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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扶贫攻坚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五年决战、同步小康”的奋斗目标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精准扶贫工作,结合发展改革系统部门职责及贫困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国家支持X南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及国家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规划重大历史机遇,以改革创新精神,更加注重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贫困地区农民增加收入,着力推进精准扶贫进程,为我市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贫困对象、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人群,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把加快发展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2、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坚持从我市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积极进取,量力而行,注重实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坚持直接面向全市农村贫困群众,以贫困人口受益为基本出发点,使全市绝大多数贫困人口包括在受益范围内,做到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统筹协调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与实现长远的发展目标,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推进我市精准扶贫工作。
4、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各自明确责、权、利关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努力实现扶贫效益最大化。
二、总体目标
到2018年,全市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高,社会就业较为充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增加,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生态环境大幅改善,发展基础明显夯实。
到2020年,实现全市1419个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或接近乡(镇)平均水平,贫困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或接近县(市、区)平均水平,11个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的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或接近全市平均水平的目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加,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缩小,与全国人民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三、工作任务
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在项目数量、投资补助标准和项目安排时序上向贫困地区,特别是向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和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的贫困村倾斜。力争通过“九大工程”的实施,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素质,提升贫困村发展后劲,确保贫困对象都能住上“安全房”,喝着“放心水”,走上小康路。
1、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程。
会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切实做好2015年2、8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追加争取工作,落实好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户均增加1000元,力争2015年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任务,全面解决我市农村居民住房问题。争取国家尽快下达我市提前实施的17万户土坯房改造指标。
2、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做好农村安全饮水拾遗补缺工作,解决偏远地区和新出现的农村不安全饮水人口饮水安全以及农村学校饮水困难问题;启动全市70多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改造,完善水质检测和供水净化消毒工作,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不断提高供水水质和供水效益,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联网升级,对有条件的现有小规模供水工程合并联网,实现规模化供水;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自来水全覆盖。
3、以工代赈工程。
力争每年争取国家以工代赈资金8000万元以上,加快实施节水型农田水利工程,山区水源工程和田间配套工程,开展老化失修、因灾损毁的农田水利设施修复及节水灌溉、农田防洪除涝工程建设;重点推进乡村公路互联互通,根据各县具体情况,安排60%以上的资金量用于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和小型桥梁建设。罗霄山片区县每年安排一个以上以工代赈示范项目,重点实施连通多个贫困村的乡村公路或出省出县的断头路;大力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改善局部生态环境等。以工代赈项目要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农民参加工程建设,尽量提高劳务报酬占总投资比重,并在相关合同文本中予以明确,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4、农村电网改造和光伏扶贫工程。
继续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用电问题,提高电网性能和用电质量。到2020年,支持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内已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
5、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以工代赈异地扶贫搬迁计划指标,计划平均每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500户,6000人以上,力争到2020年使有搬迁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全部迁出。探索建立差别化资金补助标准和住房建设标准,加强安置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土地调整变更、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积极探索易地扶贫搬迁与工业化、城镇化相结合的搬迁方式,实现“总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
6、农村清洁工程。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扶持资金,加快乡镇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大力实施农村沼气工程,高标准建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大中型沼气项目,探索沼气产业化的路径,提高沼气普及率和稳定性。加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理,纠正乱堆、乱放、乱倒现象,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水源地保护等工作,切实改变农村脏、乱、差的面貌。
7、农村文教卫生工程。
