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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业务培训是提高教师专业素养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和保证。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要求,顺应教育改革需要,为规范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我校根据县教育局统一部署,把教师业务培训作为2011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校结合实际,特制定《高庙小学教师业务培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教师专业成长为纽带,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面向全员,立足岗位,注重实践,通过以训导练,以练促学,赛评结合,学用结合,改进教师教学行为,促使教师专业发展。
二、培训原则
1、引领性原则
为使培训有实效,要充分发挥中心小学教研员及完小教导主任的专业引领作用,同时发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专业带头作用。
2、全员参与性原则
教师业务培训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是提高教师专业素养的重要途径。每位教师为了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要求,顺应教育改革需要,都必须经常学习,才能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夯实教学基本能力、基本素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的全新教学模式对每位教师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必须充分认识全员参与培训并积极投入训练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自主性原则
学校是教师教学活动的主阵地,课堂是教师业务培训的主要载体,为了夯实教师业务培训,学校必须加强自主培训的力度,开展扎实有效的教师业务培训。
4、创新性原则
创新教师教学业务培训内容、形式、手段和机制,针对教师实际、课堂教学实际,充分发挥学校在培训中的自主创新意识,使培训活动充满活力,是培训工作持久开展的关键。
5、实效性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根据教师业务培训的基本要素,结合教师教学需要,结合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从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出发,开展校本培训、“国培”,使培训与教学实践紧密结合,增强实效性。
三、培训内容与目标
1、培训内容
①新课程教学理念培训。主要内容为学科《课程标准》。
②新课程教材培训。具体内容为教材编排解读和教材处理培训。
③新课程课堂教学技能训练。主要内容为导入、提问、教法使用、学法指导、评价、结课等教学基本技能训练。
④教师教科研能力培训。主要以课题研究和专题研究为载体,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从而提高教师的教科研能力,进而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⑤教师基本功培训。具体可通过普通话训练;粉笔字、书法与板书训练;教学简笔画训练;教案设计与编写、备课、上课、说课、评课训练;课件教具制作训练;教育技术(含计算机及试验演示技术)能力训练等,促使教师练就扎实的基本功。
2、目标
通过培训,促使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掌握新课程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的基本技能,提高新课程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水平,提升实施新课程能力,提高教科研能力,夯实教学基本功。
四、培训形式与要求
1、培训形式
①网络培训(国培)与集中培训相结合。通过“教师快速成长十要诀”对教师进行网络培训,同时结合专题对教师进行集中培训。
②集中培训与课堂实践相结合。培训方式可采取基本功讲座、组织专项训练、拜师收徒、观摩交流、竞赛达标、教学展示讲评等。
2、培训要求
做到“五落实”。即组织、内容、时间、形式及管理措施落实。要善于总结、发现和吸纳各方面的经验,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培训活动。
五、管理与考核
1、为了保证教师业务培训工作有效持久地开展,我校将对学校开展教师业务培训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并将结果纳入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内容。教师业务培训工作既要重过程、更要重结果,要保证培训实效,真正达到提高教师专业素养的目的。
2、学校要强化对培训工作的管理。学校应加强教师业务培训工作的管理,制定短、中期的培训计划和方案,促使教师业务培训工作有序有效深入持久开展。
3、教师业务培训是一项长期工作,为了更好地促进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我校每学期将对培训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
4、考核细则(总分:100分)
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将以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指导,结合本校师生实际情况,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开发学生的心理潜能,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预防学生的心理疾病。我校将积极参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的研究,立足“以人为本、让学生健康活泼的成长”,开发学生的心理潜能,陶冶学生的心理情操,锻炼学生的心理素质。
一、培训背景:
培养高素质的教师与提高现有教师的综合素质,
是我国教育发展的希望所在。
一位高素质的教师应该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较高的专业水平与能力,并善于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在青少年的成长中教师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这不仅是因为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责任,
更是因为教师在青少年心目中的形象与师生关系的好坏,对于青少年的自我概念的形成、生活目标的确定、身心健康的状况都具有深远影响。毫无疑问,如果教师本身的素质不高,就无法承担培养高素质学生的重任。如果教师自己心理不健康,学生的心理健康就没有保持。
二、培训目的和意义:
1. 促进校内师生的身心健康,构建和谐校园。
2. 有利于了解全校师生心理健康状况,防患于未来,构建安全校园。
3. 提高学校素质教育水平,提升学校办学品味。
4. 促进教师心理健康,疏导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减少长期教学所造成的疲劳感,帮其获得动力和幸福感。
5. 提高教师的心理应用能力和沟通能力,有助于教师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心理,采取相应的沟通技巧和教学方法,有利于帮助学生解决心理以及学习上所遇到的问题。
6. 帮助教师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心理上所遭遇的困惑,树立良好的形象,以积极的姿态影响引导学生向着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
三、培训内容:
1. 教师心理减压。
2. 如何克服教师职业倦怠?
