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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王小学素质教育实施方案
井王小学
2013年8月31日
井王小学素质教育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是当前我校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我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目标。与此同时,还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德育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使学校真正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和窗口。要贯彻“健康第一”的思想,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特长,把素质教育落到实处。为了迎接挑战,提高姜李小学教师、学生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实施素质教育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把握素质教育的内涵,转变教育教学观念。
素质教育从本质上说,是以提高全民素质为宗旨的教育,他着眼于受教育者群体和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注意开发受教育者的潜能,促进受教育者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的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素质教育强调的是为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和幸福奠定基础,而这些恰好是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的必然选择。因而必须转变教育教学观念,与素质教育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来武装学校领导和全体教师。
(一)加强素质教育的行政管理。学校领导要带头学习上级有关素质教育的文件,准确地把握素质教育的实质,强化推进素质教育的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建立严密的学校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全面规划,整体推进,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努力开创素质教育的新局面。
(二)提高教师对素质教育的认识。教师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学校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师学习有关素质教育理论和成功经验,订阅有关素质教育的书刊杂志供大家学习,并组织教师开展统一思想的大讨论,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教师进行培训,使教师充分认识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领悟素质教育的真谛,做到学以致用。
(三)营造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并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素质教育的理念、方法,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争取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会推进素质教育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
二.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的内涵就是要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发展学生特长,使他们自觉地、主动地发展。为此。我校根据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针对素质教育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全面提高学生素质,让学生全员发展、全面发展、特殊发展,全面启动学生的“内驱力”,真正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一)全员发展,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是我校实施素质教育再上新台阶的必然选择。为此,我们提出“从最后一名学生抓起,让每个学生不掉队”,为使这一目标落到实处,我校采取的具体做法是教师年度考核、评奖树优与后进生、边缘生挂钩,各年级
各学科都要确立明确的转化对象,并和学校签订责任合同,制定出具体计划,切实促进后进生、边缘生的转化。每学年举行一次后进生、边缘生转化经验交流和业务研讨,表彰一批工作卓有成效的教师,逐步实行班干部轮换制和竞选制,使每一个学生都有机会发挥自己的领导、组织才能,培养学生的自理自立能力。
(二)全面发展,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全面发展的内涵是让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发展。为使这一目标落实到实处,学校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是坚持德育为首的原则。使学生先成人,后成才,加强德育制度建设,实行班机、个人德育量化考评制度,开好德育课,加强学科渗透;二是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抓好《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落实,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入手,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三是每年举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培养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创新精神,以及参加社会公益劳动能力;四是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维一体的教育网络,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和推动学生德育工作的体系;五是开启开足开好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
(三)特殊发展。发展学生的特长,并加以强化,使学生的特长能最大程度发挥,学校坚持以下做法:一是发现并培养学生的特长,要求每个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面对每个学生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发现其特长并加以培养,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提出不同的培养特长目标,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二是开设兴趣特长班,发展学生特长。学校加强培养学生特长的阵地建设,建立书法绘画等课外活动小组,并切实
保证小组的活动时间;三是强化“第二课堂”对优秀特长生的培养。要求从二年级起挑选人才,进行培训,为参加各级竞赛做好准备。
三.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保障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将提高教学质量与减轻学生负担相结合,严格执行市教育局规定的在校时间表,确保学校每天教育教学时间不超过六小时,学生睡眠时间不少于十小时,每天保证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作业总量方面,要求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家庭作业严格控制在一小时以内。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为加强各科作业布置的协调管理,学校建立课后作业记录审查、监察制度,确保学生课后作业总量不超标。