大力实施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周转房、村卫生室等卫生项目,村卫生室重点向贫困村倾斜,大幅提升乡镇、贫困村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切实阻断因病贫困代际传递;推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项目,优先支持改善贫困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保障贫困村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加快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广播电视户户通项目,完善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网络,丰富群众文体生活等。
8、农村养老、社区服务体系工程。
将农村养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民生工程,进一步加快实施农村养老、社区服务体系项目,到2020年,每个乡镇建有一所敬老院,解决孤老病残特困群众集中供养问题,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9、农村就业保障体系工程。
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街道乡镇公共服务平台的整合力度,重点实施安XX、XX等8个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项目,加快实现县级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全覆盖,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提高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发改委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发改委精准扶贫、结对帮扶等工作。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委副县(处)级以上领导任副组长,委内各业务科室科长及委“三送”工作队队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地区科。各县(市、区)发改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加强项目的申报、争取、跟踪与调度,争取项目尽快落地,早日发挥效益,推动全市精准扶贫工作上新台阶。
(二)加强沟通配合。一方面,发展改革系统内部之间要加强沟通,形成定期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机制,及时通报精准扶贫工作动态,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要与市委农工部、市卫计委、市教育局等市直相关部门间要相互配合,在项目申报、资金争取、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后评价等环节密切沟通,形成合力。
(三)加强项目管理。对于争取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县两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检查指导,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争取项目尽快发挥效益。
(四)注重实际效果。精准扶贫工作是我市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注重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力戒形式主义,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s("download_bottom");初中生元旦节目策划书中秋节活动的策划书范本手机广告策划书根据《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康字〔2017〕10号)文件精神,为解决农村贫困学生上学问题,提高教育扶贫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17年起,按照定人定向的原则,对全区贫困家庭子女构建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资助扶贫体系,从入幼儿园到完成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实行减免学费、补生活费和培训费等政策,对考取和就读高等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按奖、贷、助、减、补等政策给予多元资助,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技能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实施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使其顺利就业,脱贫致富。
二、主要措施
(一)优先支持贫困村学校发展
着力改善贫困村、贫困户较集中村及农村初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优先安排校建资金,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落实教育均衡发展,扩大城乡学校结对帮扶覆盖面,加大师资扶持力度,全面提升贫困村及贫困户较集中学校办学品质,让贫困家庭子女就近享受优质教育资源,降低教育支出。
1.优先改善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优先安排贫困村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时,优先考虑贫困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建一所成一所”的原则,一校一策确定具体建设方案,改善贫困村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师生住宿等生活条件,完善配套附属设施。
2.加强贫困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贫困村学校教师素质,以师德建设为引领,建立健全贫困村学校教师的补充、培训、交流、保障以及评价和发展机制。支持鼓励教师到贫困村从教,对在贫困村学校工作的教师提高生活补助水平;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学校支教,开展多形式的贫困村学校支教工作;在提拔任用、培训进修、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优先考虑在贫困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在选拔农村教师到城区任教考试中,对在贫困村学校连续任教3年的教师,实行加2分奖励。
3.强化贫困村学校结对帮扶。在原有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深化帮扶措施。调整帮扶对象,由重点帮扶中心小学转为帮扶贫困村或贫困户较集中的村小、教学点。扩大帮扶范围,城区小学要帮扶2—3所贫困村学校,城区中学要帮扶办学条件较差,师资水平较弱的乡镇初中1所或片初中1所。落实帮扶资金,帮扶学校按照每所被帮扶学校每学年不少于5000元的标准,帮助其改善办学条件。
(二)优先享受教育资助政策
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落实国家济困助学政策。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就读期间,除享受国家普惠性资助政策,如义务教育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外,优先享受以下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阶段。对符合入园年龄,在区内公办幼儿园及经审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贫困家庭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1000元;同时,各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资金,用于减免贫困家庭幼儿保教费,补助伙食费等。
2.义务教育阶段。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在上级规定标准(普通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普通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特教小学每人每年1200元、特教初中每人每年1450元)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500元。在全区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年4元的标准,为贫困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政策。对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发放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乡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贫困家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5.高等教育阶段。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符合申请政府资助金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优先每人一次性安排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6000元。对当年考取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的孤儿,在享受政府资助金6000元基础上,由民政部门另外一次性再资助5000元,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做到“应贷尽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
