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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节能降耗实施方案(合集)

2022-10-09 22: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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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节能降耗方案

为建设美丽南浔、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37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xx-2017年)》(浙政发〔20xx〕59号)、《X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xx-2017年)》(湖政办发〔20xx〕49号),结合XX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

以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废气污染整治、城乡废气治理等为突破口,坚持源头治理、综合防治,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构建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局面。通过实施本行动计划,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到20xx年,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xx年下降27%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能源结构。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到20xx年,全区煤炭消费总量同比20xx年平均下降10%以上。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igcc)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区环保分局配合)

2.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xx年底前,XX区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不再审批新增燃烧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禁燃区内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要限期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20xx年底前,除集中供热锅炉外,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进口、使用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限制高硫石油焦进口。(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浔古镇管理委员会、南浔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配合)

3.推进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制定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建设方案,积极推行集中供热模式,建设和完善热网工程。20xx年底前,全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20xx年底前,全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热网覆盖区域内分散燃煤锅炉全面淘汰。(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20xx年底前,全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发改经信委、区环保分局配合)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锅炉、窑炉的天然气改造任务,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或其他清洁能源。(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4.加强节能减排。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区住建交通局、区环保分局配合)

(二)治理工业污染。

1.实施脱硫脱硝工程。20xx年底前,全区基本完成热电企业脱硫工程建设。20xx年底前,所有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全区所有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完成脱硫设施建设或改造。所有热电企业完成烟气脱硝治理或低氮燃烧技术改造设施建设并投运;所有热电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xx)规定的浓度限值。20xx年底前,所有新建、在建热电企业必须采用烟气清洁排放技术。(区环保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发改经信委配合)

2.治理工业烟粉尘。钢铁、水泥、有色、化工等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统一执行国家新标准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未达标的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期限完成升级改造。20xx年底前,全区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基本完成除尘设施建设或改造,全面消除烟囱冒黑烟现象。(区环保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发改经信委、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3.实施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加快实施《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完成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整治和加油站、储油罐、油罐车油气回收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方案确定的重点整治工程建设,完成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集聚区的综合整治与验收。20xx年底前,完成印染、涂装、合成革、生活服务、橡胶塑料制品、印刷包装、木业、制鞋、化纤等10个主要行业的vocs整治,基本建成vocs污染防控体系,vocs排放量削减20%以上。(区环保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发改经信委、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调整产业布局与结构。

1.严格产业准入。全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直接燃用非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原则上XX区建成区不新建以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城市建成区以外,鼓励以压缩成型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项目建设。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产能过剩行业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者减量置换。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2.优化区域布局。加快对城市建成区内钢铁、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大气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XX区建成区于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20xx年底前,XX区建成区全面完成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3.淘汰落后产能。20xx年底前完成国家下达的 “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xx年底前,按照《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规划(20xx-2017年)》,全面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淘汰产能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布。(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

4.推行清洁生产。20xx年底前,对全区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到 20xx年,以上重点行业的排污强度较20xx年下降30%以上。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对所有露天煤堆场等实施封闭管理,确实无法全封闭的应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商务局配合)

5.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到20xx年,全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xx年降低20%,7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5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化再生比重达到40%以上。(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财政局 、区商务局、区环保分局配合)

(四)整治城市烟尘。

1.控制施工扬尘。研究制定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积极创建绿色工地,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做到“七个100%”,即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拆除工程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冲净且密闭、暂不开发的场地绿化100%落实,以及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100%安装。建立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长效制约机制,施工单位因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的,作为不良行为录入“浙江省建设市场行政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予以公示。(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城管执法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配合)

2.控制道路扬尘。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逐步推行卫星定位系统。(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住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配合)强化道路扬尘治理,逐步减少城区裸露地面积,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机制,着力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xx年,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5%以上,到20xx年,区城市ii级以上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3%以上。(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城管执法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配合)

3.控制餐饮油烟。禁止在未经规划作为饮食服务用房的居民楼或商住楼内新建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单位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定期清洗的制度,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20xx年底前,中心城区全面完成餐饮油烟治理,建立定期清洗和长效监管机制。(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4.控制烟尘扰民。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工业边角料。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环保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大、烟花爆竹禁燃力度,严禁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外燃放烟花爆竹。(区公安分局牵头,区环保分局、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对有烟粉尘排放的港口、物流露天堆场等实施封闭管理,确实无法封闭的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环保分局配合)20xx年底前,全区全面建成烟控区。

