被刺得鲜血淋漓,我喜欢在看到光以前绝不倒下。
世上要背负的东西太多,我们总是不能好好停下来想想自己的喜欢,总是忙着向前走,丢失了心灵上最初的喜欢所以,我会永远坚持。对,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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