(三)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
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推进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教育扶贫机制,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1.充分利用工会、共青团、残联、妇联、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现有的扶贫资金和扶助政策进行扶贫助学。
2.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捐资助学。鼓励引导民营企业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教育捐资助学活动,工商企业老板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扶贫助学捐赠善款;积极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参加“慈善一日捐”等形式的捐资助学活动,通过“干部捐一点、单位出一点、社会帮一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本着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原则,设立助学基金,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点对点” 的方式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帮扶贫困家庭学生。
3.积极落实社会力量捐资助学鼓励措施。(1)税收优惠。符合税法规定的捐赠,企业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个人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可全额扣除。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2)通报表彰。每学年由受赠学校、区教育局和区人民政府根据《南康市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康府办字[2013]26号)文件精神,对捐赠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进行一次通报或表彰。
(四)扶持贫困生职业教育
充分发挥区职业中专(农民学院)的优势,结合南康产业特点,为贫困家庭学生和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使有教育需求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得到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帮助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
1.建强职业培训学校。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加强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职业观教育,针对南康产业特点和市场需求,重点建设好家具、物流、电商、电子、服装等特色专业,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高质量、高就业、高收入的职业技能培训。
2.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完成中职以上职业学历教育,实现就业脱贫;落实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财政补贴政策。
3.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依托区职业中专(农民学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重点招收年龄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6年。允许半农半读,农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和推进“同城发展、富民强区”工作的新要求,是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教育公平、实现共同富裕的新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整合扶贫资源,提高教育扶贫富民、资助惠民能力。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局长任副组长,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红十字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南康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牵头负责教育精准扶贫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职责。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由教育局、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信息共享。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根据贫困户子女就读分布情况,合理分配学生资助名额,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扶贫部门负责扶贫对象的识别和动态管理、扶贫培训管理及扶贫补助资金发放,落实应补尽补政策。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资金分配下达和资金使用监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将就读本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纳入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范围予以优先资助,并将资助信息载入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加强资助基础信息的收集和统计,确保统计信息真实可靠。
(三)加强舆论引导。教育精准扶贫是一项惠及数以千万计农村家庭和学生的“民心工程”,各部门要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手机报、宣传画、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依托“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平台,宣传好教育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资助政策内容、申请程序、补助标准,让各项扶贫惠民政策家喻户晓,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教育扶贫攻坚信心,形成工作合力。
(四)建立信息台账。在南康教育网设立教育扶贫专栏,公布募捐热线、发布需扶助项目和人员信息,汇总教育精准扶贫相关信息。建立精准扶贫学生档案,将全区贫困家庭中正在接受教育(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生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建立详细档案,对扶贫对象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完成学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动态管理,对已实现脱贫致富且经民主评议和公示无异议后的,要停止其上学子女的相关扶持政策;对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就学,经申请可纳入扶贫补助范围。要完善档案管理,分类建立资助、培训档案,将相关资助申请、评定、审批、公示和资金发放凭证等资料整理归档。
为扎实做好教育扶贫工作,改善贫困乡村教育发展环境和条件,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根据中共龙南县委、龙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龙发〔20XX〕6 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对象
一、扶持对象
全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省、市贫困村及周边辐射带动贫困村教育发展的其他乡村。