四.优化教育教学过程,抓好素质教育核心。
素质教育的主渠道是课堂教学。实施素质教育从根本意义上讲,就是要加强新课程改革与管理,优化教育教学过程。为此,我校要求:
(一)强化集体备课。这是优化教学过程的前提和基础。学校对集体备课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加以督导检查。
(二)实施优质教案工程。各备课组在个人研究的基础上集体备课,形成统一标准的优质教案,实行资源共享。这有助于提高优质课的覆盖率,有利于青年教师的成长。
(三)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教师课堂教学要精讲多练,要以启发学生思维、提高学生课堂参与率为标准,要因材施教,分类指导,面向全体学生。授课中要及时进行学法指导,使学生掌握分析问题的方
法,做到会学、乐学。要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
五.建立素质教育导向的新的评价体系。
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小学评价工作指导纲要》要求,进一步摸索、探讨,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对学生素质进行评价,实现学生、教师、家长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的评价模式,并根据学生的发展对教师实施综合评价。强化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的意识,严禁组织各种统考和按考试成绩进行排队现象。
实施素质教育活动自查报告
如何实施活动方案
南安 中学 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汇报
统计工作实施活动方案
机关工作实施活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对人才的新要求,提高我校学生综合素质,使其具备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应变能力和创造能力;树立竞争意识、进取意识、创新意识、风险意识、效率观念、拼搏精神;拥有强健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社会责任感、有高尚的情操、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的一代新人。在认真总结我校多年的德、智、体、美等实践的基础上,我们将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指导,着眼时代要求,着眼未来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教育观念及目标
(一)教育观念
教育目标从注重掌握专业知识转变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上来,重点抓好学生良好的人格和内心建设;教育对象要从抓“两头”学生转变到“为了一切学生”上来;教育内容从理论为主、技能掌握为辅转变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求上来;教育要求从规范管理一体化转变到人性化、因材施教上来;教育方法从满堂灌转变到行为引导、激发学生内在动因、发展智力上来。
(二)教育目标
学会做人——要求学生求知先学做人,先成人后成才,以德为先,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有高尚的品德和顾全大局的思想,有热爱劳动的意识和本领,自立、自强,成为经得起市场经济考验的人才;
学会求知——要求教师不仅教学生知识,更教学生求知的本领;要求学生不是被动地接受,更要主动地探求知识,培养主动学习的能力,在专业实践和技能锻炼中不断汲取新知识,不断学到服务社会的新本领;
学会健体——要求学生不仅自觉锻炼身体,有强健的体魄,更要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心理素质和锐意进取、不怕挫折的坚强意志,有良好的社会适应性;
学会审美——要求学生善于辨别真、善、美与假、丑、恶,不但会审美,而且会塑造美的环境,运用美的语言,更要学会塑造美的心灵,逐渐养成对美的向往与追求,懂得用美的尺度去规范自我、塑造自我。
学会创新——通过各种途径,努力发现学生的创新心理,培养学生的创造性人格,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逐步使他们养成热爱创造性劳动的良好习惯。
三、教育的内容及实施途径
(一)思想品德教育
目标:
1、开展“习惯、品质、人生”教育,增强学生的内心道德建设和人格修养培养,强化学生向善、尚美、好学的思想品德。
2、开展法制、禁毒、心理、环境意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增强学生的自觉守法、守纪意识和责任感,培养忠于职守、热爱劳动的品质。
3、开展品德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培养学生做高尚人、做健康生、做善学者,成为一个诚实守信、举止文明、言谈文雅的合格公民。养成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不怕挫折、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扶危济困、讲究卫生、遵守秩序的良好品质。
4、强化行为规范训练,培养文明行为习惯。
主要途径:
1、以政治课教学为主渠道,以《守望幸福——德育读本》为媒介,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进行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共产党员的教育。
2、以舆论为先导,抓好黑板报、国旗下讲话、《班级周报》和班级星级学生评比等宣传主阵地,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观念教育。
3、有计划地开展各项德育教育活动。
(1)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每年组织学生清明祭扫烈士墓。在重要的节日、纪念日,开设“国情、校情系列讲座”。
(2)学校政教处认真组织好新生的入学教育、入学宣誓、军训工作和校纪校规的学习工作。
(3)对照《学生一日常规》细则要求,强化对学生行为规范的检查、考核、教育工作。
(4)开展普法教育系列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讲座”。
(5)每月举办一次“优秀班级”评比和“星级学生”评选活动,培养学生好学上进、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6)以校内外德育基地为依托,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和“走进社区”服务活动。
4、以《宿舍管理条例》为依据,开展文明宿舍建设活动,规范寄宿学生的生活习惯。
5、通过实施每周一下午劳动活动,强化学生的劳动观念,培养劳动能力、劳动习惯和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品质;组织开展公益劳动。
要求:
1、所有教育内容面向全校学生;
2、各项活动要求有计划、有记载、有总结、有评比。
(二)人文科学素质培养
目标:
1、培养学生观察事物本质、识别他人的能力,明辨是非、善恶,提高情感智商和审美素养。
2、锻炼学生协调各种关系的能力,增强对事物触类旁通的应变能力。
3、通过人文知识宣传,开展科普知识讲座,使学生提高人文知识素养。
主要途径:
1、以技能课教学为主渠道,提高学生的艺术欣赏水平和审美情趣。
2、各年级要因时因地的开设“心理教育”,尤其是要加强对留守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3、按因材施教原则,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第二课堂活动和各级别的学科活动,培养学生勇于展现个性特长的积极性。
4、创建学生社团,创办兴趣小组,提供学生发展技能的机会;要着力抓好下列社团组织建设:学生会、团委会、班委会、书法小组、音乐小组、篮球队、田径队、舞蹈对等。
5、利用校园板报、学生创办的《班级周报》、班级学习园地等文化阵地,宣传文学、艺术等方面知识和信息。