3. 如何识别有心理问题的学生?
4. 教师与学生的心理沟通技巧。
5. 教师人际关系疏通。
四、培训形式:
集中培训。
五、培训流程:
(一)成立领导小组,提高思想觉悟。学校将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项紧迫的任务来抓,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领导小组,抓紧师资队伍的培训,力求全员参与。我们要切实加强和提高教师过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加强全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觉悟,做到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二)心理培训学习。提高活动质量为更新教育观念,树立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意识,在教育教学中树立和谐、平等、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我们要积极组织教师听专家、教授的讲座和看教学录相,安排教师参加心理健康知识的培训学习,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心理素质。注意收集整理有关心理健康资料,认真撰写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心得体会、个案分析、总结论文等并进行交流推广。努力总结经验,提高教师的心理素质的业务能力。
(三)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心理咨询辅导也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可以帮助学生解决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学校准备利用“心理咨询室”、以及电话专线、校广播对学生和家长开放,及时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并动员全体教师加强对本班学生的心理辅导,帮助学生接触心理烦恼、困惑、焦虑。
为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粤教师〔2012〕10号)和《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6号),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实施广东省体育、音乐、美术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并制定培训项目管理规定如下。
一、主要内容
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具有教学实践经验的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学科骨干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其应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方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其课外体育活动、艺术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科学研究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使其具备培训当地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的能力;促进形成特点鲜明的教育教学风格及学校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特色,使他们成为相应学科的带头人,全面带动和促进全省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二、绩效目标
从20xx年起,分批次开展体育、音乐、美术骨干教师培训工作,每批遴选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骨干教师各约1000名。充分发挥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的示范作用,引导各市、县两级相应地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机制,省、市、县共同形成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培训体系,促进体育、音乐、美术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三、实施周期
每年举行体育、音乐(美术)各一批次培训,每批体育、音乐、美术骨干教师培训分3至7期进行,每期培训时间为8-10天。
四、遴选范围
体育、音乐、美术骨干教师的遴选范围为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含非完小、教学点,下同)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以及各级教研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研员。
五、遴选原则
(一)竞争择优。各地市根据遴选条件,结合实际,通过竞争性方式择优报送体育、音乐、美术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对象。
(二)师德为先。遴选对象应具有高尚的师德,在审核、推荐遴选过程中坚持“师德一票否决制”。
(三)分层指导。在坚持遴选标准条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分别推荐人选、分层进行遴选。
(四)均衡发展。为促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遴选时适当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学校、分教点、薄弱学校倾斜。
(五)公平公正。严格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确保遴选结果公正、公平。
六、培训对象遴选
(一)培训对象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无违法违纪、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2.专职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兼职教师应具有教师资质。
3.近3年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课程。
4.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培训周期结束后仍能坚持正常教学活动。
5.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注重实施素质教育,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能将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有机融合进行教学;具有终身学习和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具有创新精神。
6.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兼职教师所兼任学科的教学时间1年以上),承担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教学。
7.教育教学效果好,近3年承担或指导体育、音乐、美术实践活动的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奖项。
8.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头能力;近3年来,至少承担1次以上校级以上公开课或学术讲座,并获得良好效果。
9.以下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市、县(市、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长期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的教师。
(二)申报和遴选程序
培训对象采用各地限额推荐,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评审的方式确定。每批各地推荐名额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当地教师队伍总量、学校数量、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整体情况确定。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个人自愿填写《广东省体育、音乐、美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申报表》,经学校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2.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推荐。县级教育局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遴选,择优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地级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初选。地级市教育局组织评审组对下辖各县(市、区)报送的推荐人选按照条件进行初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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