二、工作措施
( 一 ) 改善基础设施
1.加大贫困乡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
积极推进贫困乡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20XX 年实施汶龙镇石莲小学、杨村镇东水小学、九连山林场上围小学等 10 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程龙镇九年一贯制、夹湖乡九年一贯制等学校薄改计划。
2.加快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步伐。
加快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公办示范、多方参与、规范管理、安全高质、方便群众”的学前教育发展模式。
利用贫困村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确保具备办学条件的贫困村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或村小附属幼儿班,逐步淘汰规模小、办园条件差、安全隐患大、保教质量低的民办幼儿园。
建成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实现就近入园、方便入园。
20XX 年建成临塘乡、武当镇、九连山林场、渡江镇、程龙镇等 5 所乡(镇、场)公办中心幼儿园,建成杨村镇东水村等 10 所贫困村村级公办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95%以上,“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3.加快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
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坚持分年实施、建一所成一所,加大投入配备学校教学器材与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20XX 年完成杨村镇、汶龙镇、桃江乡、渡江镇、九连山林场等乡(镇、场)共 31 所贫困村级小学(教学点)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 二 ) 加大资助扶持
1.健全资助体系。
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逐步提高贫困学生资助标准。
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残疾幼儿入园资助力度,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 1000 元;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在上级规定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 500 元;学校可安排公用经费的 5%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贫困家庭学生;由县财政对中考成绩总分全县前 100 名且在龙南就读的优秀贫困学生进行适度奖励,其中对排名第 1 名至 20 名的每人奖励 1000元,第 21 名至 50 名的每人奖励 800 元,第 51 名至 100 名的每人奖励 500 元,并对成绩优异的贫困生进行重点帮扶,解决其后顾之忧;加大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给予每人每年 1500 元的国家助学金补助;设立高中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制度,每年由县财政出资对品学兼优的 100 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给予每人 1000 元的奖励;增加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的政府资助力度,对每年省定资助对象,除上级专项资金资助外,再由县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 2000 元资助;为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在读的龙南籍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做到“应贷尽贷”。
2.创新助学形式。
设立政府圆梦助学基金 。
由县财政出资200 万元专门设立政府圆梦助学基金,并积极整合各类社会助学资源(如民政、扶贫、慈善会等助学资金),对全县考上二本以上大学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每月 300 元的生活资助(每年资助 10 个月,每人资助两年);各乡(镇、场、管委会)安排专项圆梦助学资金,对本乡(镇、场、管委会)范围内的特困大学生给予资助,以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在重点做好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将工作面扩大至全县所有学段的在校贫困生,争取将所有特困家庭学生全部纳入圆梦救助。
建立单位结对帮扶机制:建立实施县直单位、部门“一联两帮”结对帮扶“三送”驻点村贫困学生机制。
“一联”,即“三送”驻点干部及有爱心、有能力的干部职工至少联系 1名贫困生,深入贫困学生家庭全面了解联系对象的学习和家庭生产、生活等情况。
“两帮”,即每位结对干部职工要积极协调解决好联系对象的学习和生活困难问题,对联系对象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后仍存在就学困难的,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扶助;县直单位、部门要积极为驻点村在读的贫困大学生提供资金资助,帮助贫困家庭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早日脱贫致富。
引导社会力量结对助学 。
做好宣传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稽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鼓励和引导支持龙南教育事业的企业老板、社会贤达、社会群体与贫困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生开展结对帮扶,给予困难救助,扶持贫困学生和特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减少因学返贫现象发生。
( 三 ) 开展教育培训
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
对中等职业学校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按国家规定实行免学费和给予每人每年 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补助,帮助贫困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行订单培养和创业培训,接受有学习意愿未升入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的贫困学生进入职业学校进行培训学习,让学习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实现就业脱贫。
( 四 ) 发展定向培养
面向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定向培养乡(镇、场、管委会)农技人员。
在初中、高中毕业生中开展好宣传工作,鼓励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积极报名参加赣州市委托赣州农业学校面向全县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定向培养乡镇农技人员的农业专业技能学习,为农村输送培养更多的农业人才。
对获得中专大专毕业证书的定向贫困生,按上级相关要求由人保部门通过专门的招聘考试,合格者充实到乡(镇、场、管委会)农技推广机构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三、工作要求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 。
成立龙南县教育扶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教育扶贫工作。
县政府副县长叶为任组长,成员由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就业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体局局长兼任。
( 二 ) 落实资助政策 。
县财政局、县教体局要严格贯彻执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做好各级各类学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
( 三 ) 强化部门协作 。
县财政局、县人保局、县教体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从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扶持。
县直各单位要认真抓好“一联两帮”结对帮扶“三送”驻点村贫困学生工作,确保教育扶贫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 四 ) 加大宣传力度 。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正面宣传报稽,让群众及时、准确地了解教育扶贫的有关政策和进展情况。