6、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演讲比赛及辩论赛,使学生在竞赛中学知识,在辩论中练能力。
7、创建花园式校园环境,每年不定期开办各种人文知识讲座;丰富学生业余生活。
8、以老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每学年组织1—3次大型综艺活动。
9、组织学生举办绘画、书法、摄影等艺术展览,创办各类学生作品展。
10、充分运用校园网络系统、广播系统、多媒体等对全校同学进行多方面的人文素质培养和科普知识教育。
要求:
1、上述教育内容面向全体学生,每位同学根据自己的个性特长选修或参加其中有关活动。
2、人文基础知识和科学普及知识讲座,每学期至少组织1~2次,内容要系列化,并逐步完善。
3、各级各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活动,做到制度健全、报批手续完善、健康发展。
4、各项活动制度化,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必须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
(三)身心健康教育
目标:
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
2、开展心理咨询工作,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主要途径:
1、学校成立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结合专业课教学,开设健康教育课,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健康观念,掌握维护自身健康的方法和技巧。
2、开展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方面的课题研究,不断探索新的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和手段。
3、每年举办田径运动会和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种体育竞赛活动。
4、认真做好学生体育素质达标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5、组织好校田径队、男女篮球队,定期集训并参加各种比赛。
6、校医务室定期宣传防病治病的常识,做好学生的日常健康防治工作。
7、以学工处、医务室为主,组织每年的新生体检工作。
要求:
1、所有活动及各项教育内容面对全校学生。
2、不断改革体育教学内容,尽可能体现因材施教,帮助学生树立终身锻炼的意识。
3、各项工作要列入相应部门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
四、实施措施
1、成立素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素质教育工作的开展,检查和评估学校素质教育方案的实施情况。
2、构建以教师、学校行政系统为主线的素质教育实施网络,逐步形成处处是课堂,人人是教师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四育人(即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体系。
3、素质教育工作部门分工
(1)教务处全面负责学科教学改革、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素质教育、政治理论教学、体育教学、美育教学的计划、组织、实施和考核。
(2)党支部、学生会、团委及全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素质教育、劳动教育、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学生社团的组织发展、组织建设、工作检查和年度考核评比工作。各教研组按照科学、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教务处和主管教研副校长的部署,具体组织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实施;主动开展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
(3)党支部具体负责思想品德课程教学的组织、实施;工会负责全员健身活动的实施;技能组负责开展学生常规体育锻炼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4)学校党支部、办公室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宣传教育要以舆论为先导,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5)后勤处全面负责花园式校园环境的建设,做好全校师生的后勤保障工作,着力体现服务育人。
(6)学生会要在学校的具体指导下,努力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工作,注重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发挥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7)政教处全面负责学生的法纪、安全及自我保护教育,协助学工处进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重大违纪学生的教育处理。
4、素质教育工作的考核
(1)素质教学工作纳入各部门工作计划,并在期末或年终时按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
(2)学生在素质教育过程中的学习成绩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3)学生在各项素质教育活动中的表现按《学生操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取得的成绩按活动方案的相关规定颁发奖励证书和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4)对学生在科技文化活动中的成果,学校给予奖励。
一、活动主题:
“实践与创新”
二、活动对象:
全省中小学生
三、组织机构:
全省中小学“实践与创新”主题征文活动由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办公室、江西教育期刊社和省教育学会中小学生课外阅读指导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各市、县(区)教育局基教、思政部门(或江西教育期刊社通讯站)负责本地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组织实施:
全省中小学“实践与创新”主题征文活动从2014年4月至2014年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启动布置阶段(4月下旬)。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布置本地中小学开展“实践与创新”主题征文活动的有关事项。
2、学习实践阶段(5月―8月下旬)。各地、各中小学组织指导学生学习江西教育期刊社《小学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增刊――《我们爱探索》,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撰写观察日记、观察作文或调查报告。
3、成果展示阶段(9月下旬-10月中旬)。各县(市、区)根据设奖名额和辅导用书规定的征文题目进行评选,并于2014年9月30日以前根据评选情况填写全省中小学“实践与创新”主题征文活动个人获奖情况登记表(见附表)盖章后报设区市教育局审核。
各设区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上报的结果进行审核后,在2014年10月20日以前将汇总情况填表送江西教育期刊社。
五、奖项设置
1、全省中小学“实践与创新”主题征文活动表彰奖励分为个人奖、指导奖。
2、个人奖分为小学、中学两个组别。每个组别设一、二、三等奖,设奖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参赛学生数每千人设学生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一等奖获奖作品统一交至江西教育期刊社,择优结集出版,作为“素质教育月”的成果展示。