5.控制装修和干洗废气污染。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溶剂含量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民用建筑内外墙体涂料强制使用水性涂料,家庭装修倡导使用水性涂料。(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分局配合)干洗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洗染业管理办法》,新开洗染店或新购洗染设备的,必须为全封闭式干洗机并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在用干洗设施要进行治理,强制回收干洗溶剂。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干洗业废气治理。(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五)控制农业农村废气污染。

1.禁止秸秆焚烧。制定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力争到20xx年,基本形成秸秆还田和多元化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级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监管机制。要在秸秆焚烧的集中时段,组织力量深入田间地头,严防随意焚烧。(区农林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发改经信委配合)

2.控制农业氨污染。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大力推广有机肥,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着力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农田化肥使用量和氨挥发量。(区农林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发改经信委配合)

3.实施绿化造林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生态公益林、防护林建设,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到20xx年,全区完成新造林0.8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上。(区农林局牵头,区住建交通局配合)

第二篇:节能降耗方案

1、目的

为降低施工过程中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提高能源和原材料的利用,保护环境,特制定施工节能降耗措施实施方案,以督促监督员工合理利用能源和物资,提高员工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的意识,并在其工作中自觉执行。

2、节能降耗的实施

输电线路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能量消耗,也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因此节能降耗措施的实施,我们义不容辞。节能降耗措施主要施工用电、用水、环保、施工物资管理四方面进行进行具体实施。

2.1 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理

2.1.1 项目部应定时统计施工用水、用电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能源的消耗状况,对存在的浪费,及时采取措施纠正。

2.1.2 设置节水、节电标识,时刻提醒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节约能源,降低消耗。

2.1.3 加强水、电的日常管理,照明等耗电设备、设施应根据需求使用。如发现设备、设施的损坏,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在基础浇制时尽可能使用大容量搅拌机,以此来减少电量消耗。

2.1.3 在对浇制完成的基础进行养护时,尽量采用薄膜养护和沙土养护,减少浇水养护次数。

2.1.4 施工结束后剩余废水污水,不要随意倾倒,同意用来浇灌周边植被。

2.2 施工环境保护

2.2.1 施工过程中,用施工警示带划分施工区域,从而避免施工区域外的植被和场地遭到破坏。

2.2.2 施工时,尽量对施工场地内的植被进行保护措施(如用物品掩盖),能移栽的尽量移栽到别处。

2.2.3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要统一堆放到指定位置,待施工结束后,统一掩埋或燃烧处理。燃烧时要注意森林防火。

2.2.4 施工过程中可回收利用的材料要加以回收,不可随意丢弃。

2.3 工程物资的管理

2.3.1 技术人员在进行施工准备时应采用最合理的施工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物资的投入。

2.3.2 项目部在审批施工方案时应考虑能源和工程物资的节约。

2.3.3 采购和领用的工程物资应加强保管,减少和杜绝由于保存不当造成的浪费。

2.3.4 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可以回收利用、重复使用的物资应积极进行修旧利废、综合利用。

3 监督检查

3.1 项目部应定时统计工程物资、水、电、办公用纸张、计算机易耗品的使用情况,必要时对部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浪费现象提出改进要求。

3.2 项目部应在工程结束时对工程物资、施工生活用水、用电和其他消耗品的消耗情况进行统计,作为该项目资源消耗的基础数据,以进行持续改进。

4 宣传教育

4.1 在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同时,项目部对施工人员进行节能降耗相关知识学习,并贯彻落实节能降耗的相关措施,

4.2 在施工场地及生活居住地悬挂节能降耗宣传标语。

4.3 每周安全例会上,对本周节能降耗实施情况进行汇总报告,分析其中不足,加以完善和改进。

第三篇:节能降耗方案

为进一步突出我区节能降耗的区域特色和产业特点,促进全市节能降耗由工业领域为主向服务业全面拓展,加快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以转变服务业增长方式为宗旨,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设高效流通、倡导科学消费、发展绿色贸易为重点,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加大宣传、强化管理,努力形成政府推动、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的服务业发展模式,走出一条具有中心城区特色的节能降耗新路子。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确保年单位gdp能耗每年下降5%以上,服务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率比“十五”期末降低22%以上,其中批发零售业万元营业额能耗下降5.5 %,争创节约型示范企业8家;住宿餐饮业万元营业额能耗下降5.5 %,争创绿色饭店5家。力争到“十二五”末,服务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率再下降20%,使我区成为全市服务业节能降耗的示范区。