围绕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掘工作特色和亮点,扎实推进教育扶贫工作。
根据《凉山州2017年教育扶贫专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拟定我县2017年度教育扶贫专项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任务
(一)促进学前教育加快发展
1、新建乡镇幼儿园20所,计划投资10290.4万元。
2、新建幼教点146个,新增283个幼教班,实现学前教育全覆盖。招收幼儿6997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85%左右。新聘辅导员566人,辅导员总数达688个。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寄宿制学校建设8所,计划投资1585.5万元。全面推进新市坝镇、田坝片、海棠片、苏雄片、玉田片等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任务,新增城区教育资源,新增寄宿制学生1500人以上,营养餐正餐供餐率提高10个以上百分点。努力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完成小学招生4000人,初中招生3000人左右;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7%以上,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到75%以上。
(三)扩大高中中职教育规模
完成普通高中、中职招生任务,普通高中在校人数超过1800人。完成县职业技术学校、内地彝区“9+3”学校招生任务,中职入学率达40%以上。启动实施县职业技术学校创办统合性高中建设,努力探索高中、中职教育发展新模式。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统筹落实“全面改薄”、“大凉山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十年行动计划”和“大小凉山教育扶贫提升工程”等重大教育工程,抢抓发展机遇,加大基建资金投入,全面改善农村办学条件。
1、实施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建设里克乡、尼尔觉乡、坪坝乡、玉田镇中心校、新市坝镇尔觉小学、吉米九年制学校教学用房;建成里克乡、尼尔觉乡、坪坝乡中心校和新市坝镇尔觉小学厕所;建成里克乡中心校食堂。
2、实施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建设里克乡中心校、玉田镇中心校、新市坝镇尔觉小学、尼尔觉乡中心校、坪坝乡中心校、普昌镇中心校、吉米九年制学校学生宿舍和新华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
3、实施学校运动场建设。新建里克乡、尼尔觉乡、坪坝乡、玉田镇中心校、新市坝镇尔觉小学、普昌镇中心校和吉米九年制学校运动场。
4、实施新市坝片、田坝片、海棠片、玉田片和苏雄片49所学校教学设施设备标准化配置工程。
5、实施146个幼教点和20个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
6、实施甘洛中学新校区和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基地建设。
(二)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1、实施免费学前教育。2017年春季学期起,逐步免除全县在园(班)幼儿保教费,对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按公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给予等额补助,其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的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齐村级幼教点辅导员,建立幼儿教师培养机制,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2、巩固和提升普及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县长、教育局长、公安局长、人社局局长、乡镇长、校长、村长、组长、家长“九长”责任制,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机制,逗硬奖惩,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控学生辍学;建立健全区域内义务教育学生流动预测和管控机制,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乡镇要建立儿童、少年花名册,做到人头清、数据准;加大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继续强化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专项整治和义务教育执法督导检查,进一步落实父母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增强课程适应性和教学吸引力,提高教学质量。新增甘中、民中和城小用地,适当增加城区学校学位,合理划定甘中、民中、寄宿制及新市坝镇小学毕业生升初中范围,切实缓解城小、附城小学大班额问题。
3、全面创新高中阶段办学模式。积极探索综合高中办学模式,充分利用现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优势,扩充办学规模,整合办学资源,把现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成综合性试点高中。(具体方案另文专报)
4、大力实施远程教育和教育装备工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范围。结合国家教育信息化重点工程的启动以及实施农村小学计算机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学校全部完成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数量递增10%,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注册教师达70%以上,学生达30%。
(三)提升高中办学效益
1、实施普通高中中职免费教育。全面兑现普通高中免除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继续实施中职免费和彝区“9+3”免费教育,促进高中阶段健康发展。
2、提升高中中职教育办学效益。启动甘洛中学争创省级示范性高中工作,不断提高高中办学质量,为高等学校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努力为全县扶贫攻坚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按照标准化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县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根据就业和学生需求调整和增加中职学校专业设置,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3、加大成人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从2017年起,通过县职业技术学校的职业学历教育、职业短训班、内地中职学校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成人农技培训等多种方式,每年完成农村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任务。针对扶贫攻坚工作部署,根据贫困户就业需要举办各专业培训班,力争年内完成培养2000名技能型打工人才。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积极争取专任教师编制。2017年,力争专任教师编制数在1922名的基础上提升5%。
2、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通过特岗和公招的方式,择优聘用优秀大学毕业生补充我县师资力量,力争2017年补充80名。
3、加强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县管校用”制度,建立健全农村教师轮流任教、激励机制和荣誉制度。2017年起,义务教育阶段新增教师必须安排到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对支教教师、三类地区村小或教学点教师任职资历进行加分。建立健全县城教师到乡镇学校、乡镇学校到村小轮流任教机制,每年交流轮换教师不低于在职教师总数的5%。
4、实施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工程。加大对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大对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校长、教师继续教育每人每年不低于80学时,参加省、州、县规范性培训不少于24学时。建立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定期表扬制度,对长期从教的教师进行表扬予以激励。继续实施教师学历达标计划,2017年,幼儿园、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到8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