3、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均获相应指导奖。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各中小学校认真落实“素质教育月”活动的要求,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调查和实践活动,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营造支持、鼓励与开放的环境,促进学生全面的发展。
2、各中小学校要组织教师精心指导学生根据要求撰写作文,让学生学会观察,善于思考,通过亲身体验了解家乡和祖国的新变化,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科学态度和社会责任感。
3、各地、各中小学校要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努力扩大活动参与面。活动辅导用书以学生自愿购买为原则,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统一购置一定数量的活动用书,作为学校图书馆的馆藏书提供学生借阅。
全省中小学“实践与创新”主题征文活动联系人:z,电子邮箱:z,电话:z,z,传真: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为基础,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教育工作为核心,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不异地招生;
(二)严格规范学校教学行为,严格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科学安排教学时间和作息时间,控制作业量,无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三)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挖苦歧视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四)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禁止擅立项目收费,杜绝一切代收费行为;
(五)严格规范教育评价行为。杜绝考试给学生排名次,无计划()组织各种竞赛,以考试分数高低评价教师、学生。
三、主要措施要求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中心校组织召开村校长会、教师大会,认真传达省市文件精神和领导的重要讲话,使广大教师明确规范办学行为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举措,是切实减轻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保险,是依法治教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迫切要求。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寻事投入到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中来。
(二)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中心校组织成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有村校长、教务主任、学年组长、工会、少先队等人。中心校长及村校长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各校开展自查自纠并写出自查报告上报中心校,对自查过程中的问题采取措施立即整改。
(三)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严格执行下列“四个严控”“四个严禁”实现“两个规范统一“。
四个严控:
1、严控学生在校时间。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每天不超过6小时(含活动自习,不含午休时间),早晨7。30学生到校,乘坐通勤车辆的学生最早在7。00到校,下午15。30放学,要保证学生每天有一个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间操和课外活动)。
2、严控学生作业总量。一年、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课外作业不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课外作业不超过60分钟。不准增加作业量的办法惩罚学生,担保教师布置活动性、实践性的课外作业。
3、严控考试次数。课业成绩评定实行百分制与等级制相结合的办法。不完全实行百分制。
4、严控竞赛和评奖活动。学校不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不得随意停课,不准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商业性庆典活动。
四个严禁:
1、严禁乱办班乱补课。不准任意延长学生上课时间,不准占用学生节假日、双休日开展活动,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
2、严禁乱订教辅材料。教师不准要求学生统一征订或购买教辅材料,否则视为严重违纪行为。
3、严禁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次向家长、学生公布。
4、严禁教师排挤差生,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辱骂学生和排挤学生。
两个规范统一:
1、规范教育思想,把思想统一到以人为本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要把促进学校发展作为根本任务。积极引导教师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协调、主动发展。
2、规范教育行为,把行为统一到依法办学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校健康成长的轨道上来。努力在学生兴趣培养、上下功夫。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质量和水平的监督。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减负”责任制。要把“减负”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工作日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校长为“减负”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并形成校长负总责、教学副校长协调、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具体责任落实到人的“减负”工作管理机制。
2、建立“减负”考评机制。将把“减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年度目标责任的重要内容;“减负”责任与校长、教师的聘任、职称评定、物质待遇等挂钩;评先创优、教师晋级等都要把“减负”工作作为重要依据。凡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整改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
3、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学校将加强对“减负”工作的监督检查,把学期初和学期末作重点检查时段,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坚决查处有禁不止、顶风违规人员,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4、建立社会监督举报制度。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要及时向广大师生传达,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专项举报登记制度,每学期汇总一次举报追查情况,并作为各级专项检查的重要依据。
五、处罚
学校违反规定的:
取消小学及主要责任人三年内评先选优资格,学校不得评为市乡先进学校。同一所学校,一年内被书面警告两次或办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免除学校校长职务。
教师违反规定的:
当事人三年内职务聘任和评先选优实行“一票否决”。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省教育厅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发展,推动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教学管理机制,深化课程改革,大力推进特色学校建设,提升全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我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二、督导评估的范围
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包括公办和民办的小学、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普通完全中学。
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的督导评估,将根据省、市教育工作的安排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三、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
根据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随机督导工作的通知》(号)精神,围绕“办学思想、制度建设、课程实施、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学校发展”等六个方面开展督导评估,并按百分制测评。各校应认真总结提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学习、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加快推进素质教育;实事求是地分析学校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学校发展的瓶颈,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促进整改落实;进行校际间横向对比研究和学校自身发展纵向比较,明确学校近期目标和改革发展方向。
四、督导评估程序
(一)学校自评。学校对照评估标准,结合学年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自评,通过自评总结办学优势与改革成效,发现具体的困难和问题,并将成果巩固与薄弱环节整改列入新学年工作计划,保障落实,形成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工作机制。学校自评报告报区教育督导室备案。
(二)区级督导评估。按照三年一轮的要求,区教育督导室组织人员按年度计划规范开展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年度督导结束,统筹专项督导和督导责任区经常性督导情况,形成综合督导报告,并报市级教育督导室备案。
(三)市级督导评估。对区级督导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抽查一定比例的学校,评价督导效果,促进学校教育综合督导与经常性随机督导机制的落实。年度督导工作结束,向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督导报告,并报省教育督导室备案。
五、评估认定与结果应用
(一)评估方式。按《教育督导条例》规定,督导评估前,区教育督导室向有关学校发出通知、组织督导小组、审核学校自评报告。评估过程中,通过现场走访、随堂听课、问卷调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集体评议,形成初步督导意见并向学校反馈,并接受学校申辩。
现场评估结束后,教育督导室应综合分析学校申辩意见,对学校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现办学成效与经验、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限期整改落实的具体意见或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二)评估定级。督导结果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认定,各项A级指标得分率均达90%以上,且总得分率达95%以上的,可认定为优秀等级;总得分率达85%~94%的,可认定为良好等级:总得分率均达60%~84%的,可认定为合格;60%以下认定不合格。
学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认定不合格:在校生年辍学率小学超过1%、初中超过3%的;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非重点班的;违反规定集体补课的;无正当理由不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的;近三年发生较大校方安全责任事故的。
年度评估结束,由区教育局或教育督导室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评估结果。其中,达到优秀等级的,经公示程序,报区政府审批后确认名单,并由教育局授予牌匾。优秀等级实行期限制,有效期限为三年,并在牌匾上注明。
(三)结果应用。区政府、教育局将督导报告作为教育决策的重要参考,列入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学校主观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督导评估制度建设
1.各校应根据《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新修订的《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标准》(见附件1),适时开展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校的创建和督导评估工作。各校应于9月30日前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新修订的《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完成自查工作,形成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自评报告。并填报《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自评表》(见附件2)。
2.各校就督导评估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形成学校自查自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汇报,并将整改方案上报新罗区教育督导室。督导室将认真审核,同时进行跟踪回访。
3.区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后,及时形成督导报告提交本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送上一级教育督导机构备案,并适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教育部将在全国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校评估认定工作。省、市级将基于本项综合督导,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校”评估认定工作,之前已认定的省、市级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按新标准在三年内分批复查认定后重新公布名单。
七、督导评估材料准备
1.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自评报告。
2.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自评表(附件2)。
3.学校自查自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汇报。
4.出示评估指标备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