三、基本路径

(一)把节能降耗与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

紧紧围绕构建无锡服务业核心区的目标定位、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总体方向,把发展服务业作为节能降耗的重要抓手,实施高端商贸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大力引进和培育低能耗、无污染、高产值的服务业企业,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加速人流、物流、信息流在我区集聚,形成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的产业格局。

(二)把节能降耗与科技进步紧密结合起来

按照“集约化、特色化、高新化、信息化”的发展要求,加快节能创新型人才培训,加强节能技术中介服务和信息服务,推广利用现代先进的节能技术手段和管理模式,促进传统服务业品牌化发展、新兴服务业规模化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实现服务业的优化升级。

(三)把节能降耗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

以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情况为依据,加快编制崇安区域环境规划,严把环境准入关,坚决落实“六不批”制度,杜绝“五小”和“三高两低”企业重新抬头,确保全区环评审批率、“三同时”执行率和未批先办项目查处率保持100%。以“减量化、再利用、可循环”为原则,从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入手,发展和推广循环经济,加大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力度,引导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构建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生产和消费模式。

(四)把节能降耗与倡导科学合理的生活方式紧密结合起来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居民培养科学合理的用能方式,在全社会树立节能意识、建设节能文化、倡导节能文明,形成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节能管理。以酒店宾馆服务业为重点,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和监管,强化能源和污染物排放管理,通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能耗专项检查,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加强水、电、气等消耗监测,开展能耗分析、成本核算和节能诊断,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节能降耗措施,推进能量系统优化。

(二)开展节电、节水、节气行动。动员三星级以上宾馆、营业额3000万元以上餐饮企业、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商场超市等重点服务业耗能企业应用节能、节水、节气、节材型产品和技术,重点推动做好照明、空调、电梯及其他耗能设备的节能降耗工作。鼓励企业采用节能灯具、节水龙头、变频空调、节能锅炉、自动控制扶梯、节能型冷藏设备等节能设备,推广智能节水控制、太阳能、热泵等节能技术,支持废品回收利用项目。

(三)开展建筑节能。鼓励对现有商用建筑进行保温、隔热、通风、空调系统等方面的能效系统改造,提高商尝超市、批发市尝办公楼宇等大型公共场所的整体用能效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共场所室内温度控制,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并尽量减少使用时间。

(四)开展物流节能。培育和壮大骨干型物流企业,鼓励企业进行物流信息化改造升级、仓储设施建设和包装物回收等,支持企业发展面向广大中小企业的社会化物流配送体系。通过有效整合物流资源,合理安排货物流向,提高车辆实载率,降低物流成本。开展节能物流企业和物流配送中心示范活动,重点推动天鹏食品城、广益汽配城、汇华医药等企业加强节能建设和管理。

(五)扩大节能产品营销。在大型商贸零售企业和连锁经营公司推行节能商品标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店开设节能商品专柜或开展节能商品营销活动。引导消费者购买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

(六)抑制白色污染和过度包装。在全区各商尝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加强执法,严格实施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制定对消费者自带包装袋的优惠措施,倡导使用可回收购物袋。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商品包装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引导生产企业实行绿色包装,鼓励零售企业采购销售适度包装商品。

(七)倡导节约意识和绿色消费。引导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业树立节约意识;建立节约机制;创新经营方式。开展绿色消费示范街区和绿色饭店创建活动,引导餐饮业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倡导提供大、中、小份量菜品服务,引导科学消费,培养顾客节约意识。鼓励发展经济型酒店,引导住宿业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中水回用技术,开展培训活动,增强员工环保意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经贸、财政、环保、卫生、招商、科技、工商等职能部门及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服务业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区服务业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建立节能降耗长效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负责细化节能工作目标,量化节能项目建设,汇总节能工作情况,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部门、各街道要发挥各自职能和优势,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服务业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本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

(二)建立统计指标。积极探索符合我区服务业实际的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以三星级以上宾馆、营业额3000万元以上餐饮企业、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商场超市等重点服务业耗能企业为重点,逐步建立水、电、气等单项能耗指标和万元营业额、万平方米等综合能耗指标,为开展节能降耗统计分析和进行目标考核提供依据。

(三)抓好典型示范。开展节能降耗先进企业评比活动,鼓励企业争创节约型示范企业和绿色饭店,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先进企业和优秀管理者予以表彰奖励,在服务业各行业树立节约型企业新形象,推动服务业企业节能、降耗、创效、挖潜工作的深入展开。

(四)用好激励政策。设立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建立和完善节能技术中介服务和信息平台,支持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与企业共同研究节能降耗有关文件,帮助企业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力争有更多节能先进企业、更多节能重点项目得到国家、盛市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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