5、实施教师培训计划。加强教师专业培训,制定实施“双语”教师培训计划,开展规模化、专业化的各种培训,从2017年,培训人数达400人以上,计划投入资金46.8万元。使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6、实施支教计划。认真做好四川大学、眉山市、东坡区、洪雅县的扶贫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切实做好支教教师的接收、管理和考评工作,落实好支教教师的各种支教政策和待遇保障。
(五)落实教育经费保障
1、经测算,“一村一幼”开办经费465万元;辅导员工资补助1118.4万元;“一乡一所”工程10290.4万元;免学前教育保教费360万元;高中免学费115.9万元并按标准免教科书费;师资培训46.8万元;新建或改扩建教学用房、学生食堂、学生宿舍、厕所、运动场,建设甘中新校区、职中实训基地等经费14039.2万元;义务教育学校设施设备装备资金3000万元。共需投入资金29436万元。其中需县财政投入4500万元左右。
2、建立与教育扶贫目标任务相衔接的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向教育倾斜,确保教育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教育要主动对接上级有关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县级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教育投入。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坚决查处挪用、截留和贪污资金的行为。
(六)强化教育督导检查
依据教育扶贫工作的特点,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评估考核办法和细则,按照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教育扶贫专项工作实施考核评估,并强化考核评估的结果运用。要加大对教育扶贫专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提高教育扶贫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教育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格问责。
7、建立控辍保学工作问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州、县(市)教育部门将控辍保学督查情况及时向州、县(市)政府报告。建议州人民政府对县(市)、乡(镇)政府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的要求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辍学现象严重、入学率、巩固率等主要指标下滑的要进行通报。在控辍保学工作和上报数据材料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档案数据与事实不符的县(市)、乡(镇)、学校要实行问责,后果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县(市)政府、教育部门将控辍保学工作成效作为乡(镇)、学校年度考核,评优选先,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8、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在州、县(市)电视台、《民族日报》、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刊,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对《义务教育法》、《临夏州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宣传,使广大农村群众深刻认识到治贫先治愚、治愚抓教育的重要性,明白接受教育是挖穷根的根本途径,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习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良好氛围。
(三)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
1、研究制定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州委州政府根据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结合临夏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州县市教育部门紧紧围绕《意见》精神,深入研究职业教育发展途径,立足扶贫工作需求,科学规划县市职业学校建设和发展,发挥职业教育服务和促进就业的作用。
2、努力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强化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规划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的发展规模,确保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大体相当。采取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期培训相结合等形式探索和创新灵活多样的办学体制。整合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各县(市)由政府牵头,整合辖区内的各类公办培训机构,成立1所综合性的职业技术学校(或劳务培训基地),承担各类培训任务,经过2—3年的努力,在各县市建成一所有校舍、有实验实训设备、有双师型教师、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的职业技术学校。
3、重视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加强与省内外“五年一贯制”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的对接,进一步拓宽人才多元化成长渠道,加大投入,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和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三年内把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办成特色鲜明、就业良好、生源充足的优等高职学院。
4、努力实现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关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优先优惠政策。对有发展前景、专业设置合理、办学规模500人以上的民办职业学校,在项目建设、招聘教师分配、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与大力支持。大力支持校企合作办学,鼓励支持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科研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实行校企“双元”联合招生订单培养。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厂校合一、工学结合、资源共享的办学策略,倡导“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模式。积极开展职业教育联合办学,州内职业学校要采取“借船出海”的办法,加强与省内外重点职业学校的联合办学工作,充分利用外地学校的职业教育资源,培养培训XX州学生。
5、努力完善职业教育投入长效机制。将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加大对职业教育投入力度,新增财政性教育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从2015年开始,州、县(市)两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部分分别不低于两项附加征收总额的30%。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按比例计提的教育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发展。
6、不断完善资助政策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州、县市政府配套资金。完善面向“两后生”、新型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助补贴政策。加强资金管理,严查“双重学籍”、“虚假学籍”等问题,严禁任何部门截留、挪用资助资金,确保资助资金的有效使用。
7、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支持职业院校校内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中心建设。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和各县市职业技术学校,根据所开设专业,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为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提供实训条件。到2017年,依托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建成一个省级综合性、开放式、共享型实训基地。
8、重视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抢抓“一带一路”战略机遇,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发展思路,立足临夏特色产业,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和民族风情,继续做大做强“商务阿拉伯语”、“护理”、“汽车检测与维修”等优势专业的同时,拓展“学前教育”、“清真烹饪”、“古典建筑设计”、“河州砖雕木雕”、“民族手工地毯”、“葫芦雕刻”等新的专业,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到2020年,建成10个左右的州级品牌专业,重点打造1—2个省级中等职业品牌专业。
9、积极探索办学体制,认真开展技能培训。形成以州职校为龙头,县(市)职校涉农专业教学点为补充的新型职业农业技能培训网络,组织开展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劳动品牌培训,实现“输出一人,脱贫一户”。县市职业技术学校要探索和创新灵活多样的办学体制,采取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期培训相结合等形式,创造各种条件,努力为劳动者服务,使青壮年劳动力和农村妇女在乡、在村、在家都能学到一技之长。
(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到2018年全面完成改薄建设任务,计划在5年内对全州968所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进行改造,把寄宿制学校建设作为全面改薄项目中的重点优先考虑建设,在边远山区建设小学高年级寄宿制学校,在五年内规划建设校舍总面积576407平方米,其中教学辅助用房441553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116668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18186平方米;规划购置图书564837册、计算机15926台、课桌椅59863套,学生用床16800套,购置价值12829万元的设备仪器。规划改造总资金17、4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8、7亿元,省级资金4、7亿元,县级配套资金3、98亿元,其他资金486万元。
(五)加大教师培训力度。通过国家、省、州、县(市)、学校五级培训,到2020年完成中小学幼儿园25500名教师全员培训,全面提高全州中小学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一是认真开展美丽园丁教育基金会培训项目,通过影子工程、金色种子联盟、名师工作室、农村骨干教师/校长研修、教育科研成果推广、送教下州、高校集中等培训项目,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培训任务;二是严格按条件、按要求、按标准选派教师参加国培计划、省培项目,完成各项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培训结束后积极开展二级培训和校本培训,扩大培训的覆盖面和受益面;三是积极开展州级培训项目和县级自主培训,通过学科教师培训班、骨干教师培训班、教育行政人员管理培训班、参与式教训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者队伍培训班等活动,完成国家和省上培训项目未覆盖到的教师培训工作,完成全州教师全员培训的目标。
(六)加快全州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一是中小学公用经费中的8%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所有中小学都要接入互联网。二是通过国家正在实施的“全面改薄项目”继续加大中小学“班班通”建设力度;通过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网络运营商合作共同筹建中小学“班班通”教室。
(七)全力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建立健全各项学生资助制度,保证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二是完善资助对象认定制度,将资助款项准确落实到最需要资助的学生手中,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特别是精准扶贫对象家庭子女的就学难题。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保证学生资助工作各个环节公开、公正、公平,资助款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四是积极探索,鼓励社会捐助,不断拓宽学生资助渠道,帮助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改善学习条件,使其享受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五是重视学生全面发展,不仅提供奖助学金,更深入为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提供全面发展与成长的教育服务,推动教育公平,改善教学质量,提升教育效果。
三、责任分工
州教育局根据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情况和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情况,负责制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等方面的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科学制定扶持和资助政策,统筹各方面资源,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升办学质量。
州发改委将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发展纳入全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政策和资金支持。
州财政局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协调落实中央和省上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师资培训的专项资金,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努力加大教育投入。
州编办和州人社局负责贫困地区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师资配备工作,力争将优秀师资补充到贫困农村幼儿园和中小学,落实好教师职称晋升和待遇保障政策。
四、完成时限
(一)学前教育:到2015年新建、改扩建标准化幼儿园165所,全州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学前教育全覆盖;到2020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78所,全州幼儿园总数达到718所,在园幼儿达到6、5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幼儿教师达到6600人。
(二)义务教育:到2020年,全州8个贫困县市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生活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任务全面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三)职业教育:到2017年,各县市建成一所职业学校,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免费职业教育。
五、检查验收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各类教育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州教育局、州财政局每半年对各贫困县市教育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是资金使用、项目进展、工程质量等情况。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级政府对教育奖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防止挪用挤占专项资金。
(三)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各级政府按照财政预算公开的总体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县级教育部门通过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教育发展年度资金安排、工作